比利时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及启示
2022-06-03王浩宇李雪刘新政赵亮韩炜
王浩宇 李雪 刘新政 赵亮 韩炜
摘 要: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分析总结比利时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先进经验,为我国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提供借鉴。在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比利时秉持“以球员为核心”的培养理念,采用双轨制培养路径,根据年龄阶段科学划分训练阶段并安排相应的训练内容;建立了与培养机制相匹配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使每一个年龄阶段和能力层级的青少年球员都有参赛展示自己的机会。在保障措施方面,比利时建立了政府、学校和俱乐部三方合作的培养管理体系;高度重视教练员能力提升与继续教育;利用地缘优势形成了一套特色人才培养经营模式;开发“Foot Pass”绩效评估系统对足球俱乐部的管理和球员的培养质量实施监管,实现了青少年球员培养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启示:细化五环培养理念,打破校园足球与职业足球壁垒;加强教练员职业培训,实现教练员数量与质量双提高;深化学校与俱乐部合作,实现双方资源优势互补;构建质量监管体系,保障后备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完善青少年球员转会管控,优化人才海外培养模式。
关键词:比利时;足球;后备人才培养;青训
中图分类号:80-051;G8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840(2022)02-0035-06
Abstract:By using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logic analysis, the paper analyzes and summarizes the advanced experience of Belgian football reserve talents training, and provides reference for the reserve talent training in China. In terms of the training mode, Belgium adheres to the training concept of "taking players as the core", adopts the dual track system training path, divides the training stage scientifically according to the age stage and arranges the corresponding training contents. The system of youth football competition matching with the training mechanism is established, which makes the player of different age and ability level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participate in the competition and show themselves. In terms of safeguard measures, Belgium has established a training management system of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government, schools and clubs. Great importance is attached to the improvement of coaches' ability and further education. A set of management mode of talent training is formed based on geographical advantages. The "Foot Pas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is developed to supervise the management of football clubs and the training quality, and the process of youth players training is standardized. The enlightenment is as follows: to refine the five-link training concept, break the barriers of campus football and professional football; strengthen the professional training of coaches, and realize the improvement of both the number and quality of coaches; deepen cooperation between schools and clubs to realize complementary resources of both sides; build quality supervision system, to ensur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eserve talents training; improve the transfer control of young players and optimize the overseas training mode of talents.
Key words:Belgium; football; reserve personnel training; youth training
作者簡介:王浩宇(1996- ),男,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足球运动理论与实践。
通讯作者:韩 炜(1978- ),男,博士,教授,研究方向竞技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21015ACB-A0B3-4EAA-9DCE-943C4D397211
2021年4月7日,国际足联公布了最新一期国家队世界排名,比利时再次蝉联榜首。曾经国际排名只比中国队高5位的比利时,自2015年首次登顶后,长期占据排行榜首位,其崛起速度堪称当代足球奇迹。比利时足球的成功主要归功于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自2002年比利时实行青训改革以来,从培养理念到培养机制逐渐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并且政府和社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提供保障,使得比利时足球人才呈井喷式增长,涌现了大量年轻有实力的球员,由此国家足球实力出现质的飞越。2018年比利时夺得足球世界杯季军,创造了新的历史。
在中国,随着国务院46号文的出台,足球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培养高素质的足球后备人才是发展足球工作的核心问题之一,是我国足球振兴的基础,是体育强国发展的必然要求[1]。自2015年起,尽管《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等若干政策性文件相继出台,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管理两极化[2],教练人员短缺且培养理念落后,培养机制不健全,培养模式单一,学训矛盾突出等[1]已成为制约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瓶颈问题。因此,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落实“立德树人”“四位一体”培养全面型足球人才,成为当今足球工作发展之要。本文通过对比利时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总结归纳比利时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探讨其在培养观念、培养路径、训练模式、竞赛体系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独特之处,以期为我国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提供借鉴。
1 比利时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1.1 培养理念
自2000年萨布隆担任比利时足协技术总监后,开始推行振兴比利时足球复兴的“2000计划”,该计划明确提出了“以球员为中心”的培养理念。“以球员为中心”强调以个人为中心的高度个性化的全面发展。这一理念首先体现在运动员是足球运动的主角。一切培养工作的开展均应以球员的个人发展为重。在青少年球员培养时期淡化比赛胜负理念,倡导获得快乐是参加足球运动的第一要义。在培养过程中不断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球员自由发挥运动天性,充分挖掘每一名球员的潜力,着重培养球员的运动思维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球员获得自信心。同时,强调青少年球员的文化学习。任何形式的足球训练都不能影响学业成绩,做到合理协调文化学习和足球训练,实现学训和谐统一。“以球员为中心”的理念还体现在培养过程中不会轻易放弃任何一位球员,即便是那些天赋不佳的青少年球员。注重对每一名球员的培养,给予每一名球员充裕的成长空间和时间,充分挖掘每一名球员的潜能,这一点在青少年业余足球竞赛体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1.2 培养路径
比利时足球后备人才培养采取的是学校与训练机构双轨并重的培养路径。具体开展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业余、职业足球俱乐部组织的训练营和精英训练营,这些训练营广泛与周边学校合作,为青少年球员解决学校教育与住宿问题,青少年球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这些俱乐部挂靠训练[3]。安德莱赫特俱乐部推出的“紫色天才计划”即属这种形式。青少年球员一般是上午在学校学习,下午由俱乐部提供专门车辆接送到训练营进行训练,在业余俱乐部训练或比赛表现出色的球员可以被选入精英训练营接受更高层次的培养。这种方式有效实现了青少年球员的全面发展,培养出一众足球人才,现已被许多俱乐部效仿推行。另一种是在国家层面,由比利时足协在每个省设立足球精英学校,足球精英学校的球员主要来自甲级联赛俱乐部梯队,也有低级别联赛梯队的优秀队员,他们均需要经过一系列专门的测试挑选才能进入。足球精英学校不只教足球,更加看重球员的个人素质教育和文化知识学习。学校配备有专门的文化课教师,并且普遍和国内大学合作,达成战略伙伴关系。球员除每周接受20小时足球训练之外,文化课不能耽误,球员都有自己的专业和攻读领域。这种培养模式实施以来,涌现出一大批足球人才,包括庫尔图瓦、登贝莱、卢卡库等知名球星。有天赋的青少年球员通过这种形式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培养,成年后进入职业队发展,而那些无法进入职业联赛的球员也能够获得学位转行择业。这种以“体教结合”为基础的双轨制人才培养路径,既畅通了青少年精英球员的职业道路,又保障了每一名参与球员的学业成绩。
1.3 逐层递进式的训练机制
2004年,比利时国家足球技术总监萨布隆针对当时青少年球员比赛中触球次数少、控球能力不足等问题,推出“全局—分析—全局”(Global-Analytique-Global)训练计划,要求每个青训营,不论男足、女足,都要按照4-3-3阵型组织训练,并针对这一阵型的技术特点根据球员年龄划分了5个培养阶段。每个阶段的训练要求各不相同,对青少年身体、心理和社交能力的培养也都有各自特点。3~5岁是基础运动形成阶段,以娱乐玩耍为主,培养广泛的基础运动能力。6~7岁是探索阶段,对6岁球员进行2v2训练,7岁球员进行3v3训练,主要目的是帮助少儿认识足球、热爱足球。然后逐渐过渡到参加比赛对抗,锻炼少儿的基本运动能力,让少儿充分体验到运球和射门这两个足球运动最基本也是最有乐趣的技术动作,打好坚实基础。8~9岁进入近距离集体游戏阶段,小球员开始进阶到5人制足球训练,在没有越位规则下培养球员的近距离传球能力,综合运用2v2、3v3训练中学习到的各项技术,进一步发展球员的运球能力。10~13岁是中距离集体游戏阶段,开始进行8人制足球训练,让青少年球员在中长距离传球环境下进行游戏,进一步接近现代足球的竞赛环境。14岁进入长距离集体游戏阶段,球员开始进行完整的11人制训练,开始接触大场地和长传,在不断打磨完善前期所学的各类足球技战术基础上,力求达到完美。在这种训练模式下,球员的运球能力和斜传能力得到迅速提高,更加符合4-3-3阵型对技战术配合的要求。通过这种递进式的训练模式,每一年龄阶段球员的训练内容都与其生长发育规律相匹配,体现出高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而且在培养中可以对优秀的球员进行跨级别培养,不过在升级之后球员不可以再选择降回自己原来的层级发展,这也是督促球员自身发展的一项强制性措施。21015ACB-A0B3-4EAA-9DCE-943C4D397211
1.4 竞赛体系
比利时青少年竞赛由俱乐部承办,业余球员和职业球员可同时参赛。为了满足不同能力水平球员的竞赛需求,青少年足球竞赛分为精英赛事和业余赛事两个层级。业余赛事由业余俱乐部举办,也包括学校内部举办的足球比赛,以娱乐和普及性为主,参赛对象面向全体球员。U6—U7、U8—U9、U10—U12等3个年龄段的比赛均不排名。U14及以上才开始进行等级排名。为了保证所有球员都有参赛机会,U17及以下级别对竞赛规则进行了调整,每场比赛设置有4个半场,规定每一名球员的上场时间不得少于比赛时间的一半,确保了替补球员同主力球员一样有上场表现的机会。为了给在业余赛中表现优异的球员提供更高水平的竞赛环境,精英足球俱乐部会对在业余赛事表现出色的球员进行考察推荐,通过选拔的业余球员可以参加精英级竞赛。由于精英赛的参赛人员都是同年龄段的高水平球员,所以各年龄段的比赛赛制相较业余赛有所提升,U13及以上级别进行等级排名并进行全国比赛。U15及以上级别的优胜球队可代表比利时参加国际比赛。综上,这套竞赛体系充分考虑到青少年球员年龄和竞技能力的差异,使每一个能力层级的青少年球员都有适合展示自己的舞台,而且相比其他欧洲国家比利时开始进行等级排名的年龄阶段较晚,无论是精英赛还是业余赛,教练都不会强调比赛输赢,体现了比利时足球以球员为中心的培养理念。
2 比利时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保障措施
2.1 培养管理体系
比利时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的成功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有效管理服务。比利时广泛学习周边足球强国的人才培养模式并根据国情进行移植优化,提出了振兴比利时足球的“2000计划”。从2003年起,比利时的每个省每年给辖区俱乐部的拨款均不低于500万欧元,用于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和足球设施的更新完善。并且,在全国投资建设了8所精英训练中心,制定了严格的学训制度,为参训球员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同时,足协广泛组织教练员参加培训学习,并承担教练员培训所需的所有费用。此外,比利时政府在1984年、1991年和2000年3次修改移民法案,极大提高了比利时移民人口所占比重[4]。移民法案中加入了有关顶尖体育人才的条款,因而吸引了大量运动能力杰出的外籍球员,丰富了足球后备人才的多样性[5]。在政府相关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各俱乐部积极响应号召,与学校开展广泛合作,贯彻落实比利时足球后备人才的各项培养政策,各司其职分别管理学生的训练和学习,形成良性的联动互通,为球员的全面发展提供了保障。
2.2 教练员培养
比利时足协高度重视足球教练员的培养,将教练员视为后备人才培养最关键的人物。比利时足协将教练员等级分为5个级别,分别是国家C级、国家B级、欧足联(UEFA)B级、欧足联(UEFA)A级和欧足联职业级(UEFA PRO),每一级别教练员的培养目标和培训内容都各成体系。执教每个年龄阶段球员的教练员都需要获得与之相匹配的资格证书。在教练员培养政策上,比利时足协采取“量”和“质”两手发展策略。首先是扩大初级教练员培养规模。比利时足协在蒂比兹建立国家足球训练中心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教练员,采取免费培养的措施达到快速扩大初级教练员基数的目的。初级教练员主要学习培养球员足球理念、指导球员基础动作以及保障安全问题等方面的内容,完成60小时培训课程的教练员将获得国家C级证书。每年的国家C级教练新增人数达到两千人。其次,比利时非常重视高水平教练员的继续培训。高水平教练员每周需要接受4小时的培训课程,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掌握足球发展的新趋势、指导初级教练员、足球技术的讲授指导等,同时还要不断培养教练员自我发展的意识,形成不断学习更新思想理念的习惯。比利时足协还广泛与周边国家进行合作,派送教练员到法国和荷兰等足球发达国家进行培训学习,不断学习交流新的执教经验。
2.3 特色国际合作经营模式
比利时位于欧洲的十字路口,其周边省份距离德国、法国、荷兰的青训中心非常近,一到两个小时的车程即可到达[6]。借助极为有利的地理优势,比利时足协通过补助扶持政策鼓励并支持个人行为的海外培训[7],俱乐部也将培养到一定水平的球员送到周边邻国的俱乐部青訓中心继续深造。这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周边国家的青训资源优势,实现了本国青少年球员的高质量培养。同时,比利时国内俱乐部也形成了一套人才培养输送的商业模式。通过高水平的训练和竞赛发掘天赋运动员,待球员成才后交易转会至周边国家参加足球联赛。在这一过程中俱乐部可以赚取相当可观的转会费用。比利时各俱乐部通过这种“投资—培养—再销售”的经营模式,在2016—2017赛季通过转会赚得的净收入超过9 700万欧元,成为俱乐部盈利的决定性因素[8]。为保障国家队的实力水平,比利时足协将未成年时期就登陆欧洲五大职业足球联赛的高水平年轻球员作为重点关注对象,会同有入选国家队潜力的球员接触协商,与球员的父母或经纪人签定一份只能接受比利时国家队征召的协议,通过支付一笔不菲的培养费给予球员方充足的资金保障。这一措施既让年轻球员得到最高水平的训练条件,又实现了足球人才与资源的为我所用。
2.4 科学监管体系
为加强俱乐部管理,提高球员培养质量,比利时足协开发了“Foot PASS”绩效评估系统以评估俱乐部的运营质量并进行战略优化。“Foot Pass”绩效系统包括8个维度,323项绩效评估指标,200项加权标准,总分为5 000分[9]。8个维度包括:战略和财政计划、天才鉴定和发展、人事、组织框架、社会支持、交流与合作、场地设施以及效率,每一个维度由几百个数据点并由第三方公司员工监控[10]。该系统对俱乐部的评价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立针对俱乐部的响应质量标准和绩效评估体系。第二阶段是评估阶段,评估小组到现场与俱乐部负责人或者教练员及球员进行访谈,实地考察训练和比赛过程,按照第一阶段制定的评估指标与标准进行评分。第三阶段是质量与绩效评估阶段,对青少年接受到的足球培训质量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分析训练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形成面向俱乐部和足协的评估报告[11]。在报告中包括俱乐部的优缺点分析以及改进建议,同时该报告也是比利时足协对俱乐部分类定级的重要依据。“Foot PASS”绩效评估系统建立起一套科学高效的评价、监控和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提高青少年足球训练的规范化与标准化,为青少年球员的训练监控和科学选材提供了保障,成为比利时足协管理青少年球员培训工作的有效手段[12]。21015ACB-A0B3-4EAA-9DCE-943C4D397211
3 对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启示
3.1 細化五环培养理念,打破校园足球与职业足球壁垒
比利时“以球员为中心”的培养理念,体现在高度遵循青少年球员的身心发展规律,站在球员的角度制定训练计划,设计竞赛体系,为各个年龄阶段和不同能力水平的球员均提供了最为适合的发展平台。长期以来我国足球人才“重竞技,轻发展”的培养理念根深蒂固,球员专业训练的年龄过早,文化学习得不到保障。在竞赛方面,校园足球联赛与职业足球青超联赛不融合,足协注册的青超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校园足球比赛。人才流动存在壁垒,且实力存在较大差距。同时,普及性的大众业余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尚未成型。
2020年11月26日,中国足协出台新版《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训练大纲》,对我国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的培养理念和教学训练计划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五环”球员培养模式,更新划分了培养阶段。但在比赛和竞赛过程中如何应用“五环”模式缺少具体操作指南。因此,在未来我国后备人才培养过程中,首先,应深化落实“五环”球员培养理念,从技术、战术、体能、心智和社交能力5个维度全方位培养青少年球员。在训练目标、内容、评价考核中应纳入多元化指标体系,以满足不同青少年球员发展的个性化和差异化。建立分阶段的训练机制,分层次的融合竞赛体系,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细化“五环”培养理念。其次,应高度重视青少年球员的文化学习,建立严格的学训制度,合理分配学训时间,避免球员在成才前过早放弃学业,深化落实新大纲对各个年龄球员的训练安排。再次,应完善青少年足球竞赛组织管理,实施分级竞赛制度。可参照比利时足球竞赛体系,按照技能水平和年龄阶段将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划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同时打破校园足球联赛与职业足球青超联赛的交流壁垒,构建完善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系统,加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联动合作,根据地区青超联赛的发展情况,尝试为高水平校园足球运动员建立校园精英足球联赛,与职业青超联赛建立互通机制,打造“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职业足球”互通的竞赛体系,为校园足球精英运动员提供更高水平的竞赛舞台,同时也可拓宽职业俱乐部的优质后备人才输送通道。在业余组赛事的组织方面,可合理变通比赛规则,如取消越位、增设半场等,普及开展娱乐赛和周末联赛,激发广大青少年的参赛热情,真正实现足球运动“立德树人”的功能价值。
3.2 加强教练员职业培训,实现教练员数量与质量双提高
比利时认为教练员是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发展的关键。在教练员培养中政府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在教练员培养政策上采取“量”和“质”相结合的策略,不断提高教练员数量和执教能力。并设有明确的等级制度,执教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球员的教练员都需要持有相应等级的教练执照,切实保障球员逐层递进训练机制的落实。
我国足球教练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E级、D级、C级、B级、A级和专业级。E级和D级是我国特有的级别,D级以上的教练方可执教青少年足球培训,C级便可执教业余足球队。从目前全国教练员整体水平看,执教青少年中高年龄段的教练员员普遍等级偏低,高水平足球教练员大都集中在专业足球学校和足球俱乐部,校园足球专业教练人数不足,普通中小学足球教师缺口巨大。各级足球教练员的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学校体育教师参加足球教练培训存在“重形式”“走过场”情况。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应建立科学的教练员培养体系,明确落实《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训练大纲》中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的4个训练阶段培养要求,进一步细化各年龄阶段教练等级,逐渐提升执教中高年龄段青少年球员的教练员等级要求。其次,政府充分发挥协调引领作用,鼓励支持学校、俱乐部、社会力量开展广泛合作,设计面向广大中小学体育教师和社会大众的基础足球教练师资培训课程。针对业余和职业足球俱乐部教练员、体校足球教练员和中小学足球教师定期开展进阶培训班。再次,采用过程考核制,将考核成绩和年终绩效挂钩,以此来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和奖罚措施,不断提高教练员课程培训质量,在继续扩大教练员基数的基础上提高培训质量,使青少年球员“有师傅教,有好师傅教”,实现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发展。
3.3 深化学校与俱乐部合作,实现双方资源优势互补
比利时足球人才培养实施学训结合的双轨制培养路径,学校和俱乐部广泛开展合作,各司其职负责学生的文化学习和足球训练,在政府的监管调控下为球员全面发展提供保障。2016年,《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正式印发,提出了“支持学生课余、校外参加足球活动,以市场化、社会化为导向,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发现与培养机制,不断增加足球后备人才”。学校与俱乐部合作模式在全国全面推广。但目前看,由于缺少配套的具体操作实施意见,学校与俱乐部的双方合作尚未形成常态化、深度化,俱乐部提供校园足球发展的资源要素有限,俱乐部的生源质量和文化学习条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双方合作方式浮于表面,合作内容不够深入,导致校园足球与职业青训割裂明显,人才输送不畅,学训矛盾突出。首先应深化构建政府引导下学校和俱乐部共同培养的合作模式,政府需进一步制定落实学校与俱乐部常态化深度合作的实施意见,精准把控各方动机需求,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普及“走训制”合作模式,学校负责文化学习,俱乐部负责足球训练,双方各司其职合理规划教学时间,使“上午学校上课,下午训练场训练”成为校园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常规开展形式。另外,学校要落实开展足球特色学训班,引进俱乐部青训球员入校学习训练,保障俱乐部青训球员的文化学习,以此解决学训矛盾。同时打通学校足球人才输送通道,为有天赋的校园足球人才提供未来参加职业赛事的平台,真正实现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
3.4 构建质量监管体系,保障后备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
比利时足协开发并使用“Foot Pass”评估系统对国内足球俱乐部定期进行评估监测,能够全面及时掌握青少年球员的培养情况。而且,该系统还能对俱乐部进行监督管理,并能够提供科学的改进建议协助俱乐部不断提升培养条件。我国目前尚未有一套对足球俱乐部青少年球员的培养实施质量监管的评估系统,这使政府部门对社会足球俱乐部的监管存在问题。随着校园足球活动的广泛开展,学校、俱乐部、社会力量三方合作培养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已成必然趋势,必然需要一套科学高效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参与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各类组织机构进行监管。首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以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足球运动特征,针对我国足球俱乐部和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现实状况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动态科学监控体系,在培养目标、组织管理、训练竞赛、场地设施、选材输送、经费运营以及文化学习等方面设置具体量化指标,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执行应用到各个足球俱乐部中,督促俱乐部落实《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中的准则规定,力求实现政府部门对职业足球俱乐部后备人才培养的全面高效监管。同时根据评估结果结合现实情况给俱乐部的环境改善、经营模式以及与校园足球开展的合作内容提供战略性发展建议,帮助俱乐部不断自我完善提高,实现与校园足球的良性合作,为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21015ACB-A0B3-4EAA-9DCE-943C4D397211
3.5 完善青少年球员转会管控,优化人才海外培养模式
比利时足球后备人才培养水平的短时间提升离不开其特色的国际合作培养模式,政府大力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出国培训,建立了完善的球员转会制度,保障了俱乐部利益,并与潜力球员签订国家队征召协定,保障了足球人才为国家所用。
目前我国青少年球员海外培养途径主要是俱乐部派送为主,也包括小部分如足协派送、社会企业派送和个人行为的留学。海外派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青少年球员转会政策存在漏洞,俱乐部人才输送利益得不到保障,球员外出培养渠道窄,缺少资金支持等。在2019年《中国足球协会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坚定不移走“送出去”的国际化发展道路,加强与世界足球发达国家的合作,整合中资投资的海外俱乐部资源,将优秀青少年球员送出去,多渠道规模化培养一批国际高水平拔尖球员。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大力支持球员的海外培训和发展。首先,要完善相关政策条例,明确俱乐部和个人的权利义务,落实青少年球员转会补偿的政策文件。其次,足协加大力度严管球员恶意逃避转会费用现象,切实保障球员的海外发展前景和俱乐部的利益所得。在此基础上,拓宽人才海外输送渠道,政府领导下引领社会企业建立足球人才海外培养基金,支持个人行为的海外留学式训练,并通过助学金等形式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形成以政府为引导和保障,足协、俱乐部为多方主体合作的多平台人才海外培养模式。同时密切关注海外培训球员发展动态,同潜力球员签署国家队征召协议,防止国家足球人才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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