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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过程、特征及其生态价值变化研究

2022-06-02付磊李增华

生态经济 2022年6期
关键词:滇池土地利用流域

付磊,李增华

(云南师范大学 地理学部,云南 昆明 650500)

通过定量研究分析流域用地变化过程对生态质量的影响一直是生态安全评估的研究重点和现代地理科学的重要研究切入点。土地资源管理中,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简称LUCC)是人类活动对自然地表环境影响的直接表现,其变化是生物多样性变化、现实和潜在生产力变化、土壤质量变化、流域径流变化等各种变化之耦合,长期受到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者的高度重视和关注[1-2],特别是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全球生态环境变化研究领域的学者持续增强对土地利用/覆被变化领域研究并将其列为全球四大环境变化之一[3-4]。随着3S 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定位系统)发展,地理学家借助此技术探索构建了具有实时、时空表达全面、兼容性强等优势的土地覆被空间变化模型,围绕不同尺度土地覆被和用地过程时空演变规律(LUCC 本体)[5-7]、驱动力(LUCC 生发机制)[8-10]、环境效应、生态变化、土质[11-28]等领域开展了系统性研究,拓展了土地利用变化科学应用过程、情景及其与其他要素协调关系的研究范围,推动形成了生态水文、土地城镇化、生态价值、资源环境经济等交叉研究领域。尤其是在1970 年联合国发布的《人类对全球环境的影响报告》中首次提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概念后,联合国实施了旨在科学评估世界生态系统、植物和动物面临的威胁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项目”[29-30],掀起了生态系统价值研究的热潮。Costanza 等[31]通过系统研究,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划分为17 类,并对不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评估,为后续相关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欧阳志云等[32]认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经济评估方法可分为“影子价格”和“消费者剩余”两类,冉圣宏等[33]提出生态环境价值指标,为系统考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过程、科学测算不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提供了依据。

从既有研究成果看,学者们主要围绕大江大河流域、平原坝区、沙漠演进、水库流域等开展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对生态脆弱的高原湖泊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及其生态价值变化研究较少,难以为高原湖泊流域治理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撑和应用方案。近年来,部分学者对滇池流域水生态环境、耕地时空变化、综合治理、环境污染等开展了专题研究,而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及其生态价值的研究尚属空白。近20 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云南省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生态脆弱的高原湖泊滇池及其流域生态环境状况面临着严峻威胁,亟须对其开展系统性研究。因此,本文采用2000—2020 年滇池流域GlobeLand30 三期土地利用分类数据和两期Landsat 遥感数据进行分层面向对象分类,深入分析其土地利用/覆被变化过程、特征,进而系统测算其不同时段的生态服务价值,以期为滇池流域生态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和流域背景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应用提供范式借鉴。

1 研究区概况及数据

1.1 研究区位及概况

滇 池 流 域 位 于 东 经102°29′ ~103°01′, 北 纬24°9′~25°28′,地处云贵高原中部、云南省昆明市西南部,地质构造以断裂为主、褶皱次之,南北向为狭长的山间盆地,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自然生态系统,具有较好的地理、气候、物质资源等自然条件,较为适宜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同时,滇池流域是典型的高原湖泊流域,属长江流域上游金沙江水系,流域面积2 920 平方千米,水资源总量为5.55 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155 立方米,水资源严重缺乏[34-35]。

1.2 数据来源

研究以滇池流域5 期Landsat-5 和Landsat-8 TM/ETM+影像为主要遥感数据源,使用遥感影像,从地理空间数据云官方网站(http://www.gscloud.cn)获取,对数据进行拼接处理后,分别得到2005 年、2015 年研究区影像数据。2005 年、2015 年滇池流域土地分类数据由面向对象分层分类获得。2000 年、2010 年和2020 年研究区数据采用GlobeLand30(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提供的滇池流域土地分类数据(http://www.globallandcover.com/),其中道路和裸地通过遥感影像监督分类获取。

2 研究方法

2.1 研究区LUCC分类系统建立

对2005 年、2015 年的遥感影像进行预处理和面向对象分层分类,得到两个时相的土地利用图,作为后期分析补充LUCC 两个时相的分类数据。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一级土地分类系统、万荣荣和杨桂山[36]建立的基于水文响应研究的土地利用/覆盖分类系统,结合滇池流域土地资源的实际利用方式、覆盖特征和动态监测需求,将研究区土地利用类型划分为水域、道路、建设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裸地八类。

2.2 LUCC面向对象分层分类

研究采用面向对象的方法,以滇池流域图像中相邻像素组成的对象为处理单元,实现2005 年和2015 年的研究区图像分类及目标对象提取。

影像分割包含波段选择和分割参数确定两个主要部分。选择波段是为了在满足基本信息量的同时避免信息冗余。在应用多尺度分割法的过程中,因识别目标不同,选取的波段也不同,结合2005 年分类情况介绍本研究分类逻辑规则(图1)。

图1 影像分类逻辑图

基于eCognition 软件,分别对2005、2015 年两个时段的遥感图像进行面向对象分层分类,具体完成影像分割[37],背景、云和阴影去除,植被、水体、不透水表面区分[38],建设用地、裸地和道路区分,耕地、园地与草地区分等,进而得到两期土地利用类型数据,分类结果通过精度评价,Kappa 系数分别达到84.02%和85.67%,符合预期要求。

2.3 滇池流域LUCC的变化过程及特征分析

2.3.1 LUCC类型和结构特征分析

流域或区域的土地利用根据功能分为不同类型,国内外学者由于认识、需求的不同,往往会有不同的分类标准。地理学家在Shanon 信息熵[39-40]基础上提出城市土地利用均衡度概念,以便更好揭示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特征[41],认为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形成是因为城市土地资源空间功能分异导致,其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产业结构的空间重构过程[42]。流域土地利用的信息熵方程(H)可以表示为:

式中:H为函数信息熵(单位Nat),Pi是区域内各类土地面积占土地的百分数,i为流域土地利用类型数。信息熵的水平可以反映区域土地利用的均衡程度,即熵值越高,不同功能的土地利用类型数量越多,各功能类型土地面积差异越小、分布越平衡。当流域内各类型土地面积相等即P1=P2=…=Pn=1/n时,熵值达到最大,说明城市土地利用已达到均衡状态。

为避免土地利用信息熵的不足,可把实际熵值与最大熵值之比作为城市土地利用构成的均衡度(J),其均衡度越大,土地利用的同质性就越强。与信息熵相比,均衡度的数值直观性和可比性有所增强[40]。

从图7~8可看出,在垃圾渗沥液中,有机污染物种类繁多,由于缺少大量的标准参照物,测量数据通过计算机系统直接进行质谱图解,整个GC-MS分析检测中,共检测出主要有机污染物30多种,包括酚类、胺类、杂环类、卤代物、苯环类物质。刘田等[9]也采用GC-MS法测定垃圾填埋场渗沥液中的有机污染物,深圳市2个不同类型垃圾填埋场的渗沥液中分别检出72种和57种主要有机污染物,其中含有大量难降解有机物,如酚类、胺类、杂环类物质。目前国内外研究已查明垃圾渗沥液中包含200余种有机污染物,不同的处理设施,有机物种类也有差异。

2.3.2 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过程分析

为反映各类型土地面积的变化范围和速度以及流域土地利用变化的区域差异,国内学者提出土地利用类型(包括综合土地利用和单一土地利用)的动态度[43-44],并通过类型之间的比较反映类型之间的差异,从而探索其背后的驱动或制约因素[45]。

(1)综合土地利用动态度。研究区土地综合利用的动态度(LC)可表示为:

式中:LUi为研究起始时第i类土地利用面积;ΔLUi-j为研究期内i类土地利用类型转为非i类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的绝对值;T为研究时段,当T值为年时,LC值为研究区土地利用变化的年速率。

(2)单一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度。单一土地利用类型的动态程度(K)表示研究区内某种土地利用类型在某段时间内数量的变化,其表达式为:

式中:Ua、Ub分别是研究初期和研究末期某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数量;T是研究时段,当T值为年时,K值为研究区某一土地利用类型的年变化率。

土地利用程度是反映土地利用的广度以及深度,既可反映土地利用中土地自身属性,也可反映人为因素、自然因素的综合作用。对此,本研究参考谢叶伟等[30]提出的“土地利用程度分级与赋值”,樊玉山和刘纪远[46]提出的“土地利用程度综合分析方法”,根据社会因素影响下的土地自然综合体的自然平衡状态,将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程度划分为5 个等级,并对该流域内8 类土地赋予分类指标(表1)。同时,基于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和土地利用程度变化的定量表达,可计算出该流域土地利用程度的变化情况。

表1 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程度分级表

(3)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研究区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Lj)可表示为:

(4)土地利用程度变化率。特定范围内土地利用程度的变化是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的耦合结果,土地利用程度变化量(ΔLb-a)和土地利用程度变化率(R)可表示为[43]:

式中:Lb和La分别为时间b和a的区域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Ai为i级土地利用程度分类指标;Cib和Cia分别是时间b和a的i级土地利用程度的面积百分比。如果ΔLb-a>0,或R>0,则该区域土地利用处于发展期,否则处于调整期或下降期。

2.4 滇池流域生态服务价值变化分析

快速城市化进程下区域LUCC 及其环境影响日益突显,必然引起各陆地生态系统面积及其时空分布、景观格局的变化。具体而言,LUCC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致可分为无污染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变化和主要污染物非点源污染负荷的变化两个方面[47]。对此,本文参考Costanza 等[31]、冉圣宏等[33]的研究成果和2006—2019年CPI 指数,结合滇池流域实际,计算出2006—2019 年我国通货膨胀率为112.28%,适当调整了Costanza 等[31]、冉圣宏等[33]的研究中的计算结果,得出了滇池流域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服务价值。

3 研究结果分析与讨论

通过对研究期内滇池流域五个时段土地利用数据的汇总计算,系统分析了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结构特征(信息熵与均衡度)、土地利用动态度(综合动态度和单一动态度)、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和变化率)、生态服务价值变化情况,并阐述其驱动因素和影响,具体从以下五个层面解析。

3.1 滇池流域LUCC过程及特征表现

从2000—2020 年,滇池流域主要土地利用类型在不同时期差异不大,但道路、建设用地持续增加,耕地逐年减少是一个总体趋势(表2)。具体而言,以变化强度判断,滇池流域建设用地面积占比从2000 年的7.86%上升到2020 年的22.67%,增幅达14.81%,面积扩展到近原来的3 倍,而耕地面积占比从2000 年的39.24%下降到2020 年的25.02%,降幅达14.22%,减小约400平方千米;以占比第一用地类型判断,2000 年滇池流域占比第一用地类型为耕地,占总类型的39.24%,而2020 年则为25.02%,下降约14 个百分点;以用地面积比例位居前三的用地类型判断,2000 年滇池流域主导用地类型为耕地、草地和林地,占总土地规模的79.11%,而2020 年则转变为耕地、建设用地和草地,占总土地规模的68.619%;以相近时段典型特征判断,2015 年和2020 年的主导用地类型均为耕地、草地和林地,均占总土地规模的68.624%,占比相近,但构成发生了变化,其中2020 年的耕地占比比2015 年下降了4 个百分点,建设用地占比比2015 年增加了近5 个百分点,林地占比比2015 年减少1 个百分点,其他用地类型五年内变化效应为1%。总体来看,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过程及特征表现正好反映了云南城镇化政策实施以来滇池流域所属高原坝区的土地自然属性,与滇池流域在云南省的特定政治经济背景及近20 年高强度的人类经济社会活动和城市化建设加速发展的特点密切相关。

表2 2000—2020年滇池流域LUCC构成表

3.2 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结构的信息熵与均衡度

近20 年来,2000—2020 年滇池土地利用结构逐渐均衡,除建设用地显著增加、耕地迅速减少外,各用地类型的面积差别逐渐缩小,城市土地结构的均质性逐渐增强。从信息熵来看(图2),2000—2020 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结构的信息熵经历了每五年线性增长的变化过程,2000—2005 年,2005—2010 年、2010—2015 年、2015—2020 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0.40%、1.11%、1.11%、0.57%,年均增速经历了从增加到稳定再到下降的过程。从均衡度指标看(图3),2000 年、2005 年、2010 年、2015 年、2020 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结构的均衡度分别为0.735、0.745、0.771、0.799、0.812,平均均衡度为0.773。在纵向上,滇池流域2000—2010 年土地利用结构均衡度平均值(0.751)略比近20 年土地利用结构均衡度平均值低0.022,可推断出2010 年后滇池流域城市化建设加快;在横向上,滇池流域2020 年土地利用结构均衡度最接近2000 年我国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武汉、重庆、广州等10 个主要中心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均衡度平均值(0.886)[40,48-49],可推断出滇池流域城市发展水平明显滞后于上述城市。

图2 2000—2020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结构信息熵

图3 2000—2020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结构均衡度

3.3 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程度

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程度主要体现在综合动态度和单一动态度两个方面。从综合动态度变化(表3)看,变化最快的是2010—2015 年,变化最慢的是2000—2005 年。从单一动态度变化(表4)看,2005—2010 年滇池流域裸地、道路用地变化较大,其中裸地每年增加18.88%、道路用地每年增加15.83%,这既可能与2009—2010 年滇池流域气候干旱有关,也可能与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相关,有待进一步研究证实;耕地在研究期内均出现负增长(下降),尤其是2015—2020 年下降幅度最大,达到每年3.04%,而该期间单一动态度增加最快的为裸地、道路和建设用地;2010—2015 年建设用地每年增长14.70%,表明此时段是研究期内滇池流域城市化进程最快的时期,五年间建设用地增加最为迅猛;在八种用地类型中,水体单一动态度变化最小,且2000—2005年、2005—2010 年、2015—2020 年三个阶段水体单一动态度均为负值,变化绝对值均小于1,2010—2015 年动态度变化最大也只有年均1.03%。进一步看,滇池流域2000—2020 年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图4)显示,2020年综合指数值为351.08,是5 个时期中的最高值,而2010 年综合指数值为332.13,是5 个时期中的最低值;滇池流域2000—2020 年土地利用程度变化率(图5)显示,2005—2010 年土地利用程度变化率为-0.37%,表明滇池流域正处于土地利用调整期。另外,从2010—2020 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逐渐增高,并呈现研究期内两个极大值,即土地利用综合指数最高值351.08(2020 年)和土地利用程度变化率最高值4.18%(2010—2015 年),特别是在2015—2020 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程度变化率降低到1.47%,上升速度明显减缓,表明在没有强力驱动因素的影响下,滇池流域土地利用可能在未来几年间迎来一个调整期。

表3 2000—2020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综合动态度表

表4 2000—2020年年均滇池流域土地利用单一动态度表

图4 2000—2020年土地利用程度综合指数

图5 2000—2020年土地利用程度变化率

3.4 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生态服务价值变化

从总体看,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生态服务价值在2000—2020 年呈现小幅波动逐渐下降态势,五个时段的生态服务价值分别为31.45 亿元/年、30.50 亿元/年、29.79亿元/年、30.69 亿元/年和29.78 亿元/年,其中总价值最低的是2020 年,这与该年的耕地、林地面积减小有直接关系,因为耕地、林地减少势必造成滇池流域水源涵养、水调节、供水等功能相应下降进而导致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下降。从表5 可以看出,滇池流域水体、林地、草地的生态服务价值在8 种用地类型中分别居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表明水的涵养、水体面积的增加或其他用地类型向水体、林地、草地的转化有益于流域生态服务价值增值。

表5 2000—2020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生态服务价值单位:万元/年

3.4.1 滇池流域不同土地利用/覆被类型的生态服务功能变化

从LUCC 生态服务功能变化看,近20 年滇池流域道路、建设用地、裸地、园地的价值明显增加,耕地、林地、草地的价值有所降低,水体出现波浪式下降的态势。从单一用地类型看,按照生态服务功能增减量级来分,可把滇池流域各用地类型生态服务价值变化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10 万元区间的道路和裸地,相较2000 年,2020 年道路生态服务价值增加了34.32 万元、裸地生态服务价值增加了6.98 万元;第二层次是100 万元区间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和园地,相较2000 年,2020 年建设用地、园地生态服务价值分别增加了802.30万元和318.02 万元,但草地和林地的生态服务价值却分别下降了781.02 万元和282.46 万元,价值总量基本平衡;第三层次、第四层次分别是1 000 万元区间的耕地和1亿元区间的水体,其中近20 年滇池流域耕地的生态服务价值减少了3 870.79 万元,水体的生态服务价值减少了12 937.82 万元,成为该流域生态服务价值下降的主要原因。换言之,滇池流域快速的城市化发展产生的建设用地、道路和裸地所增加的生态服务价值不能冲抵草地、林地、水体和耕地减少所导致的生态服务价值损失。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滇池流域水体和耕地资源对该流域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价值的极端重要性。

3.4.2 滇池流域不同类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

通过对研究初期(2000 年)和研究末期(2020 年)滇池流域不同类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的分析比较看(表6),其生态服务价值占比最高的前三项分别是水分调节、水供应和废物处理,其中水分调节占比达到56.61%以上,可见水资源的涵养、保护和合理利用明显关系到滇池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一半以上的价值。两期相比,前三项分别占比98.23%和89.12%,占比有适度的减小趋势;文化功能有显著提高,变化率为35.95%,与建设用地的增加有关,而生物控制和食物供应、传粉功能下降幅度最快,分别下降37.45%、23.49%和21.23%,与耕地和林地的减少密切相关,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生物多样性的下降趋势。当然,生态服务价值尽管是一个可以衡量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货币化综合指标,但由于指标在统一维度后转化为货币价格,计算结果必然有不确定性,故研究在着力探讨滇池流域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价值的相对变化趋势及其驱动因素,并非计算生态服务的绝对价格(价值)。

表6 滇池流域2000年和2020年土地利用生态服务价值比较(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3.5 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及其生态服务价值变化的动因和影响

近20 年来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及生态服务价值变化受多种因素驱动,给滇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带来巨大压力。

3.5.1 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及其生态服务价值变化的驱动因素

根据前述分析,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及其生态服务价值变化的驱动因素主要体现在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两个维度。首先,从自然地理维度看,水资源严重缺乏是近20 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及其生态服务价值变化的自然驱动力。滇池流域具有较好的地理、气候、物质资源等自然条件,是一个较为适宜人类生存发展的区域。但是滇池流域地处云贵高原喀斯特地貌发育区,生态环境脆弱,整个流域水资源总量为5.5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55 立方米,属水资源严重缺乏地区,加之滇池水质的长期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滇池流域发展的先天不足,滇池流域土地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其次,从人文地理维度看,流域城镇化建设和农业产业升级是近20 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主要动因。从数据分析看,近20 年滇池流域用地结构变化明显,呈现建设用地持续增加与耕地逐渐减少并存、其他用地类型适度起伏变化的总体态势。这与滇池流域作为云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域的地理区位特征高度吻合,意即其区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建设发展必然驱动滇池流域用地结构持续变化,因为建设用地规模的持续扩大必将不断挤兑和压缩滇池流域有限的土地资源空间。加之城镇化建设带来的人口增多,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生活用水、工农业耗水量增加,特别是沿滇池流域工农业回归水仍多次被提取重复利用,使滇池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很高,远超云南省平均开发利用程度(6.9%),造成滇池流域生态服务价值总体有所下降。

3.5.2 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及其生态服务价值变化的影响

近20 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及其生态服务价值变化给整个流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影响,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1)经过近20 年的城镇化建设和农业产业升级,滇池流域的土地利用空间越来越小,未来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2)通过近20 年滇池流域城市发展趋势看,滇池流域的城市和城镇规模及人口规模将有不断扩大的可能,进一步加剧水资源短缺形势和供需矛盾;(3)近20 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生态服务价值呈小幅波动下降的态势,给滇池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4)20 年来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过程中形成的水污染、土壤污染、废弃物排放、耕地林地草地破坏等问题,给今后滇池流域生态环境修复造成极大困难。客观而言,近20 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类型及其生态服务价值变化所造成的这些影响,深刻启示我们要高度重视经济社会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

4 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采用2000—2020 年滇池流域GlobeLand30三期土地利用分类数据和两期Landsat 遥感数据进行分层面向对象分类,分析其土地利用/覆被变化过程、特征,以及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度及土地利用程度变化,进而测算其不同时段的生态服务价值。主要结论及建议如下。

(1)推进滇池流域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修编,科学确定城市/城镇规模。滇池流域是云南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区域,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土地利用均衡度和土地利用程度来看,近20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的广度及深度呈现先逐渐增强后冲高回落的趋势,土地资源空间功能分异减小,不同功能的土地利用类型数量增加、面积差异变小、分布趋向平衡,城市土地结构均质性逐渐增强,但其流域城镇化建设水平仍然偏低,大致相当于国内主要发达城市20 年前的水平,可见滇池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仍有较大空间。因此,滇池流域未来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必然更加突出,耕地保护面临更大挑战。对此,滇池流域内各级地方政府应充分考虑滇池流域土地、环境、资源等要素的总体承载能力,适时制定或修编城市/城镇总体规划,推进“多规合一”,科学确定城市/城镇总体规模尤其是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加强用地结构管理和比率调控,推动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推进滇池流域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调发展。滇池流域既是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区域,又是云南生态建设的主要板块,其经济意义和生态意义都极为重要。客观上,滇池流域属于生态脆弱的高原湖泊流域和金沙江水系上游退耕还林的重要流域区段,加之滇池流域缺水、石漠化、湖泊富营养化等问题多元并存,导致生态环境治理压力较大。显然,滇池流域面临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双重压力和协同愿景。对此,滇池流域各级地方政府应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指引,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有效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科学确定并严格落实滇池流域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该流域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实现生态效应的纳什均衡和流域土地资源治理现代化,推进滇池流域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协调发展。

(3)加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有效提升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生态服务价值。从生态服务功能变化估算看,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覆被变化过程及其特征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价值。特别是在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生态服务功能体系中,水分调节、水供应、废物处理等三大功能尽管在近20 年略有下降,但在2020 年仍占有89.12%(其中水分调节占比达56.61%以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可见,水资源具有大气调节、气候调节、扰动调节、水分调节、水供应等生态功能,其科学开发、高效利用、系统治理和有效保护对滇池流域的生态建设至关重要。对此,滇池流域各级地方政府应重点把握滇池流域生态环境变化,尽快制定和修订完善滇池(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单项规划,严格耕地、林地、草地、水体和生物多样性等多要素治理、保护与修复,加强“三废”和水体富营养化治理,涵养滇池流域生态系统,切实提升滇池流域自我净化和生态净化能力,有效提升滇池流域土地利用生态服务价值。

(4)加大生态环境立法、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滇池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从驱动因素看,近20年滇池流域土地利用及其生态服务价值变化除受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城市人口增长和农业产业升级影响外,还受非法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诸如围绕滇池的“环湖开发”“贴线开发”“过度开发”“三废排放”“毁林占地”)的影响。对此,云南省有关部门应尽快修订完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为新形势下滇池保护提供有力法规保障;昆明市有关部门应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配套措施、《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滇池湖滨湿地建设规范》《滇池湖滨湿地管护规程》、“三废”排放标准等涉及滇池保护的规章制度,确保滇池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有章可循;国家及云南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滇池流域土地利用及生态环境建设的监督指导,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滇池流域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有效运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排查、检查、投诉、举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滇池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滇池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执法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营造滇池流域治理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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