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问题研究
2022-06-01彭徽谭慧
彭徽 谭慧
(烟台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均得到了空前程度的提高,2020年,我国GDP达到14.73万亿美元,位列全球第2。任何事物都有对立面,经济增长的同时也面临着环境恶化问题。因此,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倡导“绿色发展”这一理念,该模式重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逐步完成从脱贫到实现均衡发展过渡。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其中谈到要积极发展绿色信贷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加快创新“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此时代背景的冲击下,山东省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在践行中找到了结合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绿色金融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另外,对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社会整体进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如何依照各地的实际情况发展绿色金融仍为亟需攻克的难关。
1 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概况及现状
1.1 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概况
山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大省,是推动华北地区、华东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新时代发展契机下,绿色金融在山东省的落实发展,对山东省以及华北地区经济复苏,推动地区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相关资料研究,山东省实施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表现如下。
1.1.1 绿色金融领域横向更新拓展
山东省积极响应绿色金融政策号召,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设立了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专项基金,用于绿色金融投资筹建资金,推进碳交易活动的进行。省内部分重工业企业拓展出新的绿色发展领域,推出了新的绿色环保产品,进行绿色投资。
1.1.2 绿色信贷结构不断完善,绿色信贷占比逐步上升
山东省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省内的重工业和重污染行业加以改善,逐步引导退出市场,占比逐渐减少。严格履行监管监察职能,对出现的信贷风险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山东省农行积极推行新型能源项目贷款,由信贷支持的新型能源项目逐步上升,促进了高耗能落后企业的退出,促进了省内资源的高效利用。
1.1.3 民间绿色金融发展迅速,人民对绿色金融的认识和接受度不断上升
山东省推行三年绿色金融攻坚战以来,城市全力发展的同时,民间绿色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壮大。民间绿色金融机构融资规模突破万亿大关。民众意识的更新与发展成为山东省绿色金融进一步成熟完善的重要后备力。
1.2 山东省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1.2.1 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作为环境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之一,是指保险公司对受到环境污染影响的人群和企业进行赔付,以此保障环境污染受害者权益的措施。山东省长期以高污染的重工业进行生产生活,是受污染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污染问题对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部分不良影响,绿色保险的实施发行,对协调生产污染和人民权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山东省是我国首批开展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的省份之一,积极推行绿色保险的试点工作,省内部分保险公司也积极推出适应绿色发展政策的绿色险种,如人民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环境污染责任险等。由表1可知,山东省各地财产保险保费收入非常可观。通过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保险营运降低企业对污染环境,以此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安全,引导投资者绿色投资,消费者绿色消费,保障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活动的协调统一。
表1 2020年山东省各地财产保险保费收入情况表
1.2.2 绿色债券
山东绿色金融债券业务最早在2016年有所起色,已成功推动青岛银行、烟台银行、威海银行、青岛农商行4家省内法人机构发行绿色专项金融债券120亿元,为省内300余家重点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了专项、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2018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又启动绿色金融发展攻坚工程,以“绿色产业的发展、绿色项目获支持、绿色企业享实惠”为工作目标;以全力配合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工作着力点,力求通过3a努力,推动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绿色金融发展支撑体系,持续优化绿色金融发展软环境。202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正式施行,其中就有专门针对绿色农业的支持项目。由此可见,山东省绿色债券业务的发展态势逐步趋好。但在企业债方面,山东省大部分企业缺乏绿色发展意识,目前仅有4家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及绿色支持证券,其中青岛2家、烟台及济宁各1家。
1.2.3 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是指当企业缺乏资金进行信用贷款时需要符合绿色监测标准,将生态环境保护这一要素作为信贷前提,符合条件可允许获得贷款资金。山东省积极发行绿色信贷助推乡村振兴绿色发展要求。据相关金融机构统计,截至2020年,农发行山东省分行累计审批相关类绿色贷款430.5亿元,为践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政策性金融资助。如,泰安东平县作为全省典型贫困地区之一,在2018年被纳入第二批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试点名单,农发行泰安市、县两级行在得知这一信息后,为支持该地的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向省级部门申请支持方案,最终获批8亿元相关信贷投资。还有一个典型案例就是临沂市兰陵县压油沟村,该地是典型的古村落,由于缺乏基础经济发展条件,这里大部分年轻人都选择离开家乡,去城市打工,导致该地出现“空壳村”现象。为改变现状,发展当地特色旅游业,同年,农发行临沂市分行投入3亿元专项信贷,支持压油沟生态旅游项目建设。改变了压油沟以往萧瑟景象,探索出一条文化、农业、旅游融合发展的脱贫致富之路。这些探索都是山东省绿色金融的先行创新举动,充分践行了绿色信贷助力乡村振兴的宗旨。
2 山东省绿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体制尚不健全
从2004年开始,国内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关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部分地区的发展问题提供了参考意见。在此背景下,山东省也已初步形成了绿色金融体系,在省内充分发挥了绿色金融体系的带动作用,促进了省内生态文明的建设发展。但由于出台的法律政策多为指导性参考文件,作用不明显,致使山东省进一步发展绿色金融缺乏政策法规指导。当前,绿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案例中,山东省绿色金融的发展机制主要涉及宏观层面的政策指导,而具体的微观指导体系还未形成。限制高污染、高损耗企业的信贷额度仍然是当前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发展方向,缺少对绿色金融业务系统的考察和监管,致使其在整体上缺乏战略发展规划。
2.2 绿色金融供给无法满足乡村振兴的资金需求
随着山东省对绿色金融业务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尽管政府在绿色金融产业的投资逐年递增,但依然存在投入规模小,缺乏整体投入等问题。作为特殊的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是金融机构经营的主要目的。广大农村地区的绿色产业大多是所需周期长,资金多的项目,受传统思想影响,多数金融机构认为发展农村产业获利少,因而投资农村绿色项目的积极性不高。农行、邮储银行等大型涉农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权集中在总行,开发自主性发挥受限,农村商业银行等小型涉农机构对农民贷款的限制条件多,主要贷款类型还是传统的担保贷款、抵押贷款等,贷款时间短、种类少,无法满足产业发展借贷的资金需求。
2.3 现有绿色金融工具整合性不足,协同效应弱
由于山东省绿色金融起步晚的局限性,很多种类发展并不完善,仅以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信贷为主发行实施。尽管在发展过程中新型绿色金融产品的种类不断增加,但是产品分散、发行规模小等典型问题依然突出。集中表现为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金融工具的整体性不足、协同作用相关性弱,缺少专业的营运机构负责支持和管理。显然,该问题的存在大大增加了利用金融产品的成本,削弱了产品的效用。
2.4 绿色信贷发展规模差距较大
当前山东省绿色金融发展趋势是绿色信贷结构不断完善,绿色信贷占比逐步上升,但省内绿色信贷规模差距较大。根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的资料显示,直到2020年末,山东省的绿色贷款的增势趋于平稳,省内各地市总体在11.9%~12.8%的范围内来回波动,济南市、青岛市2个地级市的绿色信贷规模早在2018年末已经超过1000亿元,于2019年以后稳步上升,领先于其他15个地级市;烟台、潍坊绿色信贷规模紧随其后,但是其规模约为200亿元,与济南、青岛相比差距明显;其他地级市规模相差不大,发展速度大体相同。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山东省绿色信贷发展缓慢,规模较小,地级市之间发展差异巨大,综合发展能力有所欠缺,相对薄弱。
3 山东省绿色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探索农村绿色金融体系,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推进。必须加强绿色金融的法制建设,从顶层进行法制设计,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绿色金融构建进行法律保护,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到位,提升目前农村金融市场效率;建立激励奖惩制度。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加入,对支持农村绿色产业发展的金融资源给予奖励或丰厚待遇,适当降低政策性门槛,将金融资源引进到广大农村绿色产业中,为加快建设农村生态提供充分的资本;建立绿色金融监管机构。通过金融机构、其他企业和个人的监管作用,做到外部监管和自身监督有效结合,利用外部公众力量,对高污染型企业进行督促监管,利用外部约束力量加强企业自身优化整改。
3.2 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渠道来源
建立银行绿色信贷供给资本补充机制。结合各地中小银行特色,把强化顶层设计和激发中小银行供给绿色信贷的内在动力有效结合,正确解读央行的各种激励性政策措施,调动增加绿色信贷的信心;变通融资模式。农村绿色产业可以采取“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的融资方式,同时通过承销债券以及银行理财等多种途径增加绿色企业融资渠道,加深银行与保险机构的合作,探索“信贷+保险+绿色企业”的新发展模式,通过保险机构对风险进行分散缓释;适当吸引外商投资。鼓励设立境外绿色金融共同基金,大力支持境外绿色金融企业来国内发展,引导国际资金力量对我国的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助力发展。
3.3 创新绿色金融工具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省内各金融机构要在政府政策的支持引导下,针对农村绿色产业的实际发展现状,升级改进产品设计,加快研发具有绿色农业特色、切合省内发展实际的产品。这就要求山东省政府积极为绿色产业提供服务支持,建立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给予绿色技术型人才相应的优惠补贴;积极推进投资信贷一站式协同服务,成立专门的客户信息整合、客户评价、评审和定价模型系统,为企业提供从开户结算、现金管理到理财咨询的一体化服务;提高联合创新,企业和企业之间进行联系合作,将资金、人才、基础设施等要素进行联合共享,共同研究某项绿色金融产品,加快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升级,突破单个企业的自身创新技术限制。
3.4 推动解决地区发展不均衡问题
政府要增加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投资。针对山东省部分发展相对落地区,在卫生医疗、教育及“五化建设”等方面,增加“绿色信贷”等金融投资,建造更高质量的乡村公共服务,将城市生产要素引流到农村,释放乡村地区潜在的动力;借助地区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山东省由于地形地势等各类影响因素,导致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尽相同,各地应当充分发挥当地优势发展农村旅游、农家乐、田园综合体等在内的绿色产业,缩小发展差距;发挥农村普惠金融的作用。运用电子商务等互联网工具助力乡村发展,实现网络村村通,让农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现代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