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现状分析与安全保障策略
2022-06-01陈英海杨桂强欧阳永贮
陈英海 杨桂强 欧阳永贮
(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广西 梧州 543300)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长期以来以使用农药作为实现粮食和果蔬高产、高品质与高收益目标的重要手段,但部分种植户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存在过量施用、滥用农药的行为,不仅造成环境污染问题,也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梧州地处桂东地区,具有六堡茶、优质蔬菜、砂糖橘、迟熟荔枝、龙眼、粉葛等众多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2021年蔬菜水果种植面积168440hm2,产量达414.17万t,是广西农产品主要生产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产品的重要供应基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确保健康消费、推动梧州市农产品出口贸易和农业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种植业产品生长周期短,且在生长时段之中,常会遇有多样的病虫威胁。培植种植业产品时,必须多次施加农药。施加农药以后,间隔很短的时段就会收割,带来药量残留。不适宜地添加药量,导致残存下来的药量超标,伤害人体健康。本文就梧州市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现状及存在问题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和依据当前国内外食品安全新形势,提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策略措施。
1 梧州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分析
1.1 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总体情况
农药残留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随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检测技术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近年来,梧州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残监测工作。2017—2021年,对全市种植业产品开展农残色谱定量监测,每年平均检测果蔬样品数量约2500批次,检测各类农药参数58种,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及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标准及指令判定,其平均合格率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2017—2021年种植业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
如图1所示,按照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判定,2017—2021年全市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8.32%、97.39%、97.89%、99.13%、99.00%,介于97.39%~99.00%,总体来看,2017年以来合格率水平在98%左右波动,3a以来的合格率则呈轻微上升态势,但整体上基本趋于稳定。
但按照CAC及日本、欧盟、美国、韩国等相关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标准或指令,平均合格率水平则有着较大变化,变化范围在60.89%~99.69%,总体上看,除韩国标准外,按CAC及日本、欧盟、美国标准合格率水平均有所下降,且下降幅度差别较大,其中按照欧盟标准的合格率水平下降最大,最低的合格率在2021年降低至60.89%,最高的2017年仅为90.9%;而按照韩国标准,2017—2020年合格率水平则略有上升;显然,2021年按照上述5个国家和组织的标准合格率水平均有显著下降,除按CAC标准降幅略小,其他降低至60.89%~71.44%,与依据我国标准判定的合格率差距达26.00%~36.00%。
1.2 常规农药残留检出及超标情况
2017—2021年开展梧州市果蔬农残风险监测,对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甲氰菊酯、三唑酮、百菌清、腐霉利、丙溴磷、多菌灵、啶虫脒、苯醚甲环唑、阿维菌素、噻虫嗪、吡唑醚菌酯、氯吡脲、嘧霉胺、吡虫啉等45种各种(类)常规农药残留量进行监测[1],其农残检出及超标情况如图2、图3所示。
图2 各种(类)农药残留检出情况
图3 各种(类)农药残留超标情况
如图2所示,统计5a来检出次数最多的前13种农药品种,分别是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腐霉利、三唑酮、啶虫脒、百菌清、氯氰菊酯、丙溴磷、多菌灵、联苯菊酯、吡唑醚菌酯、嘧菌酯、甲氰菊酯,分别检出321、308、223、150、130、94、82、66、54、48、38、38、14次,检出率分别为8.02%、7.70%、5.57%、3.75%、3.25%、2.34%、2.05%、1.65%、1.35%、1.02%、0.95%、0.95%、0.35%;其中,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腐霉利检出次数最多,分别检出321、308、223次,检出率分别为8.02%、7.70%、5.57%。
如图3表明,统计所有超标的农药品种(包含了上述13种农药),超标次数最多前3种农药是氯氟氰菊酯、丙溴磷、腐霉利,分别超标19、13、12次,超标率0.48%、0.33%、0.30%。显然,检出次数多农药品种会增加超标概率,但检出次数与超标次数并非线性相关,检出次数多则说明该种类农药使用的广泛和普遍性,如杀菌剂苯醚甲环唑检测次数达308次,仅少于氯氟氰菊酯,但其残留量多数在我国标准限量范围之内,仅超标6次,超标率为0.15%,超标率并不高。
1.3 禁限用农药检测情况
2017—2021年全市农产品例行(风险)监测检出水胺硫磷、毒死蜱、三唑磷、氧化乐果、甲胺磷、治螟磷、甲基毒死蜱、氟虫腈、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等果蔬禁限用农药10种,共检出126次,各种农药检出比例分别为0.79%、65.08%、19.45%、2.38%、1.59%、0.79%、0.17%、1.59%、2.38%、3.17%,其中毒死蜱、三唑磷检出次数最多,分别占65.08%、19.45%,占所检出的禁限用农药总数的84.15%;克百威、甲基毒死蜱各检出4次,占3.17%;氧化乐果、甲基异柳磷各检出3次,占2.38%;甲胺磷、氟虫腈各检出2次,占1.59%;水胺硫磷、治螟磷各检出1次,占0.79%;如图4所示。
图4 禁限用农药检测情况
2 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2.1 部分禁限用农药检出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2017—2021年梧州市农产品例行(风险)监测检出的禁限用农药,既有甲胺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品种,也有毒死蜱和三唑磷近年来在果蔬上限制使用的农药,经过对检出的全部禁限用农药的追溯和调查分析,原因如下。
克百威、氧化乐果、甲胺磷的残留,并非直接施用这些农药造成,主要是生产上分别使用丁硫克百威、乐果、乙酰甲胺磷,因其产生的降解或代谢产物生成了克百威、氧化乐果、甲胺磷,而乐果、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这3种农药在2019年8月1日起禁止果蔬使用前,在梧州市广泛应用,尤其是丁硫克百威,一直以来在全市柑橘产区有90%以上种植户都曾有过使用经历,用于对柑橘锈蜘蛛、潜叶蛾、蚜虫、蚧壳虫等害虫的防治;果蔬限用农药毒死蜱和三唑磷占全部检出果蔬禁限用药的80%以上,尤其是毒死蜱2016年12月31日起禁用前也是梧州市在蔬菜害虫防治上推广使用的主要品种,因为种植户习惯性使用以及禁用农药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小部分生产者对限用农药的管理规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意识到蔬菜已禁用而继续使用;部分种植户的违规使用,如高毒高残留的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等违规用于果蔬害虫防治;一些常规农药中存在禁限用农药的隐性成分,如岑溪某蔬菜基地使用了5%高效氯氰菊酯防治害虫,在该基地抽检蔬菜样品中却检出含有0.03mg·kg-1氟虫腈残留。
2.2 常规农药超标问题及原因分析
常规农药抽检超标原因:各种植户的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一些生产种植者不科学合理和规范用药,如存在超剂量使用、超范围使用、喷施次数过多以及安全间隔期不够等现象;农业部门技术宣传指导和监管服务不到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少数生产者使用农药没有注意生产环境条件差异而按照正常情况用药和采收造成超标,如2020年4月曾在梧州市某个蔬菜大棚基地空心菜检出苯醚甲环唑严重超标(残留量达20.72mg·kg-1),原因是该种植户没有意识到在干旱和密闭环境的塑料大棚内,农药自然降解比露地栽培要慢得多,因此造成在农药安全间隔期过后其残留依然严重超标,影响质量安全。
2.3 对照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标准合格率偏低问题及原因分析
农残最高限量标准是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加强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管控的重要技术手段,梧州市农产品例行(风险)监测合格率对照CAC及日本、欧盟、美国、韩国等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标准或指令国合格率水平偏低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与上述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腐霉利我国标准(10mg·kg-1)与欧盟标准(0.01mg·kg-1)差距非常明显,在草莓上相差上千倍,在其他果蔬上也相差数十至数百倍;而美国标准则是要求更严的不得检出;2021年梧州市普遍使用的吡唑醚菌酯、啶虫脒、噻虫嗪、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等这些常规杀虫杀菌剂检出次数较多,虽然未超我国限量标准但不符合韩国、欧盟、日本、美国等其他国家和组织相关标准要求,从而降低了整体合格率水平,显然这对于梧州市有出口需求到上述相应国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来说,仅依据我国标准检测合格还是不够,必须重视和关注出口国的技术标准要求,并在生产用药方面综合考虑和科学应对。
2.4 开展农残风险监测覆盖面尚不够广等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梧州市地处桂东,气候适宜,农产品种类繁多,复种指数较高,一年四季果蔬飘香,农产品供应量大,但鉴于技术人员和经费所限,在农产品风险监测仍以规模化基地、认证基地、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为主,对于规模较小的基地及普通种植散户等仍然还难以全面覆盖,抽检样品覆盖范围仍未够广泛;此外在农产品抽样方面,特别是农产品贮藏和运输环节抽检样品比例方面仍然偏少,监测力度仍然有待加强。
3 保障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
3.1 切实加强对高风险农药品种的风险管控
3.1.1 强化对禁限用农药的监管
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最新禁限用农药政策措施,在全市各县(市)、区,各乡镇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和追溯体系,对当前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等18种高毒农药严格按照3个“100%”要求全部实施高毒农药经营电子台账、身份证登记购买和来源追朔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实名登记、电子记录溯源;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农资执法打假力度,加强对常规农药质量监督抽检,严格查处非法添加高毒成分等的假冒伪劣农药,确保安全优质高效的农资供应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
3.1.2 加大禁限用农药替代品种的宣传普及推广
针对近年来国家对毒死蜱、三唑磷[2]以及乐果、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等果蔬上限制使用[3],同时又是梧州市应用极为广泛使用量大的的农药品种,积极推广应用一批适合替代的生态高效、绿色环保型农药品种,如氯虫苯甲酰胺、甲维盐、阿维菌素、噻虫嗪、吡虫啉、辛硫磷、菊酯类等,此外各农业主管、生产及经营等部门要未雨绸缪做好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灭线磷、甲拌磷等在2024年9月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后的替代新品种的示范应用推广等工作。
3.1.3 加强对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新标准的宣贯实施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是目前我国最为全面的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特别是禁限用农药品种新增和修订的限量标准覆盖面扩大到禁限用范围涉及到的所有农产品[4],对梧州市农业生产、规范科学合理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出口贸易均有着重要的影响,全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该标准的宣传解读和标准培训指导工作,特别是针对新增农药品种和调整的限量标准,加强用药监管,及时调整例行(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方案,督促生产者掌握农药限量标准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质量内控和风险研判,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1.4 充分了解掌握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标准及其变更动态
对于梧州市六堡茶、柑橘、优质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中具有出口农产品备案基地或外向型农业企业组织,在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要充分了解掌握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标准并及密切关注其更新动态,特别是对于当前梧州市一批广泛应用而农残限量标准与国际和其他国家标准差异较大的农药品种,如腐霉利、吡唑醚菌酯、啶虫脒、噻虫嗪、苯醚甲环唑、多菌灵、氯氟氰菊酯等,做好用药管控,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科学应对,预防出现我国检测合格而国外超标情况,影响外贸经济发展。
3.2 加强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能力的提升
3.2.1 加强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水平能力
积极推动各(市)县开展机构“双认证”及乡镇监管示范站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好市、县(市)及乡镇三级监测体系网络作用,加强对GB2763-2021标准所配套检测新标准、新方法的技术培训,同时针对种植业产品当前酶抑制法快速检测技术的局限性,推行胶体金免疫快检技术,尤其是应用胶体金免疫快检技术检测豇豆中的叱唑醚菌酯、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常规农药,不断提高检测服务水平能力,为保障全市农产品安全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3.2.2 推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和乡镇网络化监管制度落实
积极引导、督促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贯彻落实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乡镇网络化监管,重点从供湾区和出口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抓起,根据农产品品种、规模、数量及销售等相关情况,加大抽检覆盖面、品种数量、抽检频率,以及加大对“三前”环节特别是运输过程环节的抽检和小农户的抽检比例,提高检测效能,提升监管质量,确保产品安全。
3.2.3 加强专项监测,做好产业技术指导服务
对梧州市在国家和省级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主要果蔬品种、农药种类,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监测和技术指导服务,重点加大对六堡茶、砂糖橘、直供湾区名特优果蔬等优势产业的技术支持,特别是在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产地环境质量监测等方面的支持服务,确保及时排除产业发展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3 加大农业生态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
推动梧州市绿色农业发展,采用各种形式和扶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促进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大力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农业生态绿色和标准化生产等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鼓励支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我国农药残留的现状由于长期受农产品短缺的困扰,我国的农业生产体系是在追求农产品数量增长目标的惯性下发展起来的,重量不重质的盲目扩大,已不能满足人们以安全、健康、营养为核心的品质追求。因此,农药多样化、病虫害抗药性、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土壤污染、水质污染等引起的药物残留都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一系列的安全隐患。通过调查施药情况,加强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能力的提升,掌握农残现状,并研究其农残超标的原因,总结提出了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的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