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文化研究:现象的救赎与理论的生命
2022-05-31刘涛
【内容摘要】当前的媒介文化研究,一味地追赶着一个个文化现象,异常热闹。在对象与阐释之间,一场“理论”征服“现象”的“冲突”全面上演。如何从现象入手,打开理论的想象力?一种可能的认识路径便是重返文化“现场”,从文化研究的两种基本范式——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出发,批判性地审视文化研究的核心概念,如“生产”“表征”,考察其在数字媒介时代的适用性、合法性以及所打开的媒介文化研究新命题。
【关键词】文化研究;文化主义;结构主义
作为一种极具穿透力的理论话语,文化研究进入传播学的那一刻起,便停靠在批判学派的“岸边”,牢牢地确立了自己的“流派”或“范式”地位。进入数字媒介时代,一系列崭新的文化现象被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可谓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在现象与理论之间,一场猝不及防的“暗战”悄然上演。那么,如何审视文化研究理论,又如何开展媒介文化研究,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亟待突破的理论命题。
一、数字媒介时代的文化研究:范式與问题
纵观当前的媒介文化研究,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大多研究往往忽视了“缘何出发”以及“路在何方”这样的基础问题,而不知疲倦地追赶着一个个文化现象,最终难免困于纷杂的现象之中,忘了来路,不知归途。学者们如饥似渴地打量着那些转瞬即逝的现象,然后从50年前的“理论包裹”中寻找“合适”的理论工具,尝试以此为“手术刀”来“解剖”相应的文化现象——有些现象“正中下怀”,依附并屈从于理论的摆布和拿捏;有些现象则难免“离经叛道”,超越了理论本身的驾驭空间。遗憾的是,面对当前走马灯似的文化现象,理论呈现出一种不加区分的“扫射”状态。于是,文化现象反倒成了一个个有待“解剖”的对象物,静静地躺在理论所限定的阐释“座架”之上,等待着一场宿命般的“冒犯”“检验”与“裁决”。
必须承认,文化研究的“路径”存在诸多可能,从现象切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这一思路未尝不可。然而,如果仅仅停留在现象分析层面,且相关研究发现并未超越理论所预设的解释框架,那这样的文化研究及其价值势必大打折扣。例如,亚文化的“抵抗与收编”模式,似乎成了一种万能模式,一切亚文化现象都被强行纳入“抵抗与收编”的阐释框架,最终难免暴露出“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尴尬。显然,文化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追逐现象层面,而是要在与现象的“对视”结构中,发现现象与理论之间的“紧张关系”,即现象及其深层的运作逻辑和规律难以借助现有的理论加以直接阐释,从而拓展理论的学术想象力。
因此,以“现象”为切入路径的媒介文化研究,必须直面这样的发问方式:为什么要关注某一现象?数字媒介时代的文化形式,已经远远超越了大众媒介时代的文化生产方式和呈现景观。面对互联网时代纷繁复杂的文化景观,一种现象之所以值得研究,并非因为其“存在”本身,而是因为现象深层的问题意识——原有的理论框架难以回应现象本身,客观上需要对理论加以批判性审视,如此才能更好地理解现实,理解文化的生成逻辑和规律。如果无视理论本身的“出场”语境及其回应的原始问题,而将现象不假思索地置于理论框架中,那结果便是对理论与现象的双重伤害——现象如同一个个牵线木偶,尽情地挥舞着自我,然而却因为缺少“有趣的灵魂”而失去了自我的生命力和独特性,最终只不过是“千篇一律的皮囊”而已;理论更像是一把万能钥匙,游走于不同的现象之间,机械而教条地“破译”一个个“文化密码”,表面上发挥了“药到病除”的神奇效果,实际上却扼杀了自我的解释力与合法性。
纵观数字媒介时代的文化研究,当中国本土的一道道文化景观破土而出之际,中国场景日益成为西方理论的“跑马场”,文化研究的本土化及创新问题亟待“破局”。如何科学地开展媒介文化研究?答案还是需要回到“范式”层面。文化研究存在不同的研究范式,其对应的问题意识和“破译”之道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只有重返文化研究的基本范式,通过对“范式”加以批判性审视,才能真正拓展媒介文化研究的想象力。
文化研究究竟存在哪些范式?不同学者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斯图亚特·霍尔将文化研究概括为两种范式,即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①随后,托尼·本内特提出了“转向葛兰西”(the Turn to Gramsci)的深刻呼吁,由此确立了文化研究的霸权主义范式。而霍尔以及后马克思主义学者恩内斯特·拉克劳和尚塔尔·墨菲的接合理论(articulation)的兴起,标志着接合主义成为一种极为重要的理论话语,相应地也就形成了文化研究的接合主义范式。概括而言,文化研究的四种代表性范式是文化主义范式、结构主义范式、霸权主义范式和接合主义范式。必须承认,数字媒介时代的文化实践,在源源不断地炮制出各种文化现象之际,也提出了一系列有待进一步回应的文化命题,这便涉及到经典文化研究理论本身的适用性与批判性问题。本文立足霍尔提出的文化研究的两种基本范式——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一方面简单阐释相关范式的基本内涵,另一方面则回到新媒体时代的媒介“现场”,探讨媒介文化研究理论的拓展空间。
二、文化唯物主义与文化主义范式反思
文化主义范式强调重返文化形成的历史“现场”,沿着雷蒙·威廉斯给出的“文化是一种整体的生活方式”这一文化认识思路,不仅关注文化本身的形式,而且关注文化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文化生成的社会“语言”及其物质逻辑。正因为文化主义所关注的“文化”,存在一个普遍而深刻的物质生产基础,与之相应的研究范式主体上转向了文化唯物主义。理查·霍加特的《识字的用途》、威廉斯的《文化与社会》等著作开启了文化研究的文化主义范式。文化主义分析主体上聚焦文化的“出场”问题,尤其是关注文化的“形式”。文化的“形式”问题之所以能被推向文化认知的核心位置,不得不提到威廉斯提出的“感觉结构”(structure of feeling)命题。威廉斯将“感觉”纳入文化认知的谱系结构——文化不仅是观念意义上稳定的、成型的、结构化的社会意识,还包含那些尚未被意识化和观念化的东西,它们或者附着在经验之上,或者正在生成之中,而且携带着极具生命力的质感、细节和故事,诉说着文化的另一副面孔。正因如此,文化主义强调回到文化发生的历史“现场”,尤其是聚焦文化发生学研究,从一个时代的情感结构那里寻求文化的存在方式及解释方式。由于文化主义范式涉及诸多理论话语,本文主要聚焦文化研究中至关重要的“生产”概念,探讨其在数字媒介时代的理论内涵及其打开的文化研究新命题。
作为文化研究的核心概念之一,“生产”是一个极具想象力的概念术语。文化研究领域的“生产”,主体上沿着权力与合法性问题展开,即“生产”的结果,往往意味着建构了一种合法的“现实”。考察既定的文化形式在社会维度上的生产方式,是文化主义范式的常见思路。然而,当前的媒介文化研究,更多地将“生产”问题简约化为简单的物质决定论问题——既定的物质逻辑,决定了既定的文化形式。其结果是,文化如同时代大潮中的一朵浪花,随波逐流,最终消失在大海的尽头。具体而言,由于文化被抛向了社会总体的宏大叙事之中,由此导致了一场猝不及防的“生产”后果,即由政治、资本、社会共同建立的宏大逻辑淹没了文化逻辑,文化被迫成为纯粹的“生产”对象,甚至陷入社会“语言”铺设的诠释“牢笼”之中。尽管诸多研究发出了“回到现场”的呼声,但“如何回到”则是一个有待正面回应的问题。“回到现场”不仅仅意味着对既定文化形式的识别、打捞与拣选,而且强调对一个时代的“文化生活”的复活,即在日常生活与情感结构的维度上考察文化的形式与结构,从具体的、微观的生活实践出发,揭示文化与社会之间的共生结构与互动关系,如此才能真正赋予文化以生命力和想象力,进而回应文化主义范式所关注的“生产方式”问题。例如,要理解流行文化在中国大陆的兴起,一种可能的考察路径就是回到文化发生学意义上的“邓丽君”及其流行音乐传播与接受实践,即在社会转型的总体语境中,探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新启蒙”语境下的政治文化与社会心理,以及“大湾区”相对独特的地缘结构和文化传播实践,如此方可捕捉鲜活的、流动的、有生命力的文化的形式。②
必须承认,数字媒介时代的文化生产及其物质逻辑,实际上存在两种“物质语言”:一是社会维度的总体物质语言,二是媒介维度的物质语言。只有对两种物质语言加以综合考察,才能完整地揭示文化主义范式的“生产”内涵。当前,媒介文化研究主要关注社会维度的物质实践过程,而忽视了媒介技术维度的物质性内涵,由此限制了文化主义范式的“生产”内涵。具体而言,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实践,直播带货并非简单的“广告2.0”问题,而是携带着丰富的社会认识内容。只有超越纯粹的资本认识论,一方面回到当前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语境之中,另一方面回到从“大众媒介时代”到“数字媒介时代”深刻转型的媒介技术语境之中,才能完整地理解资本、社会、媒介之间的复杂结构及其对应的文化生产方式。可以设想,如果忽视“乡村振兴”这一结构性的政治文化语境,我们便难以理解资本场域的转移及其带来的生活方式的变迁,更难以理解中国独特的直播带货实践及其深层的粉丝文化逻辑——中国实践已然超越了法兰克福学派提供的文化工业阐释框架,而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景观迫切呼唤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三、意识形态批评与结构主义范式反思
结构主义范式延续了结构主义的原始假设——意义存在于结构之中,旨在从“结构”的维度思考社会形成的意义体系。如何把握事物的结构,并以此洞悉事物的意义系统,成为结构主义从未放弃的努力目标。当结构主义思潮将目光转向“文本”之际,一种被称为叙事学的理论话语随之诞生。结构主义范式下的文化研究,将“结构”问题拓展到文本表征之外的编码、解码以及深层的意识形态问题,这也是为什么文化研究关注的经典命题——种族、阶级和性别,主体上是沿着“表征”这一基础问题展开,最终落在了意识形态批评之上。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作用关系意味着一种基础性的“结构”形式,其广泛地存在于一切生产维度,包括文化领域。按照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观点,社会形成(social formation)方式除了经济的、政治的逻辑系统,还存在一个顽固的意识形态逻辑,因此,意识形态也具有认识论的功能——通过分析意识形态的运行逻辑,可以在文本表征的意指实践维度上解释意义的“生产方式”。正因如此,约翰·斯多雷提出了“阿尔都塞主义”。
概括而言,结构主义范式下的媒介文化研究,主体上沿着意识形态批评的路径展开,也就是探讨文化表征系统中的意识形态内涵及其权力运作逻辑。相应地,意识形态批评的潜在假设是:意义及其深层的“现实”之所以被合法地“生产”出来,是因为在文本表征的深层结构中存在一种通往释义规则或解释法则的“话语装置”,而话语运作方式根本上指向意识形态逻辑。由于结构主义范式所关注的“结构”存在诸多理论视角,本文仅以“阶级”和“表征”这两个关键词切入,探讨其在数字媒介时代的新内涵与新实践,以此思考媒介结构主义范式可能的拓展空间。
结构主义范式存在一个顽固的阶级逻辑。如何认识阶级,尤其是数字时代阶级的形式与观念,直接涉及结构主义范式回应当前媒介现象的适用性及想象力问题。所谓的意识形态,往往指向统治阶级的“观念的集合”,这也是为什么意识形态批评往往存在一个基础性的阶级批评模型。必须承认,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问题,最终被纳入“经济决定论”的范畴体系。然而,当前数字媒介时代的社会区隔系统,呈现出许多新的阶级形式,其内涵超越了传统的理解框架,而呈现出更为复杂的阶级内涵,其中一个明显的变化便是从阶级转向阶层。纵观新媒体时代的媒介景观,传播方式在主导性的阶级逻辑之外,依然呈现出圈层化、趣缘化、部落化的新特征与新趋势,相应地也就形成了不同的阶层形态,而在不同的阶层内部,同样存在着更为复杂的阶层逻辑、生活方式,以及附着其上的群体意识形态。正因如此,媒介文化研究擅长的阶级批评,应该超越传统的阶级内涵,在较为宽泛的阶层逻辑上思考问题,由此抵达文化意义生成的“结构”问题。例如,互联网世界的“喊麦”现象,本质上体现为一种声音政治。这一“土味”表演的走红,背后驻扎着一个更大的阶层问题,即社会文化的区隔体系存在一个可以识别和辨析的“声音之维”。换言之,我们可以在声音维度上重新发现新的阶层形式以及社会区隔“语言”,因此有理由想象并呼唤一种新的阶层分析方法,以拓展新媒体语境下听觉文化研究的视野和方法。④显然,如果沿着传统的阶级批判路径来认识“喊麦”现象,既无助于现象本身的认识,也限制了理论的阐释空间。
此外,意识形态批判所依赖的“表征”问题,在数字媒介时代呈现出的形式和景观,客观上需要超越传统的表征分析框架,进入意义表征的多元结构中加以审视。例如,纵观数字时代的新闻实践,数据可视化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文本生产方式。当数据以图像化的方式“出场”,背后的批评逻辑便不能仅仅停留在传统媒介研究的“再现政治”维度,而是要进入“数据政治”维度的“图像意识形态”问题,如此才能真正把握结构主义范式所关注的“结构”及其深层的意义生产方式。实际上,数据新闻表征的编码结构,并非从“数据”到“信息”的临摹与转换,而是沿着可视化本身的“视觉逻辑”进行了重构和再造,由此制造了一种不同于传统再现逻辑的新的“现实”。⑤基于此,如果忽视数据与图像的相遇方式,尤其是可视化过程中图像本身的“媒介”功能,那便难以真正捕捉数据新闻表征维度的多重“结构”问题。
注释:
①Hall, S. Cultural studies: Two paradigms. Media, Culture & Society, 1980, 2(1), 57-72.
②陶东风:《回到发生现场与中国大众文化研究的本土化——以邓丽君流行歌曲为个案的研究》,《学术研究》2018年第5期。
③刘涛:《风险、流动性与“不确定性”批判:通往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范式》,《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
④刘涛、田茵子:《喊麦的声音政治及其符号实践——兼论听觉文化研究的阶层分析方法》,《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年第4期。
⑤刘涛:《西方数据新闻中的中国:一个视觉修辞分析框架》,《新闻与传播研究》2016年第2期。
(作者系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长江学者“青年学者”)
【特约编輯:刘 原;责任编辑:韩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