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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全方位扩大RCEP市场策略研究

2022-05-30刘军

商场现代化 2022年16期
关键词:优势产业知识产权

基金项目:2022 年度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沧州市全方位扩大RCEP市场策略研究”(课题编号:2022034)

摘 要:随着RCEP的启动,标志着全球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区扬帆起航。沧州市乘RCEP东风,立足新发展阶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沧州市拥有较好地区位优势、产业发展优势、交通便利优势、沿海开放优势、广阔市场优势,现以进军RCEP为契机,打造经济发展新阵地,优化产业新动能,支持重点产业向国际发展,实现企业与国外市场深度对接,推动沧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文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为指导,对当前背景和相关政策进行分析,对沧州市全方位扩大RCEP市场深远意义进行分析,为有效应对机遇和挑战,立足于沧州市优势,以相关贸易数据为支撑,针对政府和企业分别提出相关应对策略,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促进沧州市全方位扩大RCEP市场。

关键词:RCEP;知识产权;优势产业

一、背景介绍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在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4个非东盟成员国之间正式生效(韩国2月生效,马来西亚3月生效,缅甸5月生效,印尼、菲律宾尚未生效)。RCEP协定生效后,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将为区域乃至全球贸易投资增长、经济复苏和繁荣发展、区域国家互动作出重要贡献。RCEP推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消除了关税壁垒,已核准成员国之间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形成区域性统一市场,加强区域内各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商品交换,从而加深了成员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程度,推动了各成员国贸易发展。为此,在国家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多双边经贸合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形成了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要支持企业用好优惠关税、原产地累积等规则,扩大贸易和投资合作。2022年1月商务部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提出“将RCEP发展机遇与推动地方和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紧密对接。”2022年6月河北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指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融入共建“一带一路”(RCEP的多数成员国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国家),突出陆海统筹资源融通,加快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进一步增强发展的动力活力。2021年8月,沧州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着力抓好重大战略落实、创新驱动引领、改革开放深化、招商引资攻坚、数据要素赋能“五大路径”。在2022年沧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同样提出,要积极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强与东盟国家贸易合作,更大力度推进日、韩等国别园区建设。从一系列政策中看出,无论是国家或是地方均提出鼓励对外开放,加大对外贸易,积极融入RCEP,吸引优质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沧州市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达 4163.4 亿元,增长7%,经济总量稳居全省第三位。2022年一季度进出口总值99.9亿元人民币,位居全省第三,其中,出口總值63亿元,增长31.5%。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加,机电产品出口22亿元,增长27.3%,占出口总值的34.9%;高新技术产品出口2.5亿元,增长42.3%。沧州市无论是生产总值还是出口贸易均在省内名列前茅,经济发展主要驱动力是持续做强四大优势产业(汽车制造、绿色化工、管道装备、服装服饰),深夯传统制造业竞争实力,培育五大战略产业(清洁能源、生物医药、先进再制造、智能装备、激光产业),引领先导制造业硬核突破,再以RCEP为契机,持续推动沧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沧州市全方位扩大RCEP市场意义

2021年1月-11月,沧州市有5家企业进行了境外投资备案,中方投资总额1307万美元,均为机电产业“走出去”,其中河间1家企业赴韩国投资,献县1家企业赴日本投资,日韩首次成为沧州历史上企业境外投资目的国,标志着沧州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建设的进一步深化,以此产生深远影响。

RCEP对沧州外贸企业最大的影响是向日本进出口。因为我国与韩国、东盟、新西兰等国家均已签订外贸协定,实现关税减让,消除关税壁垒,我国唯独没有与日本签订外贸协定,所以中日两国的关税减让达成一致意见是此次RCEP取得的最主要成就之一,对沧州市来说,无论是区域优势还是向日本出口装备制造、服装、化工用品等产品都会带来重大利好。

RCEP最重要成果之一是认定原产地标准上的变化。RCEP使用“区域累计规则”即货物的原产成分可在RCEP成员国之间的区域内进行累积,对从成员国家进口材料的沧州企业来说,累积规则放松了对原产地的要求,扩大了原产地认定范围,同时关于原产地证明由官方授权认证模式转变为允许出口商或生产商自主声明的“自证”模式,这是政策上的重大利好,有助于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更大范围寻找目标产品,提高通关效率。

沧州将坚持“全局谋划,差异化布局、前瞻性思考”,立足产业基础,放眼长远,拓展RCEP大市场潜能,一体构建更高水平更加开放的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加快形成国际经济竞争合作新优势,把加快RCEP进程与推动经济发展相结合,与促进更多领域实现跨越相结合,积极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

三、当前主要问题分析

1.对RCEP原产地规则不熟悉

RCEP原产地规则是出于保护本国生产者的利益,加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控制外国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占有率,进而发展对外贸易的一种手段。除RCEP外,与我国签署自贸协定还包括中国-东盟、中国-新加坡、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每个自贸协定的原产地规则都不相同,税率减免情况也各有区别,企业需要针对自己适用的优惠原产地规则进行详细了解。如果企业对RCEP原产地规则不熟悉,没有提前准备,“内功”修炼不扎实,就无法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例如:对一般原产地证书和优惠原产地证书区别不清楚,对特殊累计规则不熟悉,对直运规则不了解,可能会导致合同违约风险,造成贸易争端,损害己方利益。

2.RCEP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问题

知识产权冲突已经成为国际经贸关系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跨国知识产权矛盾和冲突的解决涉及跨国司法管辖权,具有特殊性、博弈性、复杂性的特点。对沧州市企业来说熟悉RCEP知识产权规则非常关键。RCEP知识产权包含83个条款和2个附件,是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也是我国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所纳入的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章节。按照RCEP知识产权规则,将为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商业秘密等提供高水平保护。如果对RCEP知识产权规则,成员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司法制度不了解,相关产品的出口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擅自在产品上使用,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会影响交易的完成,还有可能涉及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目前,有的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重视度不够,缺少维权意识,对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知之甚少,不懂得及时进行法律确权,以致苦心经营和研制的品牌或者技术被他人抢注或者盗用后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有的民营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获取缺乏敏感性。管理方式是沿袭创业之初的家族式管理模式,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认识不到位,管理和保护措施相当乏力。有的企业有新的创新成果,有新的商标保护和推广方案,有新的著作涌现,企业不能快速寻求相关途径加以保护,而是选择视而不见,最后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有的企业自我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较多企业生产的专利产品不同程度地遭遇仿制侵权,但迫于取证难、成本高、周期长、赔偿低,得不偿失,最后都放弃

维权。

3.贸易争端方面问题

RCEP第19章规定了争端解决机制,该章节共21条。主要内容为RCEP专家组设立、召集、听证会、程序、专家组报告以及执行等问题。特别注意的是在第19章第3条中明确约定,该争议解决的适用范围为缔约国之间解释本协定时以及违反协定规定的义务时产生的争端。所以,RCEP争议就解决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缔约国之间纠纷的解决,没有规定投资者与缔约国之间的国际投资争议是否适用,但同时RCEP也不影响投资者将争端诉诸其他国际公约中争端解决程序的权利。也就意味着我方投资者可以获得其他方式救济权利。在实际中,沧州市企业进军RCEP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与成员国发生贸易争端,包括选择适用RCEP规则或其他公约上会产生分歧,例如:关于知识产权适用方面,RCEP的知识产权章节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不一致,应以后者为准。或者投资者与缔约国政府产生贸易纠纷,可以选择适用ICSID程序等。

四、应对策略分析

1.企业用好原产地优惠政策

外贸企业应加强对RCEP原产地规则学习,建立跨国产业发展理念,并根据自身产品、产业链特点,提前熟悉原产地规则。RCEP原产地规则确定了RCEP项下有资格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原产货物的认定规则。在确保适用实质性改变原则的同时,突出了技术可行性、贸易便利性和商业友好性,使沧州企业更容易理解和使用RCEP协定。例如:RCEP原产地规则中的一个特殊累计规则,即其他缔约方原产材料被视为产品生产所在缔约方的原产材料。比如生产一台空调所使用原材料的原产国除了中国以外,还有澳大利亚、缅甸、新西兰、韩国等国家。如果产品在中国进行最后的加工制造,而以上国家均属于RCEP已经生效的成员国,原材料都可以判定为中国原产。另外,原产地证书分为一般原产地证书和优惠原产地证书,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用途。一般原产地证书主要适用于国际贸易中实施的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还有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优惠原产地证书区别于一般原产地证书的关键在于关税的减免政策,也就是原产于自贸协定伙伴国的货物,在协定国成员方流动时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进出口关税减免。RCEP原产地规则还有直运规则。例如:中国的货物要出口到越南,中间不能进入到第三方违反停留,必须直接运输到越南,确保所进口的货物是自贸伙伴的出口货物,避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经过其他第三方进行加工或者替换。但物流、装卸、仓储等一类操作,货物在中转地未经实质性加工,并且处于中转地的海关的监管之下,这种情况不违反直运规则。

2.利用好RCEP知识产权规则

RCEP中的知识产权是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第二部分1-7节所指的著作权和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和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植物品种,以及对未披露信息的保护。

其内在法律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享有的专有权利。其内容基本上与RCEP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一致。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实施方面,RCEP分为一般义务、民事救济、边境措施、刑事救济。一般义务是要求各成员国在出现损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时,要采取有效行动来制止侵权行为。例如: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时,我国知识产权局应介入阻止侵权行为人继续侵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民事救济强调公平和合理的程序,要求各成员国制定相关诉讼程序以解决有关的民事争端。例如:当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行为人赔偿其损失;边境措施是指在权利人申请的情况下边境执法机关可以采取依权利人申请,中止放行涉嫌盗版货物或假冒商标货物等措施,同时还规定了主管机关对侵权货物依职权主动采取扣押措施。例如海关查扣侵权的货物、物品,按照程序应扣押、移交或销毁,同时明确相关费用;刑事救济原则指的是对具有商业规模的故意的著作权或相关权利盗版或商标侵权的情况适用刑事程序和刑罰。例如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罪。

企业可以以RCEP知识产权规则作为出发点,来准备好自身的知识产权布局。一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企业须加强对知识产权规则和制度的学习,特别是对目的地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司法制度等有相应的了解,要重视企业发展过程中对商标、工业设计等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充分利用RCEP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利益;二是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内部职责,建立和完善一套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程序化、长效化机制;三是企业向知识产权持有人申请授权使用。企业可以通过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查询进出口商品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情况,初步判断商品是否享有知识产权保护,如商品涉及知识产权保护,进出口企业应当向知识产权权利持有人申请授权使用;四是企业向当地海关寻求帮助。企业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可向海关提出扣留申请,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学习研究RCEP解决争端规则,维护合法权益

在RCEP争端解决机制下,如果RCEP缔约一方违反了RCEP投资章节的义务,相关投资者可以请求母国通过外交保护的方式支持其主张,其母国可根据RCEP第十九章第三条第一款向东道国提起主张。另外,各缔约国亦有权从他们签署的其他国际投资协议中挑选争端解决的场所(forum),但前提是在RCEP和其他国际投资协议项下,该争议所涉权利义务实质上是一样的。举例来说,假设在日本的沧州投资者与日本政府就某项措施是否违反 RCEP投资章节产生争议,中国政府代表沧州投资者可以选择按照RCEP项下的争端解决机制对日本政府进行外交主张,或者将争议提交ICSID仲裁庭。RCEP主要的争端解决机制实际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WTO 通过成立争端解决专家小组对争端进行审理和裁定的机制。两者都规定了磋商,专家小组程序和执行程序,但RCEP更具便利性和可实施性,投资者在解决争端时可优先选择RCEP争端解决方式。第一,RCEP在磋商阶段缩短了时间,根据RCEP第十九章第六条之规定,被请求方在收到磋商请求之日后7天内就应作出答复;第二,成立专家组的权利完全赋予了成员国。RCEP第十九章第十一条则规定,当设立专家组的请求被提出时,专家组就应当依照第十九章第十一条设立;第三,专家组报告的通过更加便利。在RCEP的争端解决机制下,专家组的报告由各缔约国组成的特定机构一致同意即可通过;第四,在RCEP争端解决机制下,不再设立上诉机构。RCEP第十九章第十五条规定:“专家组的裁定和决定应当是终局的,并且对争端各方具有约束力。”不过,根据RCEP第十九章第十六条第一款 的规定,如果争端各方对专家组的最终报告存在异议,则可以重新召集专家组解决争端。另外RCEP允许争端各方在任何时候同意自愿采取争端解决的替代方式,如斡旋、调解或调停,但是该方式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沧州市政府应协助企业做好与成员国贸易开展情况分析,针对产品出口、技术引进、境外投资、行业安全,国际信誉构成风险的对外贸易纠纷问题提供海外法律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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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军(1988- ),男,河北石家庄人,硕士,沧州师范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应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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