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域下“非遗”传承模式探索
2022-05-30刘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受到了高度关注,但是就目前的工作情况来看,传承乏力已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在国家管理中将其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政内容,促使举国上下都提高了对“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关注度。在“互联网+”发展大潮中,“互联网+文化”成为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发展方向,因此“互联网+非遗”也成为人们讨论的重要话题。文章主要对应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实现“非遗”的传播和发展进行探究,以实现“非遗”的创新和有效传承。
关键词:“互联网+”;“非遗”;传承模式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2)18-0-03
0 引言
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借助互联网提高各个领域的发展效率已经成为当下重要的发展趋势,应用“互联网+非遗”的方式能够有效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和传播,同时互联网也能够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殊的时代特征,有效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但是在应用“互联网+非遗”形式传播和继承我国传统文化的过程中,还存在技术、渠道、资源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在具体应用过程中需要全面优化“互联网+非遗”的发展措施,多方面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
1 “互联网+非遗”的传承价值
1.1 全面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互联网是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当前互联网已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发展,而借助互联网开展文化建设也成为我国重要的发展任务,因此“互联网+非遗”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互联网+非遗”能够充分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渠道,全面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可以互联网为重要的传播媒介,利用互联网信息实时传播和内容呈现形式多样的优势,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展现在大众面前,因此“互联网+非遗”的传播方式能够有效突破传统传播方式的约束和限制,满足更多人的文化需求,同时也可以将传统文化和现代化发展形势相结合,应用有效的措施扩大传播范围,以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质量,使传统文化成为中国走向世界的一张名片[1]。
1.2 全面建成“非遗”工作体系
传统的“非遗”传承和传播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的支持,在具体发展中需要依靠各层级保护中心来开展相应的项目宣传工作,在受众和传播效果、影响力方面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不足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借助互联网的优势能够保障信息传播的实时性和高效性,同时也可以将相关信息传播给更多的人。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建立完善的“非遗”工作体系,将国家、政府以及各个高校充分纳入这个工作体系的各个层级,以此吸纳更多的人开展“非遗”传承工作。在建立工作体系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各个层级的首要任务,促使国家、政府及高校等都可以在文化传承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同时也可以在明确自身目标的前提下实现发展创新[2]。为了完善“非遗”工作体系,在具体发展过程中应该积极鼓励“非遗”传承人、工艺大师及各人群参与其中,应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满足更多受众对“非遗”信息的需求。
1.3 加强对“非遗”宣传方式的创新
在市场发展方式不断更新迭代的过程中,创新性已经成为各个领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在“非遗”发展和传播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宣传方式及传播方式的创新。互联网技术是时代发展前沿性的重要標志,因此借助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创新“非遗”宣传方式能够顺应市场发展潮流。借助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传播,有利于受众实时获取全面的“非遗”信息,突破传统单一的宣传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介针对不同的人群传播“非遗”信息,同时还能够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非遗”蓬勃发展,进而提高“非遗”信息的实际价值。互联网还能够丰富“非遗”信息的宣传和呈现形式,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呈现“非遗”信息,基于互联网的传播方式能够给予“非遗”爱好者更多的信息自主选择权,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喜好自主搜索相关“非遗”信息,有效满足“非遗”的个性化传承要求。
1.4 应用完善措施降低“非遗”的传承成本
传统的“非遗”信息主要通过“非遗”中心举办文化节等活动进行宣传,这样的宣传方式通常需要占用较多的实体资源,同时也需要印发大量纸质资料,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还涉及场地、住宿及用餐等费用,因此传统的“非遗”信息宣传方式需要耗费大量成本。而借助互联网开展线上“非遗”传播活动,可以通过大规模培养传承人的方式减少线下活动产生的费用,同时通过录制相关“非遗”视频也能够为“非遗”爱好者反复观摩学习“非遗”技艺提供便利,利用互联网还可以实现一对一学习和一对多学习,在优化学习效果的同时降低活动成本。因此企业应该灵活应用互联网宣传方式,提升“非遗”的影响力,通过构建智能化营销系统的方式实时了解“非遗”爱好者的客观需求,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发展措施,满足“非遗”爱好者的实际需求[3]。
2 应用互联网传承“非遗”存在的问题
2.1 “互联网+非遗”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
互联网的产生推动了各个领域的变革,促进了信息的快速传播,而应用互联网传播“非遗”信息能够进一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但是仅仅利用网络传播“非遗”信息并不能保障“非遗”项目的长远发展,“非遗”项目的发展目前存在很多局限性,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非遗”的传播方式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4]。相关部门需要不断完善“互联网+非遗”的法律法规,应用有效的措施保障“非遗”传承人的利益。例如,“非遗”传承人可以通过参与多媒体节目录制及现场演示等方式获取相应的收入,但是互联网时代“非遗”传承人应用这些方式只能获得很少的收入,因此有必要深入思考如何保障“互联网+非遗”的人文价值和商业价值。
2.2 缺乏规模效应
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开展“非遗”信息传播能够保障传播的全面性,但是就发展现状来看,“互联网+非遗”的传播方式还缺乏完善的系统组织,导致“非遗”的传播范围较小,很难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影响,难以保障“非遗”信息传播的高效性和全面性。很多“非遗”传承人受到知识和年龄的限制,在实际传播过程中很难灵活应用互联网的优势,在具体的传播过程中难以和网友展开有效的互动,导致有限的“非遗”信息很难吸引更多的受众。虽然“互联网+非遗”已经成为传播“非遗”信息的重要方式,但是互联网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信息,大量打着“非遗”招牌的医药和食品很容易在管理混乱的互联网中广泛流传,这些信息往往会对真正的“非遗”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很容易导致真正有价值的文化和宝贵资源消失[5]。
2.3 传统的“非遗”信息传播方式较为单一
就发展现状来看,借助互联网的优势传播和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处于“内容+平台”的创作阶段,而且很多“非遗”网站和微信等社交平台都是单一列举“非遗”账目和展品,这属于较低层次的传播。另外,线上缺乏系统性的宣传方式和线下售后服务不佳等问题都阻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效传播。“互联网+非遗”的传播方式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这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品生产很容易引发网络纠纷,很多商家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只是单纯地贩卖大众情怀,没有加强对内容及产品的创新,仅仅是在网络上创新“非遗”信息很难体现“非遗”的深层次价值。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和评价方式较为单一,并且“非遗”网站和软件同质化等问题导致“非遗”文化内容和网络技术优势很难被充分体现出来。因此需要进一步创新“互联网+非遗”的文化传播方式,应用有效的措施保障“非遗”在多方面的提升,进而使互联网传播渠道更通畅,不断提升“非遗”的影响力。
3 “互联网+非遗”传播的优化措施
3.1 加强对“非遗”传播和保护方式的创新
“非遗”能够有效地展现我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因此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应当充分体现“非遗”的影响力,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和传播过程中可以邀请一些具有影响力的大师开展专业的“互联网+非遗”活动。在发展创新的过程中,需要应用国家“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批次统计和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分类统计等方式精准统计相关“非遗”信息,保障文化传播方式的针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可以组建专业团队,应用先进的现代技术对“非遗”进行数字化处理,如对玉雕和核雕等制作过程进行数字化处理。另外,还可以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记录和保存“非遗”产品的制作过程,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网络直播等创新“非遗”的宣传方式,通过VR优化受众的体验,将线上线下双向互动作为“非遗”传播的重要载体,有效保障信息传播的实时性,进而促进文化传承人和受众之间的密切交流,促使文化消费融入“非遗”创作。
3.2 建立完善的“非遗”公共服务平台
我国目前主流的信息技术是大数据技术,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实时分析大众对“非遗”的需求,全面增强“非遗”传承的针对性,将时代发展趋势作为重要依据实现“非遗”的发展创新,同时也可以满足受众对“非遗”的实际需求。应用特色设计比例、专业布局和功能排放等方式建立完善的“非遗”传承体验平台,同时可以通过国家和省级平台等制定相应的“非遗”保护标准,针对“非遗”文化理论进行专业研究和产业开发。“非遗”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应该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只有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才可以实现对各个地区文化资源的整理,进而在相关文化资源的支撑下搭建完备的文化学习中心。在建设学习中心的过程中,可以将高校以及现代化学习媒介等作为重要的学习载体,以充分保障文化资源的高度专业性和较强凝聚力,同时也可以开通相应的公众号,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利用不同的传播渠道吸引更多的受众,发挥定期宣传“非遗”的作用[6]。
3.3 加大“非遗”文创产品的研发力度
在市场快速发展和变迁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商品层出不穷,为了在市场中充分体现文创产品的实际价值,应该加强对手工艺品的研发和创新。在品牌建设的过程中强化传统工艺的转型升级,借助“非遗”研究中心和实体公司等研究机构,在传统工艺的基础上添加现代特殊元素,体现传统文化产品的现代价值。利用视频播放软件和社交软件等拓展“非遗”传播渠道,应用这样的发展和传播形式有利于建立健全“非遗”宣传体系。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备特殊的文化属性,因此在具体的传播过程中应该进行全面的监督,实时监控各种不同的传播媒介对“非遗”的传播情况,并应用有效措施避免文化扭曲和价值观扭曲等现象[7]。
3.4 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培养
为了有效传播和传承“非遗”,在具体发展过程中可以应用“校、政、企”多方联合的方式,通过学历教育及技艺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非遗”传承人,应用现代化培养方式帮助传承人了解传承使命,通过传承人能力提升和“非遗”内容创新,保障传承人具备将文化知识与互联网技术紧密结合的能力。在优化文化传承人的引领下帮助“非遗”传承人学习更多的数字技术知识。例如,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开展相应的网络教学活动来优化“非遗”传播效果[8]。
4 结语
互联网已成为当今世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设施,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可以实现各个领域的高效发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传播的过程中,可以将互联网作为重要的发展渠道,应用有效措施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非遗”综合传承体系,同时也要注重應用相应的措施丰富互联网中的“非遗”信息资源,通过建立综合、立体、规范的网络平台保障“非遗”能够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实现有效传播,进而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实现文化的高质量传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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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雪,杨雨同.“互联网+”2.0模式下非遗文化传承的实践研究:以河北省阜城县剪纸艺术为例[J].鞋类工艺与设计,2021,1(22):69-71.
[4] 曾晶芳,曹心怡,冯德岭.新媒体视域下非遗文化传承创新路径探究[J].传媒论坛,2021,4(20):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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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孙传金,杨慧慧,任尧.非遗文化视域下阜南柳编传承与设计研究[J].美术教育研究,2019(24):27-28.
[7] 秦贻.一带一路视域下非遗文化创新传承与国际传播研究[J].南国博览,2019(4):45.
[8] 谭荣清,鲍芳芳.现代学徒制视域下高职院校“非遗”文化传承探析[J].现代职业教育,2019(5):234-235.
作者简介:刘?(1991—),女,江苏扬州人,硕士,助教,研究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