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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研究

2022-05-30朱玲玲

艺术科技 2022年18期
关键词:空间生产国家形象文化遗产

摘要:基于列斐伏尔的空间三元辩证法来分析国家形象的空间生产特征及生产机制,是将国家形象视为一个由多重力量彼此影响、交互作用构成的系统的有效路径。文化遗产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特征表现为多主体共同实践与多重话语建构。文章以中国大运河为例,以“空间实践—空间表征—再现空间”三元空间体系对国家形象空间生产机制进行解构,由此得出大运河具有为国家形象感知空间生产提供承载力、为国家形象构想空间生产提供保障力、为国家形象生活空间生产提供驱动力的动力机制。

关键词:国家形象;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空间生产;三元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2)18-000-04

塑造好国家形象是新时期我国切实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鉴于当前国家形象塑造任务对于文化资源的需要,中国大运河所容纳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为新时期多维度建构国家形象提供不竭资源[1],因此具有被国家形象塑造工程“征召”的潜在价值。中国大运河作为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及其所具有的重要历史与现实价值,使其成为塑造国家形象的重要基石。

关于国家形象与中国大运河的研究蓬勃发展,主要集中于以下几点。第一,聚焦于大运河文化遗产与国家形象的话语叙事。第二,深入挖掘阐释大运河所蕴含的文化价值与精神内涵,并基于此探讨未来国家形象的建构与传播策略。第三,系统梳理并提炼大运河历史文脉中能够服务于建构当代国家形象的文化基因。第四,聚焦于大运河相关文化作品以及相关公共文化载体,如大运河影视作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等,集中探讨此类文化载体的现实生产或建设策略,以便为建构良好的国家形象服务。

总体而言,学界已着眼于将塑造宏大严肃的国家形象与活化利用古朴厚重的大运河这项文化遗产相联系,更有学者基于文化空间生产等理论视角对国家形象与大运河相关议题进行逻辑架构,进一步拓展空间生产理论应用领域,但此类研究仅限于将国家形象与空间生产理论中某一分支相结合并进行深入剖析与阐释,未来还需要将国家形象建构与大运河作为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价值资源系统整合进一个空间生产三元辩证动态结构中,在相互辩证关联的不同维度下理解和分析国家形象空间生产过程,进一步深挖空间生产理论在国家形象研究中的应用价值。

鉴于此,系统研究文化遗产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特征与机制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学术问题。本文基于空间生产理论中的三元辩证法,剖析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特征与机制,以此来丰富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相关理论,为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研究提供新思路。

1 理论导入与模型建构

1.1 列斐伏尔的空间三元辩证法

空间三元辩证法是法国哲学家列斐伏尔提出的一种重要分析框架。该辩证法的核心内涵是社会空间生产可被划分为由空间实践、空间表征和再现空间三者相互辩证关联且共同构成的空间三元体系。其中,空间实践属于感知的空间,对应发生在空间中的物质实践活动,具有实践性特征,是空间三元体系中的物质维度;空间表征属于构想的空间,具体是由占支配地位的强者意识形态所构想出的权力秩序,具有政治性特征,属于空间三元体系中的制度维度;再现空间属于生活的空间,具体指人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所体验的世界,具有生活性特征,是空间三元体系中的精神维度[2]。概言之,空间三元辩证法有助于理解社会空间的生产特征与机制。

1.2 国家形象

国家形象作为一个融合实体、反映和认知等多重内涵的结构性概念,具体囊括客體形象、媒介形象和认知形象三个形象维度。首先是作为现实层面的国家客体形象,其实质上是国家各类实际情况(如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情况和整体面貌)以及一国各项行为及作为的总和,属于国家形象的“客观实在”部分[3];其次是基于客体形象的国家媒介形象,该维度的国家形象是对国家客体形象的有机表征,这是由一国的强者意识形态所操纵建构的“拟态”国家形象;最后是国家认知形象,这是基于国内外公众综合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而建立的其对国家形象的总体性认识。总之,来自客体、媒介与认知维度的国家形象相互联系、彼此影响。

1.3 以空间三元辩证法审视国家形象

掌握了空间三元辩证法和国家形象的主旨之后,便可以用空间三元辩证法来审视国家形象。首先,国家形象本身就是一个容纳各类生产实践活动的空间。在空间中开展物质性的生产,公众往往通过自己对物质世界表征的认知来对其进行建构,而作为客体、媒介与认知形象综合体的国家形象,实际上是在对初始物理空间(客体形象)“投射”的基础上,经由各类符号、概念的表征与定义(媒介形象),以及公众认知(认知形象)的不断调试与重组得以形成的,是一种历经空间实践、表征与再现的多维空间。

其次,客体形象、媒介形象和认知形象分别对应国家形象的物质、制度和精神三种不同维度的空间。客体形象是权力主体对国家形象物质空间进行维护和使用的结果,具有物质属性,与空间实践相近;媒介形象是权力主体对客体进行话语建构后的空间再现,体现为一种透过知识理解与意识形态来实现控制的空间,具有制度属性,与空间表征相近;认知形象是不同社会群体在与环境相关联形成的社会关系中,通过媒介和经验所形成的关于客体形象的理解与观念,具有精神属性,与再现空间相近。客体形象、媒介形象和认知形象可以说是列斐伏尔“三元空间”在国家形象语境中的特殊表达,其内涵窄于“三元空间”,但更能表达国家形象的特性。因此,为了厘清客体形象、媒介形象和认知形象的相互作用,探究文化遗产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过程,可将空间三元辩证法与国家形象三个构成层面进行耦合,构建国家形象空间生产三元结构模型(见图1)。

2 文化遗产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特征

在文化遗产现实社会地位的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整体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当前,政府、投资商以及普通民众等各类利益主体均能广泛且深入地参与到国家形象空间生产中,这种多主体并存的格局以及由此带来的共同实践与多重话语,改变了过去政府是国家形象空间生产中唯一决定性力量的空间生产格局,形成了文化遗产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典型特征。

2.1 多主体共同实践

在过去的国家形象空间生产过程中,政府更多被视为国家形象生产的决定性且唯一力量,即使偶有其他力量、其他行为主体尝试涉入与参与,其所发挥的力量相较于政府的支配地位而言仍是零散且薄弱的。而在文化遗产现实社会地位的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是多重要素、多方力量互动作用的过程,这使得多方主体(可具体表现为政府、投资开发商、游客等)能以更集中以及正式或非正式的姿态进入国家形象空间生产中。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让渡了一定的空间权力,不仅止步于政府主导的行政力量的干预,而且形成了多主体博弈互动的复杂关系与多个行为主体并存的格局,由此改变了传统的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状态,推动了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丰富化、多元化与开放化发展。仅从一个国家的内部来看,政府、企业和普通民众理应都是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当然主体,而且政府、企业、国民之间的互动实践不是孤立的、静态的、固定的,不同主体在国家形象空间生产中所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不同主体基于各自利益立场的行动自觉成为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新动力。由此,由不同主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交织的关系所外化的空间三元体系中的共同实践,便成为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特征之一。

2.2 多重话语建构

对于不同时期的国家形象空间生产来说,如果要保证空间生产的连续性,则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空间内部基础元素的“流动”,这就需要持续吸纳传统的、现代性的元素,需要不同主体同其所代表的不同文化背景与话语体系介入生产环节,为国家形象空间生产赋力。而在文化遗产驱动下,伴随着国家形象生产的现实要求,多主体的实践参与及其背后代表的文化更会自觉地“卷入”国家形象空间生产中,这为多话语体系的国家形象空间表征提供了可能。

过去的国家形象空间表征核心较为单一,主要基于新闻传播、国际政治领域展开,总体由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意志的代表,结合国家总体客观条件与发展需要,以制订宏观政策规划、实施建设行为等方式传递权力意志与实现国家形象构想空间的生产。而在文化遗产的现实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的表征将视野拓宽到文化旅游与社会学等领域,包含满足大众文化需要、优化国家文化遗产形象、文化遗产资源活化利用等多个目标核心,这促使国家形象空间表征的建构变得更加多元。

3 文化遗产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机制

在中国大运河作为文化遗产的现实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现状已发生了一定变化。透过空间三元生产体系,可针对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现状,分析探究国家形象空间生产机制,挖掘其背后一系列复杂的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权力关系、社会日常生活等方面的现实转型。

3.1 空间实践:大运河为国家形象感知空间生产提供承载力

空间实践划定了社会活动的物质维度,属于可感知层面,可以被感官领会,这一空间与构成空间的各类物质性要素直接相关。国家形象的空间实践便属于实际可感知的空间,其显著特征是以国家形象空间生产中的物质生产实践所形成的各类社会构成物建构社会网络的基础节点,其核心功能是为后续构想空间、生活空间生产提供生产“母体”。在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影响下,国家形象空间实践的显著特征是国家形象空间不断拓展与补充自身形象空间的生产边界与生產资源,促使大运河这项文化遗产逐渐转化、内化为国家形象空间生产所需的组成要素,并反过来为国家形象感知空间的生产提供承载力。

具体而言,就是挖掘大运河文化遗产中优质的物质性要素以唤醒大运河历史与当下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典型场景,为国家形象构想空间、生活空间生产注入基础单元。大运河作为一项凝结了中华传统文化基因的文化遗产,其拥有的优秀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国家形象感知空间“征召”含有文化价值的物质性要素的基础与源头。其“母体”提供功能的转化过程一般经历“召回—整合物质性要素”两个阶段,其功能转化的动力一般经历“官方介入—民间自发”两个阶段,即在大运河文化遗产为国家形象空间生产赋能的初期,在国家力量的号召下,政府或者各管理主体等外部力量介入,收编各类物质性要素并由此初步构建国家形象感知空间,带动公众参与建设或者改造与国家现阶段发展相适应的国家形象感知空间。

3.2 空间表征:大运河为国家形象构想空间生产提供保障力

如果不预先构想,那么空间实践同样不能被感知[4]。国家形象空间的空间表征,属于政治性层面的空间生产,是由占支配地位的强者意识形态所构想的权力秩序空间,具体表现为将基于“物质域”的国家形象空间实践以概念、符号的形式对外进行呈现,进而形成空间的主流秩序,表达和唤醒社会规范与价值。

近年来,在“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等中国特色战略传播体系的驱动下,我国国家形象空间表征规模化生产。在此过程中,国家形象空间表征的显著特征是国家形象构想空间作为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核心区域,政府及其他管理主体将各类物质性要素概念化后,以分类、区隔等方式来完成国家形象空间中不同主题的构想,以规范国家形象空间形态,基于此,国家形象构想空间成为不同管理主体进行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核心场所。而在大运河这一文化遗产的影响下,国家形象空间表征的显著特征是政府及代表其意志的文化遗产管理主体在国家形象空间生产中凭借其拥有的强势话语权,将实现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主题构想这一目的依托于国家形象空间的物质形态,大运河主题便成为可供识别的空间符号。具体而言,就是操纵大运河这一巨型文化符号,利用其所携带的文化基因,如以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古建筑群等为代表的物质遗存,将其作为物质性要素概念化后,形成特定的知识系统,驱动国家形象空间形态的进一步细分并将其主题化,由此保障与国家现阶段发展相适应的国家形象空间的再生产。

3.3 再现空间:大运河为国家形象生活空间生产提供驱动力

再现空间的生产,属于生活性的、经验性层面的生产,意指人类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所体验的世界,是被空间表征统治的现实空间。从社会角度来看,物质本身或物质实践自身并不存在,如果没有亲历性体验,没有指向它们或再现它们的思想,空间生产三元体系便无法被串联。然而,这种现实体验与思想也并非完全居于被统治地位,在列斐伏尔看来,为了对抗强者意识形态所设置的符号的致命力量,再现空间中会出现一种“符号的变形”,即诗意。具体而言,是指日常生活中富有创造性的、诗意的艺术思想与行动,与(物质)象征联系在一起来表达意义,蕴含着对国家形象理解认同的个人和社会文化因素,因此再现空间也可被视为一种文化空间。正因如此,国家形象再现空间的显著特征是公众从日常生产生活出发,利用各类“现实战术”——通过艺术手法表达构想中的现实世界,来重新占据由国家形象空间表征组织起来的空间,重构“共同体意识”,完成意义建构,形成再现空间。

集体记忆总是掺杂着共同体的一些文化和历史元素[5]。而在大运河这项巨型文化遗产的现实驱动下,便可充分利用这一沉淀着历史与现实、主观与客观的文化资源载体,让每一个靠近它的主体都能以漫游者的历史寻根、美学移情与文化打捞,在日常生活体验中建构民族国家的集体记忆场,继而成为空间表征与空间实践的主要阵地,让大运河也由此成为国家形象生活空间生产的重要驱动力。

大运河作为文化遗产影响下的国家形象再现空间的显著特征,是公众以微小的、流动的、非制度化的行为对大运河中各类物质性要素,即基础单元进行创造性的利用与体验。具体而言,依托生活空间,通过地方信仰活动、民俗活动等文化表征的呈现,让公众参与多项运河元素的互动,以重构应对因现代化而逐渐消解的“共同体意识”,塑造再现空间,达到构建命运共同体这一目标,以串联起国家形象三元空间的生产。

4 结语

文章基于列斐伏尔的空间三元辩证法,剖析文化遗产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特征及生产机制。研究结果表明,一是国家形象塑造以空间生产为主要实践方式。国家形象作为一个可进行物质性生产的空间,该空间内部各动力机制的运转往往会受到历史和现实世界中多重动力元素的驱动,在不同时期不同动力元素的作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三元体系,即由空间实践、表征空间以及再现空间所构成的空间生产整体,也会被不断赋予新能量,强化并彰显新时代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典型特征和独特魅力。二是文化遗产驱动下的国家形象呈现出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国家形象空间生产实现了多主体参与实践生产。政府、投资商、游客等多个主体得以进入国家形象空间发挥力量,国家形象空间从由政府主导形成转变为由多主體合力形成的产物。

总体而言,研究为文化遗产如何影响国家形象变迁提供了一定学理基础,而关于文化遗产与国家形象仍有许多值得探讨的议题。例如,文化遗产中基础元素的现代化语境适应性问题。具体而言,为了适应新时期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演化与变迁,探寻文化遗产的传统价值元素应该以何种面貌在现代化语境中呈现。文化遗产驱动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演变和对文化遗产中含有不同价值属性的基础要素的筛选是新时期国家形象空间生产更新、重塑的必然结果,而如何理解和筛选文化遗产中适应当下国家形象空间生产的基本元素并进行制度化展示,值得进一步探究。

参考文献:

[1] 路璐,丁少康.大运河与国家形象话语建构[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19(1):40-45.

[2] 魏萍,蔺宝钢,张晓瑞.基于空间三元辩证法的城市周边旅游型乡村公共空间生产研究:以西安地区清水头村为例[J].人文地理,2021,36(5):177-183.

[3] 刘丹凌.论国家形象的三重内涵:基于三种偏向的分析[J].南京社会科学,2014(5):106-114.

[4] 克里斯蒂安·施密特,杨舢.迈向三维辩证法: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J].国际城市规划,2021,36(3):5-13.

[5] 秦宗财.新时代“千年运河”文旅品牌形象塑造[J].江西社会科学,2021,41(1):235-243.

作者简介:朱玲玲(1998—),女,江苏扬州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文化传播。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体育媒介事件与中国国家形象塑造研究”成果,项目编号:SJCX22_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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