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济安全与政府控管的研究
2022-05-30彭哲
彭哲
摘要:为了探究政府控管措施在房地产经济安全管理中的应用,笔者先对相关概念进行阐述,探究房地产经济安全的主要表现形式,总结泡沫经济的典型特征,并提出政府控管房地产市场的背景。得出,当前我国局部地区仍然存在房地产经济过热现象,住房供给、供需不平衡,房地产市场经济调控失衡,因此在今后工作中,应该立足政府控管的主导地位,利用“看得见的手”,把握宏观经济政策、税收政策,做好动态性、专业性调整,颁布房地产系列条例,加快货币政策转型,构建泡沫经济预警体系。
关键词:政府控管;经济安全;房地产;表现形式;应用
房地产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从宏观层面来讲,已经成为国民经济风向标,如今部分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现象,并带来一定的住房问题和保障问题。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经济持续发展,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避免房地产业持续过热,加强宏观调控,做好自身角色定位,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基本概述
(一)房地产经济与房地产经济安全
房地产经济(Real estate economy)从本质上讲,指以房地产为调查对象,结合房地产生产力,探究房地产市场四要素(生产+分配+交换+分配)对国民经济的主要影响,是各种经济活动的统称,探究局部和整体的房价问题、住房供给问题、需求问题等,并在社会主义发展新时期,展现出商品性、多元性、社会性特征。
房地产经济安全就是在房地产经济的基本概念中衍生出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让房地产经济始终保持在一个“良性”的发展状态,避免一些不可预测因素、带有消极影响因素的事件发生,推动房地产经济健康运行。构建房地产业安全预警体系,将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相结合,构建房地产业安全分析框架,合理规避价格问题、投资问题等。
(二)政府控管
政府控管就是指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有效指导下,利用宏观调控+微观调控的方式,从发展角度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细节处理、政策处理、资源处理,稳定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其中政府控管主要以政策调控为首,经历了扩张期(1978年~2009年)、紧缩期(2010年~2013年)、刺激期(2014年~2016年)、加强收缩期(2017年~至今),房地产经济的政府(政策)调控已经成为常态。通过多种方式,防范经济安全风险,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灵活调控,稳定资产增速,保持国民及地方经济持续发展,避免房地产盲目扩张,促进资源高效配置。
二、房地产经济安全的主要表现形式
房地产泡沫是房地产经济安全的主要表现形式,这种现象可以简单描述为:房地产价格严重背离价值,在连续性交易中不能正确反映物质财富的货币泡沫,出现陡然涨价问题,并且随着价格的上涨,也会在今后出现价格的暴跌,泡沫突然破裂,带给国民经济重创,经济开始由繁荣转向衰退,商品供求严重失衡,引起房地产价格波动,呈现出不规律的表现形式。
泡沫经济的典型特征。1. 在房地产资产价格方面:价格持续上涨,并且持续时间长,通常连续数年;2. 在金融领域方面:存在较高金融风险,信贷增加,关于房地产的债务增加,家庭储蓄率下降;3. 在宏观经济方面:GDP连续数年持续增高,其中房地产经济的提升起到重要作用,经济极度繁荣,投资极度活跃,甚至带来房地产投机行为,消费增加;4. 政策方面:货币政策放宽,新投资者源源不断出现,民众对经济持有乐观预期。泡沫经济破灭后的特征。1. 在房地产资产价格方面:资产价格急速下跌,并且发生突然;2. 在金融领域方面:银行业务经营不善,信贷难以及时收回,带来经济风险隐患甚至是损失,供求极度不平衡,财政危机爆发,并引发一定的市场经济危机,降低国民经济发展热度,出现巨额不良债权; 3. 在宏观经济方面:GDP 急速下滑,经济极度萧条(局部和整体),消费投资停滞;4. 在社会方面:失业率增加,房地产企业利润大幅下降,“僵尸企业”数量增多,民众对房地产经济失去信心,房地产股票市场暴跌,引发一系列经济安全问题。
三、房地产经济安全政府控管的背景
(一)房地产市场经济调控失衡
房地產市场经济调控失衡是政府控管行为中最重要的现实背景,我国众多大型实业集团在房地产行业中都有涉足,房地产投资总额逐渐升级,并上涨到10亿余元,开发投资项目逐渐增多,市场出现供过于求的问题,资本逐利现象逐渐显现出来。从经济学原理出发,房地产行业在出售过程中,居民(散户)在市场经济中处于被动地位,经营者的相互竞争,再加之我国土地供给有限,直接导致地价越发攀升,信息不对称直接或间接地引发“市场失灵”,从这一层面来讲,利用政府这双“看得见的手”,去解决市场经济中“看不见的手”失灵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房地产经济过热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经过4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对GDP增长的贡献不容小觑,但是也应该注意到的一点就是,房地产行业必须依托其他产业,不能独立发展,比如金融业、实体企业等,大多经济实业的投资回报期限较长,难以在短期内获得稳定、高额的回报,因此直接导致向房地产业靠拢,发挥巨大的“乘数效应”。房地产相关行业汇聚了大量的资金,但是市场当前经济产业链条并未完全健全,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相关产业经济发展存在对接差异,因此政府对房地产调控就成为历史和现实的必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促使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改善了购房者的弱势地位,通过合理手段,有效解决市场失衡,抑制影响房地产经济安全的不良因素。
(三)住房供需不足,仍然存在“炒房”现象
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居民/农民的城市性住房问题,但是也同样存在投资者/投机者的“炒房”行为,造成物资需求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投资规模偏大、房价迅速上涨等现象,影响房地产市场经济安全,甚至部分机构不能有效控制土地管理量,直接导致房地产的居住属性被贬低,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负担加剧。因此,政府相关管理部门(8大部门)出台《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2021》,专项整治房地产市场交易乱象,紧紧围绕稳地价、稳预期、稳房价的总体战略规划,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从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房屋买卖、物业服务等多种维度,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持续加大惩处力度,防范和化解房地产经济安全风险,体现政府控管的主要职能。
四、政府控管在房地产经济安全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一)加快货币政策转型,优化货币政策调控
政府以及相关房地产部门为了抑制房地产经济过热现象,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货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但是也应该注意到货币政策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反弹现象,频繁地调控对房价调控作用并不明显,而且难以长期对市场经济安全进行维护,甚至会造成消费者的不良预期。因此应该充分发挥政府控管的宏观作用,加快推进货币政策转型,灵活调整利率,使用价格型货币政策,维护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以利率走廊机制为核心,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保证资金向预期目标流动,推动银行间同业拆放市场,发挥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优势,引导金融市场。其次,还应该建立健全相配套的执行机制,尤其应该健全监督机制和项目审批责任机制,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强调项目用地规划前置性,把公共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明确规划和设计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稳固房地产行业的市场根基,从长远考虑其将来可能面临的风险,有效控制房价,稳定房地产相关行业物价,避免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比如在2021年8月央行提出:始终坚持房地产货币政策“三不变”,降低房地产贷款(全部新增贷款比重由39%下降到24%),严厉打击房地产过度投资投机行为,禁止其挤占其他产业信贷资源,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
(二)利用限购政策,做好动态性、专业性调整
持续推进地方性房地产限购政策,完善房地产限购执行机制和体系,健全政策性调控手段,从本地出发,坚持实际,从宏观角度出发,作出科学性、整体性规划,细化限购政策内容和管理条例,并完善相应配套措施。比如杭州市调整城镇职工购房贷款政策,推出定价自律机制,对限购机制进行全新规划,在主城行政区域的杭州户籍家庭,可以购买两套住房,如果是成年人士,可以购买1套住房(含离异),对于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视为拥有购房资格(购买1套住房),严格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产交易行为。再比如:郑州地区为了增加住宅性质土地的供应量,规范房地产交易和发展,限制预售商品房价格,出台相关限制政策,提升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实行全面的购房调控策略,通过释放土地供应+限制贷款+限制房价等多种政府管控,打击了部分购房者的主观意愿,彰显郑州房地产交易调控决心,借鉴杭州市政策管控的基础上,对买房者的身份进行放宽,即: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地居住满两年,都可以具备买房资格。在限购的基础上,有效缓解了房地产供需不平衡问题,完善相应配套措施,实现了限购政策的升级,从动态性、专业性的角度,做好行政全域的房地产发展,适当调整规定政策,严格监督每个程序,实现政府管控的科学调节。
(三)把握宏观经济政策,提升住房有效供给
加强调控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财政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强化市场机制,通过经济转移支付+行政干预,有效抑制房价,把握好房地产业调控重点问题,提升对房地产成本开发的管控,提升宏观政策有效性,逐步改革土地税收政策,避免出现市场不良行为,规范二手房出租、群体住房问题。比如2021年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制,开发新的购房融资方式,扩宽保障性住房来源,减少了闲置性房屋资源的浪费,调整土地供应结构,降低开发成本,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相关部门应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等影响房地产经济安全现象,适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有效增加市场供应。确保各地安居工程建设的持续推进,明确保障性住房的最低比例,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体系,尤其是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以补贴房价的方式,缓解其住房难问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低价收购一些空置房,建设大量的公有住房,在有效消化空置房的同时,通过再分配稳定房地产市场供需紧张问题。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重视宏观调控,满足中低层收入的群体需求,防止住房价格虚增现象,引导多方主体参与,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从实际出发,因城施策,保障“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的实现。
(四)推动地方政府政策落地,增加房地产新税种
落实好中央政府的宏观政策,政府应该转变自身“利益者”角色,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改革,增加房地产新税种,依据法定权力,对经济进行调节和干预,调整和完善土地增值税,增加房产税和物业税,运用税收杠杆的作用,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调节贫富差距,使得住房登记制度透明化,增设闲置和荒芜税,减少农村土地资源浪费。完善土地支持政策。通过“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住房者缴纳)+营业税(房地产转让者缴纳)+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方式,对房地产供给征税,直接增加住房购买者经济负担(增加印花税、房产税和契税等),在一定范围内规范了市场房地产投机者的行为,抑制房地产价格上涨的现象,推动地方政府政策落地。其次税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按照规定引导纳税人进行减免税申报,落实房地产调控配套政策,制定与修改法律法规,政府推动立法,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监管,促进具体政策内容细化,需根据其政策目标,填补法律法规上的“空白”,在住房市场化阶段,保障政策执行环境,发布適应性、针对性房地产秩序规范制度,完善法律法规。规避住房“阴阳合同”导致的二手房交易备案制度混乱等现象,降低房地产经济安全事件的发生率,避免税费的流失,有效防止开发商抽逃资金,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根本途径,约束中介的经济行为,优化房地产服务机制,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追责。
(五)构建泡沫经济预警体系,维护金融秩序与金融业务
为了有效避免和应对房地产泡沫经济,政府部门应该构建稳定的预警机制,完善动态预警体系,根据当前预测经济状态,确立状态空间模型和预警阈值,选择预警指标,改善房地产市场结构,从信贷角度,维护好金融秩序与金融业务,控制高风险房地产价格,抑制房地产价格泡沫膨胀。拓展房地产市场融资渠道,从资本市场吸收资金,吸引海外投资基金,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建立合理的金融结构,促进市场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减少我国不良资产的出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从根源控制资产价格泡沫,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调整杠杆率的方法,监控货币流动,降低最高贷款乘数,打破原有的升值预期。适当放宽汇率浮动空间,体现出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在必要时推进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创新房地产抵押贷款工具,依据消费者的偏好,推进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构建二级市场,创新住房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加强金融手段调控,从而达到标本兼治,履行政府相关部门的经济管控职能,抑制房地产经济安全事件的爆发概率。
五、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还存在一定的发展不足。因此笔者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强化管控行为,提升住房有效供给,制定与修改法律法规,推动立法,维护金融秩序与金融业务,把握宏观经济政策,做好动态性、专业性调整,加快推进货币政策转型,灵活调整利率,改善房地产市场结构,从信贷角度,构建泡沫经济预警体系,满足中低层收入的群体需求,防止住房价格虚高现象,优化住房保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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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