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严打”决策出台的来龙去脉
2022-05-30
对于经历过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人来说,都不会忘记当时的社会治安形势和“严打”斗争。从1983年7月开始,根据邓小平的重要决策,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
为什么要发动这场“严打”
1983年上半年,连续发生了多起影响极坏的恶性案件。突出的是“二王”抢劫杀人案和卓长仁劫机案。1983年2月12日下午,沈阳市突发“二王”抢劫杀人案件。王宗坊、王宗玮兄弟是沈阳市人。他们抢劫枪支、持枪行凶,开枪打死4人、打伤3人后向南逃窜。一路昼伏夜出,流窜河北、湖南、湖北、山东、江苏、安徽等省,继续盗窃枪支,持枪行凶,先后又打死5人,打伤6人。“二王”行踪诡秘,使得部分地方空气紧张,群众提心吊胆。
1983年5月5日,从辽宁省沈阳桃仙机场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296号班机,在大连至山东黄县上空被卓长仁等6名暴徒劫持至韩国,两名机组人员被打伤。
据统计,1983年1月至5月,全国共发生杀人、伤害、爆炸、强奸、轮奸、重大盗窃等重大特大案件2.5万起。京、津、沪等18个大城市的发案率呈上升趋势。
面对这种社会局面,一场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在中央顶层酝酿决策,“严打”斗争的序幕即将拉开。
邓小平痛下决心
1983年7月19日,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应约前往邓小平住处谈话。邓小平开门见山地说,我跟耀邦等同志谈过,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为什么打击刑事犯罪搞不起来?在一次政治局会议讨论打击经济犯罪问题,讲到从重从快从严时,有同志冒了一句,说还要搞准。我说,打砸抢的,抢劫的,杀人的,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问题是下不了手!
邓小平接着又说,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內组织几次战役。一次战役打击一大批,就这么干下去。
停了一会儿,邓小平接着说,最近有的城市抓了一批犯罪分子,形势有好转。当然,这还只是一时的现象。那些犯罪分子在看风向,看你下一步怎么办。如果还是软弱无力,处理不严,坏人气势还会涨上来。
最后,邓小平严厉地指出,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我们说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要讲人道主义,我们保护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先从北京开始,然后上海、天津,以及其他城市。只要坚持这么干,情况一定能好转。
“严打”全面展开
就在邓小平谈话的当天,刘复之整理出记录,报告了中央书记处书记陈丕显同志,也送到邓小平办公室。
7月29日至8月3日,陈丕显在北京主持召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在这次会议上具体确定了七类“严打”对象:一是流氓团伙分子;二是流窜作案分子;三是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投毒犯、贩毒犯、强奸犯、抢劫犯和重大盗窃犯;四是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和制造、复制、贩卖内容反动、淫秽的图书、图片、录音带、录像带的犯罪分子;五是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分子;六是劳改逃跑犯,重新犯罪的劳改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以及其他通缉在案的罪犯;七是书写反革命标语、传单、匿名信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以及有现行破坏活动的林彪、“四人帮”残余分子。
这次会议贯彻中央的“严打”决策,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动时间大体上一致,允许各地适当机动。
经过各地的共同努力,“严打”第一战役第一仗,至年底胜利结束,战果累累。自8月至12月的5个月内,全国共摧毁犯罪团伙7.6万余个,缴获枪支1.8万多支,子弹42.7万多发,凶器24.2万多件,炸药15万公斤,雷管98.6万多个,赃款和赃物折款8351万多元。
(综合《读报参考》《世纪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