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黄瓜"被罚为何引关注
2022-05-30
文萃报·周五版 2022年31期
●近日,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事件引起关注。
处罚对象不是“拍黄瓜”—— 列入处罚对象的当然不是“拍黄瓜”,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回应,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申请经营项目,若制售凉菜需要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
传统思维要改变——许多从前习以为常的操作,用今天的法规去审视,都是不科学、不合理甚至被禁止的,必须予以规范。比如,现代食品包装必须有配料表、保质期、保存方法、食用方法等内容,人们要是發现包装上没有这些内容,肯定不会购买,这就是进步。有关部门对“拍黄瓜”进行处罚,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要让各方慢慢适应食品安全法规。
柔性执法也未尝不可——从市场主体看,经营成本在增加,餐饮行业压力山大,从保市场主体角度,多些体谅也十分应该。从法规角度看,柔性执法有理有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新增了“首违不罚”规定,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综合《新京报》8.3、《广州日报》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