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背景下生产型企业税务筹划探讨
2022-05-30刘平华
刘平华
【摘 要】当下,信息技术已经嵌入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而在税收管控方面,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金税四期”即将到来。“金税四期”不仅是对“金税三期”的升级,同时也是税务管控由“以票治税”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税务工作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该系统通过管控“非税”业务、信息共享、信息核查实现了税务数据的全流程监管。而企业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税收筹划方式,进一步增强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论文阐述了“金税四期”和税务筹划的概念,并分析了“金税四期”背景下,企业税务筹划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从多个角度提出了在“金税四期”背景下,完善生产型企业税务筹划的对策。
【关键词】“金税四期”;生产型企业;税务筹划;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2)05-0182-03
1 引言
长期以来,金税三期在税务系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而该系统着重对发票和应交税费方面进行监控,忽略了非税费信息,给企业违规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而“金税四期”不仅将非财务信息纳入了监督范围,而且还可以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企业当期的收入、费用、利润等进行配比,从而发现企业税务方面的风险。而在实践中,部分生产型企业会计人员对“金税四期”的认识程度不足,税收筹划的观念还比较传统,仍然存在“擦边球”的行为。而这些问题都成为企业税务风险增加的消极因素。因此,在这种条件下,开展“金税四期”背景下生产型企业税务筹划探讨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2 相关概念介绍
2.1 “金税四期”背景
“金税四期”是在金税三期的基础上,引入大数据等创新型技术,并结合中国税收政策的实际需求[1],所打造的国家级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工程。该信息系统的推广意味着税收征管系统的现代化程度更高,能实现全数据、全业务和全流程的监管,为实现税务的智能化监管提供良好基础。“金税四期”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包括1个网络系统和4个子系统,前者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县税务局四级网络[2],而后者主要包括增值税稽核系统、税控认证系统、发票协查系统以及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金税四期”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金税四期”能够对业务实现更加全面的监控。该信息系统除了能实现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水平的监控之外,还能实现对非财务信息的监控,如企业社保信息等。
第二,能够实现信息共享[3]。各政府部门、人民银行同各商业银行之间能实现企业银行账户、社保、现金流的信息共享。
第三,“金税四期”能实现有效信息核查的功能,如可以实现对企业有关责任人个人信息、纳税状态、企业注册信息的查询等。第四,能实现智慧办税的功能。“金税四期”能实现“云化”打通,实现对企业全流程、全业务的监管。
2.2 税务筹划
有研究认为所谓税收筹划指的是以税务活动为客体,企业主体通过一系列的行为和手段对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筹划和设计,以实现降低税负、延迟缴纳税款的目的,同时筹划必须坚持合法原则[4]。税收筹划也可以将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也有研究认为税收筹划是一个非常综合的概念,其内容较为丰富,包括但是不限于进行税负转嫁、利用税收优惠、延迟缴纳税款等。总之,税收筹划是企业现金流出的减少和成本的降低。合理避税能通过对业务活动的设计,减少税目,减少需缴纳的税种[5]。也有研究认为税收筹划和偷税、漏税有很大程度的不同,二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总而言之,税务筹划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取的一系列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措施,以达到延迟纳税、节税、避税和税负转嫁的目的。
3 税务筹划应坚持的原则
在“金税四期”的背景下,生产型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时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第一,企业的税收筹划还应该坚持前瞻性原则。所谓前瞻性原则指的是税务筹划是针对税务活动的事前控制,并不是事中和事后控制。企业的税务部门要根据企业发展的战略明确税务筹划的基调,如保守的、激进的等,同时要对业务运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并发掘存在的税务筹划点。除此之外,税务部门需要对最新颖的税务政策进行研究。如果对最新的税务政策存在错误解读,就应该及时向税务机关请教,以提升对税务征管系统的理解。
第二,企业应该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活动必须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进行。因为,筹划并不是违法、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而是在研读税收法规政策,在法无禁止的前提下,对企业的税务活动的全环节链进行谋划,以实现降低税负、延迟纳税的目的。合规性是最重要的原则,是税收筹划活动的底线。
第三,企业的税收筹划还应该坚持全局性的原则。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时,应该综合考虑,从企业的经营全局出发,不能仅局限于企业某一个运营环节税负的减少,而是还应该考虑企业整体税负的影响,并兼顾企业长远的税收筹划目标。
第四,稅收筹划还应该坚持长期性原则。企业的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在采取各种税收筹划策略时,应该具有长远性。
4 “金税四期”背景下生产型企业常见的涉税风险
4.1 收入方面存在的风险
“金税四期”背景下,收入方面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基于最新的收入准则,会计角度和税法角度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企业不仅要结合对货款结算方式、控制权转移等合同条款进行识别评估,同时运用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如采取直接收款的销售方式,那么企业应该在收取货款或者取得销售货款凭据的当天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同时,如果企业的货物尚未发出,那么企业不确认会计层面的收入,因此,并未发生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如果企业的货物长期不能及时发出,那么就会发生会计收入同增值税收入长期不匹配的情况。而金税四期系统很可能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这种情况,评估企业的动机和风险。
其次,如果企业采取少记、隐匿收入的方式降低税负,那么金税四期系统可以通过公司收入和成本费用等财务经营指标,与同行业企业的财务指标进行对比分析预警异常情况。
最后,如果企业采取支付宝、微信或者现金的方式收取货款不入账,在目前大数据背景下政府各部门与各商业银行已实现信息共享联动,税务局能便捷地预警出企业的违法行为。因此,企业传统的涉税处理方式将面临较大的风险。
4.2 成本费用方面存在的风险
在“金税四期”背景下,企业成本费用方面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部分生产型企业对无形资产的重视程度较高,如会加大研发投入。由于研发支出存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部分企业倾向将部分经营费用计入研发支出的情况。而金税四期系统能通过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进行分析,评估企业研发支出归集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这就要求企业加强研发支出财务管理力度。
另一方面,企业的广告和业务招待费对所得税有着深刻的影响。在实践中,企业可能存在未能正确规划广告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导致费用账面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情况。而金税四期系统能对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发票同企业实际支付金额进行比对,一旦发现二者存在较大的差异,税务系统就会触发预警,从而评估企业的涉税风险。
4.3 发票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
在信息化的背景下,企业虚开发票、伪造发票的现象已经得到了遏制。而随着“金税四期”的逐步推行,企业的发票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首先,在发票取得的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了能够增加增值税抵扣金额,盲目增加成本项目,擅自改变业务内容,以获得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面临虚开发票的风险。其次,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不够及时,存在发票滞留的情形,有涉嫌隐瞒销售收入的风险。最后,金税四期税务监管系统能够通过发票的上游链条,联查到销售方企业的财务数据、纳税情况,进而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将发票金额与成本费用金额进行对比,从而发现虚开发票、重复入账等异常数据。
4.4 社会保险方面存在的风险
在“金税四期”背景下,社会保险并未纳入税收监管的实际范围。而在“金税四期”的条件下,企业的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数据将实现协同查询,以实现全面的数据对比。一旦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出现问题,系统就会根据可疑数据,确定筛查对象。在社会保险方面常见的税务风险有:企业的用工模式界限模糊;企业并未为员工及时办理保险登记、保险变更和注销;试用期内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企业社会保险的工资薪金基数不准确等。
5 “金税四期”背景下生产型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对策
5.1 加强内部管理
在“金税四期”的背景下,生产型企业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而这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增强企业整体的税务合规意识重视程度。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层应该认识到在市场竞争力激烈的前提下,只有积极研讨税收优惠政策,从组织、业务、技术和文化等多维度奠定税收筹划的基础,才能够有效应对“金税四期”所带来的变化。同时企业还应该在内部营造税收筹划的文化氛围调动全体员工参与的积极性,从而实现流程梳理和减少可控成本费用的目的。另一方面,企业还应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鉴于税收监管的日益严格和税务风险的增加,企业应该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并单独设置税务管理小组,配备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设计和责任分工,并定期对税收筹划的效果和合法性进行评价考核。
5.2 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税务管理人员是税收筹划的直接参与者,因此,在信息化的税收监管环境下,企业必须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生产型企业应该根据业务的实际特点建立税务人员的长效培训机制,不仅要提升税务人员的理论水平,同时还要提升其实践能力。企业完全可以将税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效果纳入考核机制,并以此为依据对税务人员进行奖惩,以达到激励的目的。其次,税务管理人员应该具备自我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识,积极研讨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各种涉税项目的会计核算,不仅要及时纳税,同时还应该积极享受企业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做到应享尽享进而降低企业税负。最后,企业应严格把控招聘的质量关。在人员招聘环节不仅要严格考察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同时还应考察其职业道德,对高级别的税务管理人员还应当开展任职背景调查。
5.3 加强各个主体的沟通
税务机关是税收征管的直接管理者,因此,生产型企业必须与其保持较为紧密的联系,加强同税务机关的沟通。首先,生产型企业对部分理解有歧义的税收政策应该向税务机关及时请教,在必要时,可以邀请税管员来企业开展税收政策宣讲服务。其次,在企业内部还应该加强税务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税务管理部门应该向业务部门普及税收知识,将税收筹划的环节前移至业务前端,同时,积极利用财务共享中心的优势,畅通税务信息的流通。最后,对于集团企业而言,还应该加强集团税务管理部门同各級分、子公司税务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集团要对下属公司的税务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及时对账,确保税金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5.4 合法开展税务筹划
在“金税四期”的背景下,以往企业“打擦边球”的筹划方式将成为过去,因此,生产型企业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税务筹划,举例来说,就企业所得税筹划而言。首先,在生产设备购入环节,生产型企业应该尽量选取《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税法规定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抵免企业本纳税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其次,在专业生产设备维修环节的税务筹划。根据税法规定,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用应该作为成本费用直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大修理完成之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增加两年以上的,且维修支出占据固定资产设备支出一半以上的,则大修理费用不能一次性扣除,而需在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分期扣除。因此,如果固定资产不得不进行大修理,那么企业可以分期进行,合理分摊每一次修理的费用支出,使每次維修支出占比固定资产设备支出的50%以下。
6 结语
“金税四期”不仅是中国税收体制改革的关键举措,同时也是在实现共同富裕大背景下所作出的必然选择。从宏观角度来讲,税收分配是重要的收入调节环节,就微观角度而言,是刺激企业提升竞争能力的重要制度。在“金税四期”的背景下,企业的任何涉税活动都会被监管,包括但是不限于企业的一切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企业要想提升税务筹划的有效性,规避税务风险,生产型企业必须转变思维,充分认识“金税四期”带来的变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研究最科学的税收筹划政策,提升税务筹划的法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应对税收体制改革。本文总结了企业存在的涉税风险,最后,从多个角度提出了完善税收筹划的对策,期望文章的研究能为生产型企业税务筹划有效性的提升提供一定的参考。
【参考文献】
【1】智谷.以短暂阵痛换未来美好 “金税四期”启动实施背后的深层次逻辑[J].经营管理者,2022(03):38-41.
【2】袁品涵.“金税”之路,他们共同走过——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试点工作组番禺基地侧记[J].中国税务,2022(02):24-27.
【3】宋勤知.金税四期来临,中小企业当心财税风险[J].中国药店,2021(07):62-63.
【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课题组,李伟,罗伟平,等.建立基于“税务云+税务链”的信息化架构体系研究——兼论“金税四期”的技术与业务架构[J].财经智库,2021,6(03):44-60+141.
【5】严菁,朱艳盈.金税四期下建筑业税务风险管理探析[J].西部财会,2021(09):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