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环境,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2022-05-30李廷洲
李廷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我国基础教育有1500多万名专任教师,将其建设成为一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是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建成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基。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以来,我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成效卓著,有力地支撑起全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但是,保障教师专心从教、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的相关制度尚未完善。首先,保障教师专心从事教学的制度环境有待优化,教师的非教学负担仍较重。尤其是面临“双减”政策实施、疫情防控等挑战,教师总体负担仍然较重。其次,职称制度的激励作用发挥不足,造成教师职业倦怠问题。评聘衔接使职称聘任实际上变为终身制,教师职称缺乏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教师一旦聘任高级岗位,便终身享受相应待遇。从而出现了新教师承担大量工作但收入较低,部分高级职称教师工作倦怠但收入较高的状况。这种现象扭曲了职称制度的激励功能。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完善相关制度环境提供了权威的顶层设计,但其有效執行还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学校的协同努力。首先,营造校内外协同配合的制度环境,保障教师专心从事教学事务。严控面向学校的检查、评估,减少对学校教学的干预。明确班主任岗位职责和工作边界,减少班主任的安全保障工作负担和身心压力。其次,应建立职称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岗位等级能上能下的常态化制度,激发高级职称(职务)教师的工作动力,发挥职称制度的激励功能。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院长助理、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