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强化案件评查 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量
2022-05-30王明希沈奇
王明希 沈奇
“从总体情况看,受评单位案件优良率逐步上升,办案规范化明显提升,常见易犯错误明显减少,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日前,乐山市纪委监委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发布《全市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
案件质量问题,既是业务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为提升案件整体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乐山市纪委监委将2022年确定为“案件质量提升年”,并启动对全市11个县级纪委监委、24个市级派驻(出)机构以及部分市级部门机关纪委2021年1月以来办理案件的全覆盖评查工作。
首次将未立案类问题线索纳入评查
“初核报告中,被核查对象个人简历有间断,且未载明其党代表的身份。”
“这份书证未严格执行‘三注明一盖章要求,未载明提取人、提取时间。”
“对个别问题的了结理由还不够充分……”
日前,在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会议室里,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第三小组的成员正认真翻阅着案件卷宗,生怕错漏了每一处细节。他们此行的目的,就是对未立案类问题线索“找茬挑刺”。
案件质量评查是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案件办理的重要措施,能有效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防止问题线索处置不精准、漏处线索、降格处理等问题发生,乐山市纪委监委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首次将未立案类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畴。
“此次评查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系统内县级干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骨干,组成6个评查组,采取实地集中阅卷形式开展评查工作。”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评查结果精准客观,工作开展前,专门召开了案件质量评查动员培训会,围绕《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內部试行)》等评查规范开展集中培训,提醒评查组关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易发多发问题。
要查就查彻底。该市纪委监委将去年1月以来处置的问题线索纳入评查范围,在对11个县级纪委监委、24个市级派驻(出)机构、市级部门机关纪委展开评查的同时,对委机关近两年来办理的200余件未立案类问题线索开展交叉评查,重点评查初核了结类、“关键少数”违纪违法、信访举报及线索反映集中、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发现7件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强化案件评查成果运用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目的就是要力促案件质量提升。”为此,乐山市纪委监委针对评查情况,做到点名通报不遮丑,及时公示各受评单位评查得分排名,同时强化成果运用,让评查真正成为倒逼案件质量提升的“抓手”。
乐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审理室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市纪委常委会,对于共性问题进行全市通报,个案问题以“发点球”形式反馈,并针对问题进行纪法解析,形成《常见问题指引》,作为指导性案例分期发布。
与此同时,乐山市纪委监委还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并对评查的案件进行系统分析,组织市县两级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审理等部门召开案件质量专题研讨会,集中梳理归纳5类较大案件质量问题,对6方面18个共性问题列出清单,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8条,进一步严明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的标准要求。
“要在评查中查漏补缺,切实推动长久立。”围绕该市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的工作整体部署,乐山市纪委监委在建立由审理、案管部门牵头,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交叉评查制度的同时,还配套建立由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和审理部门牵头的不定期、常态化对下双评机制,巩固拓展评查成果。定期不定期开展以监、法、检办案能力提升为主题的“同堂培训”,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落实查审双方责任,促进跨单位部门沟通协作。
此外,乐山市纪委监委在全面落实“乡案县审”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探索推行“区县直审+片区协作审理”模式,督促县级纪委监委配齐配强审理力量,整合片区审理人员建立审理人才培养体系,为案件质量把关增添力量。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严格的倒逼机制,督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增强案件质量意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乐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