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吃播大白鲨,后现贩卖“雪兔子”?
2022-05-30宋承翰宋凌燕王玮
宋承翰 宋凌燕 王玮
继不久前网红烹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被查,近日又有网店贩卖“雪兔子”引发舆论关注。近年来,一些网红等通过吃播等形式,频踩动植物保护的红线。
8月15日,一网友发微博称,甘孜县一店铺“圣贡绿色食品”在电商平台贩卖“雪兔子”,并挂出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的相关证件。
据该网店挂出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单》显示,该店铺获得批准可采挖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雪兔子”1000千克。值得注意的是,该店铺实际售卖的绵头“雪兔子”与批准单上同意采集的“雪兔子”并非同一物种,属未按许可证规定范围采集。
当天晚上,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就此回应称,已关注到网民反映某网店销售"雪兔子"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信息,并立即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赴甘孜开展现场核实及调查工作,核查结果后续发布。
南都记者搜索多家电商平台发现,同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的雪莲与“雪兔子”等在电商平台多家店铺平台售卖,且多家店铺可能存在无证采集、未按许可证规定范围采集等问题。
据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植物学博士顾垒介绍,“雪兔子”生长于气候条件恶劣的高原高山,生物群落与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十分脆弱,一旦这种平衡受到破坏,恢复起来将极其困难。
多家网店贩卖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雪兔子”外表毛茸茸的,像一只兔子,因此得名。这些植物绒毛其实是“雪兔子”对低温大风环境的适应性状,因为大多数“雪兔子”生长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流石滩,这里的地表完全由碎石构成,没有土壤,每年的霜冻期长达8到10个月,气候和营养条件都比较恶劣。
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新增野生植物268种和32类,其中“雪兔子”、“绵头雪兔子”、“水母雪兔子”被列入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雪兔子”生长于气候条件恶劣的高原高山,生物群落与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十分脆弱,一旦这种平衡受到破坏,恢复起来将极其困难。此外,“雪兔子”尚没有商业化的人工栽培。
顾垒介绍,“雪兔子”生长于气候条件恶劣的高原高山,生物群落与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十分脆弱,一旦这种平衡受到破坏,恢复起来将极其困难。此外,“雪兔子”尚没有商业化的人工栽培。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电商平台有多家店铺在售卖“雪兔子”、雪莲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其中,一家售卖“绵头雪兔子”的店家“圣贡绿色食品”客服表示,店里的“绵頭雪兔子”纯天然野生采摘,均采自雪山之巅,是国家二类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而且店铺属于有证经营、合法采集,并向记者出示了《四川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单》。
根据199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要求,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第十八条要求,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虽然该店铺是“有证经营”,但值得注意的是,该店铺出示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单》上批准采摘的植物为“雪兔子”,而该店铺售卖的却是“绵头雪兔子”。客服称,“绵头雪兔子”是“雪兔子”的一种。
但这一说法,植物学专家认为并不准确。顾垒告诉南都记者,目前菊科凤毛菊属雪兔子亚属有三个物种均收录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里,分别是“雪兔子”、“绵头雪兔子”和“云母雪兔子”。该店铺售卖的“绵头雪兔子”与“雪兔子”并非同一物种,属于未按许可证规定范围采集。
顾垒表示,此举违反了《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顾垒还对店家出示的“采集证”表示疑惑:“四川只有‘绵头雪兔子和云母雪兔子,“雪兔子”这一物种只分布在云南和西藏,四川根本没有,采集证怎么能批下来?”
此外,该采集证还显示,批准采挖二级保护植物“雪兔子”1000千克,采集期限为2021年12月29日到2022年10月31日。据悉,一朵“雪兔子”大概7克,1000千克相当于一年采集14万株“雪兔子”。
顾垒认为这一批准的采集量并没有科学依据。“我们评估一个采集量是否不可持续、是否对野生种群造成威胁,至少要对具体物种的野外存量有起码的了解。我觉得这个批准是缺乏依据的。”
他还强调,采摘会让雪莲花、“雪兔子”等濒危物种面临灭绝风险,其次这些东西都是高山极端生境的物种,环境非常脆弱,破坏了将很难恢复。
“雪兔子”有神奇药效吗?
截至发稿,该店铺已下架“雪兔子”,但仍在售卖手参和贝母,这两种植物均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而南都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上还发现,除“雪兔子”外,还有电商平台中多家店铺售卖藏雪莲,产地多为四川或西藏地区。
多家店铺均表示,雪莲花为正宗野生,纯天然采摘。有一卖家称,由于雪莲每年产量很少,目前雪莲花已经缺货。此外,售卖雪莲的多家店铺商品详情页均未提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批准单。当南都记者询问是否有文件许可时,多家店铺均未出示。
在电商平台中,半斤雪莲标价不到200元,半斤“雪兔子”店铺标价仅75元。店家称,“雪兔子”可滋补煲汤、泡酒泡茶,是一种特产中药材。
顾垒表示,关于“雪兔子”药效的介绍尚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甚至雪兔子的近亲雪莲这类物种也不是一个传统中药,甚至一开始还将它视为“毒草”。所谓的雪莲神奇疗效基本上是近现代的武侠小说编出来的。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陆洋教授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雪莲不容易获得,外加本身药效有限,并不是传闻中的神药,只是一个普通的植物。而且在中医临床中,并不是习惯用的药材,给病人开的方子里一般不会有的。
多名网红主播、明星曾采摘濒危植物“水母雪兔子”
8月11日,有微博网友发文爆料称,网名为“西伯利亚狼”的主播在8月3日发布了一则自己在青海海东市疑似采摘“雪兔子”的视频。
视频显示,主播“西伯利亚狼”将一植物从石缝中连根拔起,并称,“青藏雪莲花,原生态海拔5000多米真实采摘。”昆明植物园主任孙卫邦也告诉记者,从视频来看,采摘的植物应该是“水母雪兔子”。
當天,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在该微博下回应称,感谢对青海的关心与支持,已将本条信息转发给相关部门处理。海东市公安局森警支队表示,已接到相关警情并初步进行了核查,目前已锁定嫌犯及其位置,案件已移交警方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2019年,网红“野食小哥”发出了一条标题为“海拔4500的水母雪莲泡面,会是什么味道?”的视频。在视频里,他背着行囊爬上“海拔4500米”的高山流石滩,采摘濒危植物“雪兔子”,这一视频发出后引发争议。
顾垒转发了该视频并评论道:“就缺这么一口吃的?猎奇也该有个边界吧?“水母雪兔子”已经被祸害得很厉害了,我们连标本都舍不得采。”
发布视频的第二天,“野食小哥”在微博上道歉称:“最新一期采“雪兔子”的视频是我的疏忽,经过细心的网友提醒:“雪兔子”成长极其缓慢且数量稀少,对环境会造成伤害,为了保护环境不做错误引导,决定删除视频。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是禁止采摘,但是爱护植物树木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的事情。”
据南都此前报道,2020年,《极限挑战》节目组安排多位嘉宾前往高原采摘雪莲。后有网友指出,他们采摘的“雪莲”是国家二级珍稀植物“水母雪兔子”。东方卫视极限挑战在官方微博发表致歉声明,称节目细节设计上出现失误,虽然并未发生实际采摘珍稀植物的行为,但节目播出后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顾垒在微博发布视频,直指节目组采摘的并非道具,而是直接从石缝拔出来的活植物。同时,他还科普称“水母雪兔子”在中国只生活于青藏高原,是一个多年生一次开花的植物,属于濒危植物。对于“雪莲花是准备的道具”的说法,顾垒表示,“每一棵“水母雪兔子”的根茎叶花都十分清晰,不可能是人造的。”
避免破坏濒危动植物,人人有责
如何避免破坏濒危植物?在微博上,科普达人、植物学博士 @植物人史军 曾表示,答案是啥野生植物也不要采。昆明植物园主任孙卫邦也表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里有千余种植物,哪些植物不能采的,哪些植物可以采,官方一定要做好科普宣传,这是首要任务。此外,对于保护的植物可以采取人工繁育、保护、栽培等方法。
近年来,一些网红等也通过吃播等形式,频踩动植物保护的红线。不久前网红“提子”就曾烹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目前相关人员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对于当前短视频平台屡屡出现展示采摘食用野生、稀有的生物的行为,科普作家瘦驼表示,各网络平台应切实负起应尽的责任,加强对主播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视频审核监管力度,更不能为了吸引眼球和流量为这些博主提供空间。
非法毁坏、捕猎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的将触犯刑法。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生态环境公益法律中心主任李恩泽律师表示,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