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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夏娃:一部漫长的厌女史

2022-05-30周凝刘佳滢

读书 2022年9期
关键词:夏娃

周凝 刘佳滢

近年,全球范围内的性别恶性事件层出不穷,美国反堕胎法案凸显出生育权与生命权的无尽张力,厌女(Misogynie)话题再度涌向了西方舆论的风口浪尖。法语单词“Misogynie”既意味着男性对女性的敌意或蔑视,也表现为女性对自身性别的厌恶。日本学者上野千鹤子在其著作《厌女》中勾勒出日本社会给予女性的那些既矛盾又严苛的标准:她得蠢笨可爱,决不能显露智慧;她得隐忍持家,却又得热情妩媚……美国学者芮塔·菲尔斯基在《现代性的性别》中意识到,这些臆想出来的社会标准在本质上就是对女性的异化,是女性被凝视、被评价的结果,不自觉地促成性别权力之牢笼。身处女权主义风暴中心的法国,阿德琳·加加姆(AdelineGargam)与贝特朗·兰松(BertrandLan?on)于二0一二年出版《厌女史》(HistoireDelaMisogynie),不久便畅销全国,一时洛阳纸贵,并在二0二0年再版。在全球性视野和历时性维度之下,该书展现了厌女思想在布罗代尔所说的“长时段”中从神话、基督教到科学领域被不断构建、强化和演变的过程。

对许多人而言,厌女偏见可溯源到古希腊罗马神话和基督这两大西方思想源头。在奥林匹斯山上,克洛诺斯阉割父亲乌拉诺斯当上天神,刀下的血污化作蛇发的复仇三女神。人首鸟身的女妖哈尔比厄斯捕获亡灵、掳走小孩;漩涡边的斯库拉有着少女的上半身,但从她的腹股沟处却横着六只长着锋利獠牙的恶犬,能把路人撕碎;海妖塞壬面容姣好,在海上唱出魅惑的歌声,只为将水手吞下……神话中的女妖时而搔首弄姿,时而面目可憎,让人闻风丧胆。世间第一个女人潘多拉,尽管集众神恩赐的贤德与美貌于一身,也免不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打开魔盒,释放出人间的种种罪恶。当她连忙盖上盒盖时,盒中只剩下了Elpis。有种解释认为,Elpis指的是仍然保留在盒中的希望;而另一种希腊文解释则充满悲观主义,认为它意味着对罪恶与灾祸的漫漫等待。基督教的《圣经·创世记》中则有另一个关于人类起源的故事。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一个男人,又用男人的肋骨创造了第一位女性夏娃。却不想,夏娃受蛇的诱惑而偷食禁果。“耶和华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于是,夏娃成为蛇的同谋,诱使丈夫一同堕落,为人类的原罪论奠定了基础。《约伯记》中有另一位“堕落”女性约伯之妻。虔信的约伯正遭受上帝的考验,从脚掌到头顶长满毒疮,瘫坐在炉灰中。他的妻子非但不安慰他,反而怒斥他的虔诚,成为奥古斯丁笔下令人不齿的“新夏娃”(Euanoua)。在三到七世纪之间,奥利金、盲人迪迪玛、安布罗斯、约翰·克里索斯托姆和格雷戈里·勒格朗等教父,都曾用夏娃比喻约伯的妻子。

不过,《厌女史》的作者认为,厌女未必是西方思想的本源,那些被妖魔化的女性角色并非是天生恶灵。请别忘记,神话中的女妖常常并非天生邪恶,而是因为遭受了某种不公的惩罚才走向了极端。例如,三位复仇女神的復仇行动并不是出于邪恶本性,她们去攻击的,往往是些违反宇宙秩序、破坏人类社会、扰乱家庭伦理、犯下谋杀罪的人。若能找到人来净化她们的罪孽,那么她们就改变名字和地位,成为欧墨尼得斯(Eumenides)——仁慈女神。可怕的斯库拉曾经也是一个情窦初开、迷恋上水手的少女,结果落入了心怀妒忌的女巫瑟西的圈套,被施法变成了怪物。《圣经》所书写的人类之母夏娃也未必就意味着天生卑下,毕竟她是基督教故事中唯一拥有上帝造人之能力的生物。一九六四年耶路撒冷圣经学派的《圣经》译本十分直白地洗去了夏娃的冤屈:夏娃之所以将禁忌之树视作诱惑之树,是因为“渴望获得智慧”,而非出于贪念。这些传说中的女性人物之所以留下阴邪恶毒的形象,是因为后世文艺作品、宗教典籍及各科论文对她们的负面形象进行反复书写、渲染甚至误读。

事实上,中世纪末期也曾出现过女性参与社会职务的高光时刻。尽管女人在古代晚期和中世纪上半叶不能担任圣职,但十一世纪至十二世纪的格列高利改革改变了这一状况。女性修道从那时发展起来,与此同时,女性担任的也不再是次等或下级职位。最著名的案例是一个男女混合的修道院—丰特弗洛修道院的建立。在那里,所有的修道士和修女都由女修道院院长负责管理。雅克·达拉伦(JacquesDalarun)在他的近作中发现:在当时,夏娃、圣母玛利亚和抹大拉的玛丽亚三者合一的概念被提出,而后两者都代表《圣经》中高尚虔诚的女性。不知是巧合还是必然,十二世纪恰逢骑士文学的诞生,可被看作是西方厌女意识减弱的关键世纪。史学家米什莱曾对这个时期做出如此评价:“如此说来,上帝改变了性别。”更极端的例子是,勒芒大教堂曾有两扇存于十一至十八世纪的彩色玻璃窗,上面竟然描绘着像女性般胸部丰满的基督形象。这个形象意图表明,上帝之子的化身是根据人类共通的原则完成的,而不局限于某种性别。尼西亚和卡尔西顿拉丁文《信经》上说:“创造人类(Ethomofactusest)。”强调男人和女人属于同一个肉体,这也正是这扇彩色玻璃窗引人探讨的话题所在。

《厌女史》二0二0年新版封面是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画家朱利亚诺·布吉亚迪尼(Giulianodi)的画作《亚当与夏娃》(Adametève)。油画左边是充满好奇的夏娃,右边则是盘踞在树上蛇身女面的怪物,似乎在暗示罪魁祸首并非化作蛇形的撒旦,而是妖魔化的女人。这种手法对原典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夸张与误读,在罗马时期之后的教会文本中也屡见不鲜。二世纪第一位拉丁教父德尔图良写道,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里特“之所以弄瞎双眼,正是因为看见女人就会觊觎,就会为伊消得人憔悴,就会在苦痛中宣泄他的欲望”。所以,德尔图良义正词严地教导信徒:“一位基督徒须非礼勿视,不近女色,因为女人的温柔乡会乱人心智。”他还写了本《女人的梳妆》(Latoilettedesfemmes),教导女性遮挡容貌、不要梳洗打扮,因为涂脂抹粉会诱导人们关注肉体,“消亡始于美貌,灵魂屈于贪婪”。不过,德尔图良的说法不能和整个基督教思想笼统地混为一谈。他因为罗马教皇哲斐理诺(Zephyrinus)通过收售大量赎罪券来牟取暴利等事而对教会制度失望,慢慢加入被视为异端的孟塔努斯派(Montanistes)。这种流派十分蔑视身体的脆弱性,宣扬并推行激进的禁欲主义,很自然地促成了德尔图良对欲念的弃绝。

相较于宗教写作,欧洲法律条款的撰写对厌女意识的书写更显直观。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萨利克法典》否定女性王位继承权的这一传统认知,竟然源自一系列法条造假。五世纪,来自墨洛温王朝时期的十二份手稿和加洛林王朝时期的六十五份手记组成了《萨利克法律条约》(Pactuslegissalicae)的最早译本。其中萨利克法条的一份加洛林王朝文献版(Dealode,标注六十二,第六条)提到女性不可继承自由土地。这个文献写的是:法兰克的土地不属于女人(Deterrauerosalicanullaportiohaereditatismulieriueniat)。而到了十四、十五世纪初,一些评论员、法学家和史学家对该文本进行了一些含糊其辞的释读,将妇女排除在政治之外。这种误读的源头之一就是让·德·蒙特勒伊,他不惜通过文献造假来证明个人法律观点。他在《致所有骑士》(àtoutelachevalerie,1409-1413)中声称读过一版萨利克法典,还煞有其事地引用道:“王国的任何土地都不能传给女人”(Mulierueronullaminregnohabeatportionem),但事实上,上述拉丁文文献并没有提到“王国”,也没有涉及土地继承的表述。后来,尽管文艺复兴时期让·杜蒂耶、贝尔纳·杜·海兰(BernardduHaillan)和弗朗索瓦·奥特芒(Fran?oisHotman)等法学家、历史学家都曾质疑过这一文献传统的真实性,但都无济于事。因为这个造假文献被照搬照抄,以讹传讹,已然将错就错地成为一个“法律事实”,甚至被夏勒·卢瓦索(CharlesLoyseau)等法学家引入到法国绝对王权的理论中。

从理论文本到现实社会,女性从退场到现身又经历了异常漫长而艰难的时段。尽管十七世纪之后出现了很多优秀女性,但她们似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十七至十九世纪众多雕版画和讽刺画都将女知识分子作为讽刺主题,诸多的“莫里哀”们都乐此不疲地嘲笑着“女才子”,“向那些以知识、创造力和出版物而著称的女性投以敌意”。一七二三年,共济会的官方和法规文本,安德森《共济会宪章》(ConstitutionsdAnderson)第三条批准了女性不得入会的禁令。等到一七七四年,共济会法国大东方社才收入了第一名女会士。即便门槛如此之高,入会的精英女性也只能在男性的监督下才得以进行活动。一八九三年共济会的乔治·马丁(GeorgesMartin)推动本世纪第一个男女混合共济会组织——“人权会社”(Droithumain)的建立。妇女在共济会中的参与率尽管有所增长,但是与男性相比仍然很低,不超过活跃人数的三分之一。在两次世界大戰期间,一九二九年英格兰方济各联合总会所等仍然以安德森宪章之名拒绝接纳女性会员,并和共济会组织划清界限。在法国,直到十九世纪末,女性仍无权进入大学学习,就算到了大学向女性敞开大门之时,她们接受的教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有别于男性。

《圣经》中的夏娃被上帝所创造,而现实中的“夏娃”形象则是由历史书写而成。如今,随着女性不断进入曾经的“禁区”,她们已在政治、体育和艺术等领域崭露头角。西方“厌女思想”越来越像是男性守旧主义的顽症,充满倒退性和政治不正确。这无疑是西方女权主义者在一次次浪潮中争取权益的结果,是不可否认的成功。《厌女史》从历时性出发,运用各类文献进行事实考据、数据统计与理论整合,最终呈现出欧洲厌女想象被不断建构并塑造成事实的过程。西塞罗在柏拉图的启发下曾写道:如果女性被赋予自由,奴隶们很快就会要求获得自由,然后是狗,然后是马和驴。这类讽刺语言背后所折射的不仅仅是性别问题,还有文明化进程中人们对秩序颠覆的原始恐惧。就好比,某些商业广告物化女性的现象,同样也发生在男性身上,使得厌女情绪超越性别,以一种崭新的、更为隐蔽的方式在全新的领域蔓延,彰显出竞争社会和商品市场对人性的瓦解。或许,在秩序与冲突并行的当今世界,探寻“他者”与“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可能性,尽己所能地尊重人性、敬畏生命,这才是更加理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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