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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探索与构建

2022-05-30周蕾文颐马丽娜

早期教育·教研版 2022年9期
关键词:安全风险

周蕾 文颐 马丽娜

【摘要】婴幼儿托育服务已成为我国政府高度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构建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不仅有利于全面评估托育机构的安全风险,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还能促使托育机构人员了解保育过程中的潜在风险点,事先预警,防止伤害发生。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并结合专家意见拟定了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经过四轮专家咨询法构建了一票否决、建筑与环境、安全应急、环境卫生保健、日常生活照护、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用品安全9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157个三级指标的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其使用指南。研究结果可用于评估和规避托育机构安全风险,为相关部门督导和检查托育机构安全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托育机构;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22)09-0008-05

【作者简介】周蕾(1994-),女,四川成都人,成都市温江区妇幼保健院心理治疗师(初级),硕士;文頤(1967-),女,四川成都人,成都师范学院教育心理学院教授,四川0-3岁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马丽娜(1988-),女,内蒙古包头人,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出台促进婴幼儿照护及托育事业发展的系列文件,婴幼儿托育服务已成为政府高度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由于托育是新兴行业,托育机构在规范管理上还存在诸多不足,部分初创的托育机构婴幼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相关研究指出,我国大陆地区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率为16.05%[1]。中国2018年伤害监测系统的数据表明,5.08%的0~5岁儿童伤害发生地点是学校与公共场所[2]。这不仅威胁到婴幼儿健康成长也让家长对托育服务心存恐惧,政府在大力推动普惠托育行动计划时也顾虑重重。为了减少托育机构不规范管理带来的风险,尽可能保证入托儿童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从卫生保健视角提出了托育机构规范管理要求,以期通过设置行业门槛,保障托育机构质量,规范托育行业发展。但托育机构婴幼儿安全隐患排查除了卫生保健方面外,还涉及周边环境、建筑装修、婴幼儿食品用品、保教人员行为、家庭信息等多方面。因此,本研究从全面维护托育机构婴幼儿安全的角度出发,构建更为全面、详尽、可操作性强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规避和评估托育机构安全风险,也为相关部门督导和检查托育机构安全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最终达到保障婴幼儿生命健康安全和维护婴幼儿家庭和谐发展的目的。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以及专家咨询法构建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文献分析法

本研究以“校园安全”“幼儿园安全”“早期教育机构”“托育机构安全”“人身安全”“婴幼儿意外伤害”等关键词在学术期刊数据库以及外文数据库进行文献检索,并重点查阅国内外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相关文献,在充分理解和吸收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开展托育机构安全风险评估的理论研究,以此作为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支撑。同时,研究者查阅近五年与幼儿园、托育机构、校园安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与行业标准文件等,提取与托育机构婴幼儿人身安全相关的评估指标条目。

(二)问卷调查及访谈法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收集60名托育相关领域专家对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修改建议,同时采用个别访谈和团体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深入了解业界儿保教育专家、从业人员、家长、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点的意见和建议,并实地走访了成都市20家托育机构,获取托育机构的安全风险现状,完善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

(三)专家咨询法

本研究经过四轮专家咨询筛选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并逐步完善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专家咨询法的研究过程如下。

1. 建立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池

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研究者提取其中与托育机构安全相关的指标纳入指标池。文献分析获得的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主要包括托育机构建筑规范、建筑面积标准、设施设备配备、卫生保健、伤害预防等硬性指标。该部分共提取1428个指标项目纳入指标池。

2. 构建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1)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在充分理解和吸收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第一轮专家咨询的意见,按照目的性、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独立性原则[3],本研究初步拟定了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一票否决、建筑与环境、安全应急、环境卫生保健、日常生活照护、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用品安全9个一级指标。

(2)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内容层级

首先,本研究将1428个评估指标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筛选:合并有包含与被包含关系的指标;修改表达方式不当或不清晰的指标;删除重复的评估指标,最终选出与托育机构婴幼儿安全风险密切相关的246个指标项目。其次,经过第二轮专家咨询,本研究修改了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的一级指标,并按照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含义进行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的配对,初步建立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3. 确定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的具体内容

(1)线上问卷调研,修改指标内容

第三轮专家咨询是将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编制为问卷,定点发放给从业8年以上的30名儿保(或急诊科)一线医生、30名托育机构负责人。专家就246个指标的重要性进行五级评分(非常重要、重要、一般、不重要、非常不重要)。本研究通过对打分结果的统计分析,确定修改内容:保留超过60%的专家(即60名专家中超过36名的专家)都认为“非常重要”的指标,删除其他54个指标;修改表述不清晰的内容;按照风险点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最终保留192个指标项目。

(2)实地走访,调整指标内容

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本研究实地走访了成都市20家托育机构,现场查看托育机构的资料、建筑环境、设施设备等,实地观察师幼互动、从业人员日常工作情况,实时与托育机构负责人交流,并根据收集的资料对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进行修改,删除了35个指标,修改了23个指标的内容表述,最终获得了157个指标。

(3)确立指标层级结构与具体内容

为确保指标的全面、科学与规范,本研究邀请各个领域包括消防、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儿童保健等专家进行第四轮专家咨询,进一步修订指标内容,最终确定了包含一票否决、建筑与环境、安全应急、环境卫生保健、日常生活照护、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用品安全9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157个三级指标的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托育機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分析

本研究最终形成的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共包含了一票否决、建筑与环境、安全应急、环境卫生保健、日常生活照护、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用品安全9个一级指标,建筑选址、总平面、建筑设计、室内环境、建筑设备、建筑防火、应急预案、应急物资、人员资质、隐患治理、监控报警系统、应急疏散、室内环境卫生、其他场地环境卫生、进餐照护、饮水照护、睡眠照护、盥洗照护、大小便照护、穿脱衣照护、安全管理制度、教职工安全教育、婴幼儿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管理、厨房场所、信息安全组织与管理、信息安全维护、信息安全行为规范、婴幼儿日用品、玩具游戏设备、颜料童书、婴幼儿家具32个二级指标,以及157个三级指标(见表1)。其中,一票否决的18个指标均属于极易威胁婴幼儿安全的指标。研究发现,专家在建筑与环境指标的分歧较大,原因在于本区域的托育机构在政府发布相关规范文件时已经举办,部分指标如建筑与环境等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促进该区域托育机构的发展,未将其列入一票否决。随着托育行业的不断发展,部分指标还需要重新调整和完善。

(二)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使用指南分析

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使用指南包括评估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及释义、评估方法、计分方式,评估人员需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调阅录像、访谈家长等方式进行评估。评估方法为一票否决中的指标,有一个未达到标准即视为安全风险督导评估不合格。一票否决的指标项目都通过,再评估剩下的8个一级指标下的项目,剩下的8个一级指标的项目为加分项目,评估结果依据一票否决和累计得分值进行判断。评估等级的分值范围分为优(85~100分)、良(75~84分)、中(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累计计分公式如表2(见下页)所示。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在使用指南中对各个三级指标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赋分,明确了评分标准、计分公式与等级范围。评估指标体系有效、可行,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评估等级的分值范围分为优、良、中、不合格四个等级不仅可以评估托育机构的安全风险,还可以作为评估优质托育机构的参考依据。

四、结论与建议

(一)以“基于发展”的评估观构建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本研究构建的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在评估的价值取向上融入了“基于发展”的评估观。“发展”有三层含义:一是立足于呵护托育新兴行业的发展。在托育机构安全风险评估中,相关部门应注重评估指标的引导性,将托育机构婴幼儿安全风险分为一票否决项和8类检查项,提示管理者进行重点监控和立即整改,尽量做到有备无患。二是立足于儿童长期发展。安全风险评估不是去限制保育人员正常开展保育教育的行为,而是旨在让保育人员知道在婴幼儿探索过程中、在一日生活各环节组织的过程中、在创设环境的过程中哪些是潜在的风险点,及时给予事先预警,防止伤害发生。三是立足于对长远的、隐性的风险的关注。对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的督导评估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应从多元主体视角去研究问题,不偏重或忽略某个部门某个领域的成果。本指标体系将各部门中涉及安全标准的文件均纳入其中考虑,并着力将卫生、心理、教育、管理、建筑、食品、物品等多领域成果进行综合运用,同时考虑政策制定部门人员、行业领域专家、托育服务者、产品制造者、家长等各方意见,多元主体视角构建的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更加全面、科学。

(二)重视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的过程性评估与监测

托育机构保育活动是婴幼儿与环境、保育人员互动的过程,是托育机构一日生活中时间占比最多,对婴幼儿身心发展影响最大的活动[4]。过程性评估与监测是对保育人员按照要求与规范执行保育活动全过程各个环节的安全评估与监测,可最大限度地保障婴幼儿生活活动的安全,也可以让保育人员知道在婴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组织的过程中有哪些潜在的风险点,及时给予事先预警,防止伤害发生。同时,过程性评估与监测也符合《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中托育机构保育工作应当坚持儿童优先,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5]的价值取向。因此,相关部门在评估托育机构安全风险时,应该重视过程性评估与监测。

(三)加强部门联动以规范托育机构的安全运营

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查阅与参考了多个部门中涉及安全标准的文件,这些文件是托育机构安全风险督导评估的基础,也是多部门共同监督托育机构的政策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而对托育机构的安全评估涉及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管、教育、应急管理、民政等多个部门,因此,需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统筹下,联合其他部门共同保障托育机构的安全,以促进托育机构规范、有序运营。

【参考文献】

[1] 殷蕾,李芳,陈立章.中国大陆地区学龄前儿童伤害发生率的Meta分析[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7,21(10):1022-1026.

[2] 耳玉亮,陆治名,汪媛,等.中国2018年伤害监测系统0~5岁儿童伤害病例特征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20,41(7): 971-975.

[3] 周蕾.四川省0~3岁婴幼儿城镇托育机构安全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D].成都:成都中医药大学,2019:11-12.

[4] 倪陶.托育机构生活活动保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21:1.

[5] 洪秀敏.《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的研制目的、价值取向与主要内容[J].幼儿教育(教育科学),2021(5):3-7,12.

本文系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0-3岁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的科研项目“基于文献分析的托育机构安全评估指标体系研究”(项目编号:SCLS21Z-003)和“0-3岁婴幼儿照护人员职业技术标准研究”(项目编号:SCLS20-01)的研究成果。

通讯作者:文颐,821873042@qq.com

(责任编辑 王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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