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哲学意蕴及其价值
2022-05-30邓雷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深厚的哲学意蕴,凸显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唯物主义思想;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蕴含了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了重大时代价值和意义: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指明了新阶段新征程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新航向;为世界法治建设提供了富有智慧的中国主张。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唯物辩证法;唯物史观
基金项目: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哲学方法论研究”(YC2021-S253)。
作者简介:邓雷,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2200)。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2)09-0019-05
黨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方面,以敏锐的战略思维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一起组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举全党全社会之力予以统筹推进;另一方面,以强烈的责任担当从中央层面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谋篇布局,作出顶层设计,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新阶段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项伟大的工程指明了前进的航向,也向世界贡献了“中国之治”的法治经验和主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哲学意蕴
(一)凸显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唯物主义思想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基本、最核心的观点。掌握运用物质第一性的观点,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习近平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1]695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基本国情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要走什么样的道路、要构建什么样的法治体系等基本问题。
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基本国情是什么样。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途径和依托力量,如何推进是必须要回答的一个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入推进,党带领人民成功探索出了一条适应基本国情、符合人民意愿、顺应时代发展的法治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它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凝结,紧接着回答了我们要构建的法治体系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法治道路和法治体系两大基本问题的正确判定,展现了我们党对国情的深刻把握。
在现实工作中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立足基本国情是最基本的。又因客观实际是不断变化的,这就决定坚持实事求是还必须立足新的历史发展条件,把握新的历史发展特点。习近平指出:“既要看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没有变,也要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每个阶段呈现出来的新特点。”[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作出了重大分析研判,指明“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吹响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号角。面对新时代新挑战,习近平法治思想郑重强调,“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根据实际国情探索出的一条经过实践检验了的且符合实践发展要求的唯一正确的法治道路,必须始终不渝坚持到底。
(二)彰显了唯物辩证法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唯物辩证法看问题,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科学、系统、全面的规划,深刻分析和回答了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项意义重大的工作。
其一,立足联系的观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恩格斯指出:“当我们通过思维来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4]395这表明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可以脱离其他事物而单独存在,各事物之间总是表现出这样那样的联系。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之一,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与其他战略之间必然存在着密切而复杂的关联。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5]144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这标志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如期完成,从“四个全面”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这是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前进动力的结果,是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法治保障的结果,是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组织保证的结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新的表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调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我国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必然。作为下一个时期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的进一步实现,还需要继续协调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要深刻认识到新阶段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的重大作用和意义,努力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共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奠定雄厚的根基,支撑其向前发展。
其二,立足发展的观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当作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发展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本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毫不动摇,就必须学会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既要看到前途的光明,也要看到道路的曲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而是一个动态的漫长过程。回顾新中国走过的70多年历程,法治建设成就经历了从“无”到“有”的重大突破,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颁布到现行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在此过程中,我们还经历了由“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转变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仅仅一字之变,展现的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和勇气。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这表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一代接一代把这项重大历史任务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完成好。当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推进,走向了新发展阶段,要实现法治建设成就从“有”到“优”的再一次跨越性升级,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必须一方面放眼世界未来、打好坚实基础;另一方面立足当下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做到“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把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向纵深推进。
其三,立足全面的观点,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依法治国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牵扯内容多,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点在“全面”,难点也在“全面”。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坚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是唯物辩证法全面观点的生动表现和现实写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三者缺一不可。坚持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必然结果,就是实現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这决定我们必须从国家、政府、社会三个层面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工程,通过“共同推进”,实现“一体建设”的目标。“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凝结着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深刻洞察和科学把握,体现了整体布局、协同推进的系统全面观念。
(三)蕴含了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
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立的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守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初心使命定格成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从近代中国的百年历程看,中国能够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实现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目前正在奋力实现的“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从根本上讲,是我们党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心相连、同呼吸、共命运,赢得民心的结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3]这深刻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科学指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诠释出我们党坚守根本宗旨践行初心使命的真挚为民情怀,实现了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的当代运用。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3]。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基本环节构筑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也就是说,这四个环节都必须坚守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立法是开展法治活动的前提。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贯彻于立法领域,就必须做到科学立法以人为本合民心,重点在于立法要反映和体现民情民意。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法律的制定要时刻关注民情,建立在充分掌握民情民意变化的规律和特点之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无穷的,多聆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多采纳人民群众的建议,做到集中民智,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根本和长远之策。
执法是延续法律生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手段。执法领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就必须做到执法为民。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3]这是对执法新的具体要求,突出执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的重要性。严格执法,要求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法规,捍卫法律法规的权威,对待违法行为一视同仁,做到违法必究。规范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操作过程中按照程序规范办事,做到公平公正,让人民群众信服无异议。文明执法,就是指执法方式方法要讲究文明,办文明事。总的来看,执法是内容公正严格和形式文明规范的统一,真正实现了执法为民。
司法是维护人民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领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必须做到司法公正。所谓司法公正,就是指人民群众的权利受到侵害,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一定会得到公正的保护。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司法为民必须做到“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6]141。公正司法,标准在人民,目的在人民,保障在人民。整个司法过程不仅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还要邀请人民群众参与。
人人尊法守法,形成法治社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最终目的,也是检验法治成效的重要标准。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5]107“少数带动多数”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的优良传统和重要工作方法。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关键是领导干部这个少数群体首先要带头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若领导干部成为法治的模范,人民群众定能成为法治的主力军,全面守法的法治态势会因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而形成。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具有重要价值。这一思想作为我们党在法治领域的理论创新成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注入了当代中国的新内涵,创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征程中,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的行动遵循和科学指南。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中,为破解当今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法治难题提供了中国经验,贡献了富有智慧的中国方案和主张,具有鲜明的世界意义。
(一)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并为后继者所不断丰富发展的开放的科学理论体系,具有与时俱进的生命力,它源于那个时代又超越那个时代。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进程中,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法治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不断实现新发展新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重要成果,提出的许多新观点新论断新理念,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实现了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比如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公平正义的核心理念,提出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做到公正司法。又如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人民性,强调新时代实施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法律保障人民权益不受侵害,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依法治国全过程全领域,实现法治建设真正的为民价值。再如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法律根源于经济生活关系的发展规律,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时推动宪法的修改及民法典的出台等等。这些创造性的贡献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新境界,展示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开放性的理论特质和魅力,表明习近平法治思想也是发展着的真理,同样会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而不断丰富。
(二)指明了新阶段新征程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新航向
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伟大事业,必须有科学理论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经过实践检验并证明了的具有实践伟力的科学的思想武器,它绘就了新时代新阶段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壮阔蓝图,为新阶段新征程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指明了新的航向。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指导思想,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對新阶段新征程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作出科学的“分三步走”安排:第一步是到2025年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第二步是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7]。为了实现这个宏伟目标,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谋划明确了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调了政治方向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出了工作布局是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正确回答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认识和处理的几对重大关系;清除了人们在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和困惑等等,为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指引和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必将引领我国法治建设沿着新的正确航向阔步前行,走向社会主义法治强国。
(三)为世界法治建设提供了富有智慧的中国主张
当前,从全球范围看,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各国的交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紧密、更频繁、更广泛,世界日益变成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各国之间存在共同利益、整体利益的交织。在交往过程中出现某些方面的利益纠纷是不可避免的,这符合人类社会交往的发展规律。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人类历史命运如何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付诸实施,各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治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8]。要推动各方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方式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通过一定的制度规则来协调世界各国之间关系和利益的中国主张,这受到众多国家的高度称赞。联合国是多边主义的旗帜,是各国协商的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负责任大国的态度,提出中国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持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根本准则,得到联合国的高度肯定和赞赏。这一思想还呼吁世界各国携起手来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为实现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民主化、法治化的方向发展而作出各国应有的贡献,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由此可见,习近平法治思想阐述的“中国之治”的法治经验,受到各国的青睐,饱含了对人类发展过程中面临重大问题的深邃思考和独特创建,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如何选择适合自己国情的法治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向全球治理变革贡献了富有智慧的中国主张。
三、结语
时代呼唤思想,思想指引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将历史与现实相贯通,实现了对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运用,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理国家发展规律的认识;将国际和国内相关联,不仅为新阶段新征程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引,而且还为世界凝聚和贡献了中国法治建设富有智慧的经验和力量。这充分展示了科学理论的强大生命力和战斗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是不断拓展深化的一个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必将会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入推进而不断丰富。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2]习近平.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J].求是,2019(1).
[3]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N].人民日报,2020-11-18(1).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
[7]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N].人民日报,2021-01-11(1).
[8]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J].求是,2021(1).
责任编辑:朱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