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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2022-05-30陈波

新西部 2022年10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现代化法治

陈波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是治国理政、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报告同时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重视法治,坚持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实行依法治国是总结中国共产党

百年奋斗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与国家同起源、相伴随、共消亡。法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范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

早在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就提出“制定关于工人和农人以及妇女的法律”,将其作为中国共产党为了工人和贫农的利益所奋斗的七大目标之一,并强调“这是对于工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都有利益的,是解放他们脱出现下压迫的必要条件”。同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明确提出“保障人民结社集会言论出版自由权,废止治安警察条例及压迫罢工的刑律;制定保护童工女工的法律及一般工厂卫生工人保险、限制租课率等一系列法律制度;改良司法制度,废止死刑,实行废止肉刑”等一系列主张。这表明在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就已经将法律作为实现党的目标任务的重要方式。

192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开始建立革命根据地,同时也开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民主法治建设的探索,先后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颁布了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诉讼条例、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惩治汉奸条例等一大批法律法规法令,成立了最高法院,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保障革命根据地、边区政府以及各解放区人民政权稳定、经济民生发展、建立统一战线等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新中国法治建设积累了有益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废除包括《六法全书》在内的国民党旧法统,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国家各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也拉开了恢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序幕,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法治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年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波澜壮阔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党团结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创造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重要论断,形成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等一系列弥足珍贵的法治经验,成功开辟出符合国情、人民拥护、优势显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现代化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加快推进法治现代化进程,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家的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牢牢把握五项重大原则: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五是坚持发扬斗争精神,这是中国法治建设应当坚持的原则,也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独具特色的内在品质。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大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法治现代化才能不断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国际国内环境日益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日益繁重,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加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才能更好地团结、组织、动员14亿人民参与法治建设,加快法治现代化进程。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惟一正确道路。中國法治建设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主义法治理论,才能保证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的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志气、骨气、底气,避免走上“三权分立”等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邪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必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根本制度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把保障人民权益落实在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让法治成为全民普遍共识和行为自觉,为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磅礴伟力。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改革和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改革需要法治提供较为稳定的秩序环境,而法治领域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需要。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法治领域的现代化也有赖于全方位深化改革为其提供强大动力,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优势。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坚持在开放、合作、共赢中谋求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运用好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两个规则体系有力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为中国的繁荣昌盛、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使命。

坚持发扬斗争精神。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中国法治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同时,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各种错误言行作斗争,扫清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障碍和陷阱。

依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基本路径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不断完善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是堅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为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提供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重大历史性飞跃,为新时代持续依法推进“中国之治”提供了行动指南,是我们党百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必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系统性制度支撑。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要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应加强关系国家安全、科技创新、重大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立法,加强维护国家主权、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及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涉外领域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升立法质量,不断健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所必备的法律制度。

三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优质的行政法治环境。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政府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四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司法是法治实施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权责一致、公正高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完善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实现诉调对接,让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更方便、更快捷、更规范;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赓续红色司法文化血脉,在传承弘扬中探索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新形式,丰富有利于群众诉讼的渠道与途径;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司法不公、严格惩治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夯实建设现代化强国的法治根基。社会发展以法治为保障,法治昌明以社会为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学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时刻以宪法法律为标尺,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既要强化学习,增强“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示范作用,更要扎紧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的“任性”,还要在全社会形成有效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应加大全面普法工作力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厚培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法治沃土。只有让法治精神在社会大众的心中落地生根,让法治信仰融于社会大众的血脉、畅行于社会运行的各个领域,才能在整个社会形成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法治氛围,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作者简介

陈 波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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