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琴澳深度融合 促深合區一體化發展
2022-05-30林志軍
林志軍
中央政府於2021年9月5日公佈的《總體方案》確定了深合區建設目標和時間表,社會期盼甚高,至今一周年取得一定的成果,深合區的基礎設施、產業佈局和經濟增長都有明顯進展。但是,深合區和澳門融合發展的進度未如預期,這既有受到新冠疫情拖累影響,已存在一些機制運作中的問題或阻力。尤其是下列幾點值得重視:
一,琴澳合作建設的體制關係尚未理順。雖然建設主體相關方(廣東省、澳門及珠海)在管理架構上已經共同參與,但是對應的分工協作關係仍然模糊,利益關係尚未理順,未能協調到位,“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機制尚未健全,實施上仍有困難;
二,琴澳雙方對深合區建設發展目標與定位存在一定的認知差異,似有“以我為主”意識,兩地深度合作和深層次整合資源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足。生產要素的跨境流動任然存在諸多不便,尤其是在疫情下,兩地之間人員和物資流動阻礙加重,拖累深合區建設進程;
三,雖然《總體方案》賦予深合區重大的歷史使命和廣闊的發展空間,但是建設主體及相關地方及中央主管部門的配套政策仍未完善,不少現有限制條件尚未放鬆。存在“大門已開、小門仍閉”的狀況。這影響到深合區建設的創新發展;
四,深合區缺乏自身的立法和司法權限,目前客觀上是受內地和澳門兩邊法律體系影響,但又處於雙不靠局面,難以滿足深合區新興產業發展或是與澳門一體化建設的客觀需要;
五,根據《總體方案》要求,深合區和澳門的四大新興產業必須有效銜接,互相支持,但目前橫琴與澳門兩地的相應產業政策仍存在較大差異或是仍有諸多單邊性限制,不利於實現產業資源整合和業態良性發展和完善,兩地的相關產業均面臨發展短板,進展緩慢。
深合區建設戰略意義重大,核心是要進行琴澳的深度融合,助推大灣區建設和澳門的長遠發展。這種區域融合建設模式是一個全新的嘗試,需要一定的時間磨合,但更需要大膽改革和創新。宜從多方位著力,加大力度解決目前遇到的問題,加快融合發展的建設步伐和成效。
第一,應從服務國家發展大局著眼,真正樹立琴澳一體化建設的發展觀念,充分整合琴澳兩地的資源稟賦,進行深度合作協同,做好同城化發展規劃,包括更精準合理地進行疫情防控聯動,排除隔離狀態,共同建設好深合區,逐步和澳門形成經濟共同體,成為大灣區內區域經濟高度融合的示範。
第二,中央和廣東省主管部門宜根據《總體方案》提出的原則和目標,加大對深合區建設的實質性支持,減少限制性政策,給予深合區更多和更靈活的發展條件與空間。
第三,粵澳珠三方均應認真檢視深合區建設一年來的進展狀況,分析成功經驗,同時深刻反思琴澳融合遇到的問題和阻力,解放思想,敢於開拓,平衡好各方利益,設計和切實有效地落實“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具體機制,加快琴澳一體化建設和管理,更積極創造條件促進各項要素的跨境便捷流動和資源互補,打造一個直接聯通內地和海外市場的高效平臺,助推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路”及“經濟雙循環”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的實施。
第四,琴澳兩地必須進一步確定四大新興產業的中長期發展目標以及具體的分工與協助關係,優化配套政策,最大程度發揮各自的優勢,取長補短,促進新興產業以及相關聯產業生態發展,做實做大這些新興產業,助推澳門產業轉型,實現經濟適度多元化,保障澳門“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第五,琴澳應重視專業人才引進和有效使用,加強合作共同引進海內外高端專業人才和既定新興產業籠頭企業家及管理人員,並且制定適當的優惠政策及完善生活和工作配套條件,確保所需的專業人才進得來、留得住。
第六,必須加快市場化薪酬機制改革,對深合區管理團隊落實市場化管理,提升競爭能力,加強績效考核,做到人盡其才,優勝劣汰,提高治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確保以琴澳深度融合為主要目標的深合區建設的順利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