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五四路径”书写林长履职“咸阳答卷”
2022-05-30赵强社
赵强社
近年来,咸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聚焦林长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职责,突出四创、四责、四化、四业、四改“五四路径”,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全市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国关注森林活动工作交流座谈会在咸阳成功召开,2022年11月,咸陽市获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12月,被确定为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咸阳市林长制工作受到国家林长制办公室通报表扬。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突出“四创”抓增绿
1.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国土增绿。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为统揽,统筹全域抓增绿。全市累计完成营造林193.85万亩,市区新增绿化面积2.55万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1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92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8.81%,较创森前增长2.86个百分点。
2. 创建黄河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先行区为区域增绿。咸阳市以创建黄河流域生态空间治理先行区为目标,在对境内泾河、渭河流域内生态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咸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方案》。将沿渭河、泾河流域的12个县市区纳入全省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项目,投资1.14亿元,完成营造林43.94万亩。以渭北地区固沟保塬项目等林业重点工程为载体,2022年全市完成营造林47.65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58.83%。
3. 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为大地增绿。制定了《咸阳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尽责形式由以实地植树造林为主丰富拓展到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8大类50多种。“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接受社会捐款56万元,认建、认养、认领绿地、绿林面积1.2万余亩。全市参与义务植树人数400多万人次,栽植绿化苗木1100余万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26个,尽责率达到98%以上。
4. 创新“一村万树”工程为乡村增绿。制定了《咸阳市“一村万树”工程实施方案》、《咸阳市“一村万树”工程设计管理办法》。2022年投资300万元,完成“一村万树”工程示范村6个,新建“三化一片林”等森林乡村58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223%。
突出“四责”抓护绿
1.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一是高位推动强保障。夯实市县镇村四级林长防火责任,明确要求县级财政每年投入“两防”工作预算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二是实战演练提水平。组织举办全市森林防灭火业务知识培训会、现场会。全市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点360个、设置卡口“防火码”76个,实现了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全覆盖。三是风险普查清底子。扎实开展火灾危险性调查评估、历史灾害调查、重点隐患调查评估等,普查进度和质量居全省前列。四是完善设施强基础。投资2000万元实施北部山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成了咸阳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实现北部重点林区森林火灾智能监测防控全覆盖。全市实现一般性森林火灾零发生。市林业局被评为“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先进集体”。
2. 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市县政府签订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咸阳市美国白蛾监测预防方案》和《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检疫执法到位。组织开展了以美国白蛾和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为重点的检疫执法行动,增设检疫检查点29个,调入苗木及相关木制品检疫检查率达到100%。全市未发生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三是病虫防治到位。扎实开展松叶蜂、侧柏叶枯病和鼠兔害综合防治工作,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13‰,远低于5.03‰的省控指标。旬邑县森防站荣获“2021年度先进国家级中心测报点”。
3. 严格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责任。一是多形式宣传教育。以湿地日、爱鸟周、世界动植物日等主题节日为载体,累计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彩页15万余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图书10余种4000多册。二是多方式有效保护。积极开展种群调查、调控和救助,在秦都区、淳化县开展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查试点,在旬邑县开展了金钱豹保护监测等。2022年,全市救助和放飞黑鹳、猫头鹰、游隼等野生动物100余只。在旬邑、淳化等受野猪危害严重区域,探索推行政府购买保险理赔试点。制定印发了《咸阳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全市23073株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建立“一树一档”信息档案。三是多举措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野生动物保护“清网行动”、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等,坚持打防管控并举,收到良好成效。
4. 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一是夯实党委政府责任。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层级签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由市县林业部门提升到市县镇党委政府,落实到党政领导。二是夯实监督管理基础。开展年度森林督查、林草湿综合监测评价、林草湿图斑监测、草原基况调查等,采取召开专题推进会、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强力推进。三是夯实依法监管职责。严格执行 《森林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天然林禁伐、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等政策规定。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事项严格审查把关。组织开展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百日攻坚”行动等,2022年,全市共查处涉林违法案件140起,处罚140人,罚款179.1万元。
突出“四化”抓管绿
1. 构建林长组织网格化体系。一是实现林长制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2018年,在旬邑县试点推行林长制,并相继在淳化、彬州、长武3县市成功推行。2021年2月26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咸阳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实现林长制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全市共设立各级林长3724个。二是建立森林管护专业和半专业队伍。全市建立起245支2078人的森林管护专业和半专业队伍,常态化开展巡查巡护和先期火情处置等,不断织密林区巡护网。三是落实基层护林员队伍。落实基层护林员3620名,划定了网格化、全覆盖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建立护林队伍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机制,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2. 构建林长工作制度化体系。制定了咸阳市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7项制度。一是总林长发令制。通过发布总林长令,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党委政府落实林长责任。先后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林长制重点工作》等市级总林长令4个。县级总林长令18个,县(市、区)签发总林长令常态化。二是林长巡林制。建立了《咸阳市林长巡林工作制度》。明确市级林长每年巡林不少于2次、縣级林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2022年,通过林长巡林,解决森林督查、林草湿综合监测、防火物资配备等问题230余件。三是部门协作制。市林长办与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建立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四长”协作机制,与市公安局创新推行“林长+警长”森林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全市建立起多部门议事、督查、宣传、案件办理等工作协作制度,形成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3. 构建林长管理信息化体系。将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建设作为林长制工作提质升级的重要举措,投资400余万元建成了全市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将林长制智慧管理与森林火灾防控、野生动物监控、森林病虫害监测、卫星遥感数据监控等相融合,实现对重点区域“实时可查、即时可判、全程可溯、全域可控”。
4. 构建林长目标责任化体系。一是明确林长责任区域。科学划定了13个市级林长责任区域和包抓国有林场,采取向林长发送提醒函、开展督导检查等形式,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市级总林长、市委书记夏晓中、市长冷劲松率先垂范,经常深入责任区域及国有林场,研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措施,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二是明确考核办法。市委、市政府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赋值3分。出台了《咸阳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从林长制运行、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等6大类18个子项进行指标细化、合理赋分。三是明确成果运用。将林长制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相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做到了“工作有目标、考核有指标、结果有运用、奖罚能兑现”。
突出“四业”抓用绿
1.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一是科学布局。全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布局为“三区三带多点”,逐步形成以养殖、种植、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为主的林下经济经营模式。二是示范带动。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将林下经济发展向林药、林禽、林畜、林菌、林苗、林蜂等多种复合模式拓展,扶持和打造了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022年全市林下经营和利用林地15.4万亩。三是龙头引领。通过招商引资、扶持培育等方式,先后有陕西“三八妇乐”集团、陕西达康制药等多家企业入驻,促进了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 大力发展杂果经济林产业。一是坚持以绿促产。推进经济林产品的绿色栽培、有机栽培,切实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实现以绿促产,用绿增收。二是强化提质增量。坚持质量优先、量质并进,2022年全市新建和改造提质杂果经济林6.44万亩,全市杂果经济林面积达332.6万亩。三是打造品牌效益。充分挖掘咸阳核桃、花椒等资源优势,积极鼓励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开展品牌、商标、绿色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
3. 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业。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为载体,全市建成渭北自然生态旅游产业带、渭河生态景观旅游观光带、五陵塬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等3条生态旅游产业带,打造了18个生态旅游区。2021年全市森林生态旅游面积达到109.57万亩,总产值达2.69亿元。全市建成市级生态文化自然教育基地18处,旬邑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被授予“陕西自然教育基地”称号,马栏河国家湿地公园被评定为“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2022年建成陕西礼泉新叶归谷森林康养基地、陕西旬邑大唐鹿野苑等3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4. 大力发展苗木花卉产业。以调结构、去库存为主线,推进苗木花卉产业由上规模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一是推进生产培育和销售交易融合。采取龙头企业帮带、扶持交易中心、拓宽市场渠道等方式,加快苗木产品销售。引导绿野苗木等近60个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积极与森淼公司等龙头企业对接,实现市场共享。二是推进一二三产发展融合。因地制宜建成了平陵邑丝路风情苑、大猫森林营地、九里花田等一大批主题花卉观光园、生态观光园、城市森林公园,提升苗木花卉产品附加值。三是推进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融合。鼓励秦耀园艺、金果公司研究樱桃组培技术,发展优质大樱桃基地近万亩。全市50亩以上规模苗木花卉企业、园、场、圃达483个,总面积25.41万亩,产值达5.08亿元。
突出“四改”抓活绿
1.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林权流转。鼓励和支持林农将林地林木等资源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适度集中,全市累计流转林地168宗43160亩,涉及流转金额846.2万元。二是积极探索林权抵押贷款。在彬州市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全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55笔,抵押林地19800亩,发放贷款1592万元。三是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市县两级编制了《林业产权管理信息服务中心建设规划》,永寿等县组建了林业产权管理信息服务中心,积极为林农提供政策咨询、资源评估、流转手续办理等服务。
2. 深化国有林场(湿地)改革。全面完成了11个国有林场的主体改革。以彬州市西庙头国有生态林场为试点,以森林提质增效、职工绩效考核激励、特色苗木培育、森林康养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持续完善国有林场体制机制、经营模式,为全省国有林场建设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径。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咸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2022年,陕西礼泉甘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全市国家湿地公园达到5个。
3. 深化自然保护地改革。一是推进整合优化。精心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合理划定保护地范围边界、优化功能分区,全市13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为12个,自然保护地批复面积与落界面积相差大、保护地之间重叠、资源保护与开发矛盾尖锐等历史遗留难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严格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巡护,对自然保护地内违规建设、违法养殖、违法排污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4. 深化林业碳汇改革。以“双碳战略”为引领,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启动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一是抓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林业碳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林业碳汇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建立健全专项部署、专班协调、专人落实、专责推动的工作机制。二是抓调查,摸清碳汇需求。依托专家团队,对全市森林资源碳汇状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完成了全市乔木林森林碳汇测算评估。编制了《咸阳市林业碳汇规划》、《咸阳市绿色碳库试点实施方案》,以规划引领林业碳汇发展。三是抓机制,出台相关文件。制定印发了《咸阳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咸阳市林业碳票碳汇计量办法(试行)》,建立起科学完善的碳汇监测评估和交易管理体系。四是抓项目,实施增汇工程。在旬邑、长武、彬州、淳化四县市实施“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碳汇林营造和碳汇监测站建设。五是抓试点,推进林业碳汇交易。选择旬邑县石门村集体林、长武县地掌乡林场、淳化县固贤服务中心3处林地试点,完成碳汇量测算,颁发林业碳票,并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完成了竞价交易。
(本文作者系陕西省咸阳市林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