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行动的社会工作:环境问题 介入的学科反思与路径建构
2022-05-30王进文
[摘要] 面对生存还是毁灭的拷问,被环境问题围困的人类终于来到了与“自然”相和解的历史拐点。作为一个以助人自助为使命的专业,早期社会工作主要沿袭的是玛丽·瑞奇蒙德提出的“人在环境中”理论传统,而这一传统通常将“环境”视为一种社会背景或文化概念,着重聚焦的是人文环境,由此缺乏对自然环境议题的专业关怀。直到西方绿色和平运动风起云涌和社会科学研究“绿色转向”之后,社会工作才开始反思“人在环境中”理论的内在局限,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将生态环境议题纳入专业范畴。考虑到社会工作参与环境治理的经验不足和知识有限,提出嵌入“关系主义”的分析视角、追寻“空间正义”的治理关怀、坚守“行动本位”的介入态度三点实践立场是颇为必要的。步入新时代,为了继续“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需要实现地方与跨地方资源的有效对接,促成专业认同与社会认同的协同互构,打开纵向维度和横向维度的参与空间。这既有助于促进我国环境问题的社会工作介入有效、有力、可持续,也是社会工作真正迈向行动、获得承认的根本要求。
[关键词] 社会工作 人在环境中 绿色转向 实践立场 行动导向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672(2022)02-0061-17
一、 问题的提出:社会工作介入环境问题何以可能?
环境问题并非现时代转型社会的独有衍生物,但其成因复杂、类型广泛、程度加重,无疑是以城市化、工业化和市场化为表征的现代性发展的非预期后果。面对这场可能“摧毁人类并将其环境变成一片荒野”的生态风险,社会中的所有群体本应成为通过拯救环境,从而拯救自身这项事业的参与者与行动者,但这种良好的希冀遭遇到了这样的实践反叛:环境议题讨论现场的“沉默的大多数”现象依旧存在,环境治理行动中的“磨洋工”“搭便车”行为不曾减少。当然,这些“沉默者”或“搭便车者”并非真的“不关心环境”,他们只是关心留在自己私人领域里的环境问题,而将需要投身于远距离环境治理的希望寄托在其他行为主体身上,比如极力呼吁并要求国家在环境治理中扮演好主导角色,使其借助政策及其与社会集团的关系来提供民之所需的绿色公共品。
从能力与合法性角度来看,国家确有参与环境治理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种参与应该是有限度的,而非“包办”式的,否则被环境问题围困的“个体”无法得到彻底拯救。在这个意义上,有必要从社会内部发起一场卡尔·波兰尼意义上的“反向保护运动”。就其性质来讲,围绕环境问题发起的“反向保护运动”无疑是一场进步的革命,彰显了解放运动(或吉登斯笔下“解放政治”)的精神,而且这种精神将促使所有“面对社会、为了社会、改造社会”的个体或组织努力挣脱束缚,继而转变为他们自己社会的生产者和行动派。当然,这种“挣脱”不会一蹴而就,也并不会那么一帆风顺。环境议题进入社会工作领域的艰难过程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具体来讲,在生成初期,西方社会工作像其他社会组织一样没有展现积极介入环境议题的意愿和主动作为的姿态,只是以缺席者、沉默者和旁观者的角色出现。需要强调的是,与齐格蒙特·鲍曼笔下“我知道了,但什么也不能做”抑或“我已经做了力所能及的一切”的旁观者形象不同,社会工作的旁观状态,恰好处于“我不知道,所以没有采取行动”这样的无知无觉阶段。以20世纪60年代为界,前期西方社会工作基本处于无知无觉状态,更多的是在学科创始人开辟的实践领域中深耕、细化与拓展,根本没有注意到社会场景已经发生变化,没有体察到服务对象对清洁环境的强烈需求。尔后,伴随北美死湖酸雨、德国森林枯死、美国腊夫运河污染等事件密集爆发和多点发生,这种表征着自然生态系统越发脆弱和环境承载力抵近极限的情况,经由《寂静的春天》《增长的极限》等科普读本的广泛传播,渐渐为大众所知。一时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消费热”的物欲狂欢中冷静了下来,并走上了街头。这样,肇始于西方发达国家随后波及全球的绿色和平运动由此汹涌而来。
受此影响,不少西方学者陆续发出对曾经广泛信守的“人在环境中”(person in environment)理论中的“环境”一詞采取更宽泛和更真实理解的呼声。作为一种回应,社会工作一方面慢慢跳出以保守主义为底色的环境政策话语框架,认真对待人与环境关系业已失衡的既存现状,另一方面开始关注那些弱势群体遭受到的多重环境问题困扰,以及面对这些困扰时,那些弱势群体所表达出来的那种压迫感、无力感乃至绝望感。正是在不断走向民间和接触民众的过程中,就像桑塔·潘迪(Shanta Pandey)在看到尼泊尔农村妇女和儿童的生存受到森林退化威胁后,真诚发出“社会工作者是最合适的,他们其实真正有机会也有能力创造一个有利的政策环境”的感慨一样?譹?訛,整个西方社会工作共同体有感于把环境问题纳入专业实践项目的必要性,有感于找回“正义的多样性及其与环境之间内在关联性”的迫切性,有感于从多重维度解析“环境”内涵,从而使之成为“完整概念”(complete concept)的重要性。
除了发出感叹和转变观念外,社会工作的专业能力也赋予其介入环境问题的可及性。具体来讲:第一,经过近百年的专业求索和能力提升,社会工作已经形成一定的专业抗逆力和行动力,足以应对来自专业内外的诸多挑战;第二,也是更为实质性的,社会工作一定程度上具备米尔斯意义上的想象力或者说视角转化能力。作为一种心灵品质和思想品格,“社会工作的想象力”虽然挑战了我们(指社会工作者)所有的创造性资源,但它能让实践者在与案主的合作过程中,发现无数其他人可能忽略的东西,比如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解决方案,或者是一些绕过困难的新办法。依托这种心灵品质,社会工作自觉省思“人在环境中”概念的内在局限,日益拓展原有的服务内容和实务领域,最终找回了已经失落许久的环境关怀传统。
如今,伴随“福利国家”向“生态国家”的场景切换,社会工作已经将自然环境议题作为重新定义自身的不可或缺的内容,在生态社会实践中也越发显示出专业优势。这种优势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与其他议题相比,社会工作在此领域基本上不受“管控”(control)和“关怀”(care)两种取向产生的话语张力的影响;其二,与其他学科相比,社会工作不仅以“阐释者”(解释世界)角色立足,而且以高度自觉的“行动者”(改造世界)的形象出现。这种形象正在引导它把自己在内的周边人从“落后的狭隘性”“道德茫然感”中解放出来,并给予他们改变环境不公现状的“公民的勇气”。基于上述两点,社会工作被当成这种民间自发社会保护运动的关键力量,被视为一种比较系统的、能够用来否认那种不作为政治的替代方案,被认为完全有能力运用临床和宏观层面的技能与经验,对这些物理环境问题做出动态的、与文化相关的回应。
由上文可知,西方社会工作找回环境议题的过程无异于一场“深刻的重生”,“重生”的过程便是社会工作完成从“阐释者”到“行动者”的角色转换过程。正是经由这个过程,它才会在这两个基本问题——“知识为了谁”(knowledge for whom)和“知识是为了什么”(knowledge for whatever)——的拷问面前,突然变得从容起来,变得更有底气起来,而非像其他学科那样面临合法性危机。可以说,在可能错过为人类提供环境问题的道德解决方案的重要机会面前,西方社会工作已经先行一步,持续开展这种艰难但生死攸关的“专业绿化”(greening the profession)工作,而从围绕环境论题的研究成果与介入案例双重阙如来看,我国社会工作似乎没有对环境议题保持那么高的自觉性和敏感度,尚处于产生“绿色转向”意识的前夜。不难想象,在2020年中央释放“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这样政治机会空间的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面对环境议题所表现出来的这种状态及其作为显然难以令人满意。
对此,我国社会工作应该立足实际,从国际经验与本国民情相结合的角度,对环境问题的专业介入做出整体性思考:首先爬梳西方社会工作找回环境之维的学科脉络,接着探讨社会工作介入环境问题的实践立场,最后基于中国社会民情和西方发展经验,尝试提出本土社会工作介入环境问题的有效行动主张。这是一个共享绿色发展的新时代,对上述问题的总体性检视不仅有助于社会工作实现个体层面的环境关心与专业层面行动介入的融合,而且能达致“学术自觉”和“心向社会”的统一。
二、 走出认知依赖:社会工作介入环境问题的学科脉络
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与人类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环境问题早已越出“一家一户”“一城一国”的自然地理邊界,而与无远弗届的其他区域发生联系,因而对待全球正在面临的环境问题,人类需要一场马克思意义上的“全世界联合起来”的环境治理革命。那么,谁是这场革命的主力军和践行者呢?很早以前,“国家—社会”范式构成学界拟构环境问题应对之策的主导逻辑和分析框架。然而,由于无法回答谁的国家以及社会的边界何在等问题,社会公众的“知”(knowing)和“行”(acting)存在一条巨大的鸿沟,以至于他们断然拒绝给出富有道德意味的持续行动承诺和解决方案。如今,身处资本不断扩张、道德责任日益沦落、工业社会不断解体的大危机、大变局时代,这种拒绝最后只会让人类坐在“文明的火山口上”,所以图海纳才发出这样的一句警告:思考“社会”已不足以推动文化蜕变,转向“社会行动”才是正途,而且它(指这种转向)应该成为一种新社会生活的日常体现。
从结果来看,这种警告起了作用。拿社会工作来说,它对环境议题的认识便经历了从“决不给出承诺”到“自觉介入其中”的转向。具体来讲,虽然在初期没有及时聚焦环境议题,但通过培育想象力和重建批判传统,它最终还是以归来和在场的姿态表达了环境关怀。当然,这次专业换挡(changing gears)并非人们所想的那样一蹴而就,反而经历了一个从“破(反思)”到“立(重构)”的相对漫长过程。为了揭示走出认知依赖的艰难性和长时段性,详略得当式地呈现西方社会工作共同体环境观念的自我更新和专业重构脉络,无疑是一项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学术任务。
(一) 在人与社会之间摆渡:社会工作服务的二重现实及其缺憾
若以社会工作先行者玛丽·瑞奇蒙德(Mary Richmond)出版《社会诊断》一书为标志,作为一门学科的社会工作已有百余年发展历史。其间,西方社会工作经历从小到大、从无到有、从西到东的繁荣景观;从被指责为“不专业”“无理论”的守势状态步入专业自觉和理论建构的新型阶段。当然,在利好发展的背后,社会工作也有思维固化和认知依赖的一面。其中,最典型的实例便是,固守“人在环境中”理论的经典阐释,不对其因时因势而变。所谓“人在环境中”理论是指,人不是以原子化的状态立足于世,而是以关系性的存在样态与他人乃至整个社会发生勾连,周边的社会环境对个体发展具有很强的塑造作用。
以此为基础,西方社会工作衍生出两种既有关联也有区别的服务方案和研究思路:一条着重关注个体的内在心理环境建设(“救助个案”),主要是通过“增能方法”来塑造案主的主体性和权能性;另一条格外强调个体的外部社会环境营造(“改变系统”),主张通过挖掘和盘活案主周边各种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要素禀赋,帮助他们化解因资源数量匮乏、资源结构单一、适应能力薄弱带来的生活困顿。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哪一种思路,“环境”更多被当成一种社会语境(social context),或者一种所谓社会关系/文化网络。利用这种语境或网络,社会工作聚焦的是正义观的社会性面向,希望达成的是社会正义。可问题是,人只是生活在社会环境中的吗?
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人具有生物性和社会性双重特征。从生物属性来看,所有个人和群体都要面对自然世界,并且从各种地理环境中获取生存和发展所需的资源。甚至可以这样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血、肉和头脑都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离开了自然界,人类将不复存在”。就此而言,“环境”至少可以划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类型。那么,社会工作为何没有把自然环境纳入专业实践范畴呢?对于这一点,学界习惯于从学科发展的路径依赖和认知堕距角度,来解析社会工作把“环境”视同“社会环境”的基本成因。其实,出现这种情况的重要成因在于,社会工作倾向于使用社会科学而非物理或者自然科学的观点来观察环境。有研究发现,即使有学者从自然科学角度看待生态问题,但这种观点也被严重扭曲以重新肯定该行业对社会环境的重视。受此影响,西方社会工作对自然的、物理的环境,以及与那些对人类生存构成严重威胁的相关问题一直保持着奇怪的沉默。这种沉默甚至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以至于在环境议题讨论与生态治理实践的现场,社会工作都属于“沉默的少数派”。
就其后果来说,我们需要把握以下几点:第一,社会工作抱守“环境”的社会性解释面向的残缺,成了要么救助个人、要么改变系统的单向摆渡者,环境问题(及其背后的环境正义)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密切关联遭到人为切割;第二,不仅导致个体成为“不完整的人”(incomplete person),而且也让“环境”变成了“不完整的概念”(incomplete concept);第三,关于社会工作中自然环境对人类的有益影响,学术共同体的知识讨论有限,实际应用的案例更是屈指可数。针对此种情况,卡提·纳什(Kati Narhi)和艾拉·马蒂斯(Aila Matthies)二人直言不讳地说,倘若社会工作无法保护最弱势的群体,不能增进社会正义,无法认知并化解隐藏于环境问题中的各种不公平关系,难以把握“环境”概念的丰富性及其与社会正义之间的紧密联系,那么全球生态危机本身也将是西方社会工作专业的一种危机。
面对这场由环境问题引发的“正在到来的社会工作危机”(the coming crisis of social work),以及见证欧美国家群众性环保运动风起云涌的现实,西方社会工作被倒逼着调整自身对环境议题的视而不见、见而不行的“保守主义”心态,转变对人与环境关系的原初认知和价值设定,最终涌入致力于共享绿色发展和伸张环境正义的“环保主义”洪流之中。在此过程中,它相对顺利地找回了失落许久的环境议题,再度面向“个体—社会—自然”三重服务现实、三重观照世界。
(二) 找回失落的环境议题:社会工作学科认知更新与范式建构
按字面意义理解,“找回”意味着环境议题曾经被关注过,只是现在被“遗忘”了。确实,环境议题并非完全排除在所有早期西方社会工作学人的视野之外。比如,巴特雷特就发现,亚当斯的早期作品中到处可见对城市废物管理、恶劣建筑住房、污染水源等环境问题及其对公共健康造成威胁的细致描写,而且亚当斯本人还直接表述过“自然环境构成影响人类健康和社会福祉的重要部分”之类的观点。以现在的视野来看,亚当斯对环境问题的表述和分析有点朴实和浅表,呈现出描述性有余而解释性不足、点状思考有余而整体构思不足的特征,以至于未能引起时人过多关注。不过,她第一次将“环境”从文化论意义上的“语境”延伸到自然论意义上的“生态”,凸显出“环境”的物理态、非人化、自然性的面向。
正是这种敏锐的洞见和切实的把握,开启了社会工作介入环境议题的历史征程,拓展了实践者原先窄化的环境认知結构。这体现在后来者普遍拒绝社会工作对自然环境的忽视,不再接受一种肤浅的“将自然视为与人类活动完全不同东西”的环境概念结构,而是开始尝试用包括自然环境在内的术语重新定义人类;体现在将“环境”明确定义为物理与生物环境,将自然环境视为一种动态环境,不仅作为理解环境中的人的一个整体因素,而且在干预社会问题时使用自然元素,比如在治疗室内放置植物或展示自然世界的图片;体现在推动从“处于环境中”转向“与自然在一起”,表达出对自然环境修复、环境系统可持续性以及环境正义等问题的价值关切。渐渐地,西方社会工作能够把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有意义地交织在一起,使后者成为社会工作本身及其专业实践的一部分,但同时又不简单甚至错误地认为一个是另一个的附属品。
不管前期如何,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理论求索和实践总结,通过穿梭于回归传统(学科资源)和贴近现实(环境问题)之间,西方社会工作已经把人、社会与自然三要素同时包纳进专业范畴,而且指明了这一事实,即环境问题常常伴随着社会正义的缺失和公民生态权利的弱化,本质上是社会问题在自然领域的继续表达和呈现。与之相关,社会工作的环境观完成了自然性与社会性特征的耦合,生态环境教育也如期成为专业教学的常规内容。
在最近的十年里,西方社会工作已经不满足于仅仅思考一些基础性内容,比如拓展“环境”概念、证明找回环境关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而是开始转向更为中观的学科范式建构道路。其中,最重要的尝试者当数英国著名绿色社会工作专家多米内利。在《绿色社会工作:从环境危机到环境正义》一书中,她建构了一套绿色社会工作实践范式。该范式与以往环境社会工作所关注的内容不同:第一,它是一种以政治性为立场、以整体性为方法、以可持续性发展为旨归的社会工作生态范式;第二,它不仅着重聚焦个人行为与社会组织在讨论公共环境议题中的结构性作用,以及可能存在的边缘性困境,而且旨在通过促进身份政治和再分配政治的整体性变革,来引导(社会工作者)在解决不平等政治分配及其伴生问题的过程中,为(不同主体的)相互性和社会团结做出直接的专业辩护。
从“摆渡于人与社会之间”到“找回环境关怀传统”的转变,无疑揭示了社会工作绿色转向的基本脉络和核心特征。到了现在,它已经学会了以“脚踏实地”(getting down to earth)的心态和“学术自觉”的品格来面对日益危重的自然环境风险和越发迫切的民众绿色需要,已经做好应对案主所经历的环境危害以及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心理准备和技能提升工作。一旦做到了这些,社会工作离成为图海纳意义上的“行动者”就往前迈出了很大一步。
三、 表明实践立场:社会工作介入环境问题的方法要旨
身处“社会”日益被环境问题围困的当前世界,全球环境治理既要“有形之手”(visible hands)的政党组织与“无形之手”(invisible hands)的市场主体协同发力,更要行动者“看得见的脚”(visible feet)的身体力行。在环境治理领域,行动者如果没有参与进来,就会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形式化作风;如果参与力度不够,同样会影响治理结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为了确保一定的介入有效,社会工作学界应该表明自身的实践立场,明确自身在环境问题介入过程中的角色定位。这既是西方社会工作社群关注的话题,也是中国社会工作学界所要省思的内容,尤其是我们仍旧处于环境治理经验不足和知识缺乏的初期阶段。
此处值得一提的是,固然西方社会工作介入环境问题已有半个多世纪的时间,其间也积累了不少专业技巧和实践方法,一定程度上可以为本土社会工作介入环境问题提供必要的有益经验和实践教训。但是,这种借鉴不应该是“拿来主义式”的,而应该是“创造性转化”的;不能是“以西方为方法”,而应该回归内部视角;不应该是“削足适履”的,而应该是“实事求是”的。目前,我们面对的最大“事实”是,深度转型的社会发展阶段与其所要应对的环境问题之间的关系复杂性,超过了同时期的西方国家。用贝克等学者的话说,在自然时间向度上,中国需要同时应对“不具有各种(稳定的)第一现代性结构的第二现代性和前现代性,以及由二者叠加而来的混合体”三种形式。这三种形式的“共时性”存在,要求我们必须从中国民情和国情出发,对萃取于西方场域中的环境社会工作知识和方法进行解构和重新定义,以使后者在新的社会语境中变得有用、有效。这是本部分所要论述的重要内容。
(一) 嵌入“关系主义”的分析视角
进入晚期现代性阶段,环境问题日益被烙上现代性色彩和人化印记。于是,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才以略有夸大的“自然的终结”一词,概括了“人为营造的环境景观”取代“自发形成的环境变迁”的事实。的确,通过拉大空间尺度和延伸时间坐标,环境风险似乎对每个社会成员都具有天然的负外部性、公共性和非排他性,根本不分什么贫富贵贱、男女老少、党派族群。每个人无不身处其中,无不受其影响。可是,一旦结合可预期的时间周期和差异化的空间移动能力来说,它又不是均匀地为每个社会成员所共担。在更多的时候,环境问题的制造者往往既可以谋取私人利益,又不用承担破坏后果。透过个体谋利而集体承受的事实镜像,环境问题得以再生产背后的权力支配逻辑(往往以非对称和压迫性为底色)被“还原”了出来。也就是说,环境问题不单单反映某些群体肆意破坏自然生态这一物理事实,也揭示出(掌握权力或资本的)少数人任意剥夺绝大多数人的环境权利/正义这一社会事实。正如已有研究所表明的那样,相较于上层精英阶层和主流族群,那些身处贫困社区之中、流动能力较弱的贫困者和有色人种等社会边缘人群,通常作为被转嫁而来的环境风险的实质承担者和受害者。
针对上述情况,戈德斯坦已经多次提醒我们注意这样的事实,即化解环境冲突的本质并不仅仅在于修复环境或个人自身,还在于重构个体(群)之间的非对称关系并使之平等化和正常化,更在于澄清(环境)问题和事件中的个人及其道德意义。延伸来说,我们断然不能以个人主义方法论作为行动的指导,也不能以“就环境问题而谈环境治理”的单向思维作为实践的方法,因为个体主义的实践方法只是暂时性的“救助个案”,难以通过纠偏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来“改变系统”,以及扭转环境受害者环境权利和正义缺失的命运。而对于社会工作来说,它在连接和重构主体间的关系秩序方面可谓多有心得,颇有办法,被认为具备凭借“关系”架构多元联系的能力。就具体的环境治理过程来说,社会工作应以伯特(Burt)意义上的“关系人”角色立足,以盘活内部资源存量和吸纳外来资源为抓手,帮助处在环境风险覆盖范围内的案主重新组织起来,形成关系合力和组织网络,进而改变他们在场域网络中占据的边缘位置和弱势局面;帮助资本获利者(自我)重拾对环境风险承担者(他者)的亲近性道德关怀和包容性伦理担当。一旦场域内不同主体间的关系结构得到重塑、责任伦理得到激活,社会工作便可以顺势避免可能出现的环境抗争行动滑向无序甚至失范的境地,从而保障环境治理的协商过程始终在常态化、规范化、有效化的可控框架内展开。
(二) 追寻“空间正义”的治理关怀
如若其他社会问题具有明显的局域性和地方性特征,那么环境问题便展现出了流動性与跨域性的特点,即它正借助流动的现代性及其工具的力量,跨越曾经阻隔人们自由移动的实体边界和地理高墙,并与跨地方的自然景观和社会场景发生联系。因此,身处这个没有“出口”“他者”“外部”的小小地球村,所有人既要处理好与他人间的社会关系,也要处理好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物理关系。在马克思及其战友恩格斯那里,实现这两对关系的同时和解是人类获得最终自由的标志,是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前提。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来讲,这种和解旨在保证经济发展和生态永续、社会正义和环境正义的均衡统一。作为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大国,中国除了要把握人与自然、城市区域与农村社会两种关系,还要把国际与国内关系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范畴。而要想有效均衡这三重关系,促进环境治理有效,进行“空间调整”是至为关键的。
对社会工作来说,这意味着:第一,要把人类与物理环境放在比较均衡的干预位置上,以高度反思性和自主性意识避免人类中心主义意识的自我建构和自发显露,从而在彼此共生的结构中,把人类与环境都看作一个完整的对象。进一步说,不仅要看到社会工作与生态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倡导社会工作作为促进社会生态转型的一部分,而且要求社会工作超越人与环境的二元对立关系,建立一个地方性乃至全球性的生态社会框架,以此把握环境问题对强化社会工作结构维度的意义。第二,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结构性约束和早期国家发展战略的“城市优先”,农村环境问题很长时间没有得到足够的政策重视和资金支持。另外,近年来,除了农村居民自身制造日常性、点源性环境污染之外,城市“垃圾下乡”更使原本脆弱的农村自然新陈代谢循环系统不堪重负,“生态宜居”的美好愿景遭遇到人居环境“脏、乱、差”的现实反差。就此而言,社会工作既要及时摒弃城市中心主义理念,改变以往“在城化”的组织分布格局,把专业注意力和服务重心有所偏重地向农村倾斜,也要充分认识到城市与乡村是彼此共生、互相影响的地理—社会单元,以便在城乡空间连续系统中探察环境问题生产的结构性机制及其解决思路,最终围绕现代公民的环境正义、发展权,推动城乡区域实现从“形式化公平”到“实质性均衡”的历史跨越。第三,社会工作要怀有全球意识,以“扩展地点”取代“地点导向”(location-oriented)作为新的实践方法,以便将其环境关心和正义关怀从拘囿于地方微型社区扩展到整个世界。唯有如此,社会工作才能妥善处理好国内与国际双重关系,才会注意地方问题与“遥远的环境”(distant environment)间可能的关联效应,才会想到利用国际上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治理资源来服务在地化的环境美化和绿色发展。
(三) 坚守“行动本位”的介入态度
社会工作是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生成和发展的。更精确地讲,出于应对欧美国家城市化和市场化发展带来诸多社会问题的需要,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保护性机制登上历史舞台。在早期阶段,它比较积极地开展一系列服务实践,履行自身的公民责任和专业使命。此时,实践性是社会工作学科的专业属性,实践者/服务者是他们借以标示自身的角色类型。不过,在国家和市场两大系统“殖民”生活世界的过程中,特别是专业化个案工作取代情境化个案工作成为主流模式之后,社会工作的实践性特质逐渐褪去,其接触弱势群体的意识和能力有所式微。这直接产生了两个后果:第一,研究者与实务者开始各行其是、彼此脱节,理论与经验的“双重阐释”链条不再闭合(独居“象牙塔”而导致行动的文化识盲);第二,受到市场激励和科层管理的综合作用,社会工作者成了单纯工作而忽略社会的“堕落的天使”(脱离“社会”而产生专业合法性危机)。作为这两种后果的余波,社会工作要么不见于环境问题讨论和治理行动的现场,成了一个“缺席者”,要么几乎不表达它的专业性知识和实践性立场,成为“沉默者”。
这种消极作为的介入心态,无法让社会工作看到自身在构建和维护包括自然环境在内的更大生态系统中的积极作用,严重削弱其作为行动主体所应具备和行使的自由意志,以及对生态环境所应担负的公民责任。?譺?訛如今,面对“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话语权”的直白警示,社会工作者必须以“行动(者)本位”来表明自己的鲜明立场,来想象自身在环境治理现场所能做出的专业努力。其实,已经有研究表明,社会工作存在介入环境治理的实践空间和专业优势。这样,社会工作者要做的就是以脚踏实地而非坐而论道式的心态和行为,参与这场“功在当下、利在千秋”的环境治理攻坚战。在参与过程中,行动本位的社会工作可以实现理论知识增长和社会性面向拓展的双重目标。就前者而言,通过身赴环境治理现场,社会工作可以增加专业本身的“文化识能”(culture literacy)技巧,习得颇具有效性和解释力的实践性知识。就后者而言,通过回應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以绿色、生态、健康为组成要素的美好生活需要,社会工作可以有效摆脱悬浮化发展和脱离群众(社会)带来的困境,提升专业的社会熟识度和支持度,重新回归“心向社会”“走近民间”的初心。一言以蔽之,面对日益突显并有随时爆发可能的生态风险,只有所有主体积极行动并组织起来,环境治理主体才能发挥合力,环境治理成效才会得到巩固。而在这些主体当中,专业社会工作无疑应该是最快速、积极、自觉的,毕竟如果连自己都没有介入其中,那么它又凭什么引导或劝服其他主体加入进来?
四、 立足治理有效:社会工作介入环境问题的路径优化
就当前来看,我国在环境治理问题上面临一些困难:一方面,环境问题这一“黑色幽灵”仍旧游荡在中华大地的上空,我国环境治理压力不容小觑;另一方面,作为保护社会的构成性力量,专业社会工作、环保类社会组织等主体发育较晚,参与意识和能力都不足。就此而言,将西方环境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引入本土场域是十分迫切的。不过,考虑到中西社会结构的殊异性与学科发展阶段的不同步性,只有从国情民情出发,才能求得中国环境问题的社会工作介入的有效路径。
在环境治理领域,我国社会工作面临的国情和民情是:第一,资源获取渠道单一与治理内容复杂化之间的紧张;第二,个体层面的关心较强与社会/专业层面认同之间的紧张;第三,介入过程的“单向度”与多元主体联动理念之间的紧张。客观来讲,这三对紧张关系既影响了社会工作专业优势的发挥,也无助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行动”的实现。为此,本节尝试从“资源—认同—参与”三个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行动主张。
(一) 资源:实现地方性与跨域性资源的有效对接
本土专业社会工作大体经历了“引介—消化—本土化”三个阶段,现在它正朝着理论建构的道路迈进。不过,有两个因素始终构成社会工作大有作为的掣肘:一个是资源获取渠道单一,另一个是社会公众认同度不高。在“生存优先”的社会理性逻辑支配下,国内多数社会工作机构寄希望于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要来少许资源。如果再要考虑“僧多粥少”“圈内指定”等现实情势,他们能不能要来项目以及要来多少项目还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以笔者曾经调研的H社会工作机构为例,为了“活下来”,在申请项目时,机构理事长要求下属竞标那些“(时间)短、(花费)平、(见效)快”的服务项目;在开展服务过程中,他们往往采取“留够给自己用的,剩下钱的才去服务”的策略行动。
照此逻辑,作为一项高度复杂和耗时较长的治理任务,环境领域可能对社会工作来说不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或者说很难成为它的第一选择。即便能吸引有关机构参与,也难以保证治理过程持续性、常态化。要想让社会工作有意愿和动力介入环境问题,既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体制性资源的持续输入(外部),也要保证地方性资源充分挖掘和活化(内部),进而实现两种资源类型的有效对接和优势互补。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资源不能简单等同于那些可见性的物质性资源(狭义层面的资源),而应指涉包括人力、知识、经验、文化、资本等在内的综合性资源(广义层面的资源)。正如吴晓林等所言,这些广义层面的资源结构是治理有效的重要保证,在撬动社区力量、形成社区认同、激活社区记忆等方面发挥着中坚作用。
那么,在具体的实操环节,社会工作如何依托综合性资源来求得环境问题介入过程的突破性、持续性和有效性?接下来,我们将以环境问题的新集中地——农村地区——为例,探索可能的现实路径:
第一,社会工作可以动员和组织社区内的村两委、种田为业的农民骨干、威望颇高的村庄长老等群体,有效挖掘他们各自拥有的正式网络、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本,编织由人力、生态力和物力组成的社区资产地图(assets map),从而发挥地方资源在号召居民参与环境治理方面的内生优势。
第二,除借用地方强关系资源外,迈入公益精神萌发和公民道德启蒙的新时代,社会工作还可利用格兰诺维特所言的“弱关系的优势”,因为这一关系类型提供了“连接更广泛社会语境的可能,以及充当激活强关系的机制”。?譺?訛具体来讲,要以社会工作为关系人,通过搭建“社会工作+环保公益”的媒体平台和合作机制,加强网络宣传(绿色话语生产)和线下互动(环保清洁行动),让那些远距离的社会成员关注并了解深受环境问题困扰的群众的真实情况;引导他们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和建言献策,从而建构具有“实实在在的指向、影响和力量”的“绿色公共领域”。一旦这个场域内的各方力量得到整合,环境风险受害者在环境不公面前的弱势地位和沉默状态将有所改变。
第三,立足“制度甚为关键”(institution matters)的中国语境,社会工作有必要借助一系列政策安排(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村民自治制度),来夯实环境治理的制度基础。举例来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产权共有属性,为把松散型村落重新凝聚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创造了一定条件。一旦这个共同体拥有了利益关联和社会关联两种联结机制,社会工作者在介入前的信任获取、介入中的资源整合上就会少走弯路,就可以持续留在农村环境治理现场,并以有心有力的姿态全程参与进来。
(二) 认同:促成专业认同与社会认同的双向互构
踏入已经深度祛魅的个体化社会,从大处讲,“全世界联合起来”共商环境议题何以可能?从小处说,实现地方和跨地方资源的有效衔接又何以可行?我们认为,“认同”为现代公民参与这场关涉所有人的环境治理实践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思想动力。一般来说,“认同”是自我主动建构意义和共享经验的内在源泉,是个体获得吉登斯意义上的本体性安全的基本前提,但它不仅归属于心理/理念层面的一种感知范畴,还可以外显为一股持续性的建构性力量。在《认同的力量》一书中,卡斯特就如此谈道:“认同”能触发最引人注意的主动性和主体性,帮助我们采取较为协调一致的策略行动,抵制那些奉行个人主义意识形态的方案,并让那些危害我们生存以及重建社会目标的权力、资本等不会成为(我们的)对手。总之,认同的力量,正在历史的领域中起作用。
聚焦到环境治理領域,“认同”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绿色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认同与环境治理的社会认同。就前者来说,在发展主义和消费文化思潮涌动下,自然环境被单纯视作可以交换和消费的一类商品(“环境资源商品化”),由此割裂了社会正义与环境正义之间的实质勾连,加快了正义观与环境观的分离趋势。其结果便是环境议题被遗忘在文明的角落里,成了个体关心的事项。有研究表明,我国社会工作者对环境问题也只是怀揣着一种十分特别的私人兴趣,并不认为后者与社会工作的利益以及大多数一线实务者的日常职业实践有关。对此,我们认为,社会工作仅仅从私人关心或个体兴趣的角度关注环境议题是远远不够的,它应该把环境治理纳入与自身专业有关的实践范畴,要在维护自身环境权利的社会行动中,重构关于人与环境关系的全新感知;在倾听环境权益受损者的内在想法和多元诉求时,强化介入环境议题的心理认同,最终实现自我认同与专业认同的互构同促。延伸来讲,对环境关怀持有强烈的专业认同,不仅是为了激活专业本身的主体性和积极性,从而抵制那些肆意破坏环境景观的不当行为,而且源于“一旦这个职业仍然处于环境努力的边缘,缺乏对环保实践的专业认同,那么它就会失去至关重要的地位,失去参与讨论当代(人类)对环境造成何种影响的资格,失去发现环境与社会问题可能存在关系的机会”。
就后者来说,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性、长时段的工程,需要所有主体“身心在场”,达成集体共识。为了培育环境治理的公民共识,我们需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需要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态之维,持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和生态教育深度,不断完善新《环境保护法》并使之有效落地,进而通过法律硬约束和文化软约束的双重合力来划定现代公民在环境治理议题上的行为边界和责任归属。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要唤醒遭受环境不公的群体(及其所在社区成员)的领土(主)意识,激活他们关于“适度开发自然”的社群记忆和可持续发展传统,从而提升社会大众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认同度。毫无疑问,一旦环境治理成为专业实践和公民认同的核心事项,不仅“治理的认同”将转化成“治理的行动”乃至“治理的效能”,而且新时代中国环境社会工作也将在内部建设和外部支持的双向推力下,迈向更好、更快的发展新阶段。
(三) 参与:拓展纵向维度和横向维度的参与空间
如果“资源关联”为社会工作介入提供了经济支持,“走向认同”为社会工作介入营造了文化氛围,那么社会工作就要进入最核心也是最实质的行动阶段了。就学界而言,这一过程既令人欣喜,同时也让人不免带有一丝丝忧虑。这种忧虑的原因在于,由于“教育先行”和“西学东渐”双重因素约束,我国社会工作至今还处在“走向承认”的前进道路上,其参与空间没有得到充分的打开乃至拓展。在此情况下,它应该如何与其他主体保持合作联动,以达致环境治理成效巩固和治理能力提升的统一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理清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议题本身的属性;另一个是政社关系的样态。就前者来说,作为一个后发压缩型工业化国家,中国取得的巨大经济成就受到了某些西方政客或学者“污名化”指控,他们认为此种发展模式既不能被模仿,更是不可持续的,日益加重的环境危机便是他们常常拿出的例证。虽然这种论断是如此的蹩脚、荒谬和错误,以至于不值一辩,但是一旦环境问题与国家政权合法化的联系被“别有用心”地建构出来的时候,它就有了某种意义上的敏感性,成为行动者不敢轻易介入其中的领域。就后者而言,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社会”二元主体结构,也不同于米格代尔建构的“社会中的国家”理论范式,“国家中的社会”似乎更加符合中国多元主体互动的内在逻辑,是更加真实的存在。?譺?訛综合上述两点来看,在相对有限的时间(治理的迫切性)和空间(议题的特殊性)约束下,社会工作只有在纵横两个维度打开和拓展既有参与空间,才能更好地践行满足民众多元化绿色生活需要的专业使命。
其中,横向维度主要是指社会工作与遭受环境困扰的个体及所在社区的关系,纵向维度主要是指社会工作与政府有关机构的关系。先从纵向来讲,过去很长时间里,本土社会工作走的是一条嵌入式发展道路。不过在实践中,这种嵌入异化为“矮化嵌入”和依附性参与。加上可能受到“中国政府似乎对(尤其是境外的)环保类社会组织比较谨慎,称其行为不合时宜,并据此认为它不能给中国政府处理环境危机提供适恰性建议”此类话语的影响,本土社会工作很少主动参与政府关于环境治理政策的制订和讨论过程,常常不敢在环境技术专家等主体面前展现自身的公民智慧和专业知识。其实,情况并非真的如此。第一,新时代中国政府非但没有为社会组织参与政府环境政策讨论设置门槛,而且还出台大量政策鼓励它们参与环境治理。第二,那些自称“门外汉”的社会工作者没有明白,其实他们也能凭借地方经验和日常知识发现被很多环境问题专家低估了的议题及其背后的消极影响,无论这种低估源于无意识还是基于某种思维的局限或偏见。一旦想通了这两点,社会工作就应放下参与政府举办的环境政策研讨会的思想包袱,积极与各级环保部门及其技术专家展开理性沟通和协商对话,从而在纵向维度上打开环境政策讨论的空间。
从横向维度来看,原先社会工作与案主间的关系同样离理想状态相差甚远,前者一般处于主导甚至支配位置,后者则被视为一个没有知识、优势和能力的客体。显然,这种关系结构非但不会增强服务效果和案主生活能力,甚至有时会让后者产生些许反感或抵触的情绪。伴随赋权理论、优势视角等话语逐渐得到认可,这种异化的关系结构和服务样态多少有所改观。不过,在环境领域,鲜有学者讨论社会工作应该如何与遭受环境不公的服务对象相处。其实,与案主平等相处,既是专业伦理的内在规定,也是社会工作介入有效的重要保证。这是因为:第一,通过平等相处和理性沟通,社会工作可以客观且详细地了解他们当前面临的个体困扰和生活需要情况,为提供有针对性的环境美化服务方案进行前期准备。第二,案主拥有社会工作者所不掌握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地方知识和生活智慧,虽然这种知识或许带有很强的地方性、经验性和特殊性,但它无疑会强化社会工作者的环境认知和应对技能。尤其是身处“知识”本身变得不确定的时代,尊重知识的多样性是社会工作者需要明确的核心要点。为此,在介入地方环境问题时,社会工作者要保持一个开放性的学习心态,拓展求助者的表达机会和参与空间,充分借鉴当地智慧和“传统的”环境知识,尊重那些看似非专业化、情境化實则具有很强治理效能的日常知识。
质言之,为了保证介入环境问题的有效性和持续性,社会工作既要在纵横两个维度同时开放自己曾经“画地为牢”的参与空间,形成与案主、政府等主体进行多方联动的经验和技能,还要培育学科本身的包容性、跨界性和反思性风格。这是它成为“行动者”的基本要求。
五、 结语:成为解开人与环境之“结”的行动者
当“黑色幽灵”游荡在全世界的上空之际,被环境问题困扰的人类终于来到了与“自然”相和解的时代转折点。面对自然发出的“生存还是毁灭”拷问,世界各国以捍卫《巴黎协定》、促进人类生态命运共同体建构的方式表达了一致立场。与此同时,各类秉持服务群众、守卫社会理念的社会组织也纷纷自我转型,希望回应民众日益增长的绿色生活需要。其中,作为一类行动者,由于早期反思性意识式微和批判传统衰落,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始终摇摆于人与社会之间,忽视了曾经被触及过的环境关怀传统。一直到“人在环境中”理论饱受诟病,西方绿色和平运动风起云涌和社会科学研究发生“绿色转向”时,它才主动更新和重构既有的环境认知,并最终完成环境社会工作学科范式的初步建构。
立足学科自觉和治理有效的时代导向,本文认为在介入环境问题时,本土社会工作应该表明“嵌入关系主义的分析视角、追寻空间正义的治理关怀、坚守行动本位的介入态度”三重立场。在此基础上,从“资源·认同·参与”三个层面切入,提出“实现地方与跨地方资源的有效对接、达成专业认同与社会认同的互构、打开横向维度与纵向维度的参与空间”三条路径,以提高新时代环境问题的社会工作介入效度。
其实,以正义观的视角切入,时下环境治理是一项功在当下、利在当下、福至后世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市场和社会三方协同发力,如此方可“解”开人与自然埋下的百年之“结”。从这个意义上说,倡导“行动者的归来”并不表示用社会工作(机构)这个新瓶来更换不断失灵的“国家或市场主体”这壶旧酒。相反,它旨在发挥那些以保护社会为己任的社会组织(如社会工作)感染人、引导人和影响人的正向角色,帮助每个人都能在环境治理现场找到自己该有的参与位置、履行该有的公民责任,从而使他们成为不可或缺的知行合一式的行动者,而非坐而论道式的空谈者;成为“绿化”的生态公民,而非纯粹“物化“的普通消费者。
(责任编辑:余风)
[基金项目] 本文系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农村青年助力安徽乡村社会治理路径研究”(AHSKZ2020D3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王进文,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环境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