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探究
2022-05-27周红娟
周红娟
关键词 建设工程项目 招投标 工程量清单 资格预审制度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22)05-0061-03
我国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适用范围在不断地扩大,由过去以政府投资项目为主,渐漸转变为由多种投资主体共同担当,以便业主能优先选择最佳承包商。为避免施工企业间出现恶性竞争现象,就必须明确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优点,而后对其进行合理安排,进而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使我国建筑行业走向宽广的发展大道[1]。相比较而言,工程项目招投标在我国建筑行业中存在一定的影响力,但各类关联业务还未能步入成熟阶段,因而在实践中还存在操作不达标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范性还有待加强。
1 资格预审制度
1.1 招投标管理环节中实施资格预审制度的意义
资格条件标准的拟定可为诸多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更可从侧面反映出投标候选人的综合实力,如财务状况及个人能力等,甚至成为择选最佳投标人的有力参考依据,如此便称之为资格预审制度。通常情况下,工程特点会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变化,招标人必须全面掌握,才能知晓资格预审、资格后审的具体意义。但在具体工作期间,绝大多数会应用到资格预审。招标工作的进展状况会受到资格预审所影响,并对招投标双方产生巨大的作用力。
1.2 如何完善资格预审制度
1.构建施工企业资质评级信息库。目前,部分国家建立全面评审系统的最终目的便是使承包商的资质透明化,并在一段时间的审查后了解其真正实力,以便招标人能科学地选择相应承包商进行投标,以此满足项目的高要求。可见,该举措的关键点在于日积月累,承包商也会在时间的作用下储备建设实力,最后使已完成的资格预审制度更加全面、科学。另外,监督信用数据库的建立主要涉及建设部及施工企业两方,如果将施工企业的施工经验、设备及财务状况等指标与资质审查结合起来,便能加快构建施工企业资质评级信息库的速度。需注意的是,必须及时更新相应的指标变化,才能保障信息库的有效性。虽然该任务的工作量巨大,但却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与招投标环节问题的出现概率直接挂钩。为减少资格预审工作量、节约预审时间,招标人需要时刻关注资信评级信息库的建立状况,这于该项工作的开展有着显著意义。
2.资格预审专业化。资格预审不仅属于招投标工作范畴,更对其有着极强的影响力,但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此却缺乏关注度,加之资格预审工作对专业性有着较高要求,所以急需专业机构进行指导。若将相应的资格预审业务添加到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内,便能体现出其公正性及独立性。具体包括:第一,只有强化资格预审的专业性,才能搭建起公平公正的平台供投标人竞争,以此彰显资格预审的真实有效性;第二,为确保承包商审查的质量,就需强调具备专业性的资格预审,如此方能提升招投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全面技能,使承包商符合标准。与此同时,待熟知招标项目的真实状况后,指标审查是针对潜在投标人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能有效避免出现招投标人勾结的情况,以免损害社会乃至国家利益,甚至造成无法预估的损失。
1.3 资格预审定量化评审方法
模糊综合评判原理的引入:第一,结合招标项目的突出特征,分类整理资格预审所涉及的各类因素;第二,在评定阶段,掌握各因素所占权重情况。在实施模糊综合评判方法的过程中,现下主要采取以下举措判定权重:数学方式、广为社会各界熟知的代表性人物及该行业权威专家等,再依照各项因素的重要程度进行商议即可[2]。就后者来看,一旦工程项目开始实行,各类人员便会重点分析影响工程项目的各因素,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结构在内,以此为判定资格预审各类因素的权重奠定基础。一般而言,某些大型复杂工程施工人员的经验值、素质等都相对较高;如果工程项目有着极强的专业性,便应重点关注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丰富程度。总的来说,上述确定权重的方式有以下三个明显特征:第一,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的真实需求能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体现;第二,公平、公正的评判结果;第三,有着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招标文件编制
2.1 招标文件的显著意义
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期间的重要文件。该文件的辐射范围相对较广,包括:各项施工、技术要求、详细招标流程等,以此为拟定合同工作的完成奠定基础,最终起到为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指明风向、使评标委员会评标基准更加清晰、促进合同订立的良好作用。
2.2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1.阐述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新时期背景下,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的显著功效较为突出,我国为将其落到实处,甚至制定并颁布相应的条例法规,旨在完善工程量计价招投标。此外,绝不可忽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方的招标文件三者间的关系。就招标文件来看,投标人如果从招标人处得知实物工程量项目的数量清单、技术性举措项目等信息,便可将其通俗的称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在结合工程特点、市场竞争和企业实力三者优势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家定额、地方消耗量定额、企业自身定额的功能,便能将各类风险的发生率降至最低,进而完成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的综合单价,经过合计汇总、叠加规费、税金等程序,最终可得到工程总报价。另外,需注意的是,此类招投标方式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后便不可随意更改。
2.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优势[3]。相比较而言,现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如下:第一,公平、竞争原则都在其中得以展现;第二,可助力最终造价的确定,于控制投资、提升拨付工程款效率等事宜也大有裨益;第三,可保障中标后企业开展施工作业的综合效益,起到节省成本的效果;第四,彰显风险共担、权利对等原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实施。如果有关单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确定施工方案工作,便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的协助下,依照当地的标准工程量计算规划,明确单位工程,而后分别计算出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同时附带详细的施工内容说明,最后在招标文件中加入相关内容,将其分发给各投标单位。据实际案例可知,准确度较高的工程量清单编制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也会呈现出良好效果,这与编制人员的经验值、技术水平或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等存在密切联系,进而有利于招标人评标定标、对比价格,并为投标人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扫清工程结算、调整合同总价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障碍。若已知晓标底招标,工程量清单便是有关单位计算得出直接费的关键性信息,可对工料进行详细分析,再利用工料价格、现行定额及招标单位拟定的取费标准等情况,将综合单价置于可掌控范围内,如:利润、间接费和税金等所用费用,最终明确标底。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往往需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对此,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实际内容进行综合判断,同时根据自身的竞争优势和实力,使总报价及综合单价更能贴合市场的实际需求。此外,中标单位投标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期间是不可随意调整的,这在项目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着明确规定。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如原工程量同实际施工工程量有着较大出入时,才可定期调整。在现实中往往会出现无法预测工程施工内容的情况,此时可采取虚拟工程量招标单价、明确结算时补充综合单价等举措,才能起到良好的解决效果。
3 评标阶段的注意事项
3.1 初步评审
针对招标文件而言,往往会提出一些实质性要求,在评标办法中设立废标条件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必须采取初步评审的举措对其进行逐项评判,才能满足现实需求[4]。定性判定中便涉及初步评审,最终结果也具有唯一性,如果评审的意见存在出入,此时决定权便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也就是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为避免初步评审工作出现混乱或始终流于表面的情况,就应在具体评审办法中为其设计专属表格。在资格候审环节,初步评审的主要内容还包括审查投标人的资格。
3.2 拦标价和最高限价
为避免出现哄抬标价的状况,悉数掌控投资情况,就必须重视拦标价、最高限价的设立。后者只需设置上限,便能防止出现限制竞争的现象。
3.3 技术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评审与两种评标方式都有着密切联系,而其主要内容又包括:“技术明标”及“技术暗标”,后者的实施需优先考虑唱标时的公开信息,以免出现由暗变明的情况。如果未能被列为暗标内容,便称之为“技术明投”,一旦触及此类内容则应采取先暗后明的评标办法。
评分因子权重分配是技术部分评审的重要内容,同时应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文件及各评审项目又应协调一致。评审内容是否涵盖企业业绩、信誉及综合实力等内容,必须视资格后审及资格预审而定。此外,评审内容应将各类奖项排除在外,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等级等则不能成为评审项目。
3.4 废标条件
据悉,废标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几类:第一,在投标须知中,必须明示招标人行为,包括符合规定的拒绝投标现象;第二,法定废标条件、取消中标资格的条件等,都属于评标委员会行为,如串标、借假名投标等;第三,在招标文件中,往往存在约定评标时的废标条件,但必须提前掌握招标项目特点,这与评标委员会行为不谋而合。通常,设立废标条件时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是与法律法规处于同一战线;二是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三是审慎设立,严格区分“差错”的性质,彰显招标的实际意义;四是定义精准,描述细致,严禁存在歧义的情况;五是集中列示,以免出现多处重复。
3.5 重新招标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便必须重新进行招标:第一,不足三个的投标人数;第二,评标委员会否定所有投标;第三,通常来说,中标候选人都会被评标委员会力荐,但会存在其因外力而放弃或未能承担相关职责的状况;第四,存在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中标无效情形。另外,根据约定能重新招标的情况包括:第一,评标办法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无法协调,并缺乏解释顺序,便会阻碍评标委员会的总体进度;第二,评标办法不具备科学性,甚至背离实践,招标人可在经过评标委员会集体同意后进行重新招标;第三,基准价、标底处于同一水平线时,标底编制出现明显错误,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最终得出的评标结论直接损害到招标人利益时,可重新招标[5]。在实践阶段,重新招标期间也会出现各种操作问题,如:原投标人是否有机会能参加投标、重新公告的必要性等,但仍存在一定的可操作性。
3.6 防止串标
网上报名方式的推行是预防串标行为、投标人信息泄露的有效途径,往往只强调企业所投项目的名称、编号等,给予其随机编码以隐藏投标企业的真实信息,将串通情况的出现概率降至最低。此外,采用网络图纸下载、淡化现场报名程序等举措也能起到相同效果,以此设置有效障碍阻拦不法串标者。
资格后审制度的推行离不开各类有效手段的支撑,例如:网络查验、验证资质原件等,以免降低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性及合法性。在法人登记的过程中,应事先准备好税务登记證、营业执照及身份证等证件,如果存在法人委托报名的情况,则应额外添加委托人、受托人的技术资格和身份证明,方能起到降低借资质串标出现概率的作用。长期坚持后,资格后审制度将能更加科学、完善。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环节,最难以避免的便是技术问题。就招标人层面来看,必须全面、系统地分析招标环节遇到的困难,仔细探讨、探究内在缘由,并结合定性分析,定量决策,才能使招标、合同订立过程更具标准、科学性,以此彰显规范化管理的良好作用,以免招标人出现主观问题,使工程项目招标更能满足我国当前的实际需求,推动相关行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朱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J].福建建材,2018(03):52,98-99.
[2] 隋信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过程技术问题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3):75.
[3] 陈婉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过程技术问题研究[J].中国城市经济,2011(12):239-240.
[4] 王登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建筑设计管理,2009,26(06):13-14.
[5] 虞骞,鲍相宇.工程招标投标事后监管异地交叉模式探析[J].招标采购管理,2021(07):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