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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前行也无法折返的乡村和无法归来也

2022-05-23王小王

广州文艺 2022年5期
关键词:婶婶习俗家乡

王小王

方喜书接了个电话,要处理一些事,时间耽搁得有点儿长,误了做晚饭,未婚妻小霍因此闹了脾气,两人吵了起来。

——我开始担心。我担心的不是方喜书和小霍的家庭矛盾,我担心的是小说的走向和叙述的平庸。从方喜书回到那个叫作潮溪镇的家乡开始,像一条搁浅的船被推进水中,小说终于入了航道。担心变成欣喜。“90”后作家陈吉楚笔下的乡愁,没有摹写前辈,没有故作留恋,没有刻意悲欣,呈现出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家乡的真实情感——有亲情的羁绊,有寻找出处与灵魂家园的渴望,也有一种外来者似的新奇与审视,还有发现自己无法再融入那个儿时世界的焦灼与不安。这种爱憎不分明的混沌与迷茫使小说独具气质,它在一段平凡甚至繁冗的讲述中展现了一个无法前行也无法折返的乡村,和一个无法归来也无法逃离的游魂,这种细微真实的展现也变成了一个复杂但清晰的题面,提出了一个时代命题。

作者并未掩饰,故而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小说有一个恰到好处的叙事支点,那就是“习俗”。这个支点使作者用旧撬动了新,用轻撬动了重。这个支点是小说成功的关键。

从方喜书回到家乡开始,与其说他进入了故乡的怀抱,不如说他陷入了习俗的窠臼。他知道回家的目的,要马上去看望病危的婶婶,但是被母亲、姐姐和嫂子拦住了,因为“习俗都是看早不看晚”,而且“今日生肖相冲,是一种忌讳”,所以她们认为他今晚不适合去看婶婶,他表示质疑,但姐姐强调“这是习俗”。嫂嫂又举了个因不守习俗犯了忌讳而得到报应的例子,说那人“现在还躺在床上不能自理”。方喜书于是听从了女人们的教导,遵守了习俗。从此开始,习俗越来越多,越来越繁杂。各种各样的习俗假以村人之口说话,发出禁令或指示。

“习俗”说去看望婶婶要包个红包;“习俗”说“祭祖的祠堂可以祭拜,做白事的祠堂不可以祭祖,除非有白事才设香炉供人祭拜,现在没有白事,所以不能祭拜”;“习俗”说年轻人不能靠死去的人太近,容易“冲撞”;“习俗”说离家的人要去祖祠公那里包香火保平安,还要每年供拜;“习俗”说“人死得在祖厅停放两天祭拜,第三天入棺,第四天送殡火化,第五六日做法事,第七日祭拜,这都是最快的了”;“习俗”说工作无论多忙,至亲去世,都要在场……“习俗”借着婶婶的丧事出尽风头,包多少红包,什么人抬椅子,回家洗花水,如何守夜,怎样戴孝,选哪块墓地,火葬遗体怎么烧,取了骨灰打黑伞,入葬后要巡山,请和尚做法事,烧房子车子的祭拜仪式……无穷无尽的习俗把方喜书搞得团团转,他对习俗的态度也在不断发生着细微的变化,从开始时的不以为意和质疑,变为不由自主的顺从,又终于失去耐心,变成反感和反抗——对哥哥说:“你们老是说习俗习俗,守夜的习俗你们自己做到了吗?”直到“习俗”告诉他不能在去父亲墓地祭拜,方喜书终于感到了悲凉,认为“所谓的礼数,能绑架人”,想“快点离开”,想“回到公租房拥抱小霍”。

家乡一边对这个走出乡村去城里“做官”的年轻人充满光宗耀祖的期待,一边又以“习俗”为名向这归家的游子昭示着权威,捆绑着他,试图规训他,改造他,提醒他你怎么走也走不出这块土地。可悲的是,方喜书是无力的,而家乡也是无力的。家乡做的一切都适得其反,倒让回到家的方喜书觉得无家可归。这种悖论揭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宇宙飞船巡游天际的今天,中国大部分地方的乡村生活和很多中国农民的意识在本质上其实还停留在蒙昧时代,困囿在古老的“习俗”中。

作者显然已经看到了这个问题,他细致入微地介绍了家乡的各种习俗,强调着“习俗”的存在、“习俗”与乡村和农民的关系。不包括“礼数”“世俗”等近义词,他甚至在小说中直接用了49次“习俗”这个词汇,虽然用意有些显豁,但这种难免刻意的强调也不能说没有正面作用,它带着一种好奇、一种倔强、一种无奈,使小说的语言增添了一种特别的“纯真”感。

作为最核心的意象,“四點金”这个建筑依习俗而建,依习俗而存续,无形的习俗在此有了具体的形态,它就像一个“习俗”的塑像,牢牢屹立在家乡的土地上。

“习俗”没有仅仅作为习俗而存在,它也引申出了复杂的关系和情感。手足之情在分家的利益面前不堪一击,妯娌之间互相指责,兄嫂对归家的弟弟只有陌生和漠然;含辛茹苦的寡母并没有幸福的晚年,被儿媳当成累赘,没有一点为母的尊严,有的只是小心翼翼、唯唯诺诺;同族因为祠堂的牌位而反目,祭拜祖先不是因为思念、孝道或敬畏,而仅是为了求得庇佑,而且还要划清界限,只佑本支子孙,旁支的不要来借光;病危的婶婶被儿子和亲戚们轮流看顾,葬礼也礼数周全,算得上隆重,但是他们没有悲伤,没有心痛,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遵照“习俗”,不像是在送别亲人,倒像是在完成一项任务;火葬遗体要给钱才“烧”得好;假和尚没有信仰,只关心酒肉金钱;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明知是一群贪婪的假和尚,也要请他们装模作样做法事,当然,也只因这是“习俗”。我们看到,而立之年的方喜书所面对的故乡,已不是深情缱绻的田园牧歌,而是混乱腌臜的遍地鸡毛。

方喜书逃离没有“家”的家乡,回到有公租房的城市,期待在此建立一个“家”,然而爱情在金钱面前竟也是不堪一击,未婚妻毫无留恋,转身就走,方喜书再次没有了“家”。这也是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人的共同困境,他们努力融入,但城市视他们为外来者,并用房价向他们筑起高墙。他们在乡村和城市都找不到归属感,他们有梦想也有“习俗”,但他们的心灵已没有家园。

因为“习俗”,方喜书终于没能去父亲的墓地祭拜,父亲作为“故乡”和“家”的象征,离他远去,这一书写产生一种隐喻般的妙音,使小说有了虚实暗合的意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凄凉感。

责任编辑: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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