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交易数据统一采集
2022-05-21王仁玉孔飞飞编辑章蔓菁
文/王仁玉 孔飞飞 编辑/章蔓菁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下称“RCPMIS系统”)采集所有人民币跨境交易相关信息,与之相对应的是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下称“ASONE系统”)采集加工本外币全口径的跨境资金收付数据。鉴于RCPMIS系统与ASONE系统在数据采集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客观上增加了市场主体的数据报送成本,本文拟就本外币跨境交易数据统一采集的可行路径进行探析。
系统构建情况比较
从构建模式看,ASONE系统采用浏览器/服务器模式(见表1),便于数据统计延伸至各市场主体,申报主体可直接登陆指定网站进行数据录入,尤其随着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的逐步推广,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在互联网登录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报送;数据使用者可直接登陆内部网站进行数据统计和监管,无需登陆客户端及进行日常客户端维护,只需总局端对总数据库和服务器进行维护和更新就可完成总系统的对应操作,从而降低维护成本。RCPMIS系统采用客户端/服务器的构建模式,使用者需要安装并登陆客户端完成数据录入和处理。
表1 本外币系统差异
从填报主体看,客户端/服务器的构建模式使得RCPMIS系统只能通过银行进行信息的上报,不对接企业和个人。ASONE系统包含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浏览器/服务器模式使其能够将申报主体延伸至具体企业和个人,企业可直接填报,银行负有审核义务。
从系统架构看,ASONE系统通过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实现用户集中管理、单点登录和应用集成框架,按业务条线实行多个系统对外采集,目前对外数据采集和业务办理主要有14类。RCPMIS系统由一个数据库、两个业务平台构成,共提供14个服务模块,对外采集人民币跨境(含部分外币)业务信息、结算信息以及存量信息。
数据统一采集的难点
根据《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报送指引》及相关文件要求,目前RCPMIS系统主要采集39项内容。按照数据信息特征的不同,这39项内容主要分为业务信息、结算信息和存量信息三大部分。其中,有11项内容不在ASONE系统采集范围内,其余24项内容可被ASONE系统采集范围覆盖、4项内容可被ASONE系统采集范围部分覆盖。尤其是结算信息中的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以及境外主体资金划转、业务信息中的直接投资合规信息、跨境融资等关键信息,ASONE系统基本可以满足RCPMIS系统相关数据信息的对接需求。鉴于此,探索两系统数据统一采集,对于降低市场主体的数据报送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两系统在相关监管程序、规则设定上存有差异(见表2),加大了实现数据统一采集的难度。
表2 RCPMIS系统与ASONE系统的相关信息统计范围
一是部分重复报送内容所对应的本外币监管程序不一致。目前,人民币跨境对内直接投资业务信息在RCPMIS系统和ASONE系统中重复报送,但本外币监管程序的不一致加大了对该部分信息进行统一采集的难度。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来华投资,银行在资本金账户开立或跨境收支发生前,通过RCPMIS系统客户端录入“人民币跨境对内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至人民银行进行复核。外汇管理部门目前已将该类信息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无需递交纸质材料进行信息复核。
二是申报主体范围和申报交易范围不同。申报主体范围方面,RCPMIS系统人民币跨境收付流量信息的申报主体包括银行、非银行企业和个人。而ASONE系统涉外收付款统计的申报主体为非银行企业和个人,实行逐笔申报,银行的涉外收支业务通过ASONE系统中的直接申报模块单独统计,数据按月汇总,并由法人机构统一报送。申报交易范围方面,境内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的人民币收付业务(如境内企业向其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外籍员工发放人民币工资)需要向ASONE系统申报。RCPMIS系统对此类信息则不予采集。
三是退款类交易的统计规则不同。RCPMIS系统要求退款要在原路径下以负数形式申报,例如一笔人民币跨境收入需要办理退款支出,需要向RCPMIS报送人民币跨境收入信息,收入金额以负数形式填写;而在ASONE系统中,退款支出需按支出信息报送,支出金额为实际退款金额。此外,RCPMIS系统并不区分错汇与退汇,但在ASONE系统中,一旦发现错汇,需要删除原先申报数据。
四是限额免申报要求不同。ASONE系统要求涉外交易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的对私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境内非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除外)。RCPMIS系统中的人民币跨境收付统计无限额内免申报的规定。
五是货物贸易预收/付款信息和货到收/付款项下的物流信息采集要求不同。对于前者,RCPMIS系统要求对于货物贸易出口预收款,银行要填报“预收款比例”和“结账期”;ASONE系统仅要求勾选“预收货款”,但为监测货物流与资金流的匹配度,外汇管理部门要求企业对满足一定标准的预收/付货款在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中主动报告。对于后者,RCPMIS系统要求在报送已报关出口/进口货物的收付款信息时,需填报相应的物流信息;ASONE系统采取资金流独立报送、物流信息与海关共享的模式。
六是其他相关技术细节存在差异。其一,在货物贸易交易编码报送要求方面,RCPMIS系统中,货物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无需报送6位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仅需要勾选相应的贸易方式,基本可与ASONE系统国际收支交易编码实现一一对应。其二,在主办行代码编制规则方面,RCPMIS系统中报送12位“银行机构代码”,编码规则参照支付系统业务标准和电子联行全国清算中心代码标准;ASONE系统中报送12位“金融机构标识码”,由外汇局进行统一赋码。其三,在一笔交易对应多笔业务的报送规则方面,RCPMIS系统可以满足一笔交易对应多笔业务的报送需求;ASONE系统中一笔收付款交易最多对应两个交易类型。此外,在相关报送时限要求方面,ASONE系统要求非居民向境外付款的交易T+1报送,RCPMIS系统要求T+5报送。
本外币系统整合构想资料来源:作者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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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到的是,尽管两个系统在数据采集上存在重复,但就跨境人民币业务而言,ASONE系统的统计范围小于RCPMIS系统。例如,RCPMIS系统采集境内银行与非居民主体的逐笔交易,ASONE系统仅采集法人机构的月度汇总数据;RCPMIS系统采集非居民机构之间的资金划转,ASONE系统不采集。鉴于此,实现数据统一采集的前提是继续保留现有两个系统,各自取长补短,而非简单替代。具体来看,笔者认为可以将ASONE系统作为核心数据库,实现对重复数据的统一采集,并按需求实现向RCPMIS系统的共享,同时,保留RCPMIS系统的部分对外采集功能,以满足本币特殊监管需求。
一方面,按照数据采集情况和重合程度采取不同的整合方式。一是对重复采集的部分,在统一数据标准的基础上,由ASONE系统从总局服务器批量对接至RCPMIS系统。二是对ASONE系统统计频次和维度小于RCPMIS系统(例如ASONE系统实行汇总采集、RCPMIS系统实行逐笔采集)的部分,或由RCPMIS系统降低采集维度,以对接现有ASONE系统数据,或由RCPMIS系统保留现有采集需求自行采集,ASONE系统数据可共享比对。三是对ASONE系统不采集、RCPMIS系统采集的部分,建议重新评估采集数据的可用度,对于确需保留的,仍沿用现有的采集模式。在笔者看来,目前RCPMIS系统的部分采集模块难以真正实现其统计目的,数据采集需求有待重新评估。例如,RCPMIS系统采集人民币报关外币结算、人民币核准的资本及金融业务信息外币结算的逐笔数据,但实际操作中,由于银行的外汇团队与跨境人民币业务团队普遍实行分条线管理,与人民币相关的外币结算业务多由外汇团队处理,很难及时将此类业务同步转报至RCPMIS系统;又例如,对于出口存放境外及境外抵付备案业务,RCPMIS系统要求货物出口210天(T)时,企业将货款存放境外的,银行应于T+5个工作日内报送出口延期收款及存放境外等申报信息,货物进口210天(T)时,企业境外抵付方式结算的,银行应于T+5个工作日内报送进口延期付款及境外抵付等申报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银行并不掌握企业的物流信息,相关信息报送难以实现。
另一方面,制定统一规则,以便利数据统一采集。目前,本外币统计系统对于相同管理标的的采集规则不尽一致,对统计字段的维度、报送主体或频次的要求有所不同,未来,如要实施数据单点采集、双方共享,需要以统一需求、统一规则为前提。一是对于采集标的、采集频次相同的重复内容,统一数据报送规则和相关细节。例如,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非居民与境外机构收付款等逐笔采集的结算信息,以及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跨境担保等业务信息,均需要统一申报范围、采集要素、报送规则等。二是对于采集频次和报送主体不同、但采集标的一致的重复内容,例如境内银行与非居民主体之间的交易在RCPMIS系统由发生业务的分支机构逐笔报送,在ASONE系统由境内银行法人机构按月报送汇总数据,此类情况需双方重新评估,探讨统一数据采集需求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