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的情人
2022-05-21梁颖
梁颖
我想,造物主确实更偏爱一些人,雖然他在捏造大多数人时那么漫不经心。
“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好的文学艺术总会以精神上的光焰点亮后来者的幽暗人生,破除他们的心惑和我执,使人在不愉快的处境中产生乐观与希望,这或许就是阅读的最高意义:通过灵魂的对话,重新建构自己,学会与自己、与生活和解。
每当面临人生困境和心灵难题时,我首先会想起墨西哥女画家弗里达·卡洛。不过,这次我对弗里达有了与以往截然不同的解读。
弗里达的一生支离破碎而又色彩斑斓。十八岁时一起严重的车祸,使她身上多处断裂骨折,这让她的身体在此后承受了三十多次手术,长期忍受着剧烈的疼痛。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却又为她打开了一扇窗。天才少女的武器是彩笔。绘画使生活中的痛楚不止于痛楚,而成为艺术。她的画选材广泛,万物皆可入画,但更多的还是源于她的创伤性体验,这使她的画作不仅带有很强的叙事性,而且情感强烈。很多时候弗里达甚至是以一种鲜血淋漓的方式来表达她的痛苦、绝望、愤怒、哭泣与挣扎,与传统绘画舒徐有致的风格完全不同。不过,艺术家以审美的眼光审视自我与生活,便能与其所受的苦难拉开距离,超越苦难,这是弗里达的幸运之处。生命与艺术交织缠绕,弗里达终成大艺术家。
弗里达的丈夫是墨西哥著名壁画家里维拉,也是她的导师。弗里达一生都活在里维拉的阴影里,不断遭受背叛与伤害。她活得非常豪放,喜欢办狂欢宴会,喜欢喝酒,和很多人发生过关系,是那个时代最著名的荡妇。关于弗里达,后人的评价中,有两个广为流传的关键词:残损、无畏,从前我也这么想。
而当我深陷人生的困境时,对很多人和事又有了不同的感悟。诚如木心所说:“论精致,命运最精致。”我以为自己遇到了深度契合的灵魂伴侣,却瞥见了命运嘲讽的表情。那是人生中从未有过的糟糕体验:思念着一个人,却无法完全拥有;想要放弃又不忍割舍;努力试着释怀又眷恋曾经的美好。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直至所有的真心完全被无视。那天想起宫崎骏说的话:“我动了离开你的念头,不是因为你有多穷,也不是因为不爱你,而是你给我的态度,让我觉得,你的世界并不缺我。”我潸然泪下。“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我知道,这场从一开始就单向奔赴的爱情彻底结束了。
那些默默流泪的晨昏,心碎复心碎!直到有一天读到冯唐的一段话,我开释了。我走到镜子前,端详着镜子里亭亭玉立的女人,心里默默对她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姑娘,你值得最好的爱!从今往后,请收回你热烈的爱情!有人辜负你,你要学会马上离开!余生,请你只为自己而存在!”从此再也不用承受这份情深的苦。我知道,我痴心已去……
就在这一刻,我突然对弗里达产生了新的认识和感情。从前,我觉得她的放荡里有一种英雄主义,但现在,我悲悯她。正如木心所说“生命的剧情在于弱,弱出生命来才是强”,而不是她这样表面上的逞强。这种排解人生苦痛的方式并不高明。爱是快乐,爱是幸福,如果太痛苦,不如及早放手,让爱自由。我的眼前闪过她的形象。她喜欢穿传统的墨西哥服饰,那种长长的华丽的服装,佩戴着珍奇的宝石。她的人与画,都给人一种浓艳的感觉,却让人生起哀伤感。正如顾城诗中所说:“花开如火,也如寂寞。”这份华丽里,有无法掩藏的落寞。如果能有超越时空的对话,我一定要告诉她:遇人不淑,及时戒断,放下牵绊,不要流连忘返,笑着离开,或许是最好的姿态。
当然,救赎我的,不止冯唐,还有杜拉斯,一个喜欢多年的法国作家。在心情处于低谷的这段时间,我又回温了一下其人其文,感慨良多,开悟良多!
真实、大胆是杜拉斯给人最具冲击力的感受:在《情人》中她坦诚自己在十五岁就有了一副耽于逸乐的面目;她想当着母亲的面杀死大哥;亲人之间有着强烈的恨意;她写性,尺度很大,以一种不顾及羞耻心的姿态,无畏、恣意。在生活中,她坦荡地说,如果我不是一个作家,会是一个妓女,她喜爱裸呈自己的灵魂。似乎,人们对她的狂放不羁与离经叛道有点束手无策,所以给了她一个命名:惊世骇俗的杜拉斯。我猜想,杜拉斯听闻这样的标签,大概率会妩媚地一笑,然后不发一言,转身离开。每当我在人生中感到慌张的时候,无惧他人眼光的杜拉斯都如同定海神针一样,能让我很快稳住心神。
在独有的率性中杜拉斯让自己的情感得到了深度释放。《情人》结尾处,少女变成了垂暮妇人,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虽然遥隔数十年,她还是一下就听出是中国男人的声音。他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小说在男人的电话中戛然而止。原来中国男人并非花花公子,他对少女一眼入魂,自她离开后思念就一直滋长蔓延着;在离开西贡返回法国的客轮上,十八岁的少女,哭泣着发现自己深爱着那个中国男人。小说中,杜拉斯沉痛地说自己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原来少女不是妓女,她是值得中国男人挚爱一生的美妙情人。
《情人》是敢于冒犯常规的写作。一对男女先有肉体的欢娱,而后才有了刻骨的爱意。杜拉斯为导演阿伦·雷乃所写的电影剧本《广岛之恋》也是如此。一个法国女人和一个日本男人在广岛萍水相逢,欲火中烧且怀着不知不觉滋生的爱情。离她的班机起飞时间越近,他们爱得越深。女人对男人说:“我遇见你。我记得你……我怎么会怀疑这座城市生来就适合恋爱呢?我怎么会怀疑你天生就适合我的肉体呢?”他们遇见,情投意合,然后分离,时空的阻隔忽略了肉体的局限,而美好的模样则成为彼此永恒的记忆。和西贡一样,广岛从此成为全世界杜迷心中忧伤又浪漫的城市。这样的写作,似乎是在告诉我们,常规就是用来颠覆的。看来,不管是生活还是写作,都得有一点叛逆精神。
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意味总会沉淀在形式里。《情人》打破了传统小说线性叙述时间,叙事不断地跳跃和闪回,热烈的情感因灵动的结构而保持着克制,又因这份克制而有着不尽之意。简单的男欢女爱故事,被她狡黠地一次次延宕着,横生枝节又收放自如,让人既感清新又陡生欲念,使小说摇曳多姿,前后顾盼有情。大家都是有故事的人,将故事讲得精彩,才更考验一个作家的艺术功力。很多年后,中国流行一个词——“纯欲”,又纯又欲,而杜拉斯的这部小说,早就有着这样的质感:在初恋的清纯中潮涌着欲望,有一种曼妙的性感。
不拘一格的写作折射的是杜拉斯思想的自由。对于一个作家来说,再没有什么比思想的自由更可贵。作为作家,杜拉斯开风气之先,在《广岛之恋》中她已娴熟运用“元小说”叙述手法,对叙述的叙述在剧本中随处可见,使作品在真实与虚构之间自如转换。而在中国,要等到1985年,先锋作家以群体的姿态登上文坛,一个叫马原的汉人,开始在《冈底斯的诱惑》等小说中扑朔迷离地讲述他在西藏的生活后,“叙述的圈套”才广为人知。作为女人,杜拉斯是迷人的,但这迷人不属于法式优雅,而是源于她的叛逆、随性与洒脱。她情史丰富,爱的时候虽然热烈,但也随时葆有后撤的勇气。没有人可以没收她的幸福,她一直让自己在感情中占据着主导权,如同大多数男人一样。她深深懂得活得快乐何等重要,就连时间也不能钳制她。七十岁就不能谈恋爱吗?照谈,于她而言,任何时候谈恋爱都正当妙龄,她拒绝被年龄定义,拒绝被一切东西设限。因为无拘无束,她获得了自由自在的境界。
我常常闭上眼睛想象,如果为杜拉斯做个情感的直觉造型,会是哪款?那最好莫如《情人》中少女初次登场时的打扮:身上穿着一件开领很低的真丝连衫裙,头上戴着一顶引人注目的玫瑰木色的平檐男帽,如此的标新立异,让人过目难忘。正如诗人柯勒律治所说,被弗吉尼亚·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中引用,并在小说《奥兰多》中加以实践,从而名噪天下的那句话:“伟大的心灵总是雌雄同体的。”杜拉斯的身上兼有着女人的阴柔与男性的阳刚,是一个比普通人更具有完整性的人,因而男性无法伤害她、剥夺她。甚至,她的写作也带有一种双性的气质,这种气质在女作家中极其罕见。另一个常常让人想起的,是萨特最著名的伴侣、法国存在主义作家、以《第二性》享誉世界的西蒙娜·波伏娃。因此,她的美才格外动人心魄,格外具有杀伤力。也因此,解读杜拉斯本身就是一个涵养生命能量、让自己精神上从柔弱到强旺甚至元气淋漓的过程。
如果说杜拉斯给人卓尔不群的感觉,那么台湾女作家三毛则给人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她是给我很多滋养的作家,也是对我的人生产生过深刻影响的作家。
小时候很喜欢听三毛作词、齐豫演唱的歌曲《橄榄树》,第一句劈头就是:“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一直以为三毛所说的远方是父母之乡台湾,后来遍读她的文章后,才知道,于她而言,她爱过、生活过的地方都是故乡,并不拘泥于自然地理意义上的籍贯。正如,对于徐志摩来说,故乡在他的笔下从来都不是浙江海宁,而是远在英国的康桥。
一直以来,都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李白是个异族人,因为他的身上有一种浓郁的吉普赛气质,一种天然钟情于流浪的波希米亚气息。正如余光中在《寻李白》诗中所说:“至今成谜的是你的籍贯,陇西或山东,青莲乡或碎叶城,不如归去,归哪个故乡?凡你醉处,你说过,皆非他乡。”而三毛,也有这样的波希米亚气息,一种虽然深爱着万丈红尘,也敢于放逐自己到世界尽头的洒脱与超逸。正是三毛,培养了我的流浪情结和自由超逸的气质。前段时间看电视剧《人世间》,那时父母恰好来家小住,每当宋佳扮演的周蓉出场,父亲都会指着她说性格和我的女儿一模一样,然后三个人相视大笑。的确,远走天涯寻爱,不惜抛开全世界,是从小遍读三毛的我绝对会上演的戏码。
三毛早年曾苦苦地爱着一个人,死缠硬磨,对方却一直无动于衷,为了疗愈情伤她不得不远赴西班牙。很小的时候看到这些,便深深懂得,爱靠的是心动和征服,而非强求。强求非但不能得到爱,反而会使女人失去尊严。命运曲折又精彩,在异国他乡,三毛遇到了箍紧她的一双手臂,一个满眼满心都是她的人,浪漫的西班牙爱人荷西。一个女人,只有在爱自己的人那里,才能被视若珍宝,被善待、被疼惜。正如木心在《素履之往》中所说,钢琴家只有幸遇优质键盘,才能弹奏出神妙的乐音。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三毛在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上看到撒哈拉沙漠的照片,起了一种前世乡愁般的情愫,执意要去追梦,而荷西便默契地打点行李,双双奔赴撒哈拉沙漠,将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片土地。两人住在坟场区,三毛用一双巧手将家布置成沙漠中最温馨浪漫的所在。在经济拮据的境况里,她白天读书写作,夜里是大胡子荷西的神仙眷侣。
三毛说她在沙漠里开了一家中国饭店,为荷西做的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当荷西问粉丝为何物时,她说这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而当我多年之后打下这行字的时候,恰逢春天,窗外下着小雨,我实在忍不住自己奔涌的泪水。她说,在大西洋蔚蓝的天空下,和荷西分食一盒樱桃也是幸福的。幸福,有时就是这么简单,何必戚戚于贫贱、汲汲于富贵。她说,将自己交给荷西,是士为知己者死。因为幸福满溢,她怕得悲伤。她是荷西的心,永远的沙漠之心。
三毛的爱炽热真诚,文字质朴又不失灵动,感染力滿分,这是我从她那里汲取到的最珍贵的养分。虽然作家呈现生活惯用降调的方式,如周作人,也会受到广泛的追捧,但我依然喜欢三毛升调式的酣畅和快意。
荷西后来在一次潜水中溺亡,从此三毛有了流淌不尽的泪水。在煎熬多年后,三毛决绝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其时我读大学二年级。那天晚上从广播里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校园里散步,是元月,风很大。我站在树下,头发凌乱,痛彻心扉。这是一个伤疤,隐秘地长在心口,永远无法愈合,直到今天还有着强烈的痛感。
三毛的照片很多,还曾出过一本《三毛私家相册》的书。我最喜欢的一张是三毛在沙漠时拍的一张。三毛一袭白色连衣裙,长发飞舞,沙漠里的风吹开她的白裙。她双手放在胸前,表情悲伤。这是她真实的一面,正如她的绝大部分文字都是忧伤的。忧伤接近美学上的悲剧范畴,更能揭示生活的本相与底蕴,而快乐不能。因此三毛的文字才更深刻、更有共情力。三毛写作的意义还在于作品中不同质感的奇妙交融。那种邻家女孩般的人间烟火气,和远走绝域的奇幻故事,有着日常与传奇的反差与组接,且能满足人们对异域风情的好奇心理。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虽如此,必有可观者焉。变和不变、速朽和永恒共存着。有人说,诗人笔下的美人永不老去。我想说,这几位女性,她们是自己的诗人,栖居在自己的文字和线条里。她们有文学和艺术加持,内心丰盛,思想自由,时光无法打败她们,所以她们一直都是少女的模样,尤其是精神面相。即使美人迟暮,她们依然鲜活生动,举手投足,风情万种。“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她们知世故而不世故,目光清澈,笑容甜美,不染尘埃,自始至终葆有着天性中的那份真纯与清明。她们是上帝眷顾的孩子,可以自如地挥动手中的彩笔,写下自己内心的炽热、深情、苦痛与绝望;琴声如诉,诉尽这世间的荒凉、冷漠、光明与温热。在俗世的人群中,她们气质超拔、光芒四射,无须多言便能以己少少许,胜人多多许……
她们是时光的情人。
她们也是我的情人。她们点燃、照亮、启蒙、唤醒我。在不同的时空、不同的处境下阅读她们,斩获也不同。在长长的心路跋涉中,我的灵魂一次次在静默中破茧成蝶。痛苦是用来滋长智慧的,阅读是用来明心见性的。生命是一首澎湃的长歌,浪花淘尽英雄,也淘尽小疼小痛。一切终究会风平浪静。我无比清晰地看见生命重新明媚起来。一如在疫情中被隔离一周之后,重新下楼,恍如隔世。院子里姹紫嫣红,花开成海。小鸟飞来飞去,语调欢快。春天,真的来了。
责任编辑:谢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