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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推进河湖长制见实见效 水生态文明建设展现美丽画卷

2022-05-17唐山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河北水利 2022年4期
关键词:长制巡河河湖

河湖长制 河湖长治

唐山市推进河湖长制见实见效 水生态文明建设展现美丽画卷

唐山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1年,唐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强化河湖监督管理,全面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全社会节水、水资源统筹利用、水污染防治、岸线空间管控等“五大行动”,河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明显增强。2021年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8条河流11个断面全部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72.73%,无劣Ⅴ类水体。2017年—2021年,唐山市河湖长制工作连续5年被省委省政府考核为优秀等次。

1.主要举措

1.1 高位驱动,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

“河水流到哪里,哪里就会有人对其负责!”这是唐山市治水的承诺。我市明确市、县、乡、村4级河湖长4985人,实现全市河湖全覆盖。唐山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河湖长制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既挂帅又出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就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集中组织学习《水利部关于印发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河湖长职责,发挥河湖长带头作用,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常态化规范化。市级总河湖长牵头抓总、以上率下,严格落实河湖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级河湖长由7名增加至10名,党政共同发力推动河湖管理保护的体系更加完善。各级河湖长带头推进河湖清洁行动、河湖“清四乱”、河湖治理保护专项行动等,落实市级河湖长巡河提示单、县级河长问题交办单、整改督办单制度,构建起“发现—督办—反馈”工作闭环。2021年,县级总河湖长牵头解决问题114个,乡、村级河湖长及时处理问题562个,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水环境问题。

1.2 建章立制,构建长效管护机制

先后印发《唐山市落实2021年度省级总河湖长暨河湖治理工作会议部署事项责任清单》《唐山市深化河湖长制落实强化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在原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河湖长制长效机制。遵化、玉田、汉沽、芦台等地全域与天津建立跨界河流“联席联巡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跨界河流管理保护。制定印发《群众举报河湖问题办理制度》,明确问题处置流程,引导群众参与河湖保护,加快形成“全民治水、全面监督”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全面建设市、县两级“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河湖警长执法47次,办理公益诉讼45件,推动河湖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有效衔接,确保工作实效。玉田县与天津宁河区探索践行“河长+检察长”创新机制,签订《关于建立蓟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两地河长、检察长对蓟运河进行联合巡河,切实破解河湖治理难题。

1.3 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制定印发《2021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城管、水利等部门重点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针对河道内违建、非法种植养殖、污水排放等问题,市、县两级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50次,依法处置河道违建、非法种植养殖、违法排放污水等突出问题,破坏河湖生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1.4 精准监管,全面提升河湖管理水平

采取明察暗访、全面督导、专项检查相结合形式,聚焦年度重点任务、河湖问题、河长履职和制度落实,对各县(市、区)落实省级总河湖长会议精神进行督导。通过明察暗访,以督促改、以督促效,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联合督导4次,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暗访32次,督导情况形成专报,报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利用无人机暗访重要河段310余km,累计发现并解决问题14个。发挥“三单一台”(即市级河湖长巡河提示单、县级河湖长问题交办单、整改督办单和河湖曝光台)作用,下发交办单、督办单72份,交办督办问题58个,曝光5个县(市、区)河湖问题32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河湖问题曝光台对问题河段一经曝光,直接督办县级总河湖长,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履职尽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河湖环境持续向好。布设河湖智能视频系统监控点位862个,初步实现河湖“全覆盖、全天候、智能化”视频监控。

2.取得成绩

随着河湖长制深入推进和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与保护局面发生可喜变化,河湖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滦南北河倴城段

2.1 河湖水系面貌整体好转

编制公布《唐山市河湖保护名录》,150条河流和2个湖泊纳入名录。编制印发49条主要行洪排涝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281个,除3个问题申请延期外,剩余27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同时,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巡查60次,出动水行政执法人员2860人次,出动警务人员93人次,其他执法人员128人次,非法采砂行政立案11起,罚款16.46万元,整治砂坑5个,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3起。此外,以高压态势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对15名相关河长进行了追责问责,起到反思警醒、吸取教训、警钟长鸣的效果,推动河湖清理行动持续见效。

2.2 水环境治理全面加强

全面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配备保洁人员1.7万人。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共整治农村黑臭水体69个。着力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完成省达任务目标。18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已配套建设(含依托)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3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和管网建设,完成雨污分流管网改造87.1km,实施雨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和破损修复,建成区主管网全部实现雨污分流。

2.3 水生态修复成果初显

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实施河道综合治理、水源涵养及供水等6大类、117个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程项目,投资达到130亿元,已完工70个,治理成效初显,主城区所有河道实现连通,全域河河相连、河湖相通的水网体系初步形成。实施农业节水、水源置换、产业结构调整等3大类69个压采项目,年可形成压采能力1.68亿m3。向滦河、陡河、青龙河等河道补水5.96亿m3,逐步恢复河道生态功能。对已录入河北省入河排污口系统平台的66个入河排污口实施动态管理,完成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立,定期开展水质监测。2021年度,入海河流入海口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因地制宜、因河制宜,打造秀美河湖,北河滦南倴城段、滦河滦州古城段入选河北省“秀美河湖”。

3.下步打算

为进一步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规范化常态化,持续改善河湖水环境,确保水质稳定向好。2022年以来,唐山市双管齐下,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攻坚行动和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出动专业清理机械设备900余台,组织清理人员5600人次,清理河道垃圾9.1万余m3,弃土弃渣2.6万余m3,树障4.3万余棵,疏通河道47km,拆除临时违建14处,封堵非法排污口10个。

3.1 高位推动,强力推进

先后印发《关于持续开展河湖“五乱”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排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持续开展河湖长制落实排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制定2022年度市级河湖长巡河方案,将推动“四乱”清理整治作为巡河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玉田、乐亭、滦南、遵化等地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通过召开总河长会议、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进行安排部署。路南、迁西等地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挂帅的工作专班或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协同发力,掀起河湖清理整治新高潮。

3.2 人技结合,高效巡河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加密巡河频次,提高巡河质量,借助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智慧水务监控系统等方式对河湖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并整治问题1225个,做到巡河全覆盖,问题有台账,整治有记录,确保所有问题动态清零、严防反弹。同时,对于典型案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第一时间督导责任单位予以处置,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河道清理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3.3 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今年伊始,通过开展领导包联督导专项行动、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县(市、区)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范围涵盖全市78条重点河渠,共发现问题244个,下发督办单、交办单35份,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反馈。通过唐山电视台“河湖曝光台”,对5个县(市、区)的21个河湖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推动河湖保护责任主体引以为戒、履职尽责。

下一步,唐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服务“三个努力建成”为方向,以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目标,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全面落实党政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巩固河湖保护治理成果,持续提升河湖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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