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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关税待遇和海外援助对促进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有效性比较
——基于中非数据的研究

2022-05-16孙志娜

国际商务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受援国零关税待遇

孙志娜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 金华 321004)

一、引言

减少国家之间的发展不平等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为了促进该目标实现,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采取了多种措施支持发展中国家扩大出口,零关税待遇和援助是最常用的两种政策工具。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它们的出口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以最不发达国家为例,根据联合国贸发会的统计数据,这些国家的出口在世界总出口中的比例一直很低且呈下降趋势,该比例在1948年为2.44%,2020年不足1%,并且以初级产品为主的单一出口商品结构仍未得到有效改善。已有研究表明,发达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①零关税待遇又称贸易优惠待遇,是成员国之间通过签署优先贸易协定或其他安排形式,对其全部或部分贸易品提供的一种特别优惠关税(一般为零关税),具有非互惠的特征。或援助并没有显著促进发展中国家出口规模的提升以及出口结构的优化(Gradeva and Martinez-Zarzoso,2016;Kim et al,2019)。

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一直积极承担国际社会责任和义务,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通过提供零关税待遇和援助推动其他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扩大出口。以非洲为例,2005~2020年,中国已经为非洲33个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的输华商品提供零关税待遇。①商务部.非洲33个最不发达国家97%的产品享受零关税[EB/OL].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10018480926106450&wfr=spider &for=pc.2018年9月,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中国将“继续落实对非洲最不发达国家的零关税待遇”和“扩大进口非洲商品特别是非资源类产品”作为对非洲的“八大行动”计划之一。2021年11月,在第八届中非合作论坛部长级会议上,中国将“力争未来3年从非洲进口总额达到3,000亿美元”列为对非洲的“九项工程”之一。②中非合作论坛.习近平出席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EB/OL].http://focac.org.cn/focacdakar/chn/kms/202111/t20211130_10458630.htm.同时,中国还积极响应世界贸易组织促贸援助倡议,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能力、支持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培训经贸人才等促进非洲国家的贸易发展。那么,中国对非洲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和援助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零关税待遇和援助哪个更有效?鉴于已有研究对这些问题鲜有关注,本文尝试在同一个理论框架下分析零关税待遇和援助对受援国③对于零关税待遇,给予方一般称为给惠国,接收方称为受惠国。这里为了简便,与援助一样,统一将前者称为援助国,后者称为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影响机制,并使用中非数据进行实证评估,所得结论可以为这两种措施的后续优化提供定量依据。

二、相关文献与影响机制

(一)相关文献

1.零关税待遇和海外援助对受援国出口总额的影响

在有关零关税待遇的研究中,多数研究结果显示该政策对受援国的出口总额影响不显著。Zappile(2011)评估了美国面向非洲国家实施的《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AGOA),发现该法案并没有促进受援国向美国的出口。Gil-Pareja等(2014)考察了16种零关税待遇对受援国出口的影响,发现每种政策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其中,美国面向中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国家实施的《加勒比盆地计划》(CBI)以及对厄瓜多尔实施的《安第斯贸易优惠法案》(APTA)没有促进受援国的出口,同样的结论也适用于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和俄罗斯的普惠制。Gradeva和Martinez-Zarzoso(2016)评估了欧盟对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的《除武器外全部免税》(EBA)计划,结果显示EBA受援国对欧盟的出口低于非EBA受援国对欧盟的出口。部分学者还针对零关税待遇对受援国出口影响不显著的原因进行了解释。Collier和Venables(2007)认为,发达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在受惠国家标准、商品范围以及原产地规则等方面设定了许多限制,抑制了其有效性的发挥。Persson(2013)认为,零关税待遇是援助国单方面向受援国实施的一项非互惠政策,援助国可以不受约束,随意取消受援国的资格,这造成生产者和投资者利用该政策出口预期的不确定性。Gradeva 和 Martinez-Zarzoso(2016)指出,受援国大多由最不发达国家组成,这些国家普遍存在生产和供给不足问题,导致其出口竞争力不足,零关税待遇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国家面临的发展问题。

在有关海外援助的研究中,多数研究结果显示援助有助于促进受援国的出口,但是不同类型援助的影响存在差异。Pettersson和Johansson(2013)通过实证检验发现,每增加10%的援助会促使受援国对援助国的出口增加1%。Helble等(2012)将与贸易便利化相关的援助分为“宽”“窄”“硬”和“软”4种类型,发现除“软”援助(涉及教育培训、行政管理以及贸易政策与管理)外,其余援助均显著促进受援国的出口。Vijil和Wagner(2012)发现,基础设施援助承诺每增加10%会导致受援国出口与GDP的比例平均增加2.34%。不过,也有学者指出,援助会引起受援国实际汇率升值,进而对其出口产生抑制作用,即荷兰病效应(Rajan and Subramanian,2011)。Nowak-Lehmann等(2013)评估发现,援助对受援国的出口影响不显著,原因是援助通过克服供给瓶颈及促进双边贸易关系产生的积极影响被援助引起的荷兰病效应抵消。

2.零关税待遇和海外援助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影响

出口多样化不仅反映了一国的出口产品结构,而且在更深层次上体现了该国的贸易变动能力,它的提高有助于克服单一出口商品结构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贸易条件恶化以及汇率波动带来的巨大风险,促进其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Sarin et al,2020)。基于Melitz(2003)的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不少学者定量评估了国民收入、贸易开放、金融发展、要素禀赋和贸易条件等变量对一国出口多样化的驱动影响(Agosin et al,2012),但是零关税待遇和援助对其影响的研究相对较少。

不同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Cook和Jones(2015)评估了美国AGOA对非洲国家出口多样化的影响,发现AGOA服装条款促进了受援国服装和非服装商品出口的多样化,而AGOA一般条款的影响不明显。Persson和Wilhelmsson(2016)考察了欧盟实施的3种零关税待遇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影响,其中,EBA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而面向非洲、加勒比地区和太平洋地区以及地中海地区实施的零关税待遇影响不显著。孙志娜(2020)对比分析了中美对非洲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影响,结果发现,中国的零关税待遇和美国AGOA服装条款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均产生了显著的积极影响,而美国AGOA一般条款的影响不显著。

有关援助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影响的研究结论尚未统一。Osakewe(2007)发现,海外援助对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Munemo(2011)发现,援助与出口多样化存在倒“U”的关系,当援助总额占一国GDP的比重小于20%时,它将显著促进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当该比例超过20%时,它对该国的出口多样化产生抑制作用。Gnangnon(2019)发现,促贸援助的流量和存量均促进了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Kim(2019)发现,援助整体、生产能力援助及贸易政策援助有利于促进出口多样化,但是经济基础设施援助的影响不显著,黄梅波和朱丹丹(2015)得到相似的结论。针对中国对外援助的影响,朱丹丹和黄梅波(2017)发现中国的援助降低了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水平。

综上,不少学者通过贸易渠道检验零关税待遇或援助的有效性,但是这些文献大多侧重分别考察这两种政策对受援国出口总额的影响,而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影响的研究较少,且援助国的研究对象以发达国家为主。基于此,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是:以中国和非洲国家为例,检验发展中国家之间实施的零关税待遇和援助政策的有效性;在同一个理论框架下,厘清零关税待遇和海外援助分别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影响机制,并使用中非数据进行定量对比评估;使用出口商品种类数量以及扩展边际效应两个指标更客观地衡量一国的出口多样化。同时,使用泊松回归和负二项回归方法克服被解释变量为计数且存在大量零值的问题,并依次通过去掉样本中的矿产品及采用不同的出口多样化指标对基础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确保结论可靠。

(二)影响机制

1.零关税待遇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影响机制

零关税待遇主要通过削减关税和内容设计两个渠道对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产生影响:一方面,零关税待遇通过削减关税进而降低贸易成本对出口多样化产生促进作用。根据Melitz(2003)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贸易成本的存在导致只有拥有高生产效率的企业才能出口。零关税待遇通过削减贸易成本降低了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门槛,一些生产率较低的企业开始参与出口活动,进而促进出口多样化(孙志娜,2020);另一方面,不同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在受惠商品范围、受惠国家标准和原产地规则等内容设计方面存在差异,这也进一步影响了零关税待遇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效应。如果受惠商品的范围较小,那么有限的生产资源会流向享有较高贸易优惠幅度的少数出口商品,进而抑制了出口多样化;如果受惠国家标准较为严格且容易变动,将增加该国出口商和投资者对未来不确定性预期(Persson,2013),①Persson,M.Trade Preferences from a Policy Perspective[R].Lund University Working Paper,2013.https//: project nek.lu.se/publications/workpap/papers/WP13_3.pdf.抑制其对新行业和新产品的投资,不利于出口多样化;如果原产地规则较为严格,复杂的申请程序会增加贸易成本,同时也不利于受援国与邻国实现产业协作,进而抑制出口多样化。反之,如果受惠商品范围较广泛、受惠国家标准较稳定、原产地规则较宽松,则有利于出口多样化。

2.海外援助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影响机制

海外援助通过两个渠道对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产生影响。一方面,海外援助尤其是促贸援助通过克服受援国面临的生产和出口能力不足对其出口多样化产生促进作用。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分类,促贸援助分为经济基础设施援助、生产能力建设援助、贸易政策和管理援助。经济基础设施援助主要用于受援国运输、仓储、通讯以及能源生产和供给等领域的改善,有利于促进商品的快速流通,确保商品生产的能源供给,从而降低与出口贸易相关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生产能力建设援助主要是为受援国的农业、工业、矿业和服务业等部门提供技术援助,提高受援国的生产能力,改善出口产品的质量,更好地满足进口国对差异化产品的需求;贸易政策和管理援助旨在帮助受援国制定合理的国际贸易政策,提高其管理国际贸易的水平和参与全球贸易议程的能力,通过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提高其出口多样化水平。另一方面,海外援助产生的荷兰病效应对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产生抑制作用。这是因为,海外援助很大一部分资金会流向受援国的非贸易部门(如建筑、教育和医疗等),促使这些部门的工资以及国内整体价格上涨,由此引致真实汇率升值,削弱了贸易部门(制造业)的出口竞争力,进而对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产生抑制作用。

由此可见,零关税待遇为受援国出口到援助国的商品提供了优惠的市场准入,而海外援助有助于克服受援国国内生产和出口能力的不足,使其获得较强的出口竞争力以便更好地利用零关税待遇。因此,两种措施相互补充,可以同时被采用以促进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提升。

图1 零关税待遇和海外援助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影响机制

三、模型设计与数据说明

(一)模型设计

为了检验中国对非洲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和援助的有效性,本文参考Agosin等(2012)、Gradeva和 Martinez-Zarzoso(2016)以及Fonchamnyo和 Akame(2017)的做法,在评估一国出口多样化潜在影响因素的贸易引力模型中引入零关税待遇变量和援助变量,构建如下模型:

其中,i代表非洲国家,c代表中国,ε为误差项,其他各变量的含义及衡量方法如下:

1.被解释变量(EDic):代表非洲国家对中国的出口多样化指标。在已有文献中,度量出口集中化的赫尔芬达—赫希曼指数(HHI)是衡量出口多样化最常见的指标,不过该指标由于容易受到价格因素的影响或仅代表已有商品份额的重新分布,没有反映新出口商品增加等原因(Kim,2019),因而不适合作为衡量非洲国家出口多样化的指标。为了克服这些不足,本文采用另外两个指标:一是出口商品种类的数量,即出口额为非零商品个数的加总;二是借鉴Hummels和Klenow(2005)构建的贸易扩展边际效应指标,它代表一国出现新的贸易产品或者新的目标市场。本文用第1个指标进行基准检验,用第2个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

2.核心解释变量(zerotariffic,aidic):包括中国对非洲实施的零关税待遇以及援助。

(1)中国对非洲的零关税待遇(zerotariffic)。如果国家i是零关税待遇的受惠国,则该指标为1,否则为0。预期该变量对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产生正向影响。这是因为,该政策自2005年1月实施到2020年末,主要呈现3个特征:①受惠国数量稳中有增,从最初30个增加至33个;①2003年中国确定30个非洲国家作为零关税待遇的受惠国,选择标准是属于最不发达国家及与中国建交,包括埃塞俄比亚、安哥拉、贝宁、布隆迪、赤道几内亚、多哥、厄立特里亚、佛得角、刚果(金)、吉布提、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摩罗、莱索托、利比里亚、卢旺达、马达加斯加、马里、毛里塔尼亚、莫桑比克、尼日尔、塞拉利昂、塞内加尔、苏丹、索马里、坦桑尼亚、乌干达、赞比亚、乍得和中非。此后,马拉维(2010年)、南苏丹(2015年)、冈比亚(2017)、圣多美和普林西比(2017)、布基纳法索(2018年)因与中国建交被列为新增国家,赤道几内亚(2013年)和佛得角(2014年)因从最不发达国家名单中毕业被剔除。详细内容见孙志娜(2019)。②受惠商品范围逐步扩大,从最初190个商品逐步扩大到占全部税则税目97%的商品;③原产地规则趋于宽松,在双边累积的基础上增加了区域集团累积,目前允许属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的受惠国使用原产于该集团中其他较为发达国家的原材料。因此,零关税待遇呈现的受惠国家标准稳定、受惠商品范围广泛、原产地规则宽松等特点,有利于受援国出口多样化。

(2)中国对非洲的援助(aidic)。中国对非洲的援助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影响通过两个渠道发挥作用,一方面,它通过提高受援国的生产和出口能力对其出口多样化产生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它产生的荷兰病效应对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产生抑制作用。因此,中国对非洲的援助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最终影响尚不明确,需要通过实证研究进行判断。

3.引力模型变量(GDP,dis)。GDPi和GDPc分别代表非洲国家和中国的经济规模,用实际GDP表示(2000年为基期),预计两者对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产生正向影响。非洲国家的GDP越大,代表供给能力越强,其出口的商品种类将更多;中国GDP越大,代表国内消费者的需求能力越强,其对进口商品种类的需求也将更加多样化。dis代表两国的地理距离,一般用两国首都的距离表示,距离增加贸易成本,进而抑制出口多样化。

4.控制变量(Z)。参考已有文献并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选择非洲国家的贸易开放度(open)、生产力水平(productive)、固定成本(cost)、金融发展(finance)、贸易条件(tot)及中国对非洲的直接投资(cfdi)作为控制变量。其中,贸易开放度用出口额和进口额之和与名义GDP的比值表示,生产力水平用劳动生产率表示,固定成本用经济自由度指数表示,金融发展用私营部门的国内信贷占GDP的比值表示,贸易条件用净货物贸易条件表示,中国对非洲的直接投资用当年投资存量表示。

(二)数据说明

由于非洲大多数国家的统计能力不足,本文采用中国从非洲国家的进口数据代替非洲国家对中国的出口数据,进口国由于征收关税和海关管理等原因更有激励提供准确的贸易数据。出口数据来自国际贸易中心网站的贸易地图(Trademap)数据库,该数据库提供世界各国2001年以来HS 8位数分类的双边贸易数据。劳动生产率数据来自国际劳工组织(ILO)提供的劳动力市场主要指标(KILM)数据库,两国的首都地理距离数据来自法国CEPII数据库,经济自由度数据来自《华尔街日报》和美国传统基金会每年发布的经济自由度(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年度报告,中国对非洲的直接投资存量来自历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该数据从2003年开始统计。中国对非洲的援助数据来自AidData数据库(目前更新到2014年),其余数据来自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标数据库。所有变量(除虚拟变量)均取对数处理,以缩小数据的绝对值以及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带来的估计误差。考虑到非洲国家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择40个非洲国家①40个非洲国家为:安哥拉、贝宁、博茨瓦纳、布隆迪、佛得角、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科特迪瓦、科摩罗、刚果(布)、刚果(金)、赤道几内亚、埃塞俄比亚、加蓬、加纳、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日尔、尼日利亚、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内加尔、塞拉利昂、南非、多哥、乌干达、坦桑尼亚、赞比亚和津巴布韦。作为研究对象,研究期间为2003~2014年。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检验结果

首先使用出口商品种类数量作为衡量出口多样化的指标,检验中国对非洲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和援助对促进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有效性。考虑到被解释变量为计数变量的面板数据,采用面板泊松回归方法进行估计,并结合Hausman的检验结果,最终选择固定效应模型或随机效应模型。不过,泊松回归方法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它假设方差和期望相等。如果方差大于期望,则两者存在过度分散,应考虑采用面板负二项回归方法。检验发现,被解释变量的期望值为51,方差为147,后者是前者的2.9倍,故两者存在过度分散,应该选择面板负二项回归方法。以上估计结果见表1,由于篇幅有限,表中只列出通过Hausman检验后选择的模型估计结果。

表1 基准检验结果

根据负二项回归方法的估计结果,核心解释变量的影响依次表现为:

零关税待遇(zerotariff)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中国对非洲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显著促进了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与预期结果一致。这是因为,中国对非洲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降低了受援国出口商品的价格,提高了其出口竞争力,有助于非洲国家更多的新企业和新产品出口。同时,该政策在内容设计上具有受惠商品范围较广泛、受惠国家标准较稳定、原产地规则较宽松等特征,有利于非洲国家的资源实现有效配置、提高企业出口预期以及促进与其他国家实现产业协作,进一步促进非洲国家实现出口多样化。

援助(aid)的系数为正,但在统计上不显著,这意味着中国对非洲的援助对促进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作用尚不明显。该结论与朱丹丹和黄梅波(2017)的结论不同,后者发现中国援助对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这主要与两者选择不同的研究对象、研究时间以及出口多样化衡量指标有关。朱丹丹和黄梅波使用2000~2011年非洲11个国家的数据,选择HHI指数衡量出口多样化,而本文使用2003~2014年非洲40个国家的数据,选择出口商品种类数量衡量出口多样化,因此,受援国的范围更广、出口多样化指标更合理,由此得到的结论相对客观。中国援助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促进作用不明显的原因可以解释为,援助通过克服受援国的供给瓶颈产生的正效应被援助引起的荷兰病负效应抵消。一方面,中国对非洲迅速上升的援助规模以及改善的援助结构有助于克服非洲国家的生产和出口能力不足。2001~2014年,中国对非洲的援助金额从19.8亿美元上升到211.7亿美元。这些援助的结构从最初以政府部门援助为主逐渐转向以经济基础设施援助为主,政府部门援助占援助总额的比例从60.66%下降到0,而经济基础设施援助的占比从5.37%上升至84.5%。经济基础设施援助主要用于受援国运输、仓储、通讯以及能源生产和供给等领域的改善,有利于促进商品的快速流通,确保商品生产的能源供给,进而有利于促进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另一方面,不管是政府部门援助还是经济基础设施援助,两者均属于非贸易部门,大量资金流向这些部门促使其工资以及国内整体价格上涨,由此引致的真实汇率升值削弱了贸易部门(制造业)的出口竞争力,进而对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产生抑制作用。

图2 2001~2014年中国对非洲国家各援助类别占比

此外,在影响非洲国家出口多样化的其他因素中,中国的GDP(GDPc)、非洲国家的GDP(GDPi)对其产生显著的正向作用,两国的地理距离(dis)、固定成本(cost)和非洲国家的贸易条件(tot)对其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其余变量的影响不显著。

(二)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基准检验结论的稳健性,本文通过去掉样本中的矿产品以及采用不同的出口多样化衡量标准对原模型进行回归,①也有学者考虑援助的内生性可能会对估计结果产生影响,不过,因为本文没有采用最小二乘法(内生性会造成该方法的估计结果有偏),因此没有对援助的内生性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如下:

1.剔除矿产品的检验结果

由于非洲多数国家的出口结构以单一的矿产品为主,为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需要将矿产品从样本商品中剔除。具体的做法是:首先,将HS 8位编码中前两位数字是25~27的商品归为矿产品并将其剔除,仅考虑农产品(编码1~15)和制造品(除农产品和矿产品外);其次,将这两种商品的出口多样化分别代入式(1)进行估计,结果见表2。经过计算可知,农产品(或制造品)出口多样化的期望值和方差大体相等,因此选择面板泊松回归方法。结果显示,对于制造品,零关税待遇显著促进了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而援助的正向影响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与基准检验结果一致。对于农产品,零关税待遇和援助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影响均不显著。零关税待遇对受援国制造品和农产品出口多样化的影响存在差异,可能的原因是,一些制造业尤其是轻工业进入门槛不高,中国实施零关税后会快速吸引相关企业进入该行业,促进该行业对中国的出口商品多样化。农产品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见效周期长的特点,零关税待遇实施后虽然会吸引一部分投资进入,但是效果不会立刻显现,这种现象随着零关税待遇的实施以及投资方向的调整也将有所缓解。另外,在未享受到零关税待遇的剩余3%商品中,农产品仍占有较高比例,尤其是非洲一些国家具有极强出口竟争力的糖、烟草和棉花等农产品在进入中国市场时仍被征收较高关税,如谷物、烟草、糖、羊毛、棉花的进口税率分别为60%、57%、50%、38%和10%,这导致投资流向少数享受零关税的农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整个农产品的出口多样化。

表2 剔除矿产品的检验结果

2.出口多样化不同衡量标准的检验结果

由于出口多样化的不同衡量标准也可能会对估计结果造成影响,本文采用贸易扩展边际效应代替出口商品种类数量作为衡量出口多样化的指标进一步进行稳健性检验。经过计算发现,非洲国家对中国的出口扩展边际存在大量的零值,如果使用普通的最小二乘法会出现异方差和有偏估计等问题。为此,采用泊松伪最大似然估计(PPML)方法对式(1)进行回归估计,从结果(表3)可以看出,零关税待遇的系数依然显著为正,而援助依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与基准检验结果一致,再次验证了结论的稳健性。

表3 出口多样化不同衡量标准的检验结果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为了检验与对比一国实施的零关税待遇和海外援助的有效性,本文尝试在同一个框架下研究这两类政策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影响机制,并使用中非数据进行定量评估。结果显示,中国对非洲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以及援助系数均为正,但是后者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中国对非洲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对受援国的出口多样化产生显著的正向作用,而中国对非洲国家的援助对受援国出口多样化的促进作用不明显。这意味着在促进受援国出口多样化方面,中国对非洲国家实施的零关税待遇比援助更有效。当剔除矿产品和采用不同出口多样化衡量标准对模型进行回归时,这些结论依然稳健。本文的结论为中国支持非洲国家提高出口多样化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即构建一个包括零关税待遇和促贸援助在内的两元发展战略:

一方面,进一步优化零关税待遇的内容设计。首先,进一步改革原产地规则,在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基础上,可以增加东非共同体、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东南非共同市场等关税同盟,允许受援国使用原产于该集团中其他国家的原材料。考虑到纺织服装业对某些受援国的重要性,在确保对中国产业不造成冲击的情况下,在原产地规则中试行“第三国布料”条款。其次,在保障中国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一步对剩余的3%商品减税或免税。对于满足中国发展需要且受援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原材料如棉花、糖、豆类、木材及木制品、羊毛等农产品,建议进一步降低关税;对于受援国目前尚未对中国产业构成竞争威胁的制造品如纸及纸板、车辆机器零件、发动机、肥料等,建议实施免税。同时,制定灵活的商品退出机制,当受惠商品在中国进口达到一定份额时,取消其享受零关税待遇。

另一方面,为非洲国家提供更有针对性、系统的促贸援助体系,抑制援助可能产生的负面荷兰病效应。首先,为每个非洲国家定期提供贸易诊断综合研究,帮助其识别对华出口的贸易机会以及阻碍因素,并为此提出一系列优先解决方案;其次,为每个国家政府实施这些解决方案提供制度支持,包括贸易政策改革以及促贸援助政策协调等;最后,为非洲国家增强生产和出口能力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专门培训,提高其生产和贸易水平。帮助非洲国家提高农业和制造生产率,增强其输华商品的竞争力;帮助非洲国家了解中国消费市场特点以及提高相应的营销策略,提高其输华商品的影响力;帮助非洲国家了解中国的清关要求,实现双边海关数据互换,提高通关时效;帮助非洲国家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交通和通讯基础设施,促进商品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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