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检察严打医保诈骗案
2022-05-13金玮菁张宏羽
金玮菁 张宏羽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但有这样一群人盯上了这些钱,动起了歪脑筋。他们花钱租借他人的医保卡,在各大医院以看病为由,利用老年人的身份低价购买药品转卖得利,8个月的时间里,骗领医保基金100多万元。近期,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守护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图/宝山检察)
2021年7月,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报案称,徐某、谈某等人多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时间跨度长,金额已有10余万元。公安机关对徐某、谈某等人进行深入调查,本案的主犯王某、李某等人渐渐浮出水面。
“我路过一家药店时,有一个男子上来问我,是不是愿意将医保卡借给他用,每次使用会给我200元的好处费,我一时贪小,就答应他了。”徐某交代,自己是一名住家保姆,负责照顾老人吕某,因为经常要带吕某去看病配药,她保管着吕某的医保卡。结识了男子王某,徐某就多次将吕某的医保卡借给王某。王某使用完毕将卡返还,同时支付200元好处费。就这样,徐某通过出借吕某的医保卡一共获利2000元。在另一名涉案人员谈某的供述中,也出现了王某,民警经过调查后抓获了王某、李某等人,查获了医院配药单据及发票50余张、各类药品700余盒。
早在2015年,王某就因倒卖医保药品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李某是王某妻子的远房亲戚,2021年1月,两人一合计,动起了骗取医保基金倒卖药品的歪脑筋。“你把医保卡借给我,我每个月给你200元钱。”原本在医院、药房、超市门口蹲守,向老年人高价回收药品的王某,开始向老年人及其身边人租借医保卡。一些人经不起金钱诱惑,将本人或代他人保管的医保卡借给王某。收到医保卡后,李某到定点的几家医院找固定的医生,直接刷卡开处方,并付费配药。之后,两人再将药品转卖他人牟利。初步调查,两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这起案件发生后,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针对犯罪地点跨区,涉及面广,案件呈团伙化运作,隐蔽性强,各环节涉案人员多、犯罪金额大,相关书证及电子证据收集难等问题,决定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聊天记录、就医交易记录、医院监控视频等证据及时进行固定;要求公安机关制定讯问提纲,对犯罪事实、犯罪金额、涉案人员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通过对犯罪人员的讯问,调查聊天记录和支付往来情况,联合医疗保障局筛查异常就医情况,深挖同案犯罪人员。
通过一段时间的侦查,本案的其他犯罪人员悉数到案。其中,某医院的孙某和收购药品的张某是本案犯罪链条中的重要环节。
孙某在医院从事药房仓库管理工作,登记药品的进出库情况。据孙某交代,药贩子到他所在的医院开药,主动添加其微信,询问是否有他们需要开的药品,如果药品数量不够,会要求孙某从仓库中多放出一些。对于孙某而言,首先要保证来医院看病的病人能够拿到药,不能把药品全部给药贩子;另一方面,孙某也有求于药贩子。药房内的药品如果过期卖不掉,药剂科的所有人都要承担过期药品的费用,因此,他会找药贩子帮忙处理。与孙某来往最勤的药贩子是李某,基本上每周都去开药,手里的医保卡较多,出手大方,经常给孙某发红包。
从医院开出的药品,最终被出售给他人,其中隐藏着暴利。王某的老乡张某就是获利人。张某明知王某是药贩子,从事低价收购药品的活动,三次从王某处收购药品,随后坐长途车回老家,将药品卖给老家的私人诊所,从中牟利。
根据王某、李某的供述、聊天记录以及钱款往来情况,经过医疗保障局的数据筛查分析,确定了其余涉嫌违规租借医保卡的参保人员。
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材料可以认定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数额分别达到巨大和较大,考虑到本案尚有犯罪事实待进一步查证,对三人作出逮捕决定。
為进一步完善证据,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制发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查证本案涉及的医保卡并予以扣押;对部分医保卡出借人违规配药骗取医保金的犯罪事实予以固定,并对相关犯罪金额及获利情况进行查证核实;安排证人、同案犯对王某、李某予以辨认等。
与此同时,本案中有大量参保人员明知王某的借卡意图,仍将医保卡出借,被用于虚构病情、骗领药品、诈骗医保基金,金额分别达到数万元。他们的行为导致了医保基金的大量损失,严重损害了医疗保险行业的管理秩序,已经涉嫌犯罪。为此,检察官对31名情节严重的医保卡出借人提出追诉。
检察官还发现,李某能够在一天内持多张不同参保人员的医保卡,畅通无阻地在医院中代为配药、取药,这种异常的行为没有被医院发现和制止。医院的部分医生、药房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内外串通,医院的管理存在漏洞,部分医生和工作人员存在工作疏忽,为这些不法分子违规配药诈骗医保基金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此,检察官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及时查缺补漏,加强对辖区内的医院履行监管义务,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门诊委托代配药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医生及药房工作人员的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医生、药房工作人员应当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认真审核代配药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坚守杜绝违规配药诈骗医保基金的防线。
相关职能部门回函表示,对涉案医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代配药制度建立和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约谈该院负责人并发出《监督意见书》,目前已经整改。对医疗机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机构法治意识,将代配药监管纳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工作范围,要求医保定点单位百分百落实代配药自我管理;加强医务人员法治教育,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及规范执业意识;规范代配药处方的开具和审核发放工作,若在检查中发现涉及医保违法线索,及时抄告医保部门。接下来,相关部门也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严惩医疗执业中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实,王某伙同李某,从同案犯徐某、谈某等人处以每次或每月200—400元不等的价格,借用医保卡,在各大医院以看病为由,利用老年人的身份低价购买相关药品,尔后转卖得利。8个月的时间内,共计骗取医保基金100余万元。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药品是王某实施犯罪所获得的赃物,仍分三次从王某处收购,并销赃牟利。王某、李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医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张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进行掩饰、隐瞒,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张某、李某提起公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王某、李某的案件正在审理中。本案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查证中。
检察官表示,对于这类诈骗医保基金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斩断非法利益链条,依法惩处职业收卡人、非法贩卖药品者等相关人员,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应当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不要随意出借他人。如因参保人行动不便,需他人代为配药,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若发现非法收购医保药品、租用他人医保卡套取医保药品牟利等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