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羊做核酸”一事,还没到下结论的时候
2022-05-12夏芯实习生马靖雯
│文 本刊全媒体记者 夏芯 实习生 马靖雯
日前,河北河间市卧佛堂镇常村一巡逻队以“给羊做核酸”为名,把村民陈某某一只羊带走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有网友评论称“以为是段子,结果是真事”。
3月19日,河间市外宣办官方微博“微博河间”发布通报称,所谓的“巡逻队”成员是由常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常海兵等9人冒充的,他们还驾驶了仿冒警车。公安机关已对上述9 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报还指出,河间市纪委监委决定对8名责任人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署名为“河间市联合调查组”的通报却被删除,截至本刊发稿仍无更新,该微博也已关闭评论。这让本就荒唐的一件事更加疑窦丛生。
这也引发了公众疑惑,“河间市联合调查组”由哪些单位人员构成,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调查的,通报中缺少交代,这直接削弱了通报内容的权威性。前文称“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后文指出“乡镇党委和公安机关对此事负有管理责任”,两处的“公安机关”分别是谁,理应作出说明,避免产生“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误会。
正如通报内容所言,“涉案人员驾驶仿冒警车,冒充派出所巡逻人员,侵害群众利益,性质极其恶劣”,那么类似的恶劣事件此前有没有发生过,有没有其他群众的利益被侵害,群众遭受的损失有没有得到补偿,调查组应该追问。
群众身边无小事,更何况这是一起基层干群冲突事件。任何人都知道,没有无缘无故的冲突,表象背后的原因才是真相,因此,事件本身的处理结果只是公众关注的一部分。
治标不治本,难以服众。此事是否定性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当地有没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有没有更深的罪恶被隐藏,这些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的调查,不是现在就可以下结论的。
但在舆论发酵的时候,当地却给出这样一份“缺斤少两”的调查通报,将此类问题的发生归因为“我市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个别基层干部法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几乎是“放之四海皆准”的言辞。
最后以第一人称作出表态,“我们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基层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像是一份“自查报告”,但又语焉不详,颇有一种“自罚三杯、到此为止”的意味。
也许正是因为意识到现在还不是作总结、下结论的时候,当地才急忙删除了这篇通报。但希望当地不要忘记,公众依然期待当地以积极的态度处理此事,期待更多的真相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