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对成都开放格局的影响及建议
2022-05-07张金泉
张金泉
成都与RCEP 成员国经贸往来现状分析
● 贸易规模稳步扩大。2021 年,在全球经济发展遭遇困难、世界经济环境持续恶化的大背景下,成都与RCEP 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逆势增长,实现外贸进出口2583.9 亿元,占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1.4%。
● 重点市场带动作用明显。2021年,成都对RCEP 中前四大贸易伙伴越南、马来西亚、韩国、日本进出口额合计占同期成都与RCEP 成员国进出口总额的82.2%。
● 出口商品类别较为集中。2021年,成都对RCEP 各成员国主要出口商品较为一致,主要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声音数据处理设备等,占成都与RCEP 出口总额的76.3%。
● 进口商品国别特色鲜明。2021年,成都自RCEP 成员国主要进口商品类别差异化较大,自韩国主要进口商品为其他光学、照相仪器及设备;自日本进口主要商品为汽车等机动车辆及其零件。
● 外资来源较为单一。2019 年,日本、新加坡、韩国对成都投资总额占成都实际吸引RCEP 成员国外商直接投资(FDI)总额比例超过99.9%,投资的主要领域为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等行业。
● 服务贸易尚处起步阶段。2019年,成都與RCEP 成员国的服务进出口额超过100 亿元,约占全市服务进出口总额的11.1%。近年来,成都对RCEP 成员国服务贸易业务主要涉及软件、医药和生物技术服务等领域。
RCEP背景下的机遇及挑战
第一,面临的机遇。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目前,四川和重庆制造业仍然处于全球价值链中的加工组装以及零部件制造环节,相对缺乏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以及高附加值的品牌。成都、重庆两大核心城市旅游、餐饮等服务业基础良好,但整体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与这两大城市相比,RCEP成员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品牌设计、工业互联网等诸多服务业领域位居世界领先水平。通过和RCEP成员国在信息服务、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等的合作,有利于成都强化主导产业建圈强链,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型材料等先进制造重点产业链,聚焦微笑曲线两端完善产业链发展规划,将现有的制造业优势转化为附加值优势,持续提升对相关产业链价值链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成都国际门户枢纽地位。近年来,受发展中国家投资贸易政策变化、制造技术模块化演变、区域贸易协定、不同国家跨国公司贸易和投资行为等多重影响,货物贸易改变了以往被发达国家控制的格局,更多发展中国家参与到国际贸易和全球价值链体系中。RCEP协定生效有利于成都加快形成“48+14+30”国际航空客货运战略大通道网络,进一步发挥中日韩的技术优势、东盟国家的劳动力优势、澳新两国的自然资源优势以及新加坡的贸易港优势,推动RCEP各成员国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进一步缩短全球供应链响应时间和降低贸易成本,重塑区域协作供应链,优化区域内商品、技术、服务、资本等要素流动,助力成都供应链枢纽城市和供应链资源配置中心建设。
三是有利于成都加快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降低必然推动RCEP区域内贸易制度成本下降,汽车、电子等消费品贸易在区域内会大幅度增长。目前,东盟已成为成都第一大出口市场,RCEP落地后成都农产品、汽车、钢铁、建材等产品对东盟出口机遇将进一步扩大。同时,目前日本对自中国进口产品关税税率(24.7%)高于其对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RCEP生效后中国对日出口的电机电器、核反应堆、锅炉、车辆及其零附件、医疗设备等行业中70%~80% 的商品将实现零关税,有利于成都抵御跨国产业链供应链冲击。RCEP生效后,有利于成都围绕各成员国消费需求,通过关税减让进一步扩大和丰富消费供给,巩固成都消费配置和带动功能。同时,RCEP 进一步扩展跨境流动的自然人类别,通过激活人流、物流、资金流“大循环”,将进一步汇集全球消费人群,拓展成都消费辐射力。
第二,面临的挑战。
一是成都本土产业发展将面临更激烈的外部竞争。其一,由于关税逐步削减,加工贸易较一般贸易所具备的收益优势逐步减少,部分产业会出现从加工贸易向一般贸易转移的趋势,即企业进口产品在本地加工生产后可直接选择在当地销售,也可选择再次出口。从这一点看,随着一般贸易的比重增加,进口产品在当地直接生产销售的比重也会相应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当地相关行业造成冲击。其二,由于货物贸易的分阶段降税安排以及较为宽松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在协定生效实施的不同时期,会给不同行业带来不一定的影响。例如,对汽车制造而言,我国自日方进口的大多数汽车零部件均有不同程度的降税,电动牵引车的关税也将在10 年内降为零,一些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家会率先直面来自日本的竞争,对成都汽车产业也会产生一定冲击。
二是以成本为导向的中低端产品供应链可能面临转移风险。2021年,成都加工贸易占外贸比例达60.6%,成都很多产能更倾向于组装而非创造,核心器件偏向于依赖进口。其中,较低的劳动力和土地要素成本仍是目前市场获利的主要因素。但成都已连续多年位列新一线城市榜首,传统外贸企业成本不断增加。随着RCEP中关税减免条例的逐步落实,中低端产品供应链可能迁移到劳动力性价比更高的区域,成都加工贸易存在转移风险。
三是与地缘型城市相比,成都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弱化。当前,我国多数地缘型城市存在经济规模与贸易体量“双低”、人口增长缓慢导致发展潜力受限、创新研发能力不强等问题。随着RCEP的生效实施,地缘型城市借助地理位置上的天然优势,与RCEP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战略重要性将进一步提升。而成都作为内陆型城市,RCEP生效后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地位将进一步面临与地缘型城市的竞争,对未来如何更好发挥高水平开放枢纽功能优势,进一步推动国际国内双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提出了更大挑战。
下一步工作建议
第一,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基于RCEP相关条款,成都应抓紧就重点产业建圈强链进行科学谋划和布局。
一是深化东亚生产网络合作。抓住中日两国首次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关系的重要契机,结合成都与日本进出口贸易商品结构现状,充分运用关税减让安排降低贸易成本。其一,基于协定生效后中国自日本进口汽车零部件将约有六成实现零关税这一条款,引导成都汽车企业提早做好供应链布局以应对市场竞争,构建更安全的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同时,在我国RCEP项下仍保留了大部分整车进口关税的背景下,抓住窗口期推动成都汽车整车行业加快发展,提升亚洲产业链集群整车竞争力。其二,更好发挥中日分别处于生产加工中心和中间品供应中心核心位置这一优势,围绕成都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两大先进制造业优势产业,充分利用区域累积原产地规则和丰富的原产地证书类型,降低中间品贸易成本和提高货物的通关效率,促进成都与日本企业在区域内的产业布局和区域内上下游供应链进一步发展,推动成都与日本机电企业高端技术的深入协作。其三,综合运用货物放行和快运货物等条款发展新型跨境物流运输,基于成都与日本制造业、商贸流通业合作基础,进一步深化中日(成都)城市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开放合作示范项目,积极引进日本物流组织和电商平台企业在成都布局区域分拨中心和平台运营中心,带动中西部资源要素快速融入中日及全球交换互动网络。
二是拓展东盟供应链资源。基于成都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优势企业与东盟市场需求的高度契合度,搶抓RCEP 生效机遇,重点围绕企业投资贸易需求制定鼓励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医疗器械、工业机器人等高附加值产业专项政策,同时推动川烟川酒、二手车等细分特色产品抢占市场。鼓励成都企业通过在东南亚地区自建独立站,在菲律宾、柬埔寨、印尼等地建立区域跨境电商平台,深挖当地优质产业,拓展国际贸易供应链资源,建立低成本供应链体系,丰富跨境电商卖家销售品类。
第二,进一步推进更高标准制度安排。
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 先行先试”优势,进一步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将成都打造成制度创新高地。
一是用活自贸试验区制度开放红利,为服务领域更高水平开放进行压力测试。选择中日韩FTA谈判中各方立场存在一定差异的金融、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数字贸易、政府采购等重要“边境后”规则议题,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积极参考日韩乃至欧美发达国家规则标准,加强对上争取重点服务业高水平开放政策措施,为加快中日韩FTA乃至其他高标准自贸区网络谈判进程进行压力测试。
二是在探索贸易便利化新规方面进一步做积极尝试。加强商务与海关等相关部门联动,根据与RCEP成员国的业务开展情况,尽快落实RCEP电子商务章节相关内容,并陆续出台利好跨境电商进口的相关政策。推动与RCEP成员国海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争取成都航空口岸、成都铁路口岸纳入更多RCEP成员国海关监管结果互认试点口岸范畴。
三是探索建立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化和认证体系。聚焦国家战略需要、科技前沿、碳中和相关产业发展需要,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技术评估与交易体系建设,完善成熟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在RCEP区域内的规模化、产业化应用。选择RCEP中与数字经济相关承诺水平相对较低的跨境支付、电信等领域,充分发挥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政策优势,和新加坡共同开展数字经济国际标准、国际规则制定,建立健全信息开放、数据采集、发布、存储、应用和保护的法规体系,为信息服务业开展更广泛的国际合作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进一步推动服务业开放合作。通过扩大对RCEP成员国服务业开放,逐步促成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一是通过和日韩生产性服务业的全方位合作,有效提升成都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地位。充分利用RCEP关于自然人移动和专业服务相关规则,鼓励开展专业服务资格认证对话,深化成都与日韩信息服务、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等专业服务业合作,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挥成都市场规模优势,支持日韩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在成都市场转化,将成都的制造业优势转化为附加值优势。
二是充分落实RCEP中金融开放条款,推动成都泛欧泛亚区域性贸易中心建设。结合“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通过制定离岸贸易和转口贸易跨境收支的管理政策,发展与国际投资和货物贸易相关的金融结算服务贸易。基于RCEP生效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的机遇,进一步在大宗商品优势品种上扩大定价的国际影响力,以便利跨境贸易、跨境投资为核心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开放推进金融服务贸易发展,构建成都金融产业对外开放基础平台。
三是发挥成都服务业优势,扩大对RCEP成员国服务输出。围绕“三城三都”建设,发挥成都自身服务业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扩大对RCEP 成员国旅游、文化、教育、医疗、物流等服务业出口。依托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充分利用自然人移动规则,鼓励软件类专业技术从业人员及团队前往RCEP成员国开展高水平合作,进一步推动服务外包。深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依托川菜、熊猫等重要IP,实施“海外文化市场开拓行动计划”,打造对外交流传播中华文明的重要窗口。
第四,进一步提升投资促进质效。充分利用RCEP重点领域开放规则,鼓励引导成都优势产业向RCEP成员国集聚;加快完善投资促进服务体系建设,吸引优势产业国际资本,打造RCEP投资贸易战略平台。
一是探索制定RCEP国际版机会清单。聚焦电子信息、汽车等万亿产业链条,从开放合作需求、开放合作供给、开放合作示范项目等方面加强对RCEP成员国的招商推介与项目促进力度,瞄准RCEP成员国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围绕“产业资源配置效率”、“强链补链延链”开展精准招商。
二是完善一站式外商投促服务体系。依托现有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建立RCEP成员国投资促进服务专区,制定RCEP成员国投资服务清单及指南。整合专业招商机构资源力量,协同各商协会、经贸促进机构的对接功能和引导作用,构建由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商协会、企业组成的“四位一体”投资促进体系,为企业搭建高效便捷的沟通平台及政务服务平台。
三是加大成员国产业园区支持力度。加大全市科技、人才、政策等要素向中日、中韩产业园区倾斜力度,出台支持跨国公司企业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重点支持日韩大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中日、中韩产业园区设立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高端功能性机构,加速聚集国际研发中心和高端人才。
四是推动境外飞地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RCEP 协定投资方面的保障性安排,在新西兰等营商环境较好、东盟十国等合作基础较好的成员国建设有区位优势、产业定位清晰、运营管理先进、建设效果较好的合作区。对于基础建设发展空间较大的东盟国家积极拓展境外工程承包市场,支持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开放合作平台建设,加快“走出去”步伐。(作者系成都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