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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京召开

2022-05-03

新华月报 2022年7期
关键词:主席团全国人大草案

3月5日至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开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3月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出席大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气氛隆重热烈,主席台帷幕正中的国徽在鲜艳的红旗映衬下熠熠生辉。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栗战书主持大会。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951人。5日上午的会议,出席2790人,缺席16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9时,栗战书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幕。会场全体起立,高唱国歌。

根据会议议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全文见第15页)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2021年工作回顾;二、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三、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

李克强在报告中指出,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制定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一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我国发展又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李克强在报告中指出,我们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注重宏观政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针对性,推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二是优化和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三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四是强化创新引领,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五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优化经济布局;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七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八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李克强在报告中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要增强忧患意识,直面问题挑战,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决不辜负人民期待。

李克强在报告中提出,2022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保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李克强在报告中指出,2022年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著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报告中,李克强还就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国防和军队建设,香港、澳门发展和两岸关系,以及我国外交政策等作了阐述。

根据会议议程,大会审查国务院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国务院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分别作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指出,地方组织法是关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的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是宪法关于地方政权建设规定的立法实施,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政权机关工作和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有必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地方组织法作出修改完善。草案共48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充实“总则”一章内容;完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职权等相关规定;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职权等相关规定;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增加相关内容;明确区域发展合作机制;充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并完善相关规定。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23年3月任期届满,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3年1月选出。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宪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拟定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于2021年12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审议,会议决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和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指出,按照选举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为此,在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届满前,需制定香港、澳门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港澳基本法委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并征询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丁薛祥、刘鹤、许其亮、孙春兰、李希、李强、李鸿忠、杨洁篪、杨晓渡、张又侠、陈希、陈全国、陈敏尔、胡春华、郭声琨、黄坤明、蔡奇、尤权、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周强、张军、张庆黎、刘奇葆、帕巴拉·格列朗杰、万钢、何厚铧、卢展工、马飚、陈晓光、梁振英、夏宝龙、李斌、巴特尔、汪永清、何立峰、苏辉、郑建邦、辜胜阻、刘新成、何维、邵鸿、高云龙,以及中央军委委员李作成、苗华、张升民等。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列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列席大会。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解放軍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有关负责人列席或旁听了大会。

外国驻华使节旁听了大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出席会议。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栗战书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全文见第26页)栗战书在报告中指出,2021年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栗战书在报告中说,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宪法相关法,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二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快立法修法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一年来,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2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0件。三是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四是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五是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目标任务,推进人大对外工作。六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坚持人大常委会基本定位,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在报告中,栗战书指出,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最大的启示,就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方向发展,确保人大工作沿着党中央确定的道路前进。

栗战书在报告中指出,常委会在工作中还有差距和不足,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改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光荣职责。

在报告中,栗战书指出,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立法、监督、代表、对外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栗战书在报告中对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进行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用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增强立法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认真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认真做好人大对外工作;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602件,审结28720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51.6万件,审结、执结3010.4万件,结案标的额8.3万亿元。

在报告中,周强从六个方面总结2021年主要工作: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四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五是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六是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周强在报告中表示,2022年,人民法院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法院一切工作中;维护安全稳定,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服务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保障民生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巩固改革成果,推动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锻造法院铁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更加自觉融入国家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63.7万件,同比上升20.9%。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19件,制发指导性案例8批37件、典型案例76批563件。

在报告中,张军对2021年工作进行回顾:一是服务大局,以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二是司法为民,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三是深化监督,以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四是诉源治理,以检察履职保障高水平安全;五是治检从严,以检察履职锻造检察铁军。

张军在报告中指出,2022年,检察机关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住“稳进、落实、提升”不放,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要坚持稳进,切实担当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狠抓落实,切实担当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法治责任;持续提升,切实担当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责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

会议应出席代表2951人,出席2761人,缺席19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主持。

今天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会议以大会主席团的名义,向各位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向世界各国妇女,致以节日的祝贺和美好的祝福。

大会执行主席王君正、尹弘、刘宁、许其亮、许勤、李飞、吴政隆、何毅亭、张业遂、张庆伟、张轩、张国清、陈润儿、林武、易炼红、郑栅洁、段春华、徐绍史、高虎城、谌贻琴、楼阳生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闭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3月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大会通过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1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大会通过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栗战书主持。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出席代表2951人,出席2758人,缺席19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9时,栗战书宣布会议开始。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高度评价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2021年國家发展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决定自2022年3月12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根据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根据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23年1月选出。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中央预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随后,栗战书发表讲话。(讲话全文见第53页)他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的决定,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两个办法。会议取得的成果,展现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征程上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进一步激发了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意气风发、步调一致向前进的坚定决心。

栗战书指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党和国家事业大踏步前进的时代背景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从根本上得益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这一全新政治制度理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得益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宪法核心原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最为根本的就是确保党的指导思想、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得以全面实现;得益于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得益于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既支持“一府一委两院”高效推进各项事业,又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得益于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推动人大制度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更加定型,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栗战书指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各位代表肩负党和人民重托,积极参加会议审议,提出高质量、有分量的议案和建议,从不同角度参与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要保持永不放松、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在各自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成绩。

栗战书说,今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新使命新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实施宪法,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上午9时42分,栗战书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结束。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丁薛祥、刘鹤、许其亮、孙春兰、李希、李强、李鸿忠、杨洁篪、杨晓渡、张又侠、陈希、陈全国、陈敏尔、胡春华、郭声琨、黄坤明、蔡奇、尤权、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周强、张军、张庆黎、刘奇葆、帕巴拉·格列朗杰、万钢、何厚铧、卢展工、马飚、陈晓光、梁振英、夏宝龙、李斌、巴特尔、汪永清、何立峰、苏辉、郑建邦、辜胜阻、刘新成、何维、邵鸿、高云龙,以及中央军委委员李作成、苗华、张升民等。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解放军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有关负责人列席或旁听了大会。

外国驻华使节旁听了大会。

会议期间,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分别参加一些代表團审议。

预备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预备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现有代表2951人。截至3月3日,已经向大会秘书处报到的代表2801人。4日的预备会议,出席2763人,缺席18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栗战书宣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5日召开,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

栗战书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将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攻坚克难、开拓奋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预备会议经表决,选举产生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大会主席团由175人组成,王晨为大会秘书长。

根据表决通过的会议议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主席团会议

第一次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3月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

主席团会议应到175人,出席171人,缺席 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推选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日程。根据会议日程,这次大会定于3月5日上午开幕,3月11日上午闭幕,会期6天半。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经过表决,会议推选了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杨振武、信春鹰、李飞、张业遂、孔绍逊、李宝荣为大会副秘书长。会议指定,张业遂兼任大会发言人。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大会期间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8日12时。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对代表团和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议案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席团作出决定。

第二次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3月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等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5人,出席167人,缺席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5日下午和6日上午,各代表團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总结工作客观全面,分析形势清醒精准,设定目标科学合理,部署工作细致务实,通篇贯穿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和落实了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是一个旗帜鲜明讲政治、凝心聚力谋发展、踔厉奋发向未来的好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普遍赞同今年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国务院认真研究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作了修改充实,共修改92处。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报告修改情况,建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国务院提出的2022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四五”规划纲要目标要求,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等作了认真分析,在主要任务中作了相应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主要宏观政策取向、主要任务基本协调匹配,总体可行。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国务院提出的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收支政策、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基本协调匹配,对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挑战作了认真分析和相应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58289.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限额218185.08亿元。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两个审查结果报告。

3月6日下午和7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查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分别对两个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国务院作出的修改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建议批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中央预算草案,并代拟了关于计划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和预算的两个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7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各项草案进行了审议,分别提出了一个修改法律的决定草案、一个决定草案修改稿、两个办法草案修改稿。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四个审议结果的报告、一个修改法律的决定草案、一个决定草案修改稿、两个办法草案修改稿,并决定将修改法律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修改稿、两个办法草案修改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出席会议。

第三次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3月1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5人,出席169人,缺席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9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國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决定草案修改稿和办法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提出了草案表决稿。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和草案表决稿,决定将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3月8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常委会工作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一个政治站位高、法治精神强、为民情怀深的好报告。代表们一致表示赞成这个报告。审议中,代表们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对今后一年的工作安排表示赞同。同时,对报告和人大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作了19处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批准修改后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9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对报告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安排表示赞成。各代表团一致同意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各自的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报告修改情况,建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两个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这两个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信春鹰说,到3月8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87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15件,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的472件。在这些议案中,有关立法方面的474件,有关监督方面的13件。代表议案绝大多数为法律案,其中涉及制定法律的193件,修改法律的274件,编纂法典的6件,有关决定事项的1件。内容主要集中在: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推进新兴领域立法;加强民生、社会领域立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国家机构组织和职能立法;研究启动条件成熟领域法典编纂工作等。大会秘书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建议,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同时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作出反馈。大会秘书处就代表议案审议和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坚持党中央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现立法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推进议案审议结果报告规范化,提升议案工作整体成效。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出席会议。

第四次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3月1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5人,出席168人,缺席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10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建议将各项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会议经分别表决,决定将上述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出席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

第一次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一次会议3月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作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作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了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代拟稿、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审议了两个决议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和澳门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相关草案和草案修改稿。

会议同意将上述草案、报告、草案修改稿等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第二次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会议3月1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分别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草案、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审议了这四个草案表决稿。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分别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三个报告的决议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同意将有关修改意见的报告及草案表决稿、决议草案和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第三次会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三次会议3月1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國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这六个决议草案表决稿。

会议同意将上述决议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综合3月5—12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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