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别将我埋葬于冬日
2022-05-01马遇乐
马遇乐
前几天偶然在杂志上看到这样一句话——“每每到了冬日,才能实实在在触摸到了岁月”——是冯骥才先生说的。我转头向窗外看去,的确是快到冬天了,思绪更是快过植物神经,一头直冲冲地扎进了冬日。
作者在文章开篇引用在杂志上看到的冯骥才先生的话,不仅告诉读者自己成文于真实经历,让自己下文的感悟有了源头活水,而且还让这句话在不经意间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彰显了文章的构思之妙。
冬天是怎么样的呢?穿着厚厚的棉袄缓缓走在街上,路旁光秃秃的梧桐树没穿棉衣,对比之下显得我分外臃肿。要是穿着厚衣坐在教室里,那可真是好玩。站在讲台上一看,嘿,不得了,“狗熊”们排排坐。每节课上,总有几个同学被老师点名:“张××、李××……把手从袖子里拿出来,哪有那么冷!”那些侥幸没被点名的就窃窃笑着,悄悄把手抖出袖筒。
我喜欢下雪。早上起床带着困意朝窗外不经意一瞥,发现窗外一片茫茫雪景,那是多么的惊喜!如果可以,我真想把发热的脸颊埋进积雪里,再在雪地上打个滚儿,然后四仰八叉地面朝天空躺着,用最新奇的眼光、最没心没肺的笑容,打量云层堆叠的天空和冬日里其他的一切。
冬天之所以有那么特别的意义,一定与新年脱不了干系。当一大桌人围在一起,看滚烫的火锅上方热气缓缓升起,谈笑间才发现原来一年时光倏然晃过,那些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的喜悦、遗憾、怀念,就在春晚的倒计时中,在外头接连炸开的爆竹声中,一同烙在旧年的记忆里。
写冬日的诗句里,我最喜欢白居易的“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它充满了人间烟火气,是那样的温暖。品读这句诗时,仿若自己就捧着一本书坐在火炉边,看柴火慢慢烧尽,听那低沉的爆鸣声,看见岁月的流逝。
此刻我停下笔静静思索着:为什么我会这样奇妙地感知着冬日?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这应该是因为我在冬日里触摸到了时间,也触摸到了另一个自己。
每个人都是风尘仆仆、步履匆匆地走过一年:和春天的风来不及道别,与夏日的蝉鸣擦肩而过,秋季的金黄田野更是无暇细赏。终于,到了冬季,夜晚漫长得可以让人尽情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冬天的白昼虽短,却让我们更加珍惜感受生活的时间。
我们走进冬日,就像步入茫茫雪原中的小木屋,脱下外套,卸下身上积淤一整年的疲惫,让火炉烤干身上的风雪,心脏也似乎久违地鲜活跳动起来,感受到心底的某些东西正在慢慢复苏。
在冬天,我看见更真实的自己,放下积虑和伪装,年轻和鲜活的生命在绽放;我触摸到时间在溜走,却不跺脚着急。因为我深知,岁月带来的永远比带走的多得多。
冬日是什么?它就像钢琴家位于木板吱嘎作响的阁楼上的琴房,就像舞者洒满阳光的镜面舞室,就像小猫偷偷藏鱼干的沙发缝,就像少女写满青涩心事的隐秘的日记本,就像是独立的异空间——它存在于任何时间、空间以外。人们在那儿感知自己,触摸真实和永恒。
对于“冬日是什么”,作者在本段中连用五个比喻,且对喻体进行了具体的描摹限定,不仅调动人的感官、激发人的联想,更化抽象为具体,充分彰显了自己灵动的写作思维。
我愿称之为乌托邦的冬日,快来找到我吧。我不在乎你到来的时机和场合,只是请你快些站在我面前,看见我真实的笑容。
请别将我埋葬于冬日,等明年春醒,我将以融雪的速度奔来。
结尾照应题目,升华文章的主旨:表面是写对冬天的感悟,實际上是写在冬天触摸真实、永恒,以及对未来的期许。文章语言清新典雅,富有诗意,可谓文质兼美。
(指导老师:黄宝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