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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质性企业环境责任与碳绩效的关系研究: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的联合调节效应

2022-04-30张宏蔡淑琳

中国环境管理 2022年2期
关键词:规制责任环境

张宏,蔡淑琳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引言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不仅是为了解决当前碳排放值高升导致的生态系统失衡问题,也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企业是宏观经济发展的微观主体,也是中观产业发展的基本组织[1],因此,要实现宏观层面的“双碳”目标必须将碳减排的责任落实到微观企业层面。广泛的实践表明,企业在碳减排过程中扮演不同的环境责任角色,会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低碳行为[2]。例如,在上市企业2019 年环境信息披露评价报告中,同属制造行业的景兴纸业和振华重工分别位于报告排名的前端和末尾。景兴纸业坚持以清洁生产为宗旨,通过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方法,在碳减排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振华重工则由于生产基地环境污染问题多次被环保督察组点名,而后才开始处理基地污染问题,忽略了减少碳排放的现实需求。上述企业不同的环境治理态度和方式实际体现出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异质性,有关企业环境责任的理论研究也表明企业对环境资源配置与使用的优化程度不同,应从主动和被动两个方面区分企业环境责任[3]。然而,在实证研究中,通常将企业环境责任视为单维的研究主体,忽略了主动与被动的区别,或者仅聚焦于某一类环境责任对企业绩效的影响[4],缺乏对不同类型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的作用逻辑及其比较研究。

外部监督有利于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负外部性,促使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进[5]。媒体关注通过信息传递和社会构建两种渠道对企业环境行为产生外部监督作用[6],且当企业履行不同类型的环境责任时对媒体关注的响应程度也有所不同[7]。那么,不同程度的响应如何影响企业碳绩效?进一步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对绿色环保和企业环境责任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8],各类环境法律体系日益完善,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正式监督机制逐渐加强,而媒体关注增加了行政机构介入环保违规企业的可能性[6]。现有研究关注了环境规制和媒体关注的交互对企业环保投入[6]和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9],但对企业环境责任和碳绩效的影响还有待考证。因此,本研究尝试整合两种交互作用,探讨媒体关注的调节作用,以及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的联合调节作用。

本研究运用Python 获取2014—2019 年中国A 股上市工业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及媒体报道语料库,根据企业对环境问题的主动和被动反应,将企业环境责任分为前瞻型环境责任和反应型环境责任,分别探究二者对企业碳绩效的影响,以期从微观层面上捕捉实现“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并进一步探究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的联合治理作用。本研究的边际贡献主要在于:第一,创新性地在实证研究中区分了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和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并探究二者对企业碳绩效的异质性影响,有助于拓宽企业环境责任的研究边界;第二,将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纳入研究框架,探究二者联动情景下异质性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的影响,为多元环境治理主体协调联动推进“双碳”目标顺利实现提供思路和参考依据。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存在“制度—效率”二元性,一方面如环保补贴等外部资源的获取依赖于企业对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另一方面,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时应具备“主动性”[10],这样在企业中就可能同时存在适应合法性和战略合法性两种诉求。其中,适应合法性强调企业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战略合法性强调企业将合法性视为能够给组织带来竞争优势的稀缺资源,这为破解“制度—效率”悖论提供了理论视角[2]。前瞻型/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与二元合法性的视角相契合,在该观点下,反应型环境责任反映了企业仅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被动地处理环境污染问题,旨在避免行政罚款、解决一般环境问题;前瞻型环境责任则反映了企业通过组织持续学习和环境质量管理,使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在满足规制要求的同时符合社会发展趋势[11,12]。因此,本研究基于二元合法性理论阐述反应型和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的作用机制。

1.1 异质性企业环境责任与碳绩效

碳绩效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碳减排努力和实现的碳减排成果[13]。企业减少碳排放、提高碳绩效与国家宏观碳中和目标和社会控制气候变暖的期望相符,有助于企业获得组织合法性[14]。当企业履行反应型环境责任时,通常不会优先考虑环境问题,仅在目前法律法规要求的范围内进行环境治理投资[15]。为实现向国际社会承诺的碳减排目标,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二氧化碳排放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并将碳排放正式纳入了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以期通过环境规制治理工具和手段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企业为适应法律法规要求,避免排放超标导致的行政罚款,不得不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等排放进行处理,碳排放量因此减少。当企业履行前瞻型环境责任时,倾向于积极、自愿地从源头处理环境问题,通过持续组织学习和环境质量管理提高绿色创新能力,以积极的态度应对环境问题并获得竞争优势。一方面,企业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和碳减排压力有正确和全面的认识,认为作为碳排放的主体应在碳减排行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另一方面,企业认同进行低碳创新的成本能够通过市场中消费者对低碳产品的偏好得到弥补[16]。因此,企业履行前瞻型环境责任时会通过引进新系统、新流程,研发低能耗产品等方式来提高碳绩效。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提出假设:

H1a:企业履行反应型环境责任能够提高碳绩效。

H1b:企业履行前瞻型环境责任能够提高碳绩效。

1.2 媒体关注的调节作用

媒体作为企业与社会公众间信息传递的桥梁,能够通过新闻报道与舆论传播促进企业的绿色管理实践[17]。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低下导致企业和利益相关者间的环境信息不对称问题,位于信息优势方的企业有条件进行环境投机行为,位于信息劣势方的外部利益相关者难以及时观察到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导致企业环境污染问题频发[18]。然而,信息化浪潮的推进和互联网的普及拓宽了媒体报道的方式和受众范围,增强了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环境知情权,有效弱化了企业在信息不对称上的优势地位,媒体的声誉机制开始发挥更大的作用[19]。

媒体的声誉机制指媒体关注通过影响企业声誉改变企业行为[20],该机制对反应型环境责任和前瞻型环境责任的影响不同。反应型环境战略内容更关注合法性规约和制度约束,按照监管标准处理环境污染问题、规避行政处罚,较少受到媒体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影响[21,22]。而企业前瞻型环境战略内容则是从战略合法性出发,会将媒体关注的内容视为一种市场导向信号,从中挖掘多方利益相关者的现实需求,并以此为依据对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过程加以改进[21]。由此提出如下假设:

H2a:媒体关注对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和碳绩效关系的调节不显著。

H2b:媒体关注调节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与碳绩效的关系,媒体关注度越高,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的促进作用越强。

1.3 环境规制和媒体关注的联合调节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对企业环境责任和企业绿色环保的关注度提高[8],各类环境法律体系不断完备,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外部治理制度日益完善。环境规制作为一项正式制度安排对企业环境行为发挥监督和控制作用,而媒体的环境治理作用的发挥也受到环境规制强度的影响[6],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的交互可能对企业环境责任和碳绩效的关系产生影响。一方面,在政府环境规制的影响下,媒体报道的监督作用可能由短期转向长期。政府对环境污染的关注和治理的决心可以被视为一种环境信号,信号的强弱受相关文件的可靠性、强烈性和清晰性的影响[23]。为应对严峻的气候环境变化趋势,我国政府释放出了诸多环境信号,例如不断修改温室气体排放方案和相关清洁生产标准、颁布环境税法以及制定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将碳排放正式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等。根据信号传递理论,这种环境信号会传递给包括媒体和社会公众在内的其他利益相关者。这种情况下,媒体对环境政策和环境污染行为的报道更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公众注意力所具有的利益驱动性会使媒体从中获得收益,从而促进媒体对环境问题的持续报道[6]。另一方面,媒体的传统监督机制指媒体关注的主要作用在于揭露企业违规行为,引起行政部门的介入[24],而严格的环境规制会强化媒体的外部监督作用。政府部门介入会使环境污染企业受到行政罚款处罚,更严重的会被责令停业整改。此时,媒体声誉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声誉惩罚机制的有效性得到强化[19]。因此,当企业履行反应型环境责任时,严格的环境规制能使其转变对媒体环保诉求漠视的态度,为避免污染罚款而进行生产过程的低碳改造,从污染的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25];当企业履行前瞻型环境责任时,相关环境治理的实践往往已经高于政府标准,甚至是政府未来制定环境规制的方向[7]。根据企业行为理论,此时继续进行低碳投资将导致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碳绩效的期望超出企业实际可达到的范围,因此环境规制和媒体关注在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和碳绩效关系间的交互作用不明显。根据上述分析,本研究提出假设:

H3a:媒体关注对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和碳绩效关系的调节作用受环境规制的影响,环境规制越强,媒体关注对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和碳绩效关系的调节作用越大。

H3b:媒体关注对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和碳绩效关系的调节作用受环境规制的影响不显著。

2 研究设计

2.1 样本数据来源

工业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70%,转变工业粗放的发展方式、提高工业生产中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绿色转型有助于实现国家宏观碳减排目标[26]。因此,本文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A 股上市工业企业为研究对象。由于企业碳绩效计算的基础数据有一部分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目前《中国能源统计年鉴》披露的最新数据是2019 年,因此样本区间设定为2014—2019 年。企业环境责任和媒体关注采用Python 进行文本挖掘,并以Stata16进行数据处理。在A 股上市的工业企业中,剔除被标记为特殊处理(ST 类和ST*类)和有退市风险的企业,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缺失的企业,经过删选,最终确定323 家样本企业,共计得到1938 个年度观测值。研究数据主要取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巨潮资讯网、中国排放交易网站、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和百度新闻数据库等。

2.2 变量测量

(1)被解释变量:碳绩效(CPi,t)。结合我国企业数据的可得性和碳信息披露的实际情况,借鉴Clarkson 等[27]和闫华红等[28]的做法,用单位碳排放量的营业收入测量企业碳绩效,数值越大,表明企业碳绩效越好。其中,企业碳排放量根据碳排放参考系数、分行业能源消耗量、行业营业成本和企业营业成本估算得出。碳排放参考系数来自碳排放交易网,分行业能源消耗量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行业营业成本、企业营业收入和企业营业成本等来自CSMAR 数据库。为了保证稳定性和减少极值的影响,将计算出来的数值加一后取对数。

(2)解释变量: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PCERi,t)和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RCERi,t)。现有利用文本分析法研究企业环境责任的文献中,大多根据是否披露相关内容或披露内容的性质进行赋值打分,有较强的主观性,且没有区分前瞻型和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本文参考Wang 等[29]的做法,将计算机辅助文本分析法应用于企业环境责任的测量中,利用Python 对上市工业企业主动披露的企业环境责任信息进行挖掘。具体工作包括:第一,依托巨潮资讯网爬取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并进行手工整理;第二,根据企业环境责任的内涵和Myšková 等[30]列出的企业环境责任相关词语,结合中文语义,构建出企业环境责任关键词词库;第三,参考祝继高等[31]和Hartman 等[32]对前瞻型企业和反应型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结合企业环境责任的内涵,将上述环境责任关键词进一步区分为前瞻型和反应型,得到“可持续”“低碳”“环境教育”“生态创新”“清洁生产”等前瞻型环境责任关键词155 个,“环境处罚”“污染补偿”“废弃物”等反应型环境责任关键词68 个;第四,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环境责任部分进行分词处理,提取其中与环境责任相关的词语,分别计算前瞻型和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的词频,对解释变量进行计量。

(3)调节变量:媒体关注(MAi,t)和环境规制(ERi,t)。对于媒体关注,以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中的百度新闻数据库作为报道的数据来源[33],编写网页爬虫代码,依据上市公司简称和股票代码抓取新闻报道信息,统计各公司每年的媒体报道数量,将新闻报道数加1 后取对数。对于环境规制,采用每千元工业增加值的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额来衡量[34],数据来源于《中国工业统计年鉴》。

(4)控制变量。借鉴以往对企业环境责任和碳绩效的研究,对资本结构、股权集中度、资本强度、收入增长率和设备更新率进行控制[28,35]。此外,为了消除由于地区差异对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的影响,还对地区变量进行了控制,若企业注册地位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①2011 年10 月,国家正式批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作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则记为1,否则记为0。所有控制变量均取自CSMAR 数据库,各变量的定义和测量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

2.3 模型构建

为了验证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对企业碳绩效的影响,设定了如下研究模型:

式中除了主要变量外,Controli,t表示控制变量的集合;βi表示各变量对应的回归系数;α0表示常数项,εi,t表示随机误差。其中,模型(1)只包含控制变量对因变量碳绩效的影响,模型(2)检验主效应的关系,模型(3)检验媒体关注的调节效应,模型(4)和模型(5)检验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的联合调节效应。

3 实证分析

3.1 描述性统计

表2 报告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碳绩效的均值、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2.708、1.827、6.495 和0.103,表明企业间碳绩效差异较大且有较大提升空间;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0.008 和0.370,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0.007 和0.305,表明不同企业的环境责任具有较大异质性;媒体关注的均值、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4.212、1.521、9.467 和0.693,表明媒体对各企业关注的差异较大;环境规制的均值、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6.201、3.988、34.072 和2.576,说明各地区间环境规制强度有较大差异,且相较于媒体关注波动性更大。

表2 描述性统计

3.2 回归结果分析

使用多元回归对主效应、双重交互效应及三重交互效应进行检测,从而验证假设H1 到H3,并将结果汇总在表3 中。

表3 回归结果

3.2.1 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的影响

模型(1)为控制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碳绩效的影响,将其作为基准模型。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了解释变量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和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的影响系数为0.894(p<0.01),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的影响系数为1.630(p<0.01),表明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和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具有正向影响,假设H1a 和假设H1b 得到验证。履行企业环境责任能够提高企业碳绩效,并且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的影响系数大于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的影响系数,表明在环境管理实践中,企业积极主动的行为对碳绩效的影响更大。

3.2.2 媒体关注的调节效应

模型(3)在模型(2)的基础上加入媒体关注及其与两个解释变量的交互项。媒体关注与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的对应系数为0.273,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媒体关注与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的交互项系数为0.334(p<0.1),说明当企业履行不同类型的环境责任时,受到媒体关注的影响不同,即当企业履行反应型环境责任时会忽视媒体关注的影响,然而,当碳绩效因企业履行前瞻型环境责任而提高时,媒体关注会促进这种影响,假设H2a 和假设H2b 得到验证。

为了进一步理解这个交互效应,取媒体关注的平均值减标准差和平均值加标准差两个特殊值,构建低媒体关注和高媒体关注情景,绘制媒体关注和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的交互效应(图1)。由图1 可知,无论处于高媒体关注还是低媒体关注的情景下,企业履行前瞻型环境责任均能提高碳绩效,并且相比低媒体关注情景,高媒体关注情景下的直线斜率更大,意味着当企业受到高媒体关注时,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的促进效果更强。

图1 媒体关注与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的交互效应

3.2.3 环境规制和媒体关注的联合调节效应

在验证联合调节效应时,需要将自变量、两个调节变量及三者的两两交互项先放入回归方程中,再将三者的交互项加入,查看显著性[36]。在模型(4)中加入反应型环境责任和环境规制的交互项、前瞻型环境责任和环境规制的交互项以及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的交互项,为进行三重交互检验提供基础。在模型(4)中,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交互项的对应系数为0.001(p<0.05),即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会对企业碳绩效产生交互影响。进一步在模型(5)中加入三重交互项,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的三重交互项系数为0.096(p<0.05),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的三重交互项系数为0.265,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假设H3a 和H3b 得到了支持。

同样地,为了更直观地展现和理解三重交互效应,根据环境规制的平均值和标准差确定高环境规制水平和低环境规制水平,根据媒体关注的平均值和标准差确定高媒体关注水平和低媒体关注水平,绘制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对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影响的联合调节效应图(图2)。由图2 可知,高环境规制和高媒体关注下的直线斜率最大,在该环境下,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的促进作用最明显。同时,高环境规制和低媒体关注比低环境规制和高媒体关注的直线斜率大,直线位置更高,因此,相比媒体关注,环境规制对于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的影响更大。

图2 媒体关注和环境规制的联合调节效应

3.3 稳健性检验

为了增强研究结果的可靠性,进一步开展如下稳健性检验:①更换变量测度方式,将碳绩效的测量替换为碳排放与营业成本的倒数[37]。②消除时间趋势影响,考虑企业环境责任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引发经济性后果,将被解释变量碳绩效作滞后处理,以消除时间趋势影响[35]。③进行内生性检验,考虑到媒体报道和企业环境责任间可能具有因果关系,在调节效应和联合调节效应的检验中,用前一期的媒体关注替代本期的媒体关注[38],理由在于前一期的媒体关注对本期企业环境责任的影响较小,而对当期碳绩效的影响较大。稳健性检验的回归结果与前文保持一致①因篇幅限制,研究结果未罗列,若有需要可联系作者。。

4 研究结论与管理启示

基于2014—2019 年A 股工业上市企业的面板数据,本文探究了异质性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的影响,并探讨媒体关注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究环境规制与媒体关注的联合调节效应。结果表明:①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和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均能提高企业碳绩效,但其行为动机和作用方式有所不同。企业履行反应型环境责任主要出于遵守法规要求进行降污减排;企业履行前瞻型环境责任是为了建立竞争优势主动将环保纳入企业的管理目标。企业积极主动的前瞻型环境责任行为对碳绩效的影响更大。②媒体关注在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和碳绩效的关系中起正向调节作用,而在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和碳绩效间的调节效果不显著,二者的差异在于其行为动机对于媒体报道有不同的考量。相比履行反应型环境责任主要关注合法性规约,企业前瞻型环境责任的履行是从战略合法性出发,更关注媒体报道的市场导向作用及由此带来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反馈,从而使企业对媒体报道的反应更加积极。③环境规制增强了媒体关注对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和碳绩效关系的调节作用;对媒体关注在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和碳绩效间的调节作用无显著影响。造成差别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履行不同程度的环境责任会导致对利益相关者的期望管理策略不同。进一步分析发现,高环境规制和高媒体关注的情境下,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对碳绩效的促进作用最明显,同时,高环境规制和低媒体关注比低环境规制和高媒体关注时的调节效应更强,说明当两种环境治理手段联动时,能很好地促进企业反应型环境责任的履行,并且相比于媒体关注,环境规制对其影响更大。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几点管理启示:第一,反应型企业环境责任和前瞻型企业环境责任看似殊途同归,实则不同效,能够帮助企业分别实现适应合法性和战略合法性,实现制度—效率兼得,二者不可偏废。在国家提出明确碳减排目标的背景下,企业既要履行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的法定义务,更要主动承担起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现代化的环境管理体系,挖掘和培育低碳新兴业务,构建提质增效的内生动力,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二,在全媒体时代,媒体报道的方式更多元、速度更快捷、受众范围更广泛,对企业行为的市场导向作用更强。媒体应积极发挥对企业碳减排、绿色发展等环境责任自治行为的外部监督作用,及时、准确地报道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动态跟踪事件的后期发展,通过社会舆论作用遏制企业消极碳减排行为。同时,积极报道节能降碳、绿色转型取得良好成效的企业,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助推宏观层面碳减排目标的实现。第三,政府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的主导力量,要统筹媒体、社会公众等各环境治理主体发挥协同共治作用。在环境治理中对企业分类施策,强化底线思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提高企业环境责任的适应合法性边界,推动企业反应型环境责任的扎实履行,确保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探索低碳、零碳、负碳等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双碳”目标顺利实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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