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32届中国新闻奖融合报道、应用创新和新媒体新闻专栏专项初评结果的公告
2022-04-29
新闻事件一
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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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解读
2022年7月7日至8日,中国记协新媒体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第32届中国新闻奖融合报道、应用创新和新媒体新闻专栏专项初评会。会议评选出向中国新闻奖定评会推荐的候选作品75件,其中融合报道40件、应用创新12件、新媒体新闻专栏15件、国际传播8件。
现已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在中国记协网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公示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12时至7月22日12时。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初评办公室将认真受理,按照《评选办法》规定对有关举报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初评委员会主任会。
电话:010-61002840
传真:010-61002877
电子邮箱:xmtzwh@vip.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7号中国记协新媒体专业委员会初评办公室
邮编:100062
背景拓展:
中国新闻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
中国新闻奖的创办始于1989年开展的“现场短新闻”评选。1990年中国记协在逐步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新闻界各方面意见,确定了中国新闻奖的评选方案,明确了中国新闻奖的定位——全国综合性年度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1991年6月30日,中国记协发出了《关于开展1990年度“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启动了首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首届中国新闻奖设报纸消息等13个评选项目,从各新闻单位推荐的449件参评作品中评选出了153件获奖作品。截至2021年11月,中国新闻奖共举办31届,共评选出优秀新闻作品7700余件。
经过多年的评选实践,中国记协会在不断征求意见、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行业内比较权威、规范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得到新闻界的广泛认同。中国新闻奖有关评选项目的界定以及评选标准等,既是新闻界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提炼出的业务规范,也是新闻界选拔优秀新闻作品的评价标准。在多年的评选实践中,中国新闻奖评选不断完善评价标准,保持比较稳定的评价体系,确保评选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业务导向和较高的权威性、示范性。
《新闻文化建设》 梁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