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语境下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探颐
2022-04-29黄华张黎
黄华 张黎
一、中医药影视传播之痛
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医药在抗击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但中医药的重大价值和作用还远未得到国人较为充分认同,这很大程度上归咎于中医药文化传播相对滞后等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发展,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2021年7月,国务院相关六部委联合发布《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①,就未来5年持续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特别是以中医药文化为主题的影视的传播工作做出了部署。
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是指将承载中医药文化的各种文献资料改编转换为影视作品,进而通过影视媒介进行传播的一种活动及其结果。中医药文化由中医药精神文化、中医药行为文化、中医药物质文化三部分构成[1],主要以传世文献、出土文物、历史遗存和民间故事为载体流传至今。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医药文化和其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样,成为影视生产重要的题材来源,产生了一批以历代名医为主人公的人物传记片,其中较为知名的电影作品有《李时珍》(1956)、《华佗与曹操》(1983)、《大明劫》(2013);电视剧则有《大宅门》(2001)、《女医明妃传》(2016)等。但是整体来看,近年来中医药文化题材影视作品存在着数量偏少,影响力较小,传播效果一般等问题。为研究和改善这一局面,英国著名学者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的“编码/解码”(Encoding/Decoding)理论进入笔者的视野,运用这一理论从“生产”(编码)和“接受”(解码)的角度,对过往知名中医药题材影视传播案例进行梳理和分析,总结经验,从中医药文献典籍中挖掘出更多适合影视传播的素材,利用影视的媒介优势,更好地实现中医药文化的跨媒介乃至跨文化传播。
二、“编码”理论与中医药文化题材影视作品生产
英国社会学教授斯图亚特·霍尔《文化·媒介·语言》一书中,霍尔指出:一个“原始”的历史事件,在那种状态下,是不能由电视新闻(举一例而已)传播的;事件只能在电视语言的视觉-听觉形式中被符号化即编码。[2]霍尔的陈述虽然关注的是电视新闻,但是他将大众媒介的生产视为编码这一理念显然也适用于影视。对于中医药文化影视改编而言,这一过程既是大众媒介产品的生产过程也是中医药历史文献资料被影视媒介编码的过程。霍尔还指出:电视等传媒系统生产实践及其结构处理的“对象”是讯息(message)。具体而言,媒体讯息的本质是在横向组合关系链条(syntagmatic chains)的话语体系内通过符码运作生产出来的特定类型的组织化符号-载体(sign-vehicles)。[3]编码过程具有建构某些界限和参数的作用。[4]霍尔的阐释指出,编码的过程主要包括信息的建构和符号化两个方面。
(一)信息的建构——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的题材选择
霍尔认为,信息必须遵循特定媒介的“语言”规则,“因为原始事件无法以本来面目进入媒体流通的渠道,而必须经过特定语法规则的改造,因而必然受制于表意符码的复杂形式规则”[5]。故而,在借助影视媒介传播时,中医药文化信息势必要遵循影视媒介的“语言”规则并被其改造,而这一“语言”规则的基础则是影视媒介的特征——视听性、叙事性和大众性。因此,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的第一步(也是信息建构的第一步)——选材,必须选择符合影视媒介特征的中医药文化素材。前文所列优秀中医药文化题材影视作品为人们建立了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的范式:即以文献典籍中的医家传记为题材,以“医人医事”为基本模式,通过讲述医事,塑造医人形象从而弘扬传播中医药精神文化。例如,电视剧《大宅门》,以老字号“同仁堂”的兴衰作为故事主线,中医药不但是人物的职业,而且是不可替代的故事背景,“医人医事”成为了全剧核心,“这样一来,此剧在以时代变迁、家族兴衰、儿女情长等主题吸引观众的同时,使观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接受了中医药文化的洗礼和熏陶,从而使观众认同中医药事业从古至今对维系国人的生命健康所起到的重大作用。”[6]
相反,如直接选取抽象的中医药文化信息如中医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作为传播内容,势必无法实现好的传播效果。21世纪初,大型电视纪录片《黄帝内经》选择使用电视艺术直接阐释中医理论,较为晦涩难懂,关注度较低。综上,历代文献典籍中的医家传记、与医人医事相关的文献资料是符合影视媒介语言规则的素材,是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的上佳题材选择。
(二)符码化
在选择了合适的传播对象后,编码的下一步工作是将选定的中医药文献资料的文字信息转换为符合影视媒介“语言规则”的符号,这一过程就是符码化。因为信息必须符合“语言规则”才能正确传递意义。为了便于读者理解,霍尔进一步举例,就像“声响、词语、音符、表情等符号代表我们的各种概念、观念和情感,以使别人用于我们表现他们时大致相同的路数来阐释其意义。”[7]美国学者约翰·菲斯克继承发展了霍尔的理论,在其《电视文化》一书中提出了电视符码的三个等级:“第一,现实:声音、表情、服饰等。第二,艺术表现:摄像、照明、灯光、音效等,使叙事、斗争、角色等得以实现。第三,意识形态:将以上符码连贯起来,成为了意识形态代码,如个人主义、男权制度等。”[8]这一理论可以阐释中医药文化影视编码过程,也就是从文字到影像的媒介轉换过程。
1.一级符码——“现实”
“现实”是指被呈现在银幕上,诉诸于观众视觉和听觉的逼肖现实的“银幕/荧屏世界”。对中医药文化影视改编而言,就是要将文献典籍中医人生活的环境和医事展开的空间由文字描述编码为具体可感的视听呈现。如果观众无法认可这个“现实”,那么必然无法认同医人形象和医事行为。如某些中医药文化影视改编作品,限于成本、编导的艺术能力与知识结构,无法为观众在银幕/荧屏上营造出一个既符合历史真实又符合艺术真实的“现实”,这必然会影响传播效果。例如电影《神医扁鹊》(1985)中竟然出现了现代钢制针具,这显然违背了基本的医史事实,会对观众产生误导,从而影响观众对影片中医药文化价值的认同和接受。与之相反,电影《华佗与曹操》(1983)在银幕上为观众“还原”了东汉末年军阀混战、瘟疫流行、民不聊生的末世乱象,从而彰显出华佗无意仕途,一心为医的难能可贵。
2.二级符码——艺术表现
艺术表现是指由文字到影像的编码过程中编码者的专业能力。他们通过影视的各种艺术表现手段讲述故事,塑造人物,传递思想。专业能力的高低意味着编码能力的高低,编码能力越高,故事越精彩,人物越生动真实。这是决定中医药文化影视改编作品成功与否的关键。中医药文化题材由于其商业卖点先天不足,故长期以来难以进入“大片”选材的视野之中。尽管如此,2001年的电影《刮痧》和2013年的电影《大明劫》,依靠主创高超的编码能力,两部影片虽然在票房上无法与同期一众大片相比,但持久的影响力以及对中医药文化的阐释传播,成为21世纪较为优秀的中医药文化题材影片。《刮痧》将中医药文化作为切口和叙事的核心,表现了以中医药文化为核心的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冲突对撞。在尖锐集中的矛盾冲突中,在演员精彩纷呈的演技中,观众一方面领略到了中医药文化的价值和作用,另一方面又真实感受到以中医药文化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走出去”时所面临的无奈和困境,发人深省,且极具前瞻性。
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亨利·詹金斯认为:“跨媒介叙事是基于同一故事蓝本在不同体裁媒介中的变换流转,要在不同媒介中讲述相同角色们的不同故事。”[9]电影的影像媒介属性,决定了在进行从文字到影像的编码时必然要遵循其视听本质,也不可能完全忠实于原著。《大明劫》(2013)中的两位主人公孙传庭和吴又可,一个是苦撑危局的谋国重臣,另一个是悬壶济世的一代名医,两人虽处同一时代,但在历史中从无交集。吴又可一生行医民间,未参与任何重大历史事件。编剧试图超越历史真实的局限,将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统一起来,在影片中将名医与名臣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如此一来,一方面影片具备史料所不具备的强烈的戏剧冲突,另一方面也因这种情节重构而使中医药文化题材与古代战争题材结合,使影片具备一定的类型潜力。
3.三级符码——意识形态
美国文化理论家约翰·菲斯克的意识形态代码源于霍尔的主导意义。霍尔指出,编码过程中权力和意识形态构成了一种“主导意义”,能够影响甚至决定受众解码的方向和范围。“它反映的是主导阶级所倾向的文化秩序,它强加和合法化了社会、文化和政治世界的分类。”“任何社会或文化都倾向于(带有或多或少的封闭性)强迫他人接受其对社会、文化和政治世界的分类标准。这些标准构成一种占主导地位的文化秩序……”[10]这一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是:第一,在编码过程中编码者要剔除中医药文献典籍中的意识形态糟粕,如封建迷信、等级观念等;第二,要将中医药精神文化,如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普济世人的仁爱之心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导意义进行编码,切不可为商业娱乐因素而本末倒置;第三,编码过程中主导意义的设置应该得当、合理,切忌“主题先行”。近年来,中国各省陆续拍摄制作了一些中医药文化题材影视作品,遗憾的是除少数作品以外,大部分没能够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这其中除了前述问题以外,不少作品“主题先行”,过于强调“宣传教育”属性,过于强调意识形态“主导意义”而损害了艺术表现力。
三、“解码”理论与中医药文化题材影视作品接受与传播
编码工作完成后,符码化信息会通过相应的媒介传送给受众。受众对中医药文化题材影视作品的欣赏过程也就是对产品的消费过程和对符码化信息的解码过程。此时,因为编码者和解码者在身份、知识水平、认知能力、思想意识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故无法保证编码者的本意能够完全被受众正确解码。据此,霍尔根据解码者针对符码化信息的不同态度提出了解码者在解码时所持的“三种立场”。
(一)主导——霸权的立场
持这一立场的观众有可能完全了解并认同作品的“主导意义”。对此,霍尔指出,“这些电视观众是在主导符码的范围内进行操作的”。[11]显然,这种立场能够使中医药文化影视作品实现最佳的传播效果。为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编码者必须充分了解中医药文化,并建立起对于中医药文化的文化自信;另一方面,解碼者也必须具有对中医药文化的文化自信并具备一定的中医药文化知识。唯有如此,中医药文化信息才能被合理正确地编码为影视改编作品继而被观众正确解码。电影《大明劫》以乱世瘟疫为背景,依托古装战争片的类型外衣,通过权谋,战争等类型元素,有效地将中医药文化精神蕴藏其中。
(二)妥协与协商的立场
处于这一立场的受众,一方面接受影视作品的“主导意义”,另一方面在具体情况下又会对其表示反抗。霍尔指出:“妥协立场的解码者保留权利以更加协调地使这种主导界定适合于‘局部条件,适合于它本身团体的地位。”[12]2016年爆款电视剧《女医明妃传》持续热播时,因其虚构的大量爱情、宫斗情节和不少中医药学常识性错误而饱受非议。虽然片方在片头字幕中申明“本剧中所有中医食疗、医药方剂,为戏剧情景所需,请勿尝试模仿”,以此来提醒观众艺术创作与现实生活的区别,但如此一来中医药彻底沦为吸引眼球的某种“卖点”和不具有唯一性的“背景”,反而会有损于中医药文化的传播。显然,站在协商立场上的观众可以通过正确表达自己的协商立场促进编码者改进新的编码工作。
(三)对抗的立场
持这种立场的受众了解编码过程,对中医药文献典籍经过影视编码后会产生的意义变化了如指掌,认为经过影视这种大众传播媒介编码后,中医药文献典籍的文化价值将大打折扣,因而对编码者不屑一顾,甚至反对编码者的“主导意义”。持这种立场的观众,一般而言属于精英知识分子群体,排斥以影视为代表的大众艺术的审美趣味,认为影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大众艺术形式会伤害到作为传统文化的中医药文化的价值。另外,粗制滥造的影视作品也有可能激起观众的对抗立场。例如2018年播出的电视剧《娘道》(2018),因其将封建腐朽的“三从四德”观念编码为“主导意义”而被《中国妇女报》斥责为“把毒瘤扮成鲜花”①。包罗万象的中医药文化自身亦有糟粕的成分。在进行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时,务必坚持“守正创新”,避免将传统文化糟粕“编码”进影视作品中。否则,将会可能激起受众对抗的解码立场,致使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走向失败。
四、中医药影视传播策略
基于上述分析课件,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在涌现出一些优秀作品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现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一)深入挖掘中医药文献资料,为影视传播提供题材与内容保障
整体而言,中医药文化影视改编作品相对于其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影视改编作品而言,在数量上明显偏少。几千年来,中华大地名医辈出,他们的言行事迹为影视传播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新中国成立后,涌现出的《李时珍》(1956)、《华佗与曹操》(1983))等优秀影片以历代名医为主人公,在历史文献典籍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艺术虚构和加工,借助传记片的类型,成功传播了中医药文化。两部影片虽然均创作于20世纪,但时至今日,《华佗与曹操》豆瓣评分达7.3分②,《李时珍》更是高达8.3分③,这说明它们身上有着恒久的经典价值。因此,必须持续深入挖掘中医药文献典籍、中医药历史文化资源,为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提供题材保障
(二)不断提升影视从业人员中医药文化影视编码能力
近年来的中医药文化影视作品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创作者的编码能力有限进而导致作品的艺术水准不高,传播效果不佳。作为编剧、导演必须要对自己编码的对象有充分的解码能力,只有充分理解领会了对象的内涵和意义才能创作出优秀的作品。因此,编码者在具备影视创作能力的基础上,必须了解学习相关知识,从而提升编码能力。正如《大明劫》导演王竞在《<大明劫>:写男人之孤独,抱负之沉重,英雄之情怀》一文中所述,在影片情节上尊重历史,经过仔细考证;在美术方面利用现有的文物、文献,再现一个有据可考的真实明末。①这才是一个优秀的编码者应该具有的态度和工作能力。
(三)做好“把关人”,遏制过度商业化和娱乐化
近年来的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的另一个问题是过度商业化和娱乐化。电视剧《女医明妃传》出于商业目的虚构了大量爱情戏、宫斗戏,不惜为娱乐观众而牺牲剧中的中医药文化价值,遭到了观众和媒体的批评。另外,一些以中医养生讲座之名行贩售养生保健品之实的电视栏目,为了实现商业目的,采取对中药材疗效神奇化,夸张化的宣传呈现。为遏制这一不良趋势,广电部门应该积极履行“把关人”的职责,以传播优秀文化为己任,平衡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2021年,广电总局党组发布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到要加强广告播出管理,针对个别省份有关频道违规播出影视剧非法集资广告问题,予以通报批评,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并作出撤销该频道的处理。②这一举措使得广告播出秩序有所好转,这也是“把关人”履职尽责的体现。
结语
霍尔的“编码与解码”理论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的新角度、新方法。以此作为理论工具回顾总结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的成功经验和问题,能够更好地指导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工作,为传播中医药文化,向全世界讲好中国中医药文化故事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其成.中医文化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7:2-4.
[2]张国良.20世纪传播学经典文本[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424-425.
[3][5]黄典林.重读《电视话语的编码与解码》——兼评斯图亚特·霍尔对传媒文化研究的方法论贡献[ J ].新闻与传播研究,2016(05):62,62.
[4][11][12][英]斯图亚特·霍尔.编码,解码[M]//罗钢,刘象愚.文化研究读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362,362,364.
[6]张黎.基于5W模式的中医药文化影视传播策略分析[ J ].江苏中医药,2017(05):73-74.
[7][英]斯图亚特·霍尔编.徐良,陆兴华译.表征——文化表象与意指实践[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5.
[8][英]约翰·费斯克.电视文化[M].祁阿红,张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9.
[9][美]亨利·詹金斯.融合文化:新媒体和旧媒体的冲突地带[M].林永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82.
[10]黄鑫.新的博弈——再读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 J ].新闻传播,2013(0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