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制度让行贿人寸步难行
2022-04-28季珐
文/季珐
视觉中国
受贿犯罪和行贿犯罪相互依存,是一根藤上结出的两个“毒瓜”。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部署2022年主要工作时,再次提到“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围绕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多地纪委监委都进行了探索。湖南省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全会部署,严肃查处涉案行贿人,严格规范行贿人处理程序,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目前,我们已公开发布了三批行贿人‘黑名单’,涉及6家企业和106名个人,并联合多部门对‘黑名单’上的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社会效果良好。”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双全表示,该省同时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截至今年3月,已通报全省行贿典型案例24起,向社会释放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强烈信号。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率先展开探索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之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已经开始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先行先试,将存在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和个人,纳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以此作为行贿人“黑名单”探索的开端,并不断为后续工作积累经验。
为何选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这个领域?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湖南省先后开展三次巡视或巡视“回头看”,都指出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该领域由于资金资源密集,权力寻租空间大,变成了一些领导干部权力不当干预的主渠道,是腐败的重灾区。”湖南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室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该省纪委监委查办的大要案,几乎都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移送司法机关的省管干部中,绝大多数都有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收受贿赂并为特定对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从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来看,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受贿犯罪问题较多。
究其原因,“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是‘围猎’与反‘围猎’的主战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利益驱使下,不法商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千方百计‘围猎’领导干部。”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说,“另一方面,以往司法审判机关和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大多数涉案的公司和个人没有得到处罚和限制,违法成本低,形成了受贿的官员一个接一个落马,行贿的不法商人换个地方、换个‘围猎’对象,照样能继续牟取暴利的怪象。”在这种情况下,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刻不容缓。
2020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会议同时指出,“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全会精神,从当年4月起,湖南省开始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为了增加不法商人的违法成本,压缩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其中就包括该领域行贿人“黑名单”,并通过多部门联合惩戒,使行贿人付出代价。
哪些主体将进入“黑名单”
“‘黑名单’来了!湖南通报第一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行为企业和个人。”从2020年6月15日发布第一批“黑名单”至今,湖南省纪委监委已经在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上发布了三批“黑名单”。
从构成看,“黑名单”主要由行贿失信行为“黑名单”和串通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组成,失信行为的主体,主要是生效判决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有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其中行贿失信行为“黑名单”中公开的信息,包括失信行为主体名称(姓名)、失信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或经技术处理的失信相关人身份证件号码、失信行为描述等内容。
浏览通报可以发现,有些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同时上了“黑名单”,既惩戒公司,也惩戒个人。如第三批“黑名单”中既公布了株洲国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也公布了其原法定代表人陈辉,这两个主体的失信行为均表述为,“2013年至2018年,为在攸县湘东水果花卉交易市场建设、攸县城市夜景照明工程二标段等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株洲国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辉向攸县县委原书记谭润洪行贿”。
公开“黑名单”既要达到联合惩戒、形成震慑的目的,同时还必须坚持依法进行。
“纪委监委所有的工作都必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将这些主体纳入‘黑名单’,是在严格依照政策法规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湖南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该省还注意把控好公开行贿人“黑名单”的力度,力求在打击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经审慎把握,将三类行为恶劣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打击对象”,即:行贿数额特别巨大的;多次行贿、不知收敛的;当中间人“提篮子”,通过资质挂靠、围标串标的。对于那些被迫行贿、行贿数额较小、认错态度较好的,根据有关政策,决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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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措施多样,依法使行贿人付出代价
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除了被依法给予刑事、行政等方面惩处外,还将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
联合惩戒的主要制度依据,是2021年7月在湖南省纪委监委的推动下,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3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在第一部分“联合惩戒对象”中规定,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生效的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中有行贿、受贿、串通投标等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列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包括“行贿”“受贿”主体。
这些主体将受到哪些惩戒?具体而言,分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两大类。前者由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公管委”)成员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惩戒对象采取惩戒措施,而后者则是由省公管委成员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单位采取的措施。
除了惩戒措施以外,惩戒期限也是大家关注的一个问题。该《意见》规定,公共资源交易严重失信行为惩戒期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公示期。法律法规有规定公示期限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严重失信行为公示期限为一年。惩戒期届满且未再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自动退出严重失信公示名单。
坚持严的主基调,提高打击行贿的有效性
一系列惩戒措施的投入使用,使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也打消了其他潜在行贿者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同时还教育引导其他市场主体不敢、不能、不想违规违法,自觉规范从业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发展到现在,湖南省纪委监委的行贿人信息库正在按照全要素要求建设。除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行贿人,查处的其他领域各类行贿人都囊括在内,查处一起就录入一起,动态更新。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行贿人‘黑名单’。”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释放坚决查处行贿的强烈信号,除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之外,湖南省纪委监委还在“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上通报查处的行贿典型案例,相比“黑名单”中的“失信行为描述”,更为具体,自去年9月起至今年3月底,已经连续发布三期共24起案例。
通过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有效性,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培育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