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正常检测一次抽样判定的防雷检测结果综合评定方法研究*
2022-04-27蔡河章
蔡河章
(1.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福建 福州 350028; 2.福建华茂防雷减灾服务有限公司,福建 福州 350028)
1 概述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1]提出,要规范防雷检测行为,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中国气象局第38号令[2]明确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结论不明确、不全面或错误的”列入重点监督管理。2020年,福建省气象局对来自全国各地的35家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检测活动的检测资质单位进行了质量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05个,其中检测项目不完整、检测方法不正确、检测结论不明确等问题共计64个,约占61%[3]。现阶段防雷检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只测试一个点代替整个子项乃至整个防雷装置等“以点概全”的现象;当出现一个不会对整体防雷装置安全性能造成影响的一般检测项目的检测点不合格,却判定整体防雷装置不合格的情况;更有甚者直接在检测结论中剔除不合格检测点,只体现合格的结论,以上现象给防雷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挑战。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规定了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要求,《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5]规定了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各子项目的技术要求,肖再励[6]、施海瑞[7]、陈青娇[8]等,在应用国家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分别进一步阐述了加油站、烟花爆竹、旅游景区等场所的防雷技术要求或检测各具体项目。林溪猛[9]对古雷石化的雷电灾害防御开展了研究。李昌驭[10]建议在修订建设部令和检测规程时增加防雷检测项目,完善防雷检测体系。由此可见,无论是现行防雷国家标准,还是国内有关学者对防雷装置各子项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进行了深入研究,但从整体上、系统上把握防雷装置检测,给出检测综合结论判定方法以及采用抽样检测方法的研究仍然较少。
目前,国内抽样检测技术在软件工程、供应链、产品质量、国土、建设工程等不同行业的应用[11 - 15]已经非常成熟,然而针对防雷装置的抽样检测方法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仍未形成较为成熟的基于抽样判定的防雷检测结果综合评定方法。
本文在深入研究防雷装置各系统构成和检测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和学者的相关研究,对检测子项的重要程度进行科学分类,明确了检测点数及检测样本抽样规则,给出了正常检测一次抽样判定的方案,得出了防雷检测结果的综合评定方法。
2 基于正常检测一次抽样判定的防雷检测结果综合评定方法
基于正常检测一次抽样判定的防雷检测结果综合评定,是指采用分类、分级和抽样检测相结合,并对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①采用四级分类法对全部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进行类别划分,即“防雷装置→分项→子项→A、B类”; ②对A、B类各子项的检测点数量及取点位置进行相应规定;③给出正常检测一次抽样方案;④全数检测与抽样检测分类判定相结合,得出综合评定方法。
2.1 项目分类
防雷装置检测项目分为8个分项,每个分项再划分为若干子项,共计71个子项,并对子项按照其在防雷系统中的重要程度分为A、B两类,其中A类36项、B类35项,具体见表1。重要程度分类遵循以下原则:对防雷装置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项目应划为A类(如防雷强制性国标中的强制性条款,并考虑雷电活动规律、雷电损害类型、防雷检测现状和安全管理水平),除A类以外的项目应划为B 类。
表1 防雷检测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2.2 各子项检测点数确认
A类项目应全数检测该子项的全部测试点,B类项目采取抽样检测的方法,即按该子项的全部测试点总数的20%抽检,但不少于10个,少于10个则全数检测。表2给出了接闪器各子项检测点数的确认方法。B类项目的抽样,采用随机数确定起始基准点,然后采用等差数列法按顺序、按公差间隔进行采样。
表2 接闪器各子项检测点数的确定方法
2.3 正常检测一次抽样判定方法
根据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的接收水平,确定接收质量限(AQL)的值,进而确定正常检测一次抽样方案。表3给出了AQL=10的正常检测一次抽样方案,其他AQL水平的正常检测一次抽样方案可以参考GB/T 2828.1—2012[16]。
假设一个批次中检测点的样本数量为“13”个,表3中“Ac =3”,表示当有不超过3个检测点不合格时,判定该子项合格;“Re=4”,表示当有4个及以上检测点不合格时,判定该子项不合格。
实际检测点的样本数量刚好不是表中列出的数字时,采用插值法计算Ac和Ae的值。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x、y、z为检测点数量;Δx、Δy、Δz为对应的合格判定数。
以检测点的样本数量选取典型值“10”为例,首先“10”处于表3中检测点数量“8”和“13”之间,根据表3可得:
x=8,y=13,z=10;Δx=2,Δy=3。
代入插值公式,求得Δz=2.4≈2;所以,检测点的样本数量为“10”的合格判定数为“2”,不合格判定数为“3”。
表3 正常检测一次抽样方案
2.4 防雷检测结果综合评定
防雷检测结果按表4规定的方法开展综合评定。防雷装置检测结果综合评定为合格的,但存在B类不合格项目的,检测机构应提出整改建议,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应在合适的时候组织整改,并至少在下一个检测周期前完成所有不合格项目的整改。防雷装置检测结果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应提出立即整改的建议,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应做到立行立改,整改完成后还应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直至合格,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表4 防雷检测结果综合评定方法
3 实例分析
本文以接闪器的分项检测为例,某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假设除接闪器外的其他七个分项的所有检测点均为合格),接闪器分项的检测项目和检测点数见表5、表6。检测结果表明,虽然A类子项所有检测点全数检测,且均为合格,但是B类子项有4个子项不合格,因此防雷检测结论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建议对接闪器的电气连接、固定支架、弯曲夹角、烟囱(排气孔)等不合格项目立行立改,整改完成后还应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直至合格,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表5 接闪器的A类子项检测情况表
表6 接闪器的B类子项检测情况表
4 结论
防雷装置是一个系统工程,基于正常检测一次抽样判定的防雷检测结果综合评定方法从整体把脉防雷装置的安全性能,科学、合理的给出检测结果的综合评定规则,从局部上着手采用科学分类、精准施策,要对涉及安全的重要项目严格对待,采用全数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部分非重要项目,采取抽样检测,体现了以人为本,兼顾了安全与生产。
基于正常检测一次抽样判定的防雷检测结果综合评定方法契合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出的“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17],能够很好解决气象主管机构在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中经常发现的检测内容不全面、检测结论不明确、检测建议不合理等问题,为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提供指导,为检测机构科学、合理地开展检测活动提供了新的技术方法参考,为规范防雷检测服务市场提供了技术支撑。目前在福建省防雷检测业务中得到了较好的应用,效益显著,应用前景较为广阔,对其他地方有较好的借鉴和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