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喻之三分:物喻、事喻、物事喻
2022-04-27周日安刘冰冰
周日安 刘冰冰
内容摘要:比喻的本质是“两者似是而非”,由本体、喻体、相似点、相异点和喻词等要素构造。着眼事物(概念|词语)的相似处设喻,是事物性比喻,简称物喻,长于状物;抽取事件(命题|句子)的共同点设喻,为事件性比喻,略为事喻,传统语文学称作比或引喻,重在明理;而在事物和事件之间打比方,形成混合型比喻,简称物事喻,便于摹态。中学语文里,三类比喻都有非常精彩的例子。
关键词:物喻 事喻 比或引喻 物事喻
一
比喻号称“语言艺术之花”,是古今中外最常见的修辞手法。据王希杰的研究,比喻由深层的本体(S)、喻体(O)、相似点(X)、相异点(Y)和表层的喻词(B)构成,是对同一律的有條件偏离:如果S、O之间存在X,如果可以暂时丢开S和O中的Y,那么,S和O就临时等价,临时同一,两者就能构成比喻关系。[1]比喻在深层的本质,可以借用熟语来概括:两者(S、O)似是(X)而非(Y)。例如:
(1)你的眉毛细又长呀,好象那树梢的弯月亮。(王洛宾《掀起你的盖头来》)
本体眉毛,喻体月亮,其形相仿:细、长、弯。说汉语的人谁也不会想起:取月之皎洁,描姑娘之眉。月白眉黛,颜色便是舍弃的Y。所以,“比喻体现了相反相成的道理。所比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否则彼此无法合拢;它们有不同之处,否则彼此无法分辨。”[2]在表层形式里,为联接本体和喻体,常增添一个要素——比喻词,上文的“好象”是明喻词,记为B1(暗喻词为B2)。如果使用符号,能对任何一个比喻进行概括,例(1)可描写为:SX1X2B1X3O。多数比喻,在语言表层凸显相似点,即便X隐含,也需提取出来映射到本体,才能达到比喻的目的;相反,Y常作为背景而忽略。取同舍异,是比喻解码的主要策略:
(2)樱桃嘴|杨柳腰
取樱桃的特征+[小巧]、+[圆润]、+[红艳]、+[娇嫩],映射在主名词上,于是,“樱桃嘴”有了色彩与风格,写粗犷汉子,就不协调。用杨枝柳条的+[细瘦]、+[柔软]来形容“腰”,也带上了女性的柔美,与“虎背熊腰”相对。两者都在突出本体和喻体之间的X,叫相似性比喻。也有少数比喻,在表层有意凸显相异点:
(3)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王安石《梅》)
以雪喻梅,取其色似,X极易解出,无需明言;花飘暗香而雪无,突出了相异处YS(本体的差异)。这类比喻,属于相异比喻。
上文比喻,都是在两个事物之间打比方,叫事物性比喻。为了与明喻、暗喻、借喻、博喻等双音节术语相类,简称“物喻”。事物,指客观存在的一切物体和现象,对应思维层面的概念和语言层面的词语。概念是把所感事物的共同特征抽象出来后,聚合而成的思维基本单位,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本质的反映,表达概念的语言形式是词语(词和短语)。眉毛、嘴、腰、梅和月亮、樱桃、杨柳、雪等等,都是事物、概念、词语三位一体的存在,物喻可记为S词—O词。
事物性比喻,主要功能是状物。可以描写事物各种属性:形状、颜色、体积、质量、密度、质料、气味、结构、性质、类别;也可用具体物体的属性去描写抽象之物,从文化或心理层面提取X,如“玫瑰色的梦”、“玻璃质的谎言”。
二
与事物性比喻不同,抽取两个事件的共同点进行设喻,构成事件性比喻,略为事喻。事件,指特定时空中发生过的事情,对应思维层面的命题和语言层面的句子。命题是指一个陈述的语义,判断一件事情真假的句子。霍布斯认为,“命题”是语言使用者(说话人)用于实施断定或否定、表达真假的言辞。[3]莱布尼茨指出,世界由实体和属性组成,指称实体的主项和指称属性的谓项构成的主谓式命题,是一切命题的基础,其余命题均可还原为这种形式。[4]因此,主谓结构即句子(含分句),是事件、命题最主要的语言形式。例如:
(4)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苏轼《水调歌头》)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都是主谓结构、分句,陈述一件事,表达一个命题,都是在时间流上展开的“事件”:形式上,两者联合,组成并列复句;意义上,前者本体,后者喻体,构成比喻。人世间总有悲欢离合,就象天上的月亮有阴晴圆缺一样,自古而然,难以周全。词人运用事件性比喻S句—O句,表达了对弟弟的无限怀念,流露出悟透人生的洒脱和旷达。依凭骈偶结构,事件性比喻常常不需要比喻词。
一个事件就是一个命题,表达的不再是点状的、静态的概念,而是线性的、依于时间的断言,所以,事件性比喻可用来描写复杂、细腻的感受。例如:
(5)提前两个小时下班,她有些不习惯, 就像一个日子过得比较紧的主妇, 忽然面对一笔不小的存款。(刘大为《从事物性比喻到事件性比喻》)
将本体事件和喻体事件的共同感受打通,这种复杂的感受,是作为暗码信息,蕴含在两个同构的事件性陈述中。然而,事件性比喻,相似点来自主谓结合的陈述,即两事中包含的共同的道理和逻辑语义,因而其更主要功能是明理:从物理世界具体的、形象的、熟知的事件中,引出显而易见的道理,来说明人世间相对抽象、深奥、难以把握的事情。本体事件是表达的重心,喻体事件只是帮助理解本体的引言、引子,所以也叫引喻。胡树森说:“引喻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说明道理。好的引喻可以把道理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使读者收到一目了然之效。”[5]事喻长于在具体、形象、可感中明辨道理,因而,古人义理时常常使用,多与骈偶融合,体现了一种感性的“象思维”。例如:
(6)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道德经·第六十四章》)
(7)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司马迁《史记·淮阴侯列传》)
因为有了喻体的类比,作者要表达的复杂的思想、深奥的道理,如“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敌国破,谋臣亡”,就容易把握,也易于为读者所接受。在《王贵与李香香》中,李季也运用了大量的事喻:
(8)羊群走路靠头羊,革命的领路人是共产党。
(9)井子里挑水担不干,咱两人话拉不完。
(10)再亮的月亮不顶白天,再好的婆家不如在娘跟前。
这些都是典型的事喻。前句讲自然界浅易之事,后句陈人世间抽象之情,“用一种事物的道理来比喻说明另一种事物的道理”[5]P44,且前后押韵,形成特色鲜明的信天游风格。事喻,在格言、谚语中也十分常见,用来明理,劝喻。例如:
(11)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12)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朋。
这类人情物事之喻,可谓是比比皆是。
事件性比喻最早由刘大为提出。他认为,“事物”是一定时间段中能保持自我同一性的实体,“事件”是事物处于某种状态中的有序配置。事件间同样存在着相似性:“如果事件A中若干事物X、Y、Z……之间的关系R同构于事件B中的X'、Y'、Z'……之间的关系R',则事件A相似于事件B。”[6]黄卫星则从逻辑结构这个角度,对事件性的简单比喻和复合比喻分别进行了描写。[7]由此,事件性比喻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传统语文学中,事件性比喻属于“赋比兴”中“比”的范畴,后来归入比喻的小类“引喻”。宋代陈骙在《文则》中谈到,“九曰引喻:援取前言,以证其事。”说明引喻是用来“证事”即说理的。
“思想的野马”、“心灵的鸡汤”均含比喻,前者可还原成明喻“思想如野马”,源于物喻的节缩,后者却不能。假设“心灵的鸡汤”所指对象如励志故事、化人散文、感人事件等等为空符号Ф,则其原型是:
(13)Ф滋润心灵如鸡汤滋养身体。
可见,“心灵的鸡汤”、“精神的红包”、“道德的酵母”、“交通的瓶颈”这类借喻组合,来自事喻,是语言中难以言说的空符号(Ф)的形象替代法。[8]
三
事件性比喻提出后,与事物性比喻形成了二元对立的关系。然而,理论上演绎,在“事物+事物”和“事件+事件”之外,尚有“事物+事件”和“事件+事物”之喻;实际上,这种比喻也是客观存在的,它既不同于物喻,也有异于事喻。黄卫星称为非典型的事物性比喻和非典型的事件性比喻,如此命名,准是准确,但失之累赘。单从本体、喻体所指内涵和语言结构这个维度考察,或许看成混合型比喻更好,即把比喻三分:物喻、事喻、物事喻。物事喻,特指在事物和事件间建构的不对称比喻。例如:
(14)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欲问行人去哪边?眉眼盈盈处。(王观《卜算子·送鲍浩然之浙东》) 水、山,是事物;眼波横、眉峰聚,为事件。反向设喻,以小喻大,化静为动,与拟人相融,把山水人格化,给人别开生面,活泼异常的感觉。送者的盈盈眉眼,与好友渐行渐远的浙东山水,联成一线,难舍之情,绵绵不绝。又比方说:
(15)山舞银蛇,原驰腊象,欲与天公试比高。(毛泽东《沁园春·雪》)解为物喻,“山如舞动的银蛇,原似奔驰的腊象”,意思也通,但失去了原词的意蘊和美感。词人登高望远,逶迤群山披冰戴雪,犹如银色长蛇在腾舞;巍峨丘原冰封雪裹,恰似白色大象在奔驰。解读为混合型的物事喻——山如银蛇舞,原似蜡象驰——由静态的画变成灵动的剧,用事描物,以动写静,彰显了大自然的勃勃生气,词之气韵飘然而至。喻体“银蛇舞”、“蜡象驰”,为了句式和格律而将动词前移。
散文《荷塘月色》是中学语文中的传世名篇,作者善用比喻和通感:
(16)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
(17)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
例(16),叶子像裙,当然是物喻,描荷叶之形。但如果把“叶子出水很高”看作本体,那摹写的就是事物之态,更能凸显荷杆长而直的亭亭意象。可见,物喻和物事喻,并非绝然对立,有时存在两可情形。物喻多描写事物静态的属性,物事喻由静态之物和动态之事构成,便于摹态——临摹事物与时相伴的动态。例(17),“在牛乳中洗过”是个想象的动作,它究竟是不是比喻,曾在语文学界引起争鸣。否定者多以物喻为标准,认为没有出现事物性喻体,不是比喻。
比喻深层就四个要素,简单明了;比喻的表层号称“喻海”,纷繁复杂。要素的隐现,正是表层复杂化的一个制约因素。最简略的比喻,包括不出现本体的借喻和隐去喻体的藏喻,表层都只有一个要素。因而,表层有无事物性的喻体,不能成为判断比喻是否成立的标准。S—叶子和花,O—在牛乳中洗过(的叶子和花),X—白而朦胧,Y—实景和想象:深层四要素已然具备,就能形成比喻。只是构造的是一个物事喻,以虚拟动作(事件)为喻体,摹写“叶子和花”的月下之态——动作发生后的特征或变化。副词“又”表示接下来也是一个比喻。据表层句法,后句的主语承前省略,自然就解释为物喻“叶子和花像梦”,但表意太实,毫无美感,很不自然;只有转而解码为物事喻,才能品出作者本意:将“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这一事件看成本体,即以“叶子和花”的朦胧之态为对象,喻体“笼着轻纱的梦”才非常贴切、传神。因而,(17)中含有两个物事喻。
总之,以本体、喻体的思维和语言单位为标准,比喻可三分:长于状物的物喻,重在明理的事喻,便于摹态的物事喻。
参考文献
[1]王希杰.修辞学导论[M].浙江: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315.
[2]钱钟书.七缀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43.
[3]Hobbes,T.Elements of Philosophy[M].London: John Bohn,1839: 30.
[4]Thomson,G.On Leibniz[M].U.S.A.: Wadsworth,2000.
[5]胡树森引喻说理,理明易懂[J].当代修辞学,1984(4).
[6]刘大为.从事物性比喻到事件性比喻[J].当代修辞学,2002(3).
[7]黄卫星.事件性比喻的逻辑结构新探[J].当代修辞学,2011(1).
[8]周日安.借喻组合:空符号的形象替代[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2007(5).
(作者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