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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技赋能,答好生态环境执法新考卷

2022-04-20黄丹雯

环境 2022年3期
关键词:污染源深圳市违法

黄丹雯

2020年开春,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全国多座城市按下了“暂停键”。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发出了全力落实精准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指令。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如何统筹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是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命题。

2020年3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4月份发布了第一批正面清单企业共155家,并按照《方案》规定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底,纳入清单名录的企业近400家。从被动受监督到正向激励,企业治污的主动性、积极性得以大大提升,实现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

从摸索前进到常态化推进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如何体现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中,企业应如何配合开展?”

“企业如何申请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

2020年11月20日上午,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主办、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承办的以“疫情之下如何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在福田保税区管理局大楼举行。相关行业协会、企业负责人代表从多个角度抛出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许化和执法协调处副处长陈哲耐心细致地为大家答疑解惑。

据介绍,与媒体开展在线访谈是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推动正面清单工作落地实施的创新举措。“刚开始,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干?我们只能在摸索中前进。”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一名执法人员说,我们一步步摸索前进,领会政策,落实上级要求。在疫情期间,执法支队创新性开展了“告知承诺式”执法方式,组织向全市企业派发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提示函》和污染源管理规范化指引,签订《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污染防治责任守法承诺书》,深圳各区纷纷出妙招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

“积极推动监管执法方式的转变,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许化指出,在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的框架下,深圳通过大力实施“告知承诺式”“远程喊停”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率和重复执法,并以多种方式扶助企业复工复产,对真正守法的企业服务到位、支持到位,体现正向激励。对于违法行为较轻的企业,采取提醒、指导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具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坚持“严”字当头,以“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态势,提高执法震慑力。

好做法就要常态化。2021年10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对正面清单企业的纳入、移除的条件及程序等做了相关规定,提出了对正面清单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措施。

为了更好的规范正面清单企业的管理,执法支队制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指引》,明确了“应纳尽纳、应退必退、无事不扰、规范管理”四项原则,要求深圳各区大力推进正面清单工作。2022年1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官网发布了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第一批企业名单,共145家。

“我们跟各行业协会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正面清单发布前,我们专门发文征求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争取社会各界最大程度的支持,体现执法可容错、监管有温度、帮扶有力度。”陈哲表示,执法支队积极与市场、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对拟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对有相关负面记录的企业坚决从名单上剔除。

从被动受监督到自觉守法

“监管部门不来,说明我们自己管得好、管得规范,这是对我们企业的肯定。而且,企业进入正面清单名录后,在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请等方面能享受优惠政策。”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环控主管程东富自豪地说,加入正面清单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正向激励,企业治污的主动性、积极性大大得以提升。

正面清单工作惠企利民,推动企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提升”。《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指引》明确提出,鼓励不具备纳入条件的企业创造条件加入。

下一步,深圳将加强统筹推进力度,探索部门联合激励机制、细化差异化监管措施。通过示范引领,使得全市排污单位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动企业绿色转型、低碳发展。

“有转变观念、自觉守法的企业,也有个别乘机伺隙,以为生态环境部门放松了监管,走上违法道路的企业。”陈哲向笔者透露,2021年3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转来有关线索,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的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需尽快核实。后经了解,该公司于2020年4月被纳入深圳市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根据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线索,会同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和韶关市公安局等,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委托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东莞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置廢荧光废水,分别于2020年11月、12月,2021年2月三次转移废荧光废水、废脱模液共计14.62吨。

由于该案为跨区域环境案件,办理难度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市局主导,属地负责”的原则,固定证据,快速查办,形成有效的违法证据链。最终,该企业被处以90万元的罚款,公安机关也对相关人员实施了行政拘留。2021年11月5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该公司移出正面清单,并列为特殊监管对象。

“个别公司以为进了正面清单相当于进入‘保险箱’,可以高枕无忧。其实,正面清单名录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会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对于爱钻空子的企业还将进行网上公示、信用惩戒,以儆效尤。”陈哲表示,对申请加入正面清单的企业能大胆纳、果断移,也是基于近年来深圳市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而做出的决定。

从常规执法到非现场执法

“基层执法压力很大。正面清单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我们将好钢用在刀刃上,更加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陈哲表示,通过非现场的方式完成各类执法任务,不仅能节省时间和人力,给生态环境部门减负,同时还能提升执法人员使用高科技执法装备的能力和水平,推动高科技设备在日常执法中的应用。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科技支撑,是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深圳秉承“科技为先,精准执法”的理念,实施“天网工程”,开展“利剑行动”,努力实现智慧管控,使执法行动响应更迅速、指挥调度更高效、打击违法更精准。

“以高科技为支撑的非现场检查毕竟是执法监管的创新手段,是否存在弊端?”面对笔者的疑惑,陈哲透露,执法支队在运用大数据进行研判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日预警、周督办、月通报”的工作机制,开启严监管模式,坚决杜绝违法分子找漏洞、钻空子。

遏制环境违法最佳方法是从源头上遏止违法行为。为此,深圳建立了可视化监控体系,在全市主要污染源各关键节点安装了5000多个可视化监控设备。通过打造生态环境“雪亮工程”,使违法行为无所遁形,有效解决现实中违法排污“发现难”的问题。

此外,深圳还在主要河流布设了132套高清摄像头、123个监测微站,对全市310条河流、402个断面实施“一周一测”。运用无人机、无人船对黑臭水体和入河排污口进行定期巡查走航拍摄,将200多条重点河流、159个黑臭水体、5510个沿河排水口纳入可视化日常管控中。对重点涉水工业污染源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并配套安装远程自动采样设备。一旦发现异常,执法部门即可实施远程采样,固化证据,实现非现场检查“看得见”。

环境违法的认定往往会因各种情形的影响面临“取证难”。深圳按“点—线—面”布设污染物排放在線监控网络,构建可溯可查的违法排污追踪机制,让环境违法“查得清”。

“如在茅洲河流域江碧工业区,我们对66家排污单位建立了水质特征指纹库,对工业区排口开展全时段采样监测。出现超标预警时,通过调用移动监测车进行管线布点监测锁定来源范围,再调用指纹库数据进行相似度比对,对排污嫌疑企业开展溯源追踪精准执法,成功查处了某公司私设暗管直排废水等多宗环境违法案件。”陈哲表示,对重点涉VOCs企业,则通过建设VOCs排放工况监控系统,对污染物的产生、治理、排放等环节进行监控,实时掌握企业涉VOCs生产线与对应的净化处理设施是否同时开启,实现由“点末端监控”向“全过程监控”转变,在近年来的大气污染应急减排中起到很好的作用。

构建起监控监测网络后,如何处理海量数据、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也是一大难题。为此,深圳除了实现在线监测数据联网,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质量,还建立污染源数据库,将所有企业排污监测数据、执法管理数据、污染源普查数据等基础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分门别类建立数据库,并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做到污染源监控“底子清”“情况明”。同时,开展大数据分析,定期编制《污染源执法信息研判周报》,及时推送给各区生态环境部门,为基层执法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确保环境执法“打得准”。

互联网、高科技设备的应用为深圳执法指挥平台建设提速。全市环境监管执法业务全流程被有机串联起来,实施污染态势智能研判和远程感知端的智能调度,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建立执法指挥调度系统,打造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执法部门通过梳理环境执法事项,制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18项执法制度,推进运用科技手段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构建职责清晰、操作规范、运行有序的科技执法体系,确保环境执法“靠得住”,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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