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守护你,“脆弱”的高管?
2022-04-20梁坤潘耀斌
梁坤 潘耀斌
如果有公司用10万元年薪聘请你担任独董,但万一公司出事了,你可能要承担上亿元的赔偿,你会不会干?
这不是假设,这是已经在资本市场上被验证过的风险。
2021年底,震动市场的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判决结果出炉,以堪称天价的赔偿额震慑了违法者,也让其他公司高管“瑟瑟发抖”:昨天还是光鲜亮丽的高管,今天就成了背负上亿元债务的当事人,还可能成为不能坐飞机的“老赖”,甘苦自知。
该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显示,康美药业应向5.2万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9亿元,时任公司董监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算下来,即使是连带责任最少的那位独立董事,责任金额也超过了1亿元。
要知道,长期以来,独董被视为企业里的“花瓶”,没什么权力。康美药业造假案中的5名独董,除江镇平之外,其余4位都是大学老师,事发前每年只从康美拿10万元左右的税前工资,而现在却有可能要承担上亿元以上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动真格”的判决下来后,独董的权责倒挂,变成高危职业。随后,A股市场独董如惊弓之鸟,迅速掀起一波“辞职潮”,一周时间,20多家上市公司发布独董离职公告。
正因如此,专门为上市公司高管量身打造的“董责险”吸睛无数。
它究竟有多火呢?最近,很多上市公司的公告里,都在反复提及这个名词。
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披网站“巨潮资讯网”中,以“责任险”“责任保险”为关键词检索近一年的信息,截至3月8日,共查到303条上市公司公告,内容基本为企业为董监高购买董责险,而2017-2019年的3年里,相关公告分别只有9条、17条和38条。
暗潮涌动,必有深流。董责险的升温,背后是A股市场风险环境的巨变。
可以说,董责险的走红,是数家上市公司“巨震”后的应激反应,也是资本市场逐渐规范发展的例证。居高不下的违法违规成本,瑞幸咖啡、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敲响的警钟,让董责险逐渐从边缘走到了聚光灯下,由小众成长为主流,成为上市公司的“新刚需”。
“董责险”,全称为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是董监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工作疏忽、不当行为被追究责任时,由保险公司赔偿法律诉讼费用及承担其他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
这是一个提供管理责任保障的险种,因此也被称为“将军的头盔”。它的走红,带着显著的时代烙印。
首先,法律环境变了。2020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施行后,对证券违法的处罚从“罚酒三杯”到了“伤筋动骨”的地步。这给上市公司套上了“紧箍咒”的同时,也让高管们着急寻找风险转嫁的渠道。
其次,让高管们“心有余悸”的案例,成了带火董责险的“神助攻”。
2020年,瑞幸咖啡自爆财务造假后,宣称已购买董责险,并已经向相关险司申请理赔。而前文提到的康美药业案,更成了监管部门对证券违法犯罪“零容忍”的背景下,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职业安全感降低的缩影。
这似乎是资本市场进步必须付出的成本。
董责险从孕育到爆发,也由这种标志性的案例驱动。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股市频频爆出公司丑闻,董责险应运而生。到了60年代,股东代表诉讼在美国盛行,董监高常面临巨额集体诉讼赔款,董责险作为低成本的风险分担方式,需求量稳步增长。2001年,安然公司的轰然垮台,让董责险迎来大爆发。
对于A股来说,从第一份董责险诞生至今,刚好20年。2002年,地产龙头万科成为A股首家投保董责险的企业。2017年起,顺丰控股开始投保保额为7.5億元的董责险,至今保持着A股董责险最高保额纪录。
目前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投保的保险限额一般在5000万元~1.5亿元之间,费率在0.7%~1%左右。这个费率水平低于国外,而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及监管环境变化,董责险费率正在上涨。
至于董责险成功赔付案例,以广汽长丰案最有代表性。该公司曾是我国最大的SUV生产企业,所生产的越野车“猎豹”是一代人的记忆。2008年,该公司因会计核算存在违法行为被处罚。此后两年,有17名投资者因广汽长丰虚假陈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汽长丰赔偿损失。
最后,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广汽长丰需要赔偿近100万元。但好在广汽长丰投保了董责险,保险公司承担了该案80万元赔偿金。
了解一款保险,总绕不过4个问题:保障谁、保什么、赔什么、不赔什么。按照这个逻辑审视它,才能更好地理解董责险。
董责险的保障主体上,既可以是投保公司,也可以是董监高个人。保障的是董监高个人因以公司职务行事时的履职不当而遭受监管执法或民事索赔的情况。所谓不当行为,包括疏忽、错误、误导性陈述及违反职责等情况。
而具体的诉讼和处罚,由多种情况引起,比如上市公司证券违法(因信息披露违规、财务报表失真等),日常经营违规(因合同纠纷、产品责任、安全责任等),劳动人事诉讼(因不当解雇、歧视、不当评估等),并购诉讼(债权债务纠纷、不当重组等)……
明亚保险经纪团财险部经理潘耀斌指出,这里的“不当行为”,是指诚实的管理团队的“过失行为”,而不包括恶意、违背忠诚义务、信息披露中故意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违反法律的行为。它是一种合理的风险转嫁渠道,而不是犯法的免罪符,不会无底线埋单。
可以说,董责险的要义是为高管对冲“无心之失”,而非为“有心之过”兜底。那些违法犯罪、明知故犯、欺诈隐瞒行为造成的后果,依然要其接受法律的严惩。
如果以这样的视角审视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怎么赔”和“不赔什么”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在这个案例中,假设康美药业也投保了董责险,则违法行为一定拒赔,其他责任或可赔付。
据潘耀斌介绍,因为存在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该公司因虚假陈述的60万元行政处罚、高管的10万~90万元行政罚金、公司高达24.6亿元对股民的民事赔偿,均不能赔付。而被明确定义为“组织”“安排”“策划”“协调”“参与”财务造假的董监高属于故意行为,也不在保障之列。
而马汉耀、林大浩、李石等高管未勤勉尽责,江镇平、郭崇慧、张平等独董不参与日常经营,只是在相关报告上签字,属于工作疏忽或行为不当,这才可以被保障。他们能得到的赔偿,是应对监管执法或民事索赔而产生的律师、顾问费用,和应对民事索赔而产生的和解金及赔偿金。
当然,责任的认定过程中,保险公司不会充当“裁判员”的角色,都以监管机构的处罚决定和司法部门最终的判决为准。
最近,市场能够感知到,A股上市公司的总体风险敞口出现了明显上升。
一是“注册制”在A股的全面推行,相应的信披、管理要求也更高、难度提升、风险也随之上涨;二是新《证券法》引入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投资者追责的可能性更高。
以往,证券市场的原告是很难“凑”在一起的,因为中国股市换手率高、投机性强,有些投资者可能都忘记自己曾经买过的股票,将大家的力量集合起来参加诉讼不大可能。而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出现后,采用“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机制,原告方可以去系统内调取相应时间所有投资者信息,直接组成原告团,除非他们主动提出不参加该起诉讼。
这样一来,投资者的力量空前加大,而违法违规企业则“压力山大”。
“所以说,A股未来一定是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董责险也会成为认真经营、奉行长期主义企业的标配”,潘耀斌称。
数据也证明了这种趋势。2021年,共有248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董责险购买计划,较2020年的113家出现翻倍。此外,购买董责险的上市公司结构也发生了变化,2021年拟购董责险的上市公司中,民企比例达72%,改变了以往国企占主导的结构。
事实上,董责險的意义不仅在于保障那些“关键少数”,其更深远的价值在于促进资本市场和企业治理水平的长远发展。
首先,董责险能促进上市公司的合规管理。每个企业的经营都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保险公司为了不亏钱,必须准确识别、评估这个公司的风险情况,综合考量企业内部治理的健全性、风控水平、市值和业绩、负面舆论情况等,再给出承保结论和定价水平。这也成了一种有效的监督手段,能够约束企业的违规行为。
此外,一份保障全面、约定合理、额度充足的董责险,将与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与期权一起,成为衡量待遇水平的重要考量。把风险和包袱甩出去,上市公司才能创设选人、用人、留人的良性职业生态。毕竟,谁都不想提心吊胆地工作。
当前,A股市场投保董责险的上市公司数量正快速上升,据媒体统计估算,投保率或接近20%。但对比欧美资本市场超过90%的投保率,A股董责险市场还有相当的发展潜力。同时,和参保企业数一起增长的,还有董责险的平均保费。据外媒报道,2020年美股上市企业董责险平均保费上涨超过70%,A股也不例外。
相比标准化的人身保险产品来说,董责险是专业要求度更高的险种,具有保障责任大、投保过程复杂、专业化要求高、企业诉求多元的特点。董责险费率基本上“一司一价”“一事一议”,承保要视不同公司的风险情况而定。
参保公司要不断考查承保险公司的品牌、偿付能力、服务和价格水平,保险公司也会审慎评估投保企业的风险程度、治理水平、稳健程度,由此才能测算出合适的保单价格,甚至还可能直接拒绝承保。
这中间,双方常出现复杂的评估、考量和博弈。因此,董责险的投保流程,也通常引入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提供专业、个性化的咨询服务和需求导向、定向采购的投保服务。
面对不断升级的董责险投保需求,国内的保险公司也面临着不少的挑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将借鉴自欧美市场的产品体系、条款细则、风控体系本土化,打造符合A股市场和国内法律制度的产品,推动董责险发展。
这是愈发完善的资本市场,在这个时代提出的命题。
每个上市公司都是一艘“巨轮”,在纷繁复杂的资本市场破浪前行。潮起潮落中,只有提前穿好救生衣,调整好航向,才能随时准备好乘势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