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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应物牧守苏州的行迹

2022-04-18秦兆基

博览群书 2022年4期
关键词:韦应物刺史苏州

韦应物乃中唐大历时期的重要诗人,放在整个唐代诗人中考量,也算是个重量级诗人。时人白居易在他著名的《与元九书》中指出:“近世韦苏州歌行,清丽之外,颇近兴讽,其五言诗又高雅闲淡,自成一家之体,今之秉笔者谁能及之?”

而苏轼《书黄子思诗集后》则说:“李、杜之后,诗人继出,虽间有远韵,而才不逮意。独韦应物、柳宗元发纤秾于简古,寄至味于澹泊,非馀子所及也。”

因此,东坡有“乐天长短三千首,却爱韦郎五字诗”之誉。后人对其更是赞美有加,将其与陶渊明并称,谓之“陶韦”,将其与王维并提,谓之“王韦”。韦应物以山水田园诗成就最高,文学史每以“王孟韦柳”并称。其山水诗景致优美,感受深细,清新自然而饶有生意,诗风澄澹精致,恬淡高远,影响深远。

其实,韦应物的五百余首诗中,纯粹意义的山水田园诗也没有几首,他的那些山水田园诗里,往往多与其为政所联系,不少诗中反映民生疾苦,而有居官自愧、忧时悯民的愧疚感。我们从白居易与杨万里的诗里清晰地看到這种写法的影响。

“韦应物立性高洁,鲜食寡欲,所居焚香扫地而坐。”(李肇《唐国史补》)其为官清正,也非常勤政尽职,坚持原则,多次顶撞顶头上司而遭受打击,这与他少年行事判若二人,有人说他人格转换很是突然,用“浪子回头”来溢美。韦应物出身名门望族,个性雄放不羁,以门荫入仕,起家右千牛备身,15岁即为唐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豪横放浪。安史之乱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后中进士。他曾任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韦左司”“韦江州”。

贞元七年(791年)初,韦应物在苏州去世。学界流行说法,即谓韦氏于贞元六年冬罢职,贫无所归,寄居于永定寺内,赁地耕作,后病殁于寺中。此专辑中秦兆基文章里对此说存疑。而陈冠明先生的文章则从“秀句”切入,广搜博罗,考订辨析,以确证韦应物诗歌的深远影响。另一篇文章则比较陶韦而论述韦应物山水田园诗的特点与高度。

——王志清(文学教授、唐诗学者、王维专家)

韦应物终官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何似苏州诗太守,吟诗相继有三人。”(白居易:《送刘郎中赴任苏州》)“诗太守”的首位是韦应物,其后两位则是白居易和刘禹锡。不过白、刘二位刺苏于史有考,而韦氏牧守苏州则少有史料留存。韦应物于新、旧《唐书》均无传。唐人笔记,如《唐语林》《国史补》等留下的材料,只是吉光片羽,难以窥见韦氏平生及其在苏州的行事。

所好的是,有《韦苏州集》十卷传世、集中存诗570首。其中可以考订为其苏州诗作的,有45题、46首之多。如将这个时期的诗作与2007年出土的由韦氏友人丘丹撰写的《唐故尚书左史郎中苏州刺史京兆韦君墓志铭》(下称:《墓志》)相参证,以诗证史,以诗演史,就不难勾勒出韦应物在苏州行迹的大致轮廓。

唐贞元四年(788)七八月间,韦应物卸尚书省左史郎中官职,赴任苏州刺史。原苏州刺史孙晟已于初秋调任桂州刺史、桂管观察使。

苏州是东南要郡,任命韦应物为苏州刺史朝廷是经过仔细考量的。从地域看,苏州为大州,高祖武德七年(624)升为望州。其地产业富庶,文化发达,辖地幅员甚广,西达无锡,东领今上海全境,南含今浙江嘉兴等地。多年生聚养息,特别是安史之乱导致的中原人口大迁徙,苏州人口从唐初一万一千余户,升至十万户,需要能吏、贤吏来治理。从韦氏个人看,出身杜陵贵胄,世代公卿,在宦途上行走十七年,从州县下僚逐步擢升到朝廷高官,先后担任过滁州和江州两任刺史,久经历练。韦应物为人清廉寡欲,耿直敢言,执法严明,有着良好的官声,其在江州刺史任中,“廉使有从权之敛,君以调非明诏,悉无所供。因有是非之讼”。廉使,唐代为观察使,节度使副手,主管道(唐代地方行政单位,相当于“省”)中的刑法之事,视察、考核属地吏治,为韦应物的顶头上司。在巡视江州时,廉使有所勒索,韦应物坚决拒绝。事情闹到朝廷,“有司详按,圣上以州疏端切,优诏赐封扶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墓志》)经有关部门周详考察后,德宗嘉奖了韦应物,为其赏赐爵位,又将他调至中央机构任左史郎中。这次调任苏州刺史,官秩升为从三品,又是一次升迁。

韦应物莅任苏州刺史,是悄悄来的,这与其初任滁州刺史时有所不同,那时既有留赠朋友和诸弟的诗,又有途中赏景咏怀的诗;也与其再任江州刺史不同,那时他上任方逾月,就写下很有仪式感的《始至郡》。履职之初,他登临苏州城西阊门城楼,写下《阊门怀古》:

独鸟下高树,遥知吴苑园。

凄凉千古事,日暮倚阊门。

登临阊门城楼,望出去,秋天,夕阳下,孤鸟飞下高树,满目苍凉,想知这块离城不算太远的地当是吴苑旧地。想象之中,昔日的繁华场与今日的凄凉地,成了鲜明的对比,不禁怀想起一代雄主的兴亡旧事。

又过了个把月,一日早晨,韦应物正在郡斋里埋头处理文件,忽然有人叩门求见。原来是属官、宾客前来贺节,他看到人们发间、衣襟间插着茱萸,方才悟起今又重阳,不禁哑然失笑,写下有些自嘲意味的《九日》:

一为吴郡守,不觉菊花开。

始有故园思,且喜众宾来。

吴郡,繁忙的公务,使自己忘记了时节推移,众人前来贺方才想起长安家园。重阳节,唐代确定为节假日,休假一日,与中和节、上巳节,并称为“三令节”,此日人们围绕登高活动,插茱萸,饮菊花酒,竞射,咏诗,堪称全民狂欢节,但是韦使君竟然忘了。

次年夏至,按唐代使用的大衍历推算是五月十八日,正是黄梅时节。这个时节多雨潮湿,燠热窒闷,对韦应物这位来自高朗干燥的长安人说来,是很难适应的。上任八九个月,政事已上了轨道,可以享受公休了,便来到僧舍清凉世界中消夏。寺院北池,秀美的江南园林风光,一下子就吸引住了他。正午时分,万籁俱寂,一个人在方塘边上。庭院的门关着,一片阴凉,遥望去高城之下古木苍翠,近看僧院内,绿竹叶上还留着薄薄的一层粉,荷花正含蕾待放,散发出若有若无的香味。诗人进入了忘情的境地,透出了骨子里头的佛性,物我两忘,一切烦恼顿时消除了,而成《夏至避暑北池》诗:

昼晷已云极,宵漏自此长。

未及施政教,所忧变炎凉。

公门日多暇,是月农稍忙。

高居念田里,苦热安可当。

亭午息群物,独游爱方塘。

门闭阴寂寂,城高树苍苍。

绿筠尚含粉,圆荷始散芳。

于焉洒烦抱,可以对华觞。

这首写于夏至的诗,采用对比的学法,自己身居高位,可以寻找阴凉地方避暑,心里却惦记溽暑中于田间耕作的农夫。刘辰翁称扬韦应物:“居官自愧,悯悯有恤人之心。”(《石园诗话》)其实,这种居官自愧、忧时悯民的心理一直伴随着韦应物:“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寄李儋元锡》)“赋繁属军兴,政拙愧斯人。”(《答五郎中》)“理郡无异术,当责岂望迁。”(《岁日寄京师诸弟端武等》)“理郡无异政,所忧在素餐。”(《冬至日寄京师诸弟兼怀崔都水》)乔亿云:“韦公多恤人之意,极近元次山。”(《剑溪说诗又编》)韦应物常常为做一州长官未能尽到责任,未能为百姓解除疾苦而感到不安和愧怍,反躬自问,表现了高度的责任感。

韦应物行事果断,不畏豪强,秉公执法。大概因为声名远播,以致“下车周星,豪猾屏息”(《墓志》),到任一年,豪强猾吏,就不敢喘大气了。豪强,猾吏,这两种势力往往相互勾结,阻碍法令的推行,为害百姓。韦刺史以他们为打击目标,纾解了人民痛苦,缓和了社会矛盾,对国家财税负担的公平合理和及时缴纳,也起到有力的保证。贞元初年,正是推行田赋税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建中元年(780),朝廷改租庸调法为两税法,不问丁口;只问资产多少,据以分等;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这场从以丁身为本位改为以资产的税制改革,多少改变了地主豪绅和富商大贾,将税负转嫁到平民百姓身上的现象。其时,苏州每年上缴国库的赋税为105万贯,而浙西道十三州,每州的税额均不及51万贯,连苏州的一半还不到,朝廷的财税收和北方的粮食供应,很大程度上仰仗苏州。韦应物的强势治理和官声、官威,对两税法在苏州的推行,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

虽然韦应物忠于职守,诗中还是有负于国家、有负于人民的自惭自责的心理流露。“未及施政教,所忧变炎凉”。总认为自己没有做出什么政绩,总感到有一种尸位素餐的自愧,有一种负于黎民百姓的内疚,充分体现了诗人悲天悯人的情怀。

太守本色是诗人,韦应物的诗性精神在其施行教化中逐渐显示出来,他推动诗歌创作活动的一些举措,对于提升苏州的文化地位,柔化苏州文化性格,乃至推动江南诗歌的整体繁荣,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贞元五年(789)夏日于苏州郡斋举行的宴会,是韦应物莅任以来第一次留有记录的文士聚会,也是标志性的雅集。韦应物的《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写道:

兵卫森画戟,宴寝凝清香。

海上风雨至,逍遥池阁凉。

烦疴近消散,嘉宾复满堂。

自惭居处崇,未睹斯民康。

理会是非遣,性达形迹忘。

鲜肥属时禁,蔬果幸见尝。

俯饮一杯酒,仰聆金玉章。

神歡体自轻,意欲凌风翔。

吴中盛文史,群彦今汪洋。

方知大藩地,岂曰财赋强。

这是一首燕集诗,应酬意味甚重,但也非常真实地表现了诗人领袖东南诗坛的气度。诗的前半部分,表现诗人居安思困的襟怀。“自惭居处崇,未睹斯民康”,推己及人,居安思困,一饭不忘来处,关心民情、搞好政务。“鲜肥”以下六句,揭出了诗人组织这次宴集的欢畅感受。这次宴会,正值禁屠之日,并无鱼肉等鲜肥食品上桌,而是以蔬果为主。李肇《国史补》说韦应物“鲜食寡欲,所居焚香扫地而坐。”也可为证。这也说明与宴者的欢乐并不在吃喝上,而是在以酒会友、吟诗作赋上:

俯饮一杯酒,仰聆金玉章。

神欢体自轻,意欲凌风翔。

他一边品尝美酒,一边倾听别人吟诵佳句杰作,满心欢快,浑身轻松,几乎飘飘欲仙了。诗的最后四句,写他悟出了,自己拜领君命而守土大藩,治理东南财赋之地,好在东南人杰地灵,更应该大兴文教。韦应物看到苏州社会文明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文化软实力,自己过去所不曾注意到的。

韦应物组织的诗人文士聚会,奉和诸人俱为东南大藩,除顾况外,还有刘太真、韦儹、房孺复等,皆是享有盛名的诗人。37年后,宝历元年(825)白居易始牧苏州,曾刻韦应物诗于石,且作《吴郡诗石记》以志之,赞曰:“(韦应物)风流雅韵播于吴中”,慨叹自己“始年十四五(按:应为十六七),以幼贱不得与游宴,尤觉其才调高而太守尊”。古代信息流通主要是借助于人们口耳相传,看来这次文士聚会与宴者未必太多,但消息传播得很快,连当时流寓在江南的“文艺青年”白居易,也知其事,顿生歆羡之心。

苏州是风景绝佳的地方,又地处要津,到南部更远的地方,或者回到北方去,要从这里经过。韦应物在这里,借诗歌进行情感交流,酬答过往的诗人骚客,这些人,或为遁迹山林的隐者、高僧:

幽涧入夜汲,深林鸟长鸣。

还持郡斋酒,慰此霜露凄。

(《重送丘二十二还临平山居》)

茂苑文华地,流水古僧居。

何当一游咏,依阁寅踌躇。

(《寄皎然上人》)

或为贬谪的官员,知之甚深的故人,萍水相逢的过客赋诗:

朝晏方陪厕,山川又乖违。

吴门冒海雾,峡路凌连矶。

(《答令狐侍郎》)

此外,还有“风雨吴门夜,恻怆别情多”(《送房杭州》);“居藩久不乐,遇子聊一欣”(《送陆侍御还越》)倾吐客仕异乡的孤独、宦海沉浮命运的难卜,消解难遣的乡愁。韦应物凭借苏州有利的地理条件,与苏州及其周边的诗人,取得了广泛,有的还是相当紧密的联系,如与诗人丘丹的酬唱就有六首之多,这样就形成一个相对宽松的诗群。

美国汉学家斯蒂芬·欧文说过:

8世纪中期,长江下游地区成为一个诗歌活动中心,与都城相匹敌。这一时期的著名文学人物大多曾在东南地区游览、仕宦或避难。?????(《盛唐诗》)

韦应物以太守之尊,对于晚唐时期吴中诗歌卓然自立,功不可没也。有一个到一位去京城谋发展的文士,韦应物写下《送豆卢策秀才》,称誉其“文如金石韵”,鼓励他远走高飞,“古来濩落者,俱不事田园”。不知这位豆秀才是不是郡斋燕集的参与群彦之一,不得而知,不过从后来并未见其诗文传世来看,评价或许更多的是鼓励。

在苏州这段时间,韦应物的诗歌创作,具有放样性质,其诗如《郡中西斋》《襄武馆游眺》《寓居永定精舍》《凌雾行》《鼋山神女歌》等。白居易是揄扬韦诗的最早最有力者,他关注韦诗比同时代的人要早,他说:

近岁韦苏州歌行,才丽之外,颇近兴讽。其五言诗,?又高雅闲澹,自成一家之体。今之秉笔者谁能及之?然当苏州在时,人亦未甚见重,必待身后,人始贵之。(《旧唐书·白居易传》)

韦应物不以歌行见称,白居易却是首先关注到他这类诗作,可能是白氏的个人的艺术偏好,也可能是接触到他苏州时期的这类诗作。

在苏州期间,并没有如滁州时期,远渉琅琊山,也不如江州时期,登临庐山,访渊明故里,只是在城里和近郊走动,最远的如前所述,到过太湖西山一带。屐痕所及,留下的佳咏,很能显现韦氏的北人之心和诗人之眼,他的诗作,不多的几句,就能揭示出江南风景的殊异之处。如咏小园的:

小山初构石,珍树三然红。

弱藤已扶援,幽兰欲成丛。

(《西亭》)

诗中寥寥几个小镜头,绘出了春日苏州园林的一角。

又如:

始见吴郡大,十里郁苍苍。

山川表明丽,湖海吞大荒。

(《登重玄寺阁》)

该诗气势浩瀚,写出了江南平川千里、壮阔而秀丽的风景。再如:

不知临绝槛,乃见西江流。

吴岫分烟景,楚甸散林丘。

(《游灵岩寺》)

此诗写出从山寺楼阁凭栏望出去的景色,由远及近,吴山在烟霭之中隐隐约约,田亩散布在林带之间。绵密、工细而又不失大气,在江南山水诗中,可谓别开生面。

韦应物借助于参禅悟道,以保持内心平静,摆脱尘世烦恼:

寝斋有单绨,灵药为朝茹。

盥漱忻景清,焚香澄神虑。

(《晓坐西斋》)

从诗中仿佛可以看见,他公堂之上,威仪棣棣,而于公余之际则是,慢条斯理,且穿上放在这里的便装单衣,服药,盥洗,焚香,消消停停,好在升堂理事还有一阵。如果单从这点看,俨然如李肇所言,有道者风、禅师风。韦应物将官员、诗人、高士三种难以调和的社会身份调和起来了,其取向就是古代士大夫所盛赞的“吏隐”。韦应物在苏州时期,与退隐的文士丘丹、秦系等人,期望能早归林下,回到杜陵韦曲,与清风明月为侣。

贞元七年(791)春夏之交,韦应物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于刺史任上,病殁于苏州郡衙,享年54岁,刺苏不足三载。

据《墓志》曰:

(韦应物)方欲陟明,遇疾终于官舍。池雁随丧,州人罢市。素车一乘,旋于逍遥故园。茅宇竹亭,用设灵几。……以贞元七年十一月八日窆於少陵原,礼也。

韦氏葬期标得很明白,卒年只能在这以前,当是贞元七年。更为具体离世的日脚似乎也不难算出。《墓志》中,强调丧葬仪式依礼而行,《礼记·王制》

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

韦应物入殓、出殡、停柩、下葬,再加上从苏州运回长安杜陵韦曲所需要的时间,合起来,前后至少要五个月。扣除这段时间,其卒日,当在贞元七年六月左右。

《墓志》撰者丘丹,为韦应物挚友,如其《墓志》中所言:

余,吴士也,尝忝州牧之旧,又辱诗人之目,登临酬和,动盈卷轴。

韦应物早年丧妻,其子庆复,随行于苏州,时年15岁。韦子面临父丧这样的大事,自然会请父执来襄助。丘丹可能见证了韦氏在苏州丧礼的全过程,其作《墓志》应该有很高的信度。

而当下流行说法,即谓韦氏于贞元六年冬罢职,贫无所归,寄居于永定寺内,赁地耕作,于贞元七八年间病殁于寺中。这种说法,始于宋代朱长文的《吴郡图经续记》,书云:“韦苏州罢郡,寓居永定,殆此寺耶!”《图经续记》著于元丰七年(1084),离韦应物卒年已有三百年,此说大概也是得之传闻。后之治韦诗者,袭此说,并因缘附会,将《寓居永定精舍》和《永定寺喜辟强夜至》二诗视为韦氏绝笔,将其演绎,以为佐证。然细想起来,不能不说是种过度阐释,乃至误读。先看《寓居永定精舍》:

政拙忻罢守,闲居初理生。

家贫何由往,梦想在京城。

野寺霜露月,农兴羁旅情。

聊租二顷田,方课子弟耕。

眼暗文字废,身闲道心精。

即与人群远,岂谓是非婴。?

首句中“政拙”,意为不善于从政,“忻”同“欣”,意动式“以……为……”,全句的意思就是以不再担任太守为乐。并不意味着已经罢职。后面的诗句只是设想如果罢职以后回到长安杜陵以后的种种打算:租田课子而耕、修道谈禅,远离是非圈。诗是韦太守静居僧庐时引发遐想后的偶作。

再看《永定寺喜辟强夜至》:

子有新岁庆,独此苦寒归。

夜叩竹林寺,山行雪满衣。

深炉正燃火,空斋共掩扉。

还将一尊对,无言百事违。

有的诗家认为:“韦应物罢苏州刺史后寓居永定寺,是当作于此时。”新年里不留在郡斋,住到了庙里,不是罢职,又是什么?可沒有想到韦太守是性情中人,不拘礼俗。新年少了公务,到庙里也清闲。外甥赵辟强冒雪山行而来,围炉饮酒话旧,岂非快事?

其实,形成这种过度阐释的原因。除了对诗句的理解外,还源于对永定寺及其地理位置缺少周详的考察。

韦应物咏及永定寺的诗章虽有七首之多,但是均没有涉及寺中僧众,特别是主持,说明他在介意的不是那里有高僧能与之谈禅论道,而是因那里环境好,特别是其与郡衙相近这一点。永定寺为齐梁古寺,据陆广微《吴地纪》所记:“永定寺,梁天监三年(504),苏州刺史吴郡顾彦先舍宅置。”自梁至唐。尽管苏州一带曾发生过多次战乱,但永定寺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失。元末,寺毁于火。明洪武年间重建。万历年间(1573—1620)知县江盈科详情归还庙基,重建“五贤祠”,祭顾彦先、陆羽、韦应物、刘禹锡、白居易五人,并写有碑记。寺今已不存,但残迹仍可寻到。寺的遗址当在今永定寺弄西侧,弄内十三号及周边屋舍内。现在可辨的尚有文徵明等题款的门楼三座,其第二个门楼额上题的是“不二法门”,题者为清末苏州状元洪钧,时在光绪丁亥年(1887)。该弄位于今干将西路东段北侧,南起干将西路,北至金太史巷东端。

永定寺是韦应物常常勾留的处所,他于寺中留宿,接待友人、亲戚。此寺仿佛成了他的别居,成了苏州郡衙的“招待所”。苏州府衙,在明代以前均在吴子城(今干将东路南侧,大公园、万寿宫一带),与永定寺相距不过一千多米。韦使君轻车简从,或安步当车,也不过二十分钟。治韦诗者,由于没有实地考察,昧于地情,以为永定寺是座野寺,在“苏州郊区的乡间”,加之史料缺乏,对作品的过度解读,于是就生出关于韦氏晚年罢职闲居永定寺,卒于寺中的说法,如今《墓志》出土,尘埃落定,这一切都该明白了。

屈指西风,流年暗换。今年距韦应物逝世1230年,笔者有感于心,想在古城再寻找一下韦苏州的遗迹。然永定寺遗迹已成民居,不得其门而入;可供瞻仰的唯有沧浪亭五百名贤祠韦氏像赞刻石。赞云:

少岁不为,晚而折节。

澹诗一卷,渊明比肩。

这是概括评价韦应物一生的,于牧守苏州事并未话及。石前,小立片时,不禁怅然。

(作者系著名文史专家,苏州大学出版社特约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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