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爱”皮的“骗”
2022-04-15张熠苏双丽田娜
文/张熠 苏双丽 田娜
“黄昏恋”让许多老人摆脱孤独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已达1.9亿人,据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空巢老人数量已超过1亿人。孤独,是不少老人挥之不去的愁。于是,不少诈骗分子以“爱”之名,将犯罪“魔爪”伸向有强烈孤独感的老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实践,向本刊讲述四起典型的“黄昏骗”案例,这些情感骗术,给老人带来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打击。
骗术之一:通过征婚广告锁定诈骗目标
77岁的张老伯寡居多年,一直想找个老伴儿,共度晚年,平时看报纸的时候都会留意一下征婚栏目,无奈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2016年9月,张老伯在报上看到这样一则征婚广告:汪某某,女,上海人,退休护士长,67岁,丧偶,女儿已成家,住在衡山路某个小洋房……张老伯觉得条件比较合适,就通过电话联系了汪某某,双方聊得十分投机,大概一个月后,张老伯约汪某某见面,决定开始交往。
交往不久,张老伯开始不断往外掏钱:一会女方说自己父母过生日要买蛋糕、送红包,一会要购买订婚钻戒,一会又说在新疆出车祸需要医药费,让张老伯将6万元交给汪某某的大姨……前前后后,张老伯共付出了9万余元。
最后一次交给汪某某的大姨6万元后,汪某某说她要去澳大利亚动手术,此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久等无果的张老伯无奈之下选择报警。公安机关很快展开调查,原来汪某某并非其真名,她的真名叫徐某某,高中文化,无业,且有配偶。
与张老伯不再联系之后,徐某某故伎重施,在另一报纸刊登征婚广告,改称杨某某,女,68岁,中共党员,任厂长,在上海静安寺附近有两套房,月收入5000元,对男方没有要求。另一名被害人王老伯也上当受骗,徐某某以买衣服、给父母见面应送红包、礼金等骗取王老伯2000余元及金戒指一枚、手链一根、名牌丝巾一条。后来,王老伯和徐某某在某商业广场一快餐店碰面时,徐某某又要求王老伯凑1万元红包,用来慰问其生病的母亲。正在此时,民警将徐某某当场抓获。
到案后,民警在徐某某家中查获了11部手机,每部手机后面都贴有纸条。徐某某到案后供述称,其冒充不同身份与相亲对象见面,为了避免把信息搞混,就在手机后面贴纸条。其还供述以前有一个搭子,一个人负责打电话,另一个人负责出去和相亲对象见面,骗得钱款一人一半。徐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和细节,比如自导自演扮演汪某某的大姨,为了不让张老伯认出自己,她戴了墨镜、太阳帽,故意说普通话,果然骗过了张老伯。
由于徐某某到案后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赔了两名被害人的损失,获得谅解,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提醒:老年人的婚恋诈骗,目前呈现几种态势:一是利用短视频冒充高富帅或白富美进行婚恋诈骗;二是通过报纸广告等征婚,虚构身份进行交往,再以各种理由进行诈骗。
骗术之二:通过相亲网站骗取血汗钱
1964年出生的侯某,2015年4月在某相亲网站相识了比他大三岁的萍姐,6月,二人便线下见面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对侯某一见钟情的萍姐幻想着二人能早日步入婚姻殿堂。其实侯某是个游手好闲的“小老板”,早些年办理停薪留职后做装潢生意赔了不少钱。
2015年11月,侯某看到萍姐对自己“一往情深”,便试探着向萍姐伸手借钱,他说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让萍姐帮忙借给他10万元。坠入爱河的萍姐,从“养老钱”里拿出10万元打到侯某的银行账户上。尝到甜头的侯某见萍姐拿钱这么爽快,又以周转资金为名开口再问其借10万元。当月,萍姐又给侯某转了10万元,侯某写下一张20万元的借条给萍姐。
2016年2月,侯某告知萍姐有一个“园林投资项目”,三年收益将翻倍,问萍姐愿不愿意投资。越来越相信侯某的萍姐二话不说就往他的账户上转了49万元。狡猾的侯某从49万元中拿出19万元换回借条,然后告诉萍姐,他已经把她打给他的49万元加上未还的1万元,凑好50万元投资了那个收益可观的“园林投资项目”。
2016年6月,手头又紧张的侯某对萍姐说可以短期投资黄金赚钱,于是萍姐又打了20万元到侯某名下的银行卡,让侯某帮忙投资黄金。
一晃五年过去了,侯某对萍姐的态度越来越冷淡。其间,两人见面沟通数次后,侯某退还萍姐30余万元,其余钱款以各种借口拒绝归还。2021年8月13日,萍姐感觉被骗,遂选择了报警。到案后,侯某交代:“园林投资项目和黄金投资都不存在,是为了偿还我在外面的欠款以及日常开销,我骗她的。”“因为我在外面做生意有欠款,担心自己的银行卡被银行冻结,所以有了钱就立马转到以我儿子名义办的银行卡里。”办案人员找到侯某的儿子核实情况,他对父亲骗钱的事毫不知情。
小心以爱之名的“黄昏骗”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涉嫌构成诈骗罪。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侯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最美不过夕阳红,最暖不过‘黄昏恋’。”但是千万当心,别让“黄昏恋”变成“黄昏骗”。本案中,萍姐一心寻找老来相伴的幸福,而侯某却按照自己的套路编织着诈骗的大网。网上交友要全面核实对方身份,涉及金钱往来一定要谨慎,若感觉被骗,收集证据,及时报警。
骗术之三:通过设投资局坑骗老人
余某某是一名大专生,2015年进入A投资公司担任营销专员,为客户介绍公司股权投资、P2P等项目。凭借着独有的亲和力和帅气的长相,余某某迅速积累一批自己的客户,张阿婆就是其中之一。
张阿婆1941年出生,是一个喜欢投资的老太太。她听别人介绍说A投资公司有不少收益好的投资项目,便上门咨询。接待她的余某某每次都会露出灿烂的笑容,又是倒水,又是问候,坐在张阿婆身边讲解投资“门道”,耐心地解答她提出的问题。她在心里认可了余某某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年轻人,在他那里买了不少理财产品。
到了2017年,张阿婆在其他地方投资的四十余万元亏损了,她向余某某大倒苦水。此时的余某某已经从A投资公司离职了,但他继续以该公司员工的身份劝说张阿婆投资他私下承接的B公司的股权投资,承诺每年可以有8%的收益率。张阿婆称自己手上的钱不多了,余某某便劝她卖掉手上唯一的房产进行投资,赚了钱以后换个大房子。
眼看张阿婆有些心动,余某某立即找来他的两个前同事高某某、戴某某助攻,一起到她家里吃饭。张阿婆一下子有了三个“干儿子”,在他们甜言蜜语的轮番攻势下,她终于同意卖房投资,但也提出了自己最后一个顾虑,担心没了房子,没有地方落户口。三人商量了一番,最终提出让高某某和张阿婆“假结婚”,这样张阿婆的户口就可以落在高某某家里了。
打消了张阿婆的最后一个顾虑,6月9日,三人高高兴兴地让张阿婆签订了B公司100万元股权投资合同。6月14日,张阿婆与90后的高某某登记领证,6月24日,便将卖房得来的92万元首付款打给了高某某。
2017年底,张阿婆找到余某某,称自己的外甥女要借30万元买房,问是否能拿出一部分钱。此时的余某某已在赌博上将钱输掉了大半,但还是找到高某某、戴某某凑到了30万元。到了2018年4月,余某某将张阿婆的钱全部输掉了,他找到高某某和戴某某商量,三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决定向张阿婆“坦白”。他们在新闻上看到C投资平台爆雷了,便对张阿婆谎称由于觉得B公司项目不稳定,私自将钱投到了C平台。见到张阿婆生气,三人又安抚她说,可以把剩下的钱还给她,并将他们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她作为补偿。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张阿婆不仅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还彻底联系不到三人。2018年9月18日,张阿婆向普陀区公安机关报了案。
检察官认为,余某某、高某某和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的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2020年12月16日,经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余某某、高某某和戴某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5万元不等。
检察官提醒:老年人理财应以稳妥收益为主,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方式,避免投资在单一的高风险的项目上。同时,可适度把部分积蓄用于改善生活,参加文体活动,提高生活质量,保障身体健康。
骗术之四:通过“声优”诱老人破财
张先生年过五旬,是一名IP推广者。2020年8月17日,张先生在某游戏陪玩App上刷到了主播孙某某的名片,便下了一个语音陪玩单,由张先生点歌,孙某某在线上唱歌。张先生被孙某某的歌声打动了,提出可以包装她,为她请声乐老师。两人聊得甚是投机,几天后就添加了微信好友。微信聊天中,张先生收到了孙某某发来的生活照片,提出要确认一下她的头像是否真实。孙某某说自己做露脸直播不会造假,注册时也经过了视频认证。张先生又见这些照片与对方近半年来朋友圈状态里的照片一致,便彻底放下心来。
8月23日,张先生询问孙某某是把他当老板还是当男女朋友?孙某某回答说自己没有把他当老板,在进一步介绍各自的情况后,双方正式确认了男女朋友关系。交往后的两人无话不谈,张先生向孙某某诉说自己的离异经历,孙某某诉苦自己与家人之间的矛盾和在网络陪玩App上面临的压力。由于缺少业绩,孙某某面临被踢出电台房间的困境,希望张先生能多为她刷些礼物,可以算是借的,她用礼物提现后即可返还。张先生勉强刷了几次,还把自己的平台账号交给孙某某让她直接操作。然而慢慢地,孙某某对礼物金额提出了要求,张先生就有些不乐意了,他觉得刷礼物会被扣点,是平台圈钱的方式,基于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他可以支付宝转账给孙某某。
2020年8月23日至9月20日,孙某某不时以生活费不够、父亲急需用钱等为由向张先生索要钱款,基于“给女友花钱的心理”,张先生都答应下来,陆续转账8万余元。但是张先生自始至终都没有与孙某某见过面,与她视频的提议也一直被拒绝。一个月后,孙某某对张先生的态度冷淡下来,聊天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张先生觉得有些不对劲,他在网上看到社会新闻,感觉自己遇到的事情是个圈套,遂问孙某某何时能够还钱,告诉她这件事情要有了断,不然就要报警。孙某某见状在微信上给张先生转账了433元,便再也不提还钱的事情。到了11月21日,孙某某彻底失去了联系。经查,孙某某发给张先生的照片并非其本人,且她已和他人订婚。检察官认为,孙某某以假名自称、冒用他人照片、塑造虚假形象,并非与被害人建立起真实的恋爱关系,后被害人多次要求见面或视频,亦被其以各种理由拒绝。直至案发,被害人仍不知晓孙某某的真实身份情况。孙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2021年6月2日,经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孙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提醒:“网络交友千万条,绝不掏钱第一条。”当前假借网恋设陷阱诈骗钱财的案件呈多发趋势,网络交友须警惕。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网络上涉及巨额钱财问题时,务必谨慎小心。一旦发现受骗,应尽可能保留好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