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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内火灾灭火救援安全问题研究

2022-04-15张伟

消防界 2022年6期
关键词:火灾建筑

张伟

摘要:建筑火灾内攻行动是消防救援行动中重要的内容,消防救援人员必须采取科学的内攻战术尽快扑救建筑物火灾,并强化采取措施来为群众提供帮助,最大限度降低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这就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在实施内攻行动前必须充分认识到建筑火灾内攻中出现的风险,选取合理的作战策略及技战术,不断将这些技战术和策略应用到行动中,进而开展更加安全、高效和迅速的救援行动。

关键词:建筑;火灾;内攻灭火;救援安全

消防救援人员对建筑物内火势实施处置时,如果想要迅速对起火部位进行处置或者对被困人员实施疏散救援,就必须开展内攻行动,以达到迅速灭火或救助被困者的效果。而内攻行动的整体安全,不仅关乎到整个救援的结果,更关系到消防救援人员尤其是内攻人员的人身安全。通过对近年来的有关战例统计,内攻行动成功与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前期需要熟悉辖区内建筑物内外部情况和周边道路交通水源等工作环境,针对建筑物主要灾害类型与重点部位采用车组、班组的方式采取实战演练工作。二是警情处置前期的侦查行动。侦查行动过程涵盖询问知情人、报警人、内外部观察与中控室侦查等一系列前期作战侦查活动。三是在现场处置过程中需要采取具体处置策略,主要涉及技战术选择、紧急避险措施与安全员(助理)及紧急救援小组制度的落实等。以上三部分缺一不可,相互依托,有机统一,满足内攻行动的高效开展需求,且对辖区环境需要熟悉,而采取调研和建筑物演练的方式是整个内攻行动的基础。警情处置前期的火场侦查是现场处置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前期的调研与演练基础,即使具有充分的火场侦查也无法准确判断火场内的具体情况,各级指挥人员更无法做出准确、安全、高效的处置决策与技战术选择,这也就给内攻作战行动带来了风险。而准确、安全、高效的处置决策和技战术,甚至包括安全员(助理)与紧急救援小组在内的各项作战安全制度的落实,都是完成内攻作战行动的根本保障。因此,当消防救援人员进入建筑物进行内攻行动时,就必须要形成一个完整的技战术体系,及时预判内攻作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采取处置对策,这样才可以保证内攻行动的安全可靠,使建筑火灾内攻处置行动得以成功的实施[1]。

一、我国建筑防火措施现状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建筑的密度与规模也越来越大,高层建筑物也越来越多。无论是普通建筑还是高层建筑,在我国都有着专业的建筑防火安全规范。在规范中对于各类建筑中的各组成部分有著明确的防火等级划分及要求。而作为建筑物自身最后一道防火屏障——建筑物固定消防设施更是如此。只有做好建筑消防设施,保障建筑安全,才能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消防救援系统作战指挥中“固移结合,以固为主”的指挥原则,固定消防设施在灭火救援行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筑物防火主要在于人防、物防、技防的三位一体上。其中人防的因素是主导因素,即使再好的物防、技防在糟糕的物业防火管理面前也是不堪一击。但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着建筑物业防火管理不规范、防火管理水平偏低的情况。若出现火灾没有适时处置,将会出现更大的安全风险。以2013年10月11日发生在北京石景山区的喜隆多火灾就是典型的案例,中控室工作人员值班期间玩忽职守,失职漏查,对于消防控制台发出的警报无动于衷,没有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及报警,使火势迅速蔓延扩大乃至内部建筑构件受热时间过长倒塌,造成内攻两名消防救援人员牺牲的惨剧。同时,建筑在设计时候得不到有效监管,有些甚至利用土地面积来增加建筑面积,这样就间接造成了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此外一些建筑过于倾向功能化,管理人员缺乏防火的意识,这就影响了后期的防火安全[2]。

二、建筑火灾内攻灭火救援的危险因素分析

分析近年来灭火救援内攻行动数据发现,造成消防救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分别为建构筑物倒塌埋压、进攻或脱险时造成高空坠落及有毒烟气造成的呼吸系统灼伤与中毒窒息。其中建构筑物倒塌埋压造成的伤亡占比最大,成为消防救援人员伤亡的首要因素。究其原因除建构筑物自身问题及物业管理部门失责外,消防救援人员在组织实施内攻作战中也会有自身因素,进而造成惨剧的发生。而吸入有毒烟雾造成呼吸系统灼伤与窒息中毒是因为消防救援人员缺乏足够的个人防护意识,此外对防护器材装备缺乏维护与保养。尽管消防救援人员都已经配备空气呼吸器及自生氧面罩或他救面罩等救援呼吸器材,但在现实内攻处置中仍有部分内攻人员在遇有被困人员时将自身空气呼吸器给被困人员使用。甚至会出现未佩戴空气呼吸器进入火场等情况。这类情况对消防救援人员所产生的伤害更加突出[3]。因此消防救援人员在日常开展内攻训练及演练时就应按照实战要求,佩戴携带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切实强化消防救援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意识。在充分的火场侦查的前提下,开展内攻作战行动就必须进行一定的科学分析研判,准确预判内攻行为在灭火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的危险性,如此才能让建筑火灾内攻行为的安全有所保证。

三、建筑火灾内攻灭火的正确实施对策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这句话不但运用在战法中,更在内攻作战行动安全系统中也有着突出的战术表现。在火场侦查的基础上实施内攻,正确研判火场态势才是正确选择处置对策的关键因素。而唯有处置对策的选用合理,方可使其充分地发挥应有的作用与效果,亦可使内攻人员在应对不同的火情时都可遂心应手。指挥员在决定实施内攻行为前,就必须充分考虑内攻的危险性,并因时、因势、因地选用各种处置对策内攻战法,而采取内攻措施时做好科学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内攻行动成功的关键问题。实施内攻前期需要在火情侦查的基础上结合人员车辆装备器材与火场实际设立若干编组,内攻作战基本单位要求包括搜索组、灭火组和破拆组及安全员(助理)等,还必须设立轮替后备队及紧急救援小组。搜索组的主要目的是在外部火情侦查与询问知情人的基础上进入建筑物内部开展内部火情侦查,同时也在合适的时间进入建筑物内部进行内攻行动,对被困人员实施搜寻与营救等任务。灭火组的主要任务是在建筑物内部与外部对火势进行控制与消灭,同时掩护搜索组,而破拆组的重点工作则是对建筑物内部阻碍灭火组与搜救组开展行动的阻碍物进行破拆,打开进攻或疏散通道并视情配合排烟组进行破拆和排烟。

按照“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救援原则,当搜救组在搜索到被困人员后对其实施撤离和转运时, 其他编组则转为配合与辅助搜救组进行处置。安全员(助理)的职责是在内攻起点处做好内攻人员的登记,再次确认检查其所携带装备,确认内攻人员所处建筑物位置,在内攻组进入时间过长、空气呼吸器压力不足等情况时对内攻人员进行提示。同时如有紧急情况或指挥员下达紧急疏散命令时及时通知内攻人员进行撤离,并对内攻人员撤离情况进行清点,及时实施救助措施。指挥员的指挥策略与部署主要按照火灾事故指挥体系的特点来加以调整,而在火灾事故指挥体系中,则要求所有不同级别的指挥员都必须服从指挥原则。指挥员在实施指挥行动时,必须及时和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相连接,从一定程度上使灭火救援行动更加有效地展开,同时指挥员在遇到火情特别复杂的情况下,必须迅速地对各种重要的风险加以研判并化解,这才能保证内攻指挥系统稳定,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和人力严重浪费的状况。在火灾初期只有遇到人员被困或火情侦查等重要任务时才需采取内攻行动,因为内攻行动的整体危险性很大,所以内攻作战单元人员必须在内攻的过程中随时向指挥员报告现场情况与处置进度,而指挥员也必须利用内攻人员的报告信息来掌握火场态势、蔓延趋势及内攻人员、器材状况,及时调整任务、目标、编组等设置,依据当前火灾的状况对搜寻组或另一个组别做出安排,并根据情况是否需要而调整执行组人数。

在国内消防救援体制内,以站级单位为例,分为站指挥员、助理指挥员、班组指挥员三级指挥体系。站指挥员作为队站级最高指挥员要结合火场情况向助理指挥员与班组指挥员下达命令。同时助理指挥员与班组指挥员根据自身职责,随时将火场内外部情况向站级指挥员进行汇报。以此作为站指挥员研判决策的依据,并按照指挥层级向上级指挥员进行汇报。各级指挥人员在实施内攻作战任务指挥过程中,必须对相关行动进行科学、合理和完善的内攻行动计划,方可使建筑内攻灭火的行动顺利开展。内攻时机的选取通常可以直接决定内攻行动的有效性,但造成消防救援人员伤亡的因素,大多是由于未能及时正确研判出可能存在的危险而错误的决定内攻的时机,或者盲目实施内攻而造成的。在组织内攻时若要使现场研判评估准确就必须加强各层级指挥系统的联通联动,尽可能减少内攻所带来的风险因素。

一般来说,若建筑内人员已经被困,相应救援人员拥有内攻经验且熟悉建筑的具体构造和内部情况,就需要实施内攻行动。当然这种内攻行为也是一个相对粗糙的行为,其主要目的就是在条件允许下,需要有效救援建筑内的被困人员。因此,有时消防救援人员可能需要在不利于采取内攻措施的阶段中进入建筑内部实施内攻行动,这就需要保证短期内建筑物内部没有坍塌,或者坍塌的可能较小以及可以有效遏制火势,指挥员才能对其中可能出现的环节做出评估并进行相应内攻行为,使整个的处置工作更加顺畅地开展。

内攻救援人员必须按照危险征兆采取暂时回避措施或紧急避险战术。一般要进行应急避险的情形有两个,一是内攻组指挥员依据危险发生征兆,确定行动风险会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二是现场指挥员及安全员根据现场的火势状况、危险物品及建筑状况,确定有发生整体坍塌、局部倒塌或火势发生变化、有爆炸等危险时。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措施,现场消防救援人员都必须针对现场状况设置安全员(助理),随时监控诸如风向突变和建筑物倒塌等危险征兆并及时发布应急疏散信息。在实施应急疏散信息的发布时,可结合现场情况选用通信电台紧急群呼和高分贝扩声喇叭或选用车辆鸣笛声及灯光的形式来发射避险讯号。实施内攻行动的相关人员,一旦接收到紧急撤离信号必须马上停止当下任务并在第一时间撤离火场,在必要时还可以抛弃阻碍撤离的装备器材。在所有人员全部疏散至安全地区后还必须及时清点人数并进行详细记录。

四、建筑火灾实施救援安全的客体策略

建筑物内的人与设备及防火管理等因素是建筑火灾内攻的客体因素。发生火灾时,人们必须迅速撤离现场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自身安全,但是在实际中,很多人并不知道相应的逃生方法与技能,在撤离现场时往往出现二次伤害。一些错误且不安全的逃离方式,如集中往某个方向逃生,也会給救援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通过实地演练强化人们的逃生意识和自救能力,增强人们对逃生程序的认识的同时也能消除对火灾的恐惧感。意外都是会不经意间就出现的且并不被人预知,也无法进行百分之百的预防。因此除了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消防检查外,更为关键的就是要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才能有序保证社会整体的消防安全,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建筑防火工作本身就比较特殊,这就必须加强相应的消防管理才能保证建筑的消防安全。作为管理人员,就需要不断优化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各项消防措施。主体单位的消防管理与监督人员要经常性对消防措施进行检查,对检查的结果做好详细的记录、分析与上报工作,只有通过日常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工作才可以消除大部分的安全隐患。消防管理人员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和素质,做好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对消防设备进行更好地维护。凡事都需要防患于未然,建筑火灾的防备还是建立在日常的安全检查过程中。

五、结语

建筑内攻行动是建筑火灾救援必不可少的战术行动,在战术意识方面,指挥人员必须确认内攻编组的情况并提供优化的协同作战思想,同时针对不同的作战情况,提供可量化的内攻评估方法,在实施内部指挥系统的构建时,就可以与现代化统筹管理理论相结合,同时也从技术层面上做好应急避险措施,如此才能为内攻行动提供支持和参考。

参考文献:

[1]丰国炳.基于微型应急指挥平台的内攻安全精细化管理系统的设计和实现[J].中国应急救援,2012(01):41-44.

[2]梁涛.浅析消防员内攻灭火中对轰燃机理的认识及紧急避险途径[J].中国电子商务,2014(23):257.

[3]李建华,张光俊,黄郑华.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救内攻搜救技战术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1,30(04):32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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