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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与新中国的国防建设(下)

2022-04-15张明金

党史博览 2022年4期
关键词:刘少奇民兵军队

张明金

1965年1月,刘少奇(主席台左五)主持国防委员会全体会议

新中国成立后,刘少奇除担任过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家主席等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职务外,还先后担任过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兼总政治部主任、国防委员会主席等重要领导职务,是国防军事战略决策的重要领导人之一,参与了许多党和国家军事战略方针的重要决策,为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制定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方针,参与剿匪作战、抗美援朝战争和台湾海峡军事斗争的战略决策

1949年10月1日上午,刘少奇作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与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宋庆龄等以及在京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一起出席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下午3时,刘少奇出席开国大典,在天安门城楼上检阅了人民解放军和庆祝新中国成立的人民群众。

10月19日,刘少奇出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任命刘少奇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兼总政治部主任。20日,刘少奇出席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了新中国的国防建设、人民解放军向全国待解放地区进军和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等重大问题。

1950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的指示,人民解放军召开全军参谋会议。会议的议题是军队实行精简整编,建设一支正规化、现代化国防军。刘少奇出席会议并就军队如何进行精简整编的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会后,人民解放军进行军事整编。军事整编是根据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的指示进行的。整编的方针,主要是缩减陆军部队的数量,加强空军、海军及各特种兵部队,同时复员百万余人到地方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与此同时,新中国刚刚成立,许多地方的匪患相当严重。因此,进行剿匪作战,也是人民解放军和公安部门的头等大事。

刘少奇密切关注着新解放区的剿匪斗争,适时地提出剿匪斗争的指导方针。1950年1月7日,刘少奇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地方性起义事件的指示电报指出:“除个别特别重要的少数民族起义须由中央宣布并答复外,均由地方答复处理。对于这些起义事件的处理方针,应该是力求不用武力解决,而能彻底改编他们的部队,接收地方政权。如有拒绝调动改编、拒绝接收者,则必须坚决用武力解决之。”这份电报后来成为中共中央处理地方性起义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另外,他对中南、西北、西南等地区的剿匪斗争和铁路线上针对敌特破坏活动的斗争,也都有许多重要的批示,确保了剿匪斗争和反敌特斗争的胜利进行。

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随着战局的恶化,朝鲜政府向中国政府请求军事援助。8月28日下午5时,经外交部安排,刘少奇应约会见朝鲜驻华大使李周渊并与其进行了私人非正式谈话。他与李周渊谈完话后,随即提笔起草了《中央关于发动各城市各人民团体一致抗议美国飞机轰炸朝鲜和平居民的指示》的通知,连同与李周渊的谈话情况,致信毛泽东、周恩来,请他们审阅。此后到10月上旬,刘少奇先后多次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参与了几乎所有关于抗美援朝战争的重大决策,在讨论是否派遣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问题上,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建议。

12月3日,朝鲜劳动党领导人金日成来华访问时,刘少奇同毛泽东、周恩来与金日成举行会谈,双方就朝鮮战争的一些重要问题交换了意见,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联合司令部。刘少奇代表中国方面率先提议中朝联合司令部司令员由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担任,这对保证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是一个很重要的决策。

台湾海峡的军事斗争始终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军事战略问题。刘少奇多次听取有关方面关于台湾海峡军事斗争准备情况的报告,商谈关于缓和台湾海峡地区紧张局势的方案。

1955年1月24日,刘少奇出席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美国政府干涉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声明》。为加强台湾海峡的军事斗争,他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战略方案。1956年9月15日,刘少奇在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再次明确指出:为了保卫我们的祖国,我们还必须继续加强我们的国防,继续加强我们的国防军,警惕地守卫我们的边境和海岸线,保卫我国领土的完整。根据台湾海峡军事斗争的需要,刘少奇参与了对台军事斗争的许多重要决策。1958年10月5日晚,刘少奇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主持讨论由毛泽东起草的以国防部部长彭德怀名义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它成为后来进行台湾海峡军事斗争的大政方略。

为加强国防战备和国防科技发展躬身力行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到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刘少奇虽然担负繁重的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工作,但对国防战备工作仍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多次参加有关国防建设和军事战备的重要会议,对许多具体问题躬身力行,给予及时指导。

1962年6月6日,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国防部部长林彪关于中印边界情况的通报和军事上采取的方针政策。8月,刘少奇审阅了中央军委向中共中央、毛泽东的报告,对采取紧急措施,在中印边界西段同印度的“蚕食”政策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提出了具体的建议。10月18日,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传达和讨论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关于中印边界军事斗争方针的决定,对军队的战备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

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发生后,刘少奇在军队的政治工作和军事斗争准备以及国防建设等方面也都提出了一些新的建议。1964年5月29日,罗瑞卿把总参作战部一份《关于国家经济建设如何防备敌人突然袭击的报告》报送给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人。毛泽东看后批示:此件很好,要精心研究,逐步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军队的政治工作和战备工作,落实毛泽东关于国家经济建设如何防备敌人突然袭击的问题,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组织专案小组进行了调研。7月1日,刘少奇召集出席中共河北省委工作会议的军队系统的军级干部,座谈军队政治工作和战备训练等问题。他在讲话中说: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毛主席谈了军事问题,讲了敌人进攻的几种可能性。现在还没有看到帝国主义要想打的象征,但是要做准备,要有敌情观念。这是刘少奇针对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后的一些问题,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对国防建设发表的一次重要谈话。

1960年4月,毛泽东、刘少奇、宋庆龄、董必武、周恩来(前排左起)在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

刘少奇极为关注军事科技力量发展,特别是核工业的发展,积极参与发展壮大中国的核工业,建设我国的战略武器和战略导弹部队的重大决策。

1955年1月15日,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人出席,专门听取李四光、钱三强等关于我国铀矿资源状况的汇报。会上,中央书记处对发展我国的原子能事业作出了进一步决策。随后,刘少奇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和相关的专家会议,不断总结国防工业领域中一些成功的经验,及时纠正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政策方面的偏差。

1961年7月6日,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讨论并基本通过国务院副总理、国家科委主任聂荣臻《关于当前自然科学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和国家科委党组、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草案)》。刘少奇在总结讲话中说:“这几年党走上了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位置是好事情,是成绩。”“我们要进一步掌握科学技术工作的规律性,不要瞎指挥,不要不懂装懂。有偏就纠,无偏不纠。”当时国防科技建设刚刚起步,中央还没有一个领导机构进行统一协调,刘少奇对此指出:“导弹和原子弹都需要中央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抓,做组织工作、协调工作、下命令的工作。这‘两弹要搞个小的领导机构专门来抓,不这样抓,这里一拖,那里一拖,时间就过去了。这种尖端科技各国都是这样抓起来的,我们的社会主义要抓得更好。无非是创造条件,使它能够顺利地前进。”后来,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刘少奇的意见,并报毛泽东批准,决定成立由周恩来任主任的中央专门委员会,领导国防尖端科技工作。

参与组建空军、海军、防化兵和公安部队的重大决策

新中国成立前,解放军的编制以陆军为主,没有空军、海军、防化兵和公安部队的编制。新中国成立前后,为提高机动作战能力和国家战略防御中的威力,解放军开始组建空军、海军、防化兵和公安部队等特种兵。刘少奇参与了其中的许多重大决策。

参与人民空军的组建

1949年7月初,刘少奇秘密访问苏联时,根据中共中央决定创建人民空军的需要,向斯大林提出请苏联帮助建设空军航校、提供战斗机、帮助空军部队建设等问题。经与斯大林及苏共中央谈判,苏方同意向中国派遣军事顾问,为中国组建空军等提供军事援助。8月13日,刘少奇与王稼祥、刘亚楼在莫斯科与苏联元帅华西列夫斯基举行会谈,并达成苏联帮助中国组建空军的具体协议。随后,中国空军开始组建歼击机部队、轰炸机部队、防空部队及后方勤务部队等。11月11日,中央军委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正式成立。这一天,也成为人民空军成立的纪念日。

空军建设面临着许多技术装备和管理上的新问题。在这一时期,刘少奇对空军的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高度的重视,有过多次的批示,包括建立人民空防志愿协会、在民间训练航空员、对空军军事技术人员的选送和培训等。1956年2月21日,他在听取民航局有关领导的匯报时指出:中国是个大国,必须发展民用航空。中国没有强大的空军是不行的,而强大的空军必须有强大的民用航空。航空事业的新技术要赶快学。飞机要下决心由国内自己造,采用机型要考虑到在战时的利用,等等。

参与人民海军的组建

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支海军——华东军区海军在江苏泰州白马庙宣告成立,这标志着人民海军创建的开始。

在海军初创时期,中央军委就把争取苏联海军的援助作为海军建设的一个方针,提出“向苏联海军学习”的口号。因此,刘少奇在1949年秘密访问苏联期间,向斯大林提出帮助中国训练海军干部,提供一些扫雷艇和打捞船等要求,并与苏方商谈达成帮助中国创建海军的协议。在这次的出访中,根据刘少奇与苏联方面达成的建立海军学校的协议,同年11月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学校在大连成立。这是一所培训水面舰艇干部的学校,萧劲光任校长兼政委。1950年1月,毛泽东任命萧劲光为海军司令员。4月,海军领导机关成立。随后,中国海军加快了诸兵种部队建设的步伐,海军建设走上了现代化建设的轨道。

1951年11月27日至1952年1月24日,刘少奇离京去南方视察工作。1951年12月10日,他视察了吴淞口要塞、海军基地,看望了华东海军官兵,登上海军“南昌”舰,与官兵们交谈。

上午8时多,刘少奇来到白渡桥边武昌路的海军码头。海军官兵列队欢迎他的到来。刘少奇高兴地向舰员们致意,健步登上军舰,热情地同舰上官兵握手。随后,他直接到战位上观看舰炮,询问官兵是否已经掌握了舰艇业务技术。当刘少奇问这艘舰的速度时,舰长曾泉生回答:能跑18海里。他听到后便提出到机舱看看,当时军舰待发,舱口和水密门已关闭,里面不仅闷热,而且机舱口很小,上下很不方便,曾泉生便劝说首长不要下去,就在舰甲板上观看。刘少奇马上说:“不,你应当领我去看看!”曾泉生只好上前引路。刘少奇下到机舱后,挥手向大家致意。由于舱内的机器正在运转,噪声很大,讲话听不清楚,刘少奇便贴近操作人员的耳边问机舱内的温度多高,通风设备怎样,值更一班多少小时,等等。他得到明确回答后,关心地说:“你们很辛苦呀!”刘少奇对海军官兵的体贴关怀,使大家很感动。

刘少奇从机舱上来后,曾泉生指挥开舰行进,黄浦江面上的寒风扑面而来,“南昌”舰全速驶入长江。刘少奇再登高一层,在驾驶台前迎风而立,对照铺在甲板上的长江海图边看边问:“你们海军建设得怎样?”曾泉生回答:“打蒋介石没有问题。”刘少奇听完意味深长地说:“不能满足于打蒋介石,还要对付帝国主义的侵略。……我们的祖国海疆辽阔,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没有一支强大的海军不行!”

参与公安部队和防化兵部队的组建

1950年3月,毛泽东和周恩来从苏联访问回国后,随即召开了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了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关于组建人民公安部队的方案报告。刘少奇在会议的讲话中提到,公安部队在组织上、成分上应该是非常纯洁的,至少要有80%的共产党员。

在公安部队的组建过程中,刘少奇与周恩来等人多次研究讨论一些重大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解决,并明确提出:公安部队中央指挥部受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统领;各大行政区公安部队指挥部受中央指挥部和所在大军区双重领导;地方性公安部队由地方公安部门领导、指挥使用,物资供应由地方政府负责,部队管理训练、政治工作则由中央指挥部、大军区指挥部和省军区负责。

在公安部队组建的同期,针对美国军队在朝鲜战争中拥有各种化学武器和化学毒剂,中朝军民随时都有遭受化学毒剂袭击的可能,总参谋部在1950年11月向中央军委提交了专题报告,提出成立化学兵学校,培养防毒人才,进而组建防化兵的建议,并得到了中央军委批准。经过两个多月的筹备,化学兵学校于1951年3月在四川江津开学,同年9月学校由四川江津迁到北京昌平。随着化学兵学校的学员一批批毕业,中央军委还抓紧了防化兵业务部门和部队的建设,为组建防化兵兵种奠定了基础。

1955年4月21日,中央军委副主席彭德怀建议成立“化学原子防御部”,其具体工作委托总参谋部管理。刘少奇接到报告后批示“同意”。1956年1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兵领导机构成立,开始履行防化兵领导机关职能,标志着人民解放军防化兵的正式组建。

主持审定并通过了一系列加强军队建设的条令条例 

在解放战争后期,刘少奇出任军委总政治部主任时,下属工作机关总共只有十几个人。虽然人员很少,但非常精干,很好地完成了全军的政治工作任务。新中国成立后,刘少奇从新中国军队建设的实际出发,主持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条例,以适应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时,国民党反动派和残余势力不甘心失败,针对新生人民政权的反革命破坏活动十分猖獗。为打击反革命活动,全国各大中城市几乎都实行了军事管制。加强保卫工作,防止敌对势力对军队的渗透,在当时的军队建设中极为重要。1950年11月14日至22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了全军保卫工作会议,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一年多来军队保卫工作的经验,提出了此后保卫工作的任务和方针。

12月27日,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向中共中央呈报了《关于人民解放军全军保卫工作会议的报告》及草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法暂行条例》《全军保密条例》。1951年1月6日,刘少奇以中共中央的名义批示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和公安部部长罗瑞卿等人:“中央同意这个报告,望即转发各野战军、一级军区及海、空、公安、炮兵、装甲、铁道部队等党委会和政治部一体遵行为妥。”

到1952年底,刘少奇先后审定批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修正草案)》《关于加强敌伪军工作的指示》等重要的具有法规法令性的文件,并对加强敌军工作的业务部门建设,在志愿军政治部建立敌人工作部,各军一级政治部增设敌军工作队编制等具体工作都作了重要的批示和指导。

1954年,军委总政治部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草案)》先后上报给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毛泽东在报告上批示,由刘少奇负责审阅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全军执行。为此,刘少奇多次与彭德怀等军委领导商谈,对两个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形成正式文本。在此基础上,1955年2月8日,刘少奇主持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

1960年10月20日,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又制订了《关于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决议草案》上报中共中央。刘少奇根据毛泽东的批示,详细审阅了《草案》,在印发党政军民各系统征求意见后,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主持审定并发全党全军用以指导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1964年4月,刘少奇、邓小平等在海军司令员萧劲光陪同下接见军事院校学员

解放军的大多数官兵是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军队的文化水平极为重要。早在1950年5月16日,刘少奇在全军参谋会议上就军队干部教育问题作了重点发言,明确提出:部队每个师要开办一所学校,把没有达到高小文化程度的干部抽出来上学,并责成总政治部作出相关的工作指示。1953年12月25日,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批准并通过总政治部提出的《关于加强部队文化教育工作的指示》。《指示》下发后,人民解放军的文化教育工作迅速展开。学习文化已成为部队自觉的持久的群众性运动。这对当时广大指战员掌握现代军事科学技术、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等具有重大意义。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刘少奇主持审定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法暂行条例》《全军保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关于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决议草案》和《关于加强部队文化教育工作的指示》等一系列法规、条令、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中带有纲领性的文件。它们涉及军队工作的方方面面,不仅及时地解决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而且为后来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提出“普遍的民兵制度”,并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1950年10月,中央军委召开全国人民武装干部会议,分析了全国各地民兵工作情况,研究了进一步加强民兵工作的意见。会议认为,在人民政权普遍建立、土地改革逐步开展的情況下,人民群众的觉悟日益提高,如何进一步实行民兵制度,迫切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以利于新中国的国防建设。根据此次会议精神,有关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并起草了《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12月29日,毛泽东、刘少奇审阅批准拟发给各中央局、各大军区的《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稿。1951年2月8日,刘少奇在送审的文件上批示:“这个民兵指示稿的文字不好,不清楚,办法亦须加以斟酌。至于城市的民兵要另定办法。实行民兵制度的编制、经费等则需与军委总后勤部和政务院财经委商量。”

随后,刘少奇指示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安子文找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三书记刘澜涛、军委办公厅主任罗贵波共同研究修改,并对如何修改明确指示:“应先说目前民兵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然后根据形势和要求,提出任务、办法等。……过去自愿参加民兵组织的原则,现应当适当地改变,即逐步地适当地改变为普遍的民兵制度。”其中提出“普遍的民兵制度”的重要指示,把过去战争年代实行的自愿参加民兵的制度,改变为按照规定的条件普遍参加民兵的制度,成为后来我国加强国防建设和民兵建设的战略方针。

根据刘少奇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刘澜涛、罗贵波组织修改后,报送毛泽东、刘少奇批准。1951年5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充分肯定了刘少奇提出的“普遍的民兵制度”的战略方针。在明确提出“普遍的民兵制度”的同时,刘少奇对民兵的思想教育、主要任务、军事训练、各级组织建设等,也作出了具体的指示。

依据《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为使“普遍的民兵制度”得到贯彻落实,1952年12月,中央军委、政务院联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补充下发了《关于各级人民武装部的组织和编制问题的决定》《关于建立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的决定》等法规性文件,对统一民兵的组织和名称、民兵的性质任务、参加民兵的条件和民兵的组织编制、各项制度和纪律等方面,作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实现了民兵工作实行军事系统和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制度。

1954年9月,刘少奇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59年4月18日,在第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刘少奇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其间,他虽然国事繁忙,职务有变,但仍心系国防建设,在主持制定一系列有关加强国防建设方针的同时,还经常深入偏远海边防视察指导工作。

1958年9月10日至11月11日,刘少奇离开北京赴外地视察工作,特别是每到一处海边防都不忘看望驻地的官兵。11月3日,刘少奇到达宁波时不顾旅途的疲劳,登上“洛阳”号军舰看望海军官兵,经过考察后听取舟山群岛要塞区和海军东海舰队领导的工作汇报。4日上午,他登上舟山群岛观看地形并走进坑道,与修筑坑道的战士亲切交谈,并为驻岛部队题词。

1959年11月8日,刘少奇离开北京赴海南岛考察时,专程到海南岛南端的西瑁洲岛和东瑁洲岛,看望了守岛的指战员和渔民。他勉励战士们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把小岛建设成“海岛上的一朵花”。22日,刘少奇在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兼广州军区政委陶铸、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林李明的陪同下,前往海军榆林基地检阅了海军部队,并应海军榆林基地官兵的请求,为部队题词。

1964年4月,北京军区总结推广郭兴福教学法,组织各部队推广军事训练中的“尖子”,掀起群众性的比武练兵高潮。经过周密的准备,6月15日、16日,北京军区、济南军区的“尖子”和参加表演的民兵代表,分别在北京的西山、阳坊和十三陵,向中央领导人作了汇报表演。刘少奇和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邓小平、陈云等在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观看了表演。

刘少奇观看完此次大比武表演后不久,便离开北京赴外地视察工作。7月9日,他召集出席中共山东省委工作会议的部队师以上干部座谈,在谈到军队建设时说:要把我们所领导的军队、机关、企业、工厂、农村都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7月16日,他在南京召集南京军区和军事院校的领导干部座谈。在谈到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时,刘少奇明确地提出:现在战争打不起来,但军队要做好打仗的准备。

刘少奇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防委员会主席、国家主席的岗位上,确立依法治国治军的指导方针,组织力量先后制定了我国第一批关于加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法律法令,为新中国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奠定了基础,成为新中国国防建设和军队事业的奠基人和重要领导人之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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