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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数据和海外上市分析

2022-04-14姜涛

公关世界 2022年6期

姜涛

摘要:数据生产要素在重塑企业商业模式的同时产生新的伦理问题,国家网信办对系列海外上市企业启动网络安全审查,对我国数据安全监管产生深远影响。基于滴滴案例对其内隐潜在数据伦理问题与国家安全关系进行研究,互联网平台企业数据伦理问题是国家安全审查底层诱因,美国颁布《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下,我国监管部门要设置合理的前置审批程序,数据跨境监管合作。研究为促进监管部门关注特定商业模式下内隐特定伦理问题,启发数据伦理治理下,企业秉持伦理是可持续竞争优势本質来源。

关键词:国家安全数据 企业海外上市 滴滴出行

2021年依托大数据赋能的滴滴出行在美国纽交所上市,IPO发行定价为14美元。7月2日网信办发布公告,为维护国家安全,依据网络安全法对滴滴出行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审查期间停止新用户注册。7月4日网信办发布下架滴滴APP通报,次日对BOSS直聘等实施网络安全审查。9日通报要求网站平台不得为滴滴应用商店下架APP提供服务。对海外上市网络平台企业进行安全审查具有标志性变革指向意义。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数据伦理问题,6月10日《数据安全法》颁布,与《网络安全法》构成我国数据安全法律框架。2013年工信办及国家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网约车等常见移动应用程序个人信息范围。滴滴等海外上市网络平台企业进行安全审查表明,网络企业数据伦理问题引起重视。本文分析滴滴商业模式下存在数据伦理问题,探讨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数据安全监管面临的问题。

一、滴滴基于数据智能驱动商业模式

2012年滴滴APP上线,凭借信息技术赋能提高乘客出行效率。2014年滴滴开启微信支付打车费补贴营销活动,聚拢大量活跃用户。2021年滴滴总资产为1581亿元,拥有全球活跃用户近5亿,日均交易量达4100万单。滴滴旗下业务涵盖顺风车、共享单车等,是最大的移动出行技术平台[ 1 ]。滴滴成立后融资额超过200亿美元,多轮融资导致滴滴IPO外部投资人持股占比约90%。软银愿景基金持股21.5%,Uber持股12.8%。创始人程维持股10.5%,与联合创始人柳青及高级副总裁朱景士合计投票权为52%。

1.滴滴业务业绩分析

滴滴成立后业绩处于亏损状态,2018-2020年滴滴净亏损达149亿元,在招股说明书中强调近三年息税前净亏损为86.47亿元。滴滴平台收入增加由于平台垄断带来对司机分成缩减,2018年后滴滴国内外交易量增福有限,2020年源于公共卫生事件带来出行减少交易量降低;2020年滴滴平台分成收入增长到34.66亿元。滴滴交易量可忽略下,通过降低合伙收益增加分成收入。滴滴招股说明书将业务体系拆解为三大业务,代表现有业务收入构成。核心战略板块为滴滴未来战略规划[ 2 ]。核心业务源于国内业务下出租车、顺风车等出行服务,形成滴滴核心数据。国际业务归属其他业务,后向其他业务是面向B端收费业务模式。2018-2020年间滴滴业务营业收入为1352.88亿元,营业收入中95%来自国内业务。其他业务包括国际创新业务,2020年滴滴其他业务占营业收入的4%。

2.滴滴商业模式

大数据带来影响包括通过从已有数据中产生有效信息,考虑数据使用广泛社会影响,对数据商业使用道德监管的影响。滴滴是典型数据智能驱动互联网公司,商业模式以数据资产为基础,滴滴将乘客与司机通过平台短期匹配,通过数据处理分析更好地发展现有业务,滴滴通过数据智能驱动,应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客户行为,凸显数据智能商业模式优势。滴滴共享出行平台电动出行核心战略板块下可以打造丰富应用场景,可以勾勒不同城市交通医疗资源分布,反映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二、滴滴数据伦理与国家安全风险考察

当前数据成为许多公司核心竞争力来源,导致数据伦理问题提上日程。通过数据安全,算法霸权等形式呈现[ 3 ]。其本质是侵害社会公平与隐私权等,剖析滴滴事件背后数据伦理问题可能引发数据安全。滴滴商业模式中融合算法智能化系统引发平台滥用市场地位,数据安全等伦理问题。滴滴内隐数据伦理包括数据算法带来价格歧视,数据霸权催生垄断主义,数据过度采集与违规使用等。

1.滴滴商业模式内隐数据伦理问题

大数据时代数据智能公司会过度采集滥用用户信息,侵犯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权利。滴滴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强调对个人信息使用权利,定义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2021年深圳公布数据条例,内容涵盖公共数据等方面,提出打击过度采集个人信息行为。滴滴《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表示会对外共享个人信息,包括共享给业务合作伙伴。滴滴合作伙伴包括供应服务商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向个人告知第三方身份,处理方式等,滴滴对个人信息数据共享不符合规定。数据霸权挑战社会公正,造成数字时代的马太效应[ 4 ]。中小企业因未掌握数据资源面临经营发展困境,滴滴与快的合作后引发市场对滴滴垄断质疑,滥用市场地位是领先平台竞争手段,滴滴恶意排他削弱行业持续创新动力。

2.滴滴数据伦理引发国家安全风险

随着数据使用频率增加,数据处理技术水平提升,产生系列新型数据安全风险,数据安全风险来源于数据伦理,随着数据跨境流动等趋势常见,数据安全将侵犯个人国家利益,涉及国家隐私的核心数据会引发国家安全问题。《数据安全法》明确我国数据安全治理体系顶层设计。我国数据监管水平逐渐提升,国家安全法强调对影响国家安全的关键技术,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等进行审查。滴滴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滴滴网络安全审查法律依据包括《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数据主权是滴滴引发国家安全审查直接诱因,滴滴招股说明书指出政府监管导致停运相关风险,信息技术领先地位国家攫取更大权力,滴滴拥有数据包括乘客产生数据,2020年滴滴注册新商标地图,不断收集城市交通等核心数据,滴滴潜在信息技术漏洞导致数据泄露,侵犯国家数据主权。

三、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数据安全监管

滴滴在美国上市后需按照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呈交部分数据,海外上市后滴滴存在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安全隐患,包括网络安全体系不足带来数据泄露,影响社会安全稳定。跨境数据流动概念最早在70年代由经合组织提出,指企业在所在国产生数据提供给其他国家行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发展围绕数据安全保障进行。2020年美国国会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对外国公司在美上市提出信息披露要求。2020年实施证券法强调证券监管机构可建立监管合作机制,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不得在境内进行调查等活动。

1.海外上市前设置前置审批程序

中美双方对中概股提供数据口径要求不统一,导致海外上市企业从美国证券市场退市。美方对中概股监管是对我国国家安全的侵害。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导致中概股企业面临生产挑战,滴滴因海外上市导致引发系列新问题,如解决隐私泄露问题需要付出更多管理成本等。针对海外上市企业数据跨境流动引发风险,需要设置合理境内前置审批程序,完善对海外上市企业数据监管合作。滴滴上市采用小红筹模式,由于上市主体注册地在海外,证监会未设置相关境内前置审批程序,滴滴避开掌握国家核心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身份在海外上市,对企业设置境内审批程序可以规范海外上市企业发行,可以在上市前审核企业情况,确定企业海外上市后不会因为数据泄露引发安全风险。

2.海外上市后设置境内管辖规则

中国数据立法保护要明确立法旨意,在国际互联网中采取积极态度,对具有海量数据中概股企业需要落实海外上市企业数据管辖。数据安全法规定国家根据国际条约处理外国司法机构提供数据请求,境内组织不得向外国司法机构提供存储境内数据。新证券法规定境内证券发行活动扰乱市场秩序依法追究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强调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公司風险应对,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域外适用制度。细化法律域外使用条件,加强资本市场涉外审判工作。我国对数据跨境流动具有对等反制法律工具需求,跨境数据流动涉及部门多,我国跨境证券监管合作方式单一,对数据跨境监管合作成为管制数据跨境流动风险的有效举措。

四、结语

数据生产要素改变经济发展模式,使用汇总产生数据伦理问题。网信办对海外上市网络企业安全审查具有标志性变革指向意义。本文分析滴滴商业模式下潜在数据伦理问题,分析网络平台企业数据安全与国家安全的关系,提出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数据安全监管措施。滴滴是典型数据智能互联网藕丝,滴滴网络平台获取大量交易数据,通过智能数据更好地发展现有业务,滴滴数据智能驱动商业模式中,融合智能化系统引发滴滴数据价格歧视等伦理问题,产生数据外部风险,数据安全风险成为关乎国家安全的利益形态。针对海外上市企业数据跨境流动引发国家安全风险,需对海外上市后设置合理的境内管制规则。

【参?考?文?献】

[1]韩洪灵,陈帅弟,刘杰,陈汉文.数据伦理、国家安全与海外上市:基于滴滴的案例研究[J].财会月刊,2021(15):13-23.

[2]周莹.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D].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

[3]屈蕊.我国互联网行业的跨国并购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

[4]张宁.中美共享经济企业平台价值通路比较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8.

(责任编辑:姜秀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