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水客”走私既要組合拳還須持久戰
2022-04-11
近階段,路過關閘一帶的人會發現,經常有全副武裝的警察和警車在關閘路一帶查驗往來人員,讓人感到一絲緊張氛圍。而如果再稍加留意,在今年2月27日鄰近的中山市坦洲鎮發現1例新冠病毒核酸陽性個案,28日在重點人群篩查中又發現1例新冠肺炎無癥狀感染者後,澳門各類媒體及政府官方網站上有關查獲“水客”走私的信息突然間也多了不少。據調查,2月28日發現坦洲鎮新冠病毒陽性的病患從事水客活動,曾於2月25至27日短短三天時間內,持來澳探親簽注通行證26次進出本澳(出入境各13次)。事件揭示水客問題不僅破壞兩地正常經濟貿易秩序、對社區造成滋擾,也給兩地帶來更大的口岸防疫壓力和病毒傳播風險。一時間“水客”走私增加疫情傳播風險進一步挑動起人們敏感的神經,嚴查“水客”走私行為再一次成為本澳市民及社會議論和關注的熱點話題,也催生政府及執法部門必須加大執法打擊力度,以回應社會關切。
據相關信息顯示,為了打擊“水客”,本澳海關已加強對多次往返內地人士的檢查,透過“風險管理系統”預警及先進的關檢設備,針對性地截查口岸通關的“水客”。海關於2021全年在各口岸共查獲2,950宗違法個案;而單單今年1月至2月就查獲了387宗違法個案,搗毀了13個走私散貨點,檢控109人。3月7日至9日亦在關閘口岸先後截獲3宗涉嫌偷運手提電話出境個案,合共檢獲70部電話。3月10日,海關經連日監視和情報搜集後采採取行動,搗破北區一工業大廈的"水客"散貨點,檢獲美妝產品共8,000件,估值約415萬澳門元。
治安警察局除加強巡查關閘口岸及周邊水客活躍地區,截查懷疑從事帶水貨的人士外,還透過分析異常出入境個案,開展針對性截查行動,對違法者依法處理。針對持探親證卻從事水客的探親人士,海關採取了嚴厲措施以堵塞漏洞,自3月14日凌晨開始,一天內三次以上經關閘或青茂口岸入境的持探親證人士,需強制進行一次自費核酸檢測,須在約半日出結果後方可入境。符合被管控的人士將被送往指定地點接受檢測,並等候至有核檢結果後方可入境,過程或需時十二個小時。如上述入境人士拒絕接受有關要求,可被依法拒絕入境。
今年1月至3月11日,治安警察局根據去年11月生效的第16/2021號法律《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已對從事水客活動的40多名持探親簽注通行證的內地居民及9名外勞展開禁止入境程序。
雖然對持探親證多次往返過關及對疑似在兩地從事走私的內地人員採取的以上嚴控措施,確實增加了他們的時間和財務支出的成本,應該會起到良好效果,然而,對於那些從事“水客”活動的持藍卡出入的外地僱員及本澳居民卻未顯示有實質打擊的效用影響。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日前通過媒體指出,針對疫下澳門“水客”衍生問題突出,海關早於2020年10月6日成立了“打擊水客專項小組”,並聯同警方、其他政府部門透過主動巡查、截擊物流鏈及深化執法合作等管控及執法措施,務求全方位強化打擊“水客”活動。但在執法部門持續打擊下,“水客”一改過往攜帶體積較大商品的做法,轉為便攜的美妝產品、電子產品、服飾鞋包或高價奢侈品等並將之捆綁於身上,或穿戴偽裝自用,從而能“少量多次”帶貨通關。
這些變動對打擊“水客”的活動的執法人員將面臨更多困難及挑戰,因此,澳門執法部門必須加強與內地執法部門合作,現時澳門海關透過粵港澳反走私執法合作機制,持續加強與內地海關、珠海市公安局等執法部門的合作,強化情報訊息互通,依法加強案件協查協辦,並聯合開展口岸整治,取得較大成效。2021年,內地海關亦向澳門保安司通報了113名澳門居民在內地因涉嫌走私犯罪而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我們必須承認,數十年來,活躍在粵澳兩地從事“螞蟻搬家”式走私的“水客”活動,早已成為見怪不怪的"老大難"問題。因為只要在澳門與內地市場之間存在著商品價差的問題,就必定有人去從事這門通過往返兩地倒貨賺取價差,獲取中間利潤的利益團夥或個人。
由於“水客”走私存在著偷漏稅行為,擾亂兩地市場正常經營秩序、影響口岸環境衛生和存在一定的社會治安隱患等問題,多年來兩地海關、警務等部門一直都在查處和打擊,但“水客”走私如同“割韭菜”般難於杜絕。
近兩年來,由於受到新冠疫情影響,香港因疫情持續不斷與內地口岸長期無法恢復正常通關,而澳門疫情總體管控得力,與內地口岸通關基本處於正常狀態,加之國內海外出境遊市場幾近停擺,澳門此時便成為了唯一與內地往來最便捷、最順暢的境外旅遊和商品往來目的地。於是,某些香港、澳門、內地喜歡和習慣以走私商品為生的機構及個人便選擇澳門為橋頭堡,開展水貨走私也就成為必然,因此,嚴查和打擊“水客”走私成為本澳及內地海關等執法部門始終無法放鬆的現實問題。
多年治理粵澳兩地存在的“水客”走私實踐已告知我們,單靠一方或一招一式的“彈簧式”、“海綿式”或“貓捉老鼠”式執法很難有效解決根本問題。遏制頻發的“水客”必須依靠粵澳雙方多部門聯動,多管齊下,靈活多樣地推出打擊“組合拳”,如借助現代大數據、通訊加強監控,掌握走私源頭、轉運、儲藏、發貨等信息;採取明查暗訪方式發現線索和走私窩點及走私人員;嚴處參與走私人員,對查實的本地“水客”要依法檢控,持相關證件頻繁往返粵澳兩地的“水客”要依法注銷或禁止多次往返資格,並將之列入監控“黑名單”;同時兩地還須在增加社會就業渠道、加強守法宣介等方面投入更多精力。
總之,治理粵澳兩地長期存在的“水客”走私問題是一項長期、艱巨、複雜的社會問題和任務,只要兩地客觀生存的土壤依然存在,我們就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水客”走私不停,執法鬥爭不止!
(澳門/藍天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