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熹平三年中尚方铁剑考
——兼论中国古代的灌钢工艺
2022-04-08孙闻博
孙闻博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中国古代铁剑的使用及其工艺技术,是中国古代兵器史、科技史、工官制度等研究的重要内容。一般认为,“汉剑是中国铁剑的高峰”,“中国古代钢铁刀剑制造技术在汉代以后,几无大的发展和突破”。(1)钟少异: 《论铁剑》,《古兵雕虫: 钟少异自选集》,上海: 中西书局,2015年,第147、148页。而汉代铁剑的使用及其工艺发展,又可具体分为几个阶段。西汉前期,铁剑在中原地区取代了战国以来的青铜短剑。后者在汉初仍有使用,西汉中期以后日趋衰亡,至东汉完全被铁剑淘汰。与之同时,刀也开始兴起。西汉中晚期,军队中剑与环首刀同时并存;东汉时,环首刀进一步兴盛,剑的使用趋于衰落;东汉末,剑在实战中已基本不再使用,而主要作为供权贵佩服把玩的饰物或宝器。(2)苏秉琦: 《战国秦汉考古》第二章,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130—131页。杨泓: 《剑与刀——中国古代兵器丛探》,原刊《社会科学战线》1979年第1期;后收入氏著《中国古代兵器论丛(增订本)》,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上编,第160—179页。王仲殊: 《汉代考古学概说》,北京: 中华书局,1984年,第65页。孙机: 《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增订本)》“35 武备Ⅲ”,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54—157页。钟少异: 《汉式铁剑研究》,原刊《考古学报》1998年第1期;后收入氏著《古兵雕虫: 钟少异自选集》,第143—144页。钟少异: 《中国古代军事工程技术史(上古至五代)》第四编第三章,太原: 山西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384—385页。西汉后期军队装配剑刀情况,还可补充。《武库永始四年兵车器集簿》记“乘舆剑四”,“盾九万九千九百一,镶一,剑九万九千九百一,剑带三万七千六百一十六,泾路匕首二万四千八百四,铁□三,剑杖木杖廿八,锯釦刀三万九十八”,“剑杖,杖形剑。木杖,木棒”,“刀□四千五百七十五”,“刀十五万六千一百卅五”,“大刀百廿七”。参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 《尹湾汉墓简牍》,北京: 中华书局,1997年,第104、108—109、112、114、117页,木牍六。
麦克莱恩博物馆(Maclean Collection)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北郊,建于2004年,是一家私人博物馆。2018年8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孙家洲教授率领学术考察团参观该馆。笔者作为考察团成员之一,得见该馆所藏东汉熹平三年中尚方造错金铭文铁剑(见插页)。(3)馆藏中国古代青铜器资料已发表,参见Richard A. Pegg and Lidong Zhang, The Maclean Collection: Chinese Ritual Bronzes, The Maclean Collection, 2010。馆藏前凉衣物疏材料也已发表,参见张立东: 《美国麦克林氏藏前凉郭富贵衣物疏》,《西域研究》2017年第2期。此剑对研究相关问题多有助益,承博物馆学术负责人尹彤云女士授权,现将这一文物资料予以发表,并作考释和研究。
一、 题铭释读与尚方造器
此剑藏匣题签为“东汉熹平三年中尚方制铁剑(宫廷用)中碳高碳钢类锻造制作”。馆藏英文档案4份,档案原记“汉代铁剑,镶嵌黄金文字52字”,并有简要解说。其中,第3、4两份档案列有用铱射线检测铁剑的照片及说明。(4)拍摄从剑茎开始,分段进行。今将检测说明译为中文:“从9英寸至17英寸处,黄色箭头标识出密度的细微变化,这种变化呈现为一道横跨剑面的曲线。这表明剑身被铸在剑柄上,整个武器并非整体浇铸。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这也可能只是一片锈蚀区,凑巧构成了一条弯曲线。铱射线比传统的X射线显示的细节更少。对该区域进行X射线检查或许可以说明这是铸痕还是锈蚀纹”,“从33英寸到41英寸处,剑刃上有两个缺口”,最后总结道“铱射线显示剑身或剑柄没有任何裂纹。铸剑金属的密度差异与锈蚀的铁/钢一致。射线照相师曾指出剑身稍带韧性。这与之前关于剑身由低碳钢制成的报告相一致”。参见麦克莱恩博物馆档案“Xiping Iron Sword_3”“Xiping Iron Sword_4”。铱射线较少用于科技考古,可以检测金属器物的损伤情况。此剑通长114.3厘米(45英寸),扁茎折肩。剑茎后部有一小孔,供钉固木柄所用。原应配有剑首、剑镡及剑削,今已不存。剑茎长度超过15厘米,剑身长宽之比大于15∶1。型式参据钟少异的分类标准,属A型Ⅱ式的扁茎折肩铁剑;(5)钟少异: 《汉式铁剑研究》,《古兵雕虫: 钟少异自选集》,第122—123页。参据白云翔的分类标准,属C型窄体长茎剑。(6)白云翔: 《先秦两汉铁器的考古学研究》第五章,北京: 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214—215页。
此剑剑身一面,临近剑镡部,由剑锷向剑镡方向有错金铭文一行(见插页)。铭文释读如下:
熹平三年中尚方造五灌廿五辟金题□□长□□,铁工矦(侯)秋、削厉工□渠,中常侍育阳侯□(行?)中尚方令文书事节、丞穆、右丞萌、掾补、啬夫弘主。
缺释多因锈蚀造成,字数实为55字左右,为我国迄今发现汉代铁剑中铭文字数最多的一件。
“熹平”,东汉灵帝刘宏年号,行用7年。此剑制造于东汉末叶的“熹平三年”(174)。处于最后一个发展阶段,汉剑在当时实战中已较少使用,而多用作饰物或宝器。“中尚方”是造剑机构。以往汉代工官研究,对中尚方略有涉及。(7)近年探讨参见陆德富: 《西汉工官制度诸问题研究》,《文史》2009年第3辑;《汉代中尚方诸问题研究》,《汉学研究》第34卷第3期,2016年。《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云:
少府,秦官,……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七)〔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8)《汉书》,北京: 中华书局,1962年,第731页。
西汉少府属官有尚方。汉表的叙述模式实际提示,尚方与少府下属其他负责物品制造的考工室、东织、西织、东园匠虽均置令、丞,但不属于同一序列,因而特别予以分列交代。究其原因,前者多属宫中(及殿中)省外机构,而后者多属省中机构。(9)陆德富已注意此点,提到《百官表》所记“尚方”,“这一系列官署都在禁中,其他的应该都在省外”。参《汉代中尚方诸问题研究》,《汉学研究》第34卷第3期,第261、266页。唯东汉时钩盾在省外的认识,还可斟酌。少府主要负责帝室财政,所掌下属机构(也即都官)依政治空间大体划分为两个系统: 1.宫内省外;2.省中。尚方属于后一序列,是省中工官的代表,因此又称中尚方。具体职掌,师古曰“尚方主作禁器物”,“尚方主巧作”,(10)《汉书》,第731、3065页。《后汉书》卷一○上《皇后纪上》李贤注引《前书音义》曰“尚方,掌工作刀剑诸物及刻玉为器”。(11)《后汉书》,北京: 中华书局,1965年,第422页。《汉书》卷七六《韩延寿传》提到“延寿又取官铜物,候月蚀铸作刀剑钩镡,放效尚方事”,(12)《汉书》,第3214页。《汉书》卷六七《朱云传》载朱云语“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13)《汉书》,第2915页。《四库全书总目》卷四七“汉纪三十卷安徽巡抚采进本”条云“朱云请上方剑,《汉书》作‘斩马’,(荀)悦书乃作‘断马’。证以唐张渭诗‘愿得上方断马剑,斩取朱门公子头’句,知《汉书》字误”。然上海涵芬楼影印明嘉靖黄姬水刊本《汉纪》作为最早善本,仍作“尚方斩马剑”。上述可参见《汉纪》卷二七、附录、点校说明,《两汉纪》,张烈点校,北京: 中华书局,2002年,上册,第474、565、4页。至于“秦官”,《通典》卷二七《职官九》云“秦置尚方令,汉因之”。(14)《通典》,王文锦等点校,北京: 中华书局,1988年,第759页。不过,出土材料对此尚无反映。秦封泥所见诸尚类,有“尚冠”“尚佩”“尚衣”“尚剑”“尚浴”“尚帷”“尚卧”“尚犬”,(15)刘瑞编著: 《秦封泥集存》上编第二章,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第377—390页。无“尚方”。“尚剑”涉及君主佩剑的保管使用,应非造剑机构。
东汉情形,《续汉书·百官志三》记“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 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丞一人”,刘昭注补引《汉官》曰“员吏十三人,吏从官六人”,(16)《后汉书》,第3596页。职掌手工制作皇帝专用器物,(17)《后汉书》卷四《殇帝纪》“其减太官、导官、尚方、内署诸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第197页),《后汉书》卷一○上《皇后纪上》作“减大官、导官、尚方、内者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第422页)。尚方所造,对应“御”用的“难成之物”。中尚方还保藏省中财物,汇聚地方珍奇,所辖画匠可“图像立赞”,如《汉书》卷九九下《王莽传下》“省中黄金万斤者为一匮,尚有六十匮,黄门、钩盾、臧府、中尚方处处各有数匮”(第4188页),《后汉书》卷七八《宦者列传》“而今中尚方敛诸郡之宝”,“伏承有诏敕中尚方为鸿都文学乐松、江览等三十二人图象立赞,以劝学者”(第2532、2499页)。所造仍以刀剑为代表。中尚方作物可由皇帝赐予,然盗买、私作属非法行为,汉魏大臣、宗室多有因此而被治罪者。(18)《史记》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予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怒而上变告子,事连污条侯”(北京: 中华书局,1982年,第2079页);《三国志》卷一九《魏书·任城威王彰传》“青龙三年,楷坐私遣官属诣中尚方作禁物,削县二千户”、卷二○《魏书·武文世王公传》“景初元年,琮坐于中尚方作禁物,削户三百,贬爵为都乡侯”,裴注引《魏书》载玺书曰“制诏彭城王: 有司奏,王遣司马董和,赍珠玉来到京师中尚方,多作禁物,交通工官,出入近署,逾侈非度,慢令违制,绳王以法”(北京: 中华书局,1982年,第556、580、581页);《宋书》卷一一《礼志五》称“是以尚方所制,禁严汉律,诸侯窃服,虽亲必罪”(北京: 中华书局,1974年,第521页)。《百官志》又记“右属少府。本注曰: ……自侍中至御史,皆以文属焉。……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转为兼副,或省,故录本官”。(19)《后汉书》,第3600—3601页。西汉武帝时,栾大曾“为胶东王尚方”;宣帝时,刘向曾“典尚方铸作事”。(20)《史记》卷一二《孝武本纪》、卷二八《封禅书》,第462、1389页;《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第1929页。东汉时,包括尚方在内的少府下属机构不少变为名义归属,多由宦官出任或兼掌。而宦官所掌控的,不仅涉及省中机构,也涉及宫中机构。《续汉书·天文志三》“中常侍张逵、蘧政、杨定、内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等与中常侍曹腾、孟贲争权,白帝言腾、贲与商谋反”,(21)《后汉书》,第3245页。“尚方令傅福”应属“宦者为之”;(22)“争权”主要涉及宦官群体。《后汉书》卷三四《梁统列传》作“中常侍章逵、蘧政、内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冗从仆射杜永连谋,共谮商及中常侍曹腾、孟贲,……辞所连染及在位大臣”(第1176页)。“冗从仆射”当指中黄门冗从仆射。《续汉书·百官志三》“中黄门冗从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 宦者。……”(《后汉书》,第3594页)。《后汉书》卷七八《宦者列传》“(蔡伦)及和帝即位,转中常侍,豫参帷幄。……后加位尚方令。永元九年,监作秘剑及诸器械,莫不精工坚密,为后世法”,(23)《后汉书》,第2513页。《唐类函》卷一○七、《事物纪原》卷八引《东观汉记》称蔡伦“典作上方”,“典上方”,(24)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 《东观汉记校注》卷一八,北京: 中华书局,2008年,第816页。中常侍蔡伦应属“转为兼副”。《通典》卷二七《职官九》还提到“汉末分中、左、右三尚方”。(25)据出土材料,尚方分为中、左、右的时间也可能早至西汉武帝时期。安作璋、熊铁基: 《秦汉官制史稿》第二章第七节,济南: 齐鲁书社,2007年,第197—198页;徐正考: 《汉代铜器铭文研究》,长春: 吉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78页。传世、出土所见两汉中尚方造器有鼎、壶、钟、灯、鐎斗、弩机及银锭,(26)参见安作璋、熊铁基: 《秦汉官制史稿》第二章第七节,第197页引。“钟”,应作“鍾”,属于容器。多属铜器。中尚方造铁器,特别是最具代表性的铁剑实物,今为首次发现。
关于中国古代尚方剑的记载,较早史例见前引《汉书》卷六七《朱云传》载朱云弹劾成帝师傅张禹语,“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所求“尚方斩马剑”,不作为专杀之用。汉晋文献时见君主赐剑,《后汉书》卷一二《彭宠传》载朱浮对光武帝曰“前吴汉北发兵时,大王遗宠以所服剑,又倚以为北道主人”,《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乃遣(冯)异代(邓)禹讨之。车驾送至河南,赐以乘舆七尺具剑”,(27)参见《后汉书》,第503、645页。《晋书》卷八六《张轨传》“(南阳王司马模)遗轨以帝所赐剑,谓轨曰‘自陇以西,征伐断割悉以相委,如此剑矣’”,(28)《晋书》,第2222页。参看杨鸿年: 《汉魏制度丛考》“佩剑带刀”条,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35页。皆体现君臣相契,以示信任之意,同样不用于赐下专杀。宋代以降将军出征,得赐御剑自随,专杀行用于军政领域。尚方剑在巡视、军政中更多使用,主要是在明代。(29)周月峰: 《“尚方剑”考》,《浙江史学论丛》第1辑,杭州: 杭州出版社,2004年,第63—76页;王勇: 《漫谈尚方剑》,《文博》2004年第4期;柏桦: 《明代赐尚方剑制度》,《古代文明》2007年第4期;高春平: 《明代尚方宝剑制度究竟是怎么回事》,《人民论坛》2016年第21期;等等。由此,尚方剑的使用,存在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作为目前发现的最早一件“尚方剑”,其有助于研究相关兵器的功能及使用场合。
二、 “五灌廿五辟”与百炼钢、灌钢工艺
“五灌廿五辟”,内容重要,涉及铁剑的制造工艺。铁剑在西周晚期出现,以上村岭虢国墓地M2001所出玉柄铜芯铁剑为代表。钢剑出现在春秋晚期,1976年出土于湖南长沙杨家山的楚国铁剑材质为退火中碳钢。(30)李学勤: 《东周与秦代文明》第二十章,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05页。战国至西汉,铁剑以块炼铁渗碳钢方法制作为多,典型实物如满城汉墓发现的长剑。(31)杨泓: 《剑与刀——中国古代兵器丛探》,《中国古兵器论丛(增订本)》,上编,第169页。与此同时,战国晚期出现炒钢技术,并在西汉迅速发展。(32)钟少异: 《中国古代军事工程技术史(上古至五代)》第四编第三章,第374—375页。而以炒钢为原料经反复加热折叠锻打而成的制作工艺,被称作“百炼钢”(或称“辟炼钢”),多被视作汉代刀剑制造的最高工艺。(33)杨宽: 《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第九章,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初版于1982年),第269页;钟少异: 《论铁剑》,《古兵雕虫: 钟少异自选集》,第147—148页;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 《中国考古学·秦汉卷》第十章,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636页。此类有铭短兵以徐州东汉建初二年钢剑、苍山东汉永初六年钢刀为代表,相关铭文如下:
建初二年蜀郡西工官王愔造五十湅□□□孙剑□(剑茎)直千五百(剑镡刻铭)(34)徐州博物馆: 《徐州发现东汉建初二年五十湅钢剑》,《文物》1979年第7期。金相分析参见韩汝玢、柯俊: 《中国古代的百炼钢》,《自然科学史研究》1984年第4期。
永初六年五月丙午造卅湅大刀吉羊宜子孙(35)刘心健、陈自经: 《山东苍山发现东汉永初纪年铁刀》,《文物》1974年第12期。金相分析参见李众: 《中国封建社会前期钢铁冶炼技术发展的探讨》,《考古学报》1975年第2期。“宜子孙”,经X光透视由李众文发现(第317页)。
年代分别对应东汉章帝(77)、安帝(112)时期。按蜀郡西工造漆器、铜器时有发现,特别是为中央所造乘舆器,铭文所序工官系统较为繁密。1950年初入藏故宫博物院的建武廿一年铜樽铭文,即作“建武廿一年,蜀郡西工造,乘舆一斛承旋,雕蹲熊足、青碧闵瑰饰、铜承旋径二尺二寸,铜涂工崇、雕工业、洀工康、造工业造,护工卒史恽、长氾、丞萌、掾巡、令史郧主”。(36)相关释文多种,今参图版,选据徐正考: 《汉代铜器铭文综合研究》上卷第二章,北京: 作家出版社,2007年,第30—31、47页。与之相对,建初二年钢剑为地方所造,仅题“王愔”一人,较为简略。此或可视作“工官监制、私人作坊承制”(37)白云翔: 《汉代“蜀郡西工造”的考古学论述》,《四川文物》2014年第6期,第47页。的产品之一。其中,“五十湅”“卅湅”与金相检测的叠打层数对应,“‘炼’的含义已经代表了一定的工艺和产品的质量”。(38)韩汝玢、柯俊: 《中国古代的百炼钢》,《自然科学史研究》1984年第4期,第320页。杨宽结合传世文献,进一步认为“所谓‘卅炼’、‘五十炼’和‘百炼’的‘炼’,既包括加热次数,也包括折叠锻打次数。……这种‘百炼’的利器,同时又有‘百辟’的称呼。‘辟’是‘襞’的假借字,就是襞积折叠而加以锻打的意思”。(39)杨宽: 《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第九章,第273页。这一问题,孙机也有研究,(40)孙机: 《百炼钢刀质疑(油印本)》,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1984年。具体贡献有二: 一是特别注意材质、器物差别,将“钢铁刀剑铭文与铜器铭文中湅数的含义”进行了区分;二是考证“钢铁刀剑铭中的湅字当为‘’字之省。《说文·攴部》:‘,辟铁也。’辟亦作襞。王粲《刀铭》:‘灌襞以数,质象以呈。’《汉书·扬雄传》颜师古注:‘襞,叠衣也。’所以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就说,是‘取精铁折叠锻之’”。(41)孙机: 《略论百炼钢刀剑及相关问题》,原刊《文物》1990年第1期;修改稿收入氏著《仰观集: 古文物的欣赏与鉴别(修订本)》,北京: 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149页。孙机: 《中国古代物质文化》“六 冶金”,北京: 中华书局,2014年,第232页。关于“襞”的史据,这里还可补充。《广雅疏证》卷四上“僷、叠、襞、襵、、韏、结,诎也”,王念孙引《徐锴传》云“韏,犹卷也。襞,折叠衣也。……”,认为“‘襞’字亦作‘辟’。……皆诘屈之意也”。(42)王念孙: 《广雅疏证》,张靖伟等校点,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583页。
至于灌钢法,一般被视作魏晋隋唐时期冶铁技术的最重要成果。(43)钟少异: 《中国古代军事工程技术史(上古至五代)》第五编第二章,第466页。灌钢法出现的具体时间,有认为早至东汉晚期,(44)田率: 《对东汉永寿二年错金钢刀的初步认识》,《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3年第2期,第68页。或西晋时期;(45)杨宽: 《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第十章,第285页。也有认为是南北朝时期,(46)孙机: 《百炼钢刀剑与相关问题》,《仰观集: 古文物的欣赏与鉴别(修订本)》,第149页。特别是北齐綦母怀文创制“宿铁刀”之时。(47)王兆春: 《中国科学技术史: 军事技术卷》第三章,北京: 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64页。灌钢从炒钢工艺中逐步发展而来,主要为“先将生铁炒成熟铁,然后同生铁一起加热,使生铁熔化,‘灌’入熟铁,使熟铁增碳而得到钢”。(48)李众: 《中国封建社会前期钢铁冶炼技术发展的探讨》,《考古学报》1975年第2期,第18页。这一工艺一直延续至明清,“是在古代手工业条件下炼钢技术的最高成就”。(49)孙机: 《中国古代物质文化》“六 冶金”,第236页。
近年,田率介绍了新发现的永寿二年错金钢刀,提示东汉晚期已有灌钢法。该文发表于2013年。又,孙机《略论百炼钢刀剑及相关问题》一文虽初刊于1990年,但在2015年收入《仰观集: 古文物的欣赏与鉴别(修订本)》时,改题“百炼钢刀剑及相关问题”,并作修改,特别补充了永寿二年错金钢刀的材料。文中增补“我国很早已掌握匀碳制钢法,即将生铁液注入炼炉内的熟铁中,以取得含碳量适度的钢。这种做法也叫灌”的论述,进而分析认为永寿二年错金钢刀铭文“‘百辟’并不代表冶金的工艺规格,‘廿灌’的性质亦应如此”。这实际不同意刀铭“廿灌”属于灌钢工艺。因此,该文1990年版“故至南北朝时,就发明了工效更高、利于大批量生产的灌钢法”的认识,在2015年修改版中仍然延续。(50)具体参见孙机: 《略论百炼钢刀剑及相关问题》,第74—75页;《仰观集: 古文物的欣赏与鉴别(修订本)》,第149—150页。由此,目前学界对中国古代灌钢工艺的出现时间与工艺特征,仍在讨论阶段。有鉴于此,今利用文献、文物材料对这一问题重新加以考察。
先看文献记载。东汉末王粲《刀铭》曰“灌辟以数,质象有呈”。(51)张协《七命》李善注引。参萧统: 《文选》卷三五《七下》,北京: 中华书局,1977年,第495页。章樵注本《古文苑》卷一三“辟”作“襞”,“有”作“以”。(52)俞绍初辑校: 《建安七子集》卷三《王粲集》,北京: 中华书局,1989年,第136页。此为传世文献所见最早“灌”“辟”并举的材料。西晋张协《七命》“销踰羊头,镤越锻成,乃炼乃铄,万辟千灌”,更称“万辟千灌”。李善注“镤或谓为鍱。《广雅》曰: 鍱,铤也”,“《说文》曰: 炼,冶金也。贾逵《国语注》曰: 铄,销也。《说文》曰: 销,铄金也。辟,谓叠之。灌,谓铸之。《典论》曰: 魏太子丕造百辟宝剑,长四尺”。(53)参萧统: 《文选》卷三五《七下》,第494—495页。《晋书》卷五五《张载传附弟协传》,“镤”作“鍱”(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22页)。杨宽讨论古代冶铁技术中的灌钢,引“销踰羊头,镤越锻成”,以“‘镤’是指经过锻制的熟铁”,(54)杨宽: 《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第十章,第286页。但是没有作进一步的论证。受李善注“镤或谓为鍱。《广雅》曰: 鍱,铤也”的影响,《汉语大词典》等辞书将“镤”理解为未经炼制的铜铁,意见恰好相反。参据宋人唐慎微《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四《玉石部中品》引苏颂《本草图经》曰“《铁本经》云……初炼去矿,用以铸器物者为生铁;再三销拍,可以作鍱者为鑐铁,亦谓之熟铁;以生柔相杂和,用以作刀剑锋刃者为钢铁”,(55)唐慎微: 《重修政和证类本草》,上海: 商务印书馆,1919年,四部丛刊据上海涵芬楼景印金泰和甲子晦明轩刊本,叶三五背。我们认为应以杨说为是,“镤”指熟铁;“销”为生铁,与“镤”对言。“乃炼乃铄”,“炼”固然可泛指冶金,然就刀剑制作而言,既包括加热次数,也包括锻打次数,而“铄”更侧重熔炼的含义。“辟”,指折叠锻打,“灌”指浇筑。(56)孙机提到“很早已掌握匀碳制钢法,即将生铁液注入炼炉内的熟铁中,以取得含碳量适度的钢。这种做法也叫灌”。参《略论百炼钢刀剑及相关问题》,《仰观集: 古文物的欣赏与鉴别(修订本)》,第150页。如此,“炼”与“辟”,“铄”与“灌”,分别形成了对应关系;且“万辟”“千灌”呈现出前多后少的次数差异。上述应据冶炼的实际情况叙说,并非随意表述,符合灌钢法的基本制作工艺。因此,从传世文献而言,相关记录可早至东汉末期。
至于近年新公布的文物材料,以下列两件较为重要:
永寿元年□□甲午,卫尉梁君造作,五十灌二百五十辟,四尺七寸□,锻工□□□、羼工孙□削、削工原生、错工陈阳。
(东汉永寿元年错金环首剑)(57)梁斌: 《两汉时期铭文钢铁刀剑的发现与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2014年,第28页;转引自白云翔: 《汉代“蜀郡西工造”的考古学论述》,《四川文物》2014年第6期,第47页。
永寿二年二月濯龙造廿灌百辟长三尺四寸把刀。铁工刘满、锻工虞广、削厉待诏王甫、金错待诏灌宜,领濯龙别监唐衡监作,驺姚卯主。(刀脊)濯龙持作百辟(刀柄)
(东汉永寿二年错金环首把刀)(58)田率: 《对东汉永寿二年错金钢刀的初步认识》,《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3年第2期,第65—66页;田率: 《近藏集粹——中国国家博物馆新入藏文物特展侧记》,《艺术品》2016年第2期,第28页;吕章申主编: 《近藏集粹: 中国国家博物馆新入藏文物》,北京: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6年,第300—302页。“卯”,旧多释作“北”,今据图版改。
二器年代分别为桓帝永寿元年(155)、二年(156),略早于麦克莱恩博物馆藏中尚方造铁剑。“五十灌二百五十辟”“廿灌百辟”与“五灌廿五辟”形成对应,又可与“灌辟以数”“万辟千灌”联系思考。三件刀剑均同时出现“灌”与“辟”,且“辟”数皆为“灌”数的五倍。由此推断,这些刀剑在制造时,每灌筑一次,须折叠锻打五次。目前所见工艺最高者为永寿元年错金环首剑,已达到“五十灌二百五十辟”。与此前学界认识稍有不同,我们倾向于“灌”“辟”应当可以“代表冶金的工艺规格”。以往判断灌钢法在南朝已普遍应用,主要依据梁人陶弘景“钢铁是杂铁生鍒作刀镰者”(59)“清代学者成瓘在所著《篛园日札》卷6‘琐语琐事之沿’中,认为‘此灌钢之始’”。参杨宽: 《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第十章,第285页。语。此属对灌钢法的反映,固无问题。不过,我们认为,金属冶炼中的先进技术多率先应用于军事领域,特别是君主使用的刀剑一类近卫兵器;待推广至“刀镰者”一类农业生产工具,往往较晚。如商周时期,青铜器冶炼制造工艺的水平已经较高,但农业生产工具仍多使用木、石器。东汉晚期出现的灌钢工艺铁器主要集中于刀剑,也符合相关发展的规律。田率还提示“从前文陶弘景的描述来看,南朝时已使用灌钢法制造刀、镰等普通的生产工具,说明灌钢技术的诞生应该更早一些”。(60)田率: 《对东汉永寿二年错金钢刀的初步认识》,《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3年第2期,第68页。当然,相较于将“○灌○辟”理解为“结合了灌钢和辟湅的冶炼工艺”,“使用灌钢辟湅法”,(61)田率: 《对东汉永寿二年错金钢刀的初步认识》,《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3年第2期,第69页。此或受杨宽说影响。即视作灌钢法与另一种工艺的组合(灌钢+辟湅),我们以为,灌钢工艺本身恐怕就是既“灌”又“辟”(锻打),两种操作在实际制造中交替进行。(62)“灌钢法只是利用熔化的生铁水使‘熟铁’渗碳,而‘熟铁’并不熔成液,故还是需要不断地锻打,使组织均匀并挤去杂质”。参钟少异: 《中国古代军事工程技术史(上古至五代)》第五编第二章,第466页。此外,三件刀剑涉及折叠锻打,均题作“辟”,而非“湅”。永寿元年错金环首把刀的制作工艺为“廿灌百辟”,刀柄铭文却作“濯龙持作百辟”,实际省略了“廿灌”。由此而言,传世文献所见“百辟宝剑”“百辟刀”“百辟宝刀”“百辟匕首”“金错五十辟把刀”,(63)《北堂书钞》卷一二三《武功部十一》,北京: 学苑出版社,1998年,第472页;《艺文类聚》卷六○《军器部》,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081、1083、1085页;《初学记》卷二二《刀第三》,北京: 中华书局,2004年2版,第529页;《太平御览》卷三四三《兵部七四·剑中》、卷三四五《兵部七六·刀上》,北京: 中华书局,1960年,第1577、1586页。其中,“金错五十辟把刀”,汪绍楹于“金错”下校“《东观汉记》、《太平御览》三百四十五下有刀字,此脱”,并断句于“五十”处(第1083页),应予订正。陈剑已指出前者之误,参《结合出土文献校读古书举隅》,贾晋华等编: 《新语文学与早期中国研究》第3编,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303—305页。同样可能既“灌”又“辟”,在制造上使用灌辟法。灌辟法出现于东汉后期,如理解不误,“灌辟法”体现了中国古代的灌钢工艺。那么,中国古代灌钢工艺的出现时间,或可提前至东汉后期,(64)《北史》卷八九《艺术传上》“怀文造宿铁刀,其法,烧生铁精以重柔铤,数宿则成刚。以柔铁为刀脊,浴以五牲之溺,淬以五牲之脂,斩甲过三十札。今襄国冶家所铸宿柔铤,是其遗法,作刀犹甚快利,但不能顿截三十札也”(北京: 中华书局,1974年,第2940页)。今按: 綦母怀文造“宿铁刀”的工艺,相较铁剑,更偏重对铁刀的技术改进;相较“灌”“辟”之“辟”,更偏重“数宿则成刚”,并注意“浴”“溺”及“淬”“脂”等加工工艺创新。最初主要集中于中央工官制造的刀剑。
三、 中常侍曹节与中尚方工官
“金题”,在秦汉题铭中较为少见,指题以金字。《续汉书·舆服志下》“后夫人服”条有“金题,白珠珰绕,以翡翠为华云”。(65)《后汉书》,第3676页。曹金华按“绕”当属后句读。《晋书·舆服志》即作“金题白珠珰,绕以翡翠为华”(《后汉书稽疑》,北京: 中华书局,2014年,第1981页)。今按: 洛阳西朱村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有作“金珠缕挍珰/金碧窴□剑/一具,柙自副”(M1∶319)。参李零: 《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博物院》2019年第5期,第14页。“珠珰”指缀珠的饰物,“绕”字从下读。《续汉书·舆服志下》“后夫人服”条,以及《隋书》卷一一《礼仪志六》“金题,白珠珰绕,以翡翠为华”(北京: 中华书局,1973年,第237页),句读可调整。铁工、削厉工涉及造剑工种。“削厉工”指制造剑鞘并磨砺剑刃的工匠。(66)田率: 《对东汉永寿二年错金钢刀的初步认识》,《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3年第2期,第70页。相较于永寿元年错金环首剑、永寿二年错金环首刀,中尚方造铁剑所见工种偏少,没有锻工与错工(“金错”)。此剑“灌”“辟”的反复浇筑及折叠锻打工序,主要由铁工侯秋一人完成。
“中常侍育阳侯□中尚方令文书事节”,指东汉后期地位显赫的宦官曹节。曹节历事顺帝至灵帝五帝,在灵帝时一度为宦官之首,于《东观汉记》、谢承《后汉书》、范晔《后汉书》皆有传。《后汉书》卷七八《宦者列传》记“曹节字汉丰,南阳新野人也。其本魏郡人,世吏二千石。顺帝初,以西园骑迁小黄门。桓帝时,迁中常侍,奉车都尉。建宁元年,持节将中黄门虎贲羽林千人,北迎灵帝,陪乘入宫。及即位,以定策封长安乡侯,六百户”。(67)《后汉书》,第2524页。时窦太后临朝,窦武、陈蕃谋诛宦官事泄,被曹节等人矫诏诛灭。曹节因此迁为长乐卫尉,改封育阳侯,增邑三千户。《后汉书》卷八《灵帝纪》又记建宁二年冬十月丁亥“中常侍侯览讽有司奏前司空虞放、太仆杜密、长乐少府李膺……皆为钩党,下狱”,(68)《后汉书》,第330页。曹金华按“‘中常侍侯览’当作‘大长秋曹节’。《党锢传》作‘大长秋曹节因此讽有司奏捕前党故司空虞放、太仆杜密、长乐少府李膺’等,《后汉纪》卷二三、《通鉴》卷五十六同《党锢传》”,(69)曹金华: 《后汉书稽疑》,第156页。可知曹节随后兼任大长秋,并迫害虞放、杜密、李膺等人,酿成第二次党锢之祸。熹平元年(174),曹节与王甫又诬奏桓帝弟勃海王刘悝谋反,增邑四千六百户,侯邑升至七千六百户。这件熹平三年中尚方造铁剑便是他在此后不久,以“□中尚方令文书事”名义加以督造的。此与蔡伦“加位尚方令”稍有不同,不属加位,只是行文书事。曹节本官一直是中常侍,《续汉书·百官志三》称“中常侍,千石。本注曰: 宦者,无员。后增秩比二千石。掌侍左右,从入内宫,赞导内众事,顾问应对给事”。(70)《后汉书》,第3593页。卫宏《汉旧仪》记“中常侍,宦者,秩千石。得出入卧内禁中诸宫”,(71)孙星衍案“《通典·职官》引‘禁中诸宫’作‘举法省中’”。参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 《汉官六种》,北京: 中华书局,1990年,第64页。《汉官仪》又记“中常侍,秦官也。汉兴,或用士人,银珰左貂。光武以后,专任宦者,右貂金珰”。(72)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 《汉官六种》,第138页。“中常侍育阳侯□中尚方令文书事节”的书写格式,可参考蔡质《汉官典职仪式选用》载立宋皇后仪时对宦官侯览的记录,后者作“中常侍长乐太仆高乡侯(候)览长跪受玺绶”。(73)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 《汉官六种》,第210页。作为涉及宦官曹节的历史文物,这也是首次发现。前举东汉永寿二年错金环首把刀题“濯龙造”“濯龙别监唐衡监作”,唐衡为桓帝时著名宦官。两件器物虽非同一处制作,但监作官员均为宦官,且是具有重大政治影响的宦官人物,反映东汉晚期乘舆器造作之制的发展。
中尚方造剑,呈现二级管理体制。工匠之上的督造体系应为“中尚方令—丞—右丞—掾—啬夫”。其中,“丞○+右○”的记录格式略显特殊。一般情况下,秦汉行政机构设丞,或分设左、右丞,两类不并置。汉代尚方一度分为左、中、右,右丞易被理解为右尚方丞。不过,右尚方丞在职官省称时,不省作右丞,也不隶属于中尚方。秦汉时期,都官也置丞、尉,但与县一类行政机构并不尽同,更显灵活,《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载录两汉都官设丞有多达四至八丞不等,中尚方可能同时设丞、右丞。齐国文字博物馆、平湖玺印篆刻博物馆藏临淄汉封泥既见有“服官丞印”“服官右丞”“服官左丞”,又见有“服官尉印”“服官右尉”“服官左尉”。(74)熊长云: 《齐封泥与“齐三服官”》,《国学学刊》2019年第3期,第52、55—56页。这里,服官所置三丞、三尉或非存在先后,可能也是并置的。这为研究秦汉都官的丞、右丞设置问题,提供了线索。
附记:本文写作得到尹彤云女士的大力帮助,孙家洲、马利清、郭永秉、熊长云诸位先生也给予诸多襄助,谨此一并致以诚挚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