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四题
2022-04-08于德北
于德北
谵妄
已经过了多少个年代,北方松城的父亲们永远不会明白一个道理,现在,这样的父亲也大有人在,他们喝着烈性白酒,吸着卷烟,在某一个小酒馆里高谈阔论,全然不把一个孩子放在眼里。
同样,我也相信另外的事例存在,比如一个孩子站在楼下高喊他父亲的名字,这使得他的父亲不得不推开窗子,将大半个身子探向比窗台更远的地方,用耳朵来询问儿子如此放肆的原因。那孩子说:“能把平底锅丢下来吗?”这当然是一个令人不解的奇怪要求。父亲问:“你要平底锅干什么?”孩子回答:“玩打仗的游戏,我缺少一个盾牌。”于是,父亲答应了他的请求,把平底锅从四楼丢到楼下的煤堆上。于是,那个孩子爬上了煤堆,拾起自己的快乐,并在那场游戏中成为唯一的胜利者。
还有一点事实必须得到说明。
晚上的时候,他们一家用平底锅烙饼、摊鸡蛋,无论是父亲,还是对此举存在疑义的母亲,他们都发现平底锅完好无损,并未影响它作为炊具发挥它专有的作用和性能。
好吧,下面来讲我真正要讲的故事。
我十七岁那年,接到了我住在乡下的小表哥的一封信,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其实,这个消息在邮差到来之前,早已由他的父亲传递给我的父亲了,但是,那种传递与我无关。小表哥的信让我感动又忧伤,我独自坐在家属楼的楼顶平台看月亮,任初秋的凉风从我的双脚间穿过。
我决定自己去参加他的婚礼。
在父母的计划里是不会有我的存在的,他们私下里商量了无数次,计划着行程和礼金,并把请假日期都约定下来。
我执着地坚守着我的秘密。
我把平时捡废铜、废铁、废铝、废牙膏皮积攒下来的钱一一点数,去桂林路百货商店买了一支镀金钢笔,这支钢笔我觊觎了很久,只是几次都用双手按住了随风翻动的口袋。但是,小表哥要结婚了,我不能过于吝啬,对于喜欢写字的他来讲,这样一支漂亮的钢笔,无疑会成为一件最有纪念意义的礼物。
关于我们家的事是这样的,在没来到松城之前,我的父母一直处于两地分居的婚姻状态。父亲在北京,母亲带着我和妹妹在乡下,后来父亲以支边的名义从北京回到地方,作为条件,我和母亲还有妹妹的户口得以从乡下调入松城。
我是五岁那一年来到松城的,从火车站一出来,我的直观感觉就告诉我——这是一个烟囱和乌鸦一样多的城市,一片一片的松林分割了杨树和榆树的领域,宽大的马路把楼房映衬得低矮又狭小,电车轨道发出的咣当响动压抑了汽车的声声笛鸣。
我特别想回到乡下,我和乡下小表哥的感情在我少年时期的日记里就有记载,那些文字略显稚嫩,但无疑散发着纯真而又透明的光辉。
综合那些日记里的文字,大抵算得上“一粒蒲籽”留下的芳香吧。
它们如是说——
“我在乡下的时候,也就是童年的时候,也是有朋友的,朋友就是小表哥。年岁相仿,经常一起去甸子上玩耍,捉蚂蚱,捉蛐蛐,有时也去豆子地里捉蝈蝈。小表哥是编笼子的好手,一根高粱秆在他的手里,转眼间就变成了蝈蝈笼子。有用秸秆插成的塔式的,有用秸秆皮儿编成的球形的,千变万化,随心所欲。
“小表哥没有母亲,所以他从小就有一些忧郁,但他也是喜欢笑的,一笑露出洁白的牙。有一次,和小表哥一起去采‘黑天天’——我们那里称之为‘悠悠’,在苞米地里钻来钻去,像不透风的笼子里两朵晃来晃去的倭瓜花。我们一人拿了一个缸子,每发现一株天天秧便大呼小叫地互通信息。不知为什么,小表哥的手总是有意无意地按住缸子盖儿,难道他有什么秘密吗?开始的时候,总被新的发现驱使着欲望,所以对小表哥的小心翼翼并无多少在意,等到了地头,他把一缸子的天天递到我手里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世界是多么奇妙。我以为那些黄天天还没有熟,谁知竟是比黑天天还要甘甜的野味美食。小表哥的眼睛里闪着温和的光,点点头,示意我把他的缸子收下。那一刻,我感觉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温暖;那一刻,我知道我爱我的小表哥。
“那一年夏天,假期结束,我要回城里,小表哥去泡子沿儿采了许多香蒲的蒲籽。我们俩趴在谷草垛上数星星,每看到一颗流星,他便说,这是属于谁的,或者属于谁谁的,就是不提他妈妈的名字。他把蒲籽放在一个布口袋里,把布口袋给我,说:‘你要是想我了,就点一个蒲籽,蒲籽着了,你就可以看见我。’但那个时候,我是希望有一颗流星属于他妈妈,因为自从我叫舅妈的女人离去后,他实在是太孤寂了。
“我回城里,小表哥总是创造各种机会来看我们。有一次,他竟然一个人背着家里人跑来了,从乡下的村子走到火车站,又到了城里的火车站,又走到我家的住处。那时,父母都去上班了,我和妹妹被锁在家里,他就站在窗台外边,保持着一个姿势,我们说话,兴奋、快乐也忧伤。他是早晨来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捧青李子、杏子、海棠,从窗栏的外边送进来,看着我和妹妹吃,他自己欢喜成什么似的。到了正午的时候,他要回去了,他要在天黑之前赶回家里,不然家里人找不到他都会着急的。表哥走了,我哭了,他也哭了。模糊的视线中,终于不见了身影。”
我承认,对于别人来讲,这都是些简单的影像,但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我很难与其他人分享。在松城,也很少有人会听你喋喋不休地讲心事,尤其在那样一个狭小的心理空间里,人们关心的是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都可以让一个人重新观察和审视自己。一个孩子,多么渺小而无助,更何况,他也根本没有勇气向外界释放自己真实的内心。
谁会喊:“喂,把平底锅丢下来,我缺少一面盾牌。”
那个所谓的煤堆又在哪里呢?
我决定独自去参加小表哥的婚礼,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我们刚刚懂得向异性释放自己的“才华”时,我们所心仪的女孩是同一个人,她叫华子,一个喜欢在荞麦地里劳作的女子。她比我们略大,却已早早地下地干活儿,在那些愚笨的乡下女人当中,她无疑是魔力震撼世界的女王。我和小表哥都喜欢她,只是小表哥先向我诉说了他的心事。现在,一定是他们要结合在一起,如此盛大的场面我怎么能不在现场?
我去桂林路百货商店买镀金钢笔的时候,给华子——我的表嫂也买了一个礼物,那是一个有机玻璃的发卡,粉色发卡的一边还镶了一朵小小的蔷薇花。我想象着他们收到礼物时的喜悦表情,我的内心也因此多了一份格外的甜蜜。
于是,我起程了。
火车离开松城,第一站是小南,第二站是老家,第三站是一间铺,第四站是米沙子。当火车再停下时,我便可以踏上最后的路程。这些地名我过于熟悉,因为他们像标尺一样恒定着我和小表哥之间的情感距离。
不可否认,我的出现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包括我的父母,他们一个劲儿地逼问我是通过什么手段到达这里,旅途是否遭遇了难以想象的阴谋与危险。这让我怎么回答呢?仿佛一些足印已然消失,谁又能把大地翻开,借此来寻找局外人所好奇的蛛丝马迹。
我径直走向我的小表哥——他那天穿了一件蓝色的中山装,郑重地把镀金钢笔别进他的上衣口袋,笔帽吸吮着秋日的阳光,打谷场上传来了驴子放肆的嘶鸣。我以为小表哥会开心地笑起来,就像我们小时候遇到开心的事情一样,但是,他的脸上没有表情,原本就肥厚的嘴唇因为抑制不住抖动而变得僵硬、惨白。
我用力地捶了他一下,问:“嫂子呢?”
他摇头。
那么好吧!你听我说!!我想写一个剧本——我从松城用自己积攒的零用钱买了一张硬纸板的车票,让检票员在上边打了一个M,然后,我凝视着窗外大片的被放倒的庄稼,以及田垄上起落不停的麻雀,我很兴奋。我对每一个人都绽放笑脸,我不抵抗每一种幸福的感觉,就算这个时候从化妆间里走出一个真正的魔鬼,我也会在乎他,我会抱着他亲吻,并祝福他马上就会获得重生的机会。
那么好吧!你告诉我,嫂子呢?
小表哥的脸变得更加苍白,他几乎哭着对我说:“不是华子,不是。”
“什么不是华子?”
他终于没有哭出来,而是更加咬牙切齿。
“为什么?”
“我爹不同意!”
我离开人群,沿着我熟悉的途径,从房山边的小道冲出去,穿过一片蓖麻地——我听得见它们炸裂的声音,来到华子家的后院,我一脚踹碎用高粱秸秆插成的篱笆,一直冲到华子家的院子里。瑟瑟秋日散发出刺鼻的气息,大地瞬间结满霜粒。也只有面对赝品的殡葬师才能发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悲叹吧?让人的胸腔无比压抑!
她就站在院子里。
听着那院传来的唢呐声。
她依然白皙、单薄,像一张透明的包装纸。
“为什么?”我问。
“我爹不同意!”
好了,我真正要讲的故事到此结束了。
现在,请允许我去一趟卫生间,用凉水洗一把脸。在这个世界上,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丑陋的新娘,我无法用任何语言来形容她的长相及品行。这场在乡村来看再正常不过的婚礼导致了一个结果,那就是小表哥疯了,他的妻子和他的女儿最终遗弃了他。那种遗弃是通过极端的冷漠的渠道完成的。这个世界完全迷失了一个人,让他在空茫的行走中完成了不朽的夙愿——一场声势浩大又无人知晓的死亡。
小表哥死于四十一岁的夏末,正是荞麦花开的时节。
在自我的生命认知里,我的故乡和松城之间有一条密道,它不在任何时间,也不在任何空间,它只与我的每一次痛苦平行。在参加我小表哥婚礼的又几个月之后,我高考失败,我对我的母亲说,我不想复读,只想走向社会,为自己谋求一条出路。我的母亲用近乎绝望的语气告诉我:“你爸不同意。”
我笑了,说:“好吧。”
从那以后,我和我的家庭彻底脱离了关系,成为松城第一个用独立意志向人生尽头迈进的桀骜不驯的浪荡少年。
鼻血
在松城,净月潭也是个好玩的去处吧?距市区二十余公里,有大片的人工樟子松林,蓄水坝又高又大,群山怀抱之中,弯月一般的湖水清碧澄澈。沿库区散落着许多村庄,大的三十几户,小的只有七八户。市里的孩子们去那里游玩如同历险,自行车是唯一可以选择的交通工具。
快开学了,金大利和小六就张罗好了,约几个同学一起去净月潭。十六七岁的孩子,玩心正大,顾不上学习,一说去净月潭,几乎没有一个人反对。只有余小穗,父母都是教师,家里管得严,姐姐又是“狗腿子”,好几只眼睛盯着呢。
金大利是这群孩子的头儿,家里生活条件优越,父亲是烟厂的副厂长,哥哥姐姐又比他大许多,所以,从小娇生惯养,好奇心、好胜心都强。小六则不然,他上边是五个姐姐,下边是三个弟弟妹妹,其中一个妹妹是后妈带来的,另一个弟弟还有妹妹是父亲和后妈生的,所以,他的家庭结构挺复杂。因为是男孩中的老大,父亲喝完酒在他身上出气最多。
小六姓麻,叫麻雨生。
生他那天下大雨,他妈难产死了,所以留下这么一个大名。
“小六,咱们去净月潭玩吧。”金大利招呼他。
小六说:“我去找余小穗吧。”
金大利强调说:“不必了,我已经通知她了。”
小六摇摇头说:“我是她的‘一帮一’对象,只有我去找她,她姐才能放她出来。”
金大利先是很不在意地“哼”了一声,接着就坏笑起来,说:“你和她是对象?什么时候的事呀?”
小六不和他分辩,问:“什么时候去?”
“天气预报说明天没雨,是晴天,就明天吧。”
小六说:“好,我一会儿就去找她。”
金大利突然问:“你有自行车吗?”
小六不假思索地回答:“余小穗有。”
金大利不说话了,阴沉着一张脸,悻悻地回家去了。
实际上,他们算是兵分两路,小六知道,金大利下午就会去他姐所在的国营食堂买锅包肉。他姐是那里的服务员,所谓“买”就是交很少的饭票,换回整整一大盒的美食。除了锅包肉,还会有丸子和干炸里脊。他姐每次把饭盒递还给他的时候,都会用猴皮筋儿把饭盒盖套得紧紧的。除了菜,还有馒头,用小面袋装着,鼓鼓囊囊的。金大利用暖水瓶装散啤酒,据说是为了避免因震荡而在开启瓶塞时造成“喷泉”,他总是先用暖瓶盖减去啤酒的一些压力,然后,任凭啤酒沫在他的脸颊上散落一些模糊的鳞片。正因为这些,包括金大利描述的每一个买东西的细节,更包括他讲话时眉飞色舞地颤动着身体,他的同学们都亲切又崇拜地称他为“厨师长”。
小六跟着自己的影子去找余小穗。
他们住的地方相隔不远。
路过一个中学,再路过一个小学——这两所学校紧挨着,影子在胡同口隐遁,小六的身体被墙壁挤压得更为瘦小。他站在余小穗家门口,长长地喘了一会儿气儿,才大声喊:“余小穗,明天七点前到校学习。”
他听见了脚步声,接着余小穗在院门内回答:“知道了。”
小六说:“别忘了给自行车打气。”
余小穗说:“知道了。”
两人隔着门板站了一会儿,就都转身回去了。
小六来时是他跟着影子,回去时是影子跟着他。
就这样,一个夜晚安全地度过去了,或者可以说所有人都度过了一个安全的夜晚。第二天,金大利、小六、余小穗——故事的主人公,还有另外几个孩子——目击者和故事版本的终生拥有者,他们一起上路了。
金大利把大家的午餐用尼龙绳紧紧地捆在后座上,状如焊死一般。大概是安全起见,这些东西被安置在一个板条钉成的汽水箱里,这样,白色的面口袋,红色的暖水瓶,铝制的铅灰色的饭盒,加上早晨临时在食杂店添置的什锦汽水——它们的商标是浅蓝带明黄色的,便组成了一幅很能调动大家美感和食欲的“静物”。
他们轰轰烈烈地出发了。
先经过市郊的一个菜社,大地看上去绿油油的,菜社的菜农们正在砍大头菜,他们像屠夫一样快乐。大头菜每一颗都恰似足球大小,两垄地便可以堆成一座小山。菜农像屠夫这样的比喻是金大利说出来的,他大声地炫耀着,说他们家祖上也有如此的荣光,几代人征战沙场,不知斩了多少敌手的头颅。
“就像他们砍大头菜一样。”金大利骑在队前,迎着风大声喊,“冲啊——杀呀——”
除了小六和余小穗,其他的孩子们也立起身跟着呐喊。
金大利总说,他们的祖上并不姓金,而是姓完颜,所以他不应该叫金大利,正确的叫法是完颜大利。他还说,就在净月潭,还有一座他们先祖的墓,只是年代太久,墓已经被盗空了,现在那里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石窟,不过,石窟之大,足以证明墓主人的身份极高。金大利说什么,小六都当故事听。
出发之始,小六就是骑着余小穗的自行车,走在队伍的最后;余小穗坐在后座上,身体拘谨地缩成一团,她穿着校服,并不像其他女生那样花枝招展、喜气洋洋。那个年代,女孩子们已经学会偷偷化妆了,她们用火钳子烫刘海,用火柴棍画眉毛,至于把校服的立裆改短、把裤脚放宽这类事情,在校园里早已屡见不鲜。
余小穗的生活不同,她每走一步,似乎都是有尺寸的。
去往静月潭的路并不平坦,虽然是柏油路,但因年久失修,早已变得坑洼不平。
小六一路无言,眼睛只盯住自行车的前轮,双手扶把,小心地闪避着那些个头儿略大一点的渣石。
余小穗轻轻地拉了一下他的衣角。
他侧了一下头。
余小穗递给他一块大白兔奶糖。
奶糖是剥好的,静静地躺在糖衣里,白亮亮的,被阳光镀上一层釉。
那层釉小六无法忘记。
在松城农业大学实习基地的岔路口,有一个小小的集市,人不多,稀稀拉拉地坐成一排。他们当中有卖海棠的,有卖山梨的,有卖蘑菇的,有卖山里红的,更多的是卖黄瓜、豆角、柿子和玉米的。
金大利提议在这里休息一下。
他拍了拍斜挎在肩上的书包,说:“我带钱了,你们想吃啥,随便。”左右看看,又说:“那边有厕所,想方便的快去。”
男生对吃感兴趣。
女生则像保存着同样的秘密似的,结着伴儿往厕所的方向去。
小六问余小穗:“你吃啥?”
余小穗张望了一下,说:“西红柿。”
他们身边就有一个卖柿子的妇女,急忙说:“五分钱一斤。”
她卖的是大柿子,又红又圆的那种,可小六知道,余小穗要吃的是那种黄色的奶柿子。于是,他没有理会这妇女的兜售,向不远处的另一个摊位走去。
金大利走到余小穗身边,弯下腰,按了按自行车的前胎,又按了按后胎,直起腰,说:“气儿挺足。”
余小穗笑了一下,说:“早晨刚打的。”
金大利说:“没事儿,我带气管子了。”
余小穗这才发现,金大利的自行车后座上,除了汽水箱子,还真绑了一个打气筒。
小六用衣襟兜着十几枚奶柿子回来,金大利不客气地拿起一个,一口就塞进了嘴里,连连赞道:“甜,是比大柿子好吃。”看看女生们都回来了,就招呼大家:“走了走了,都别落东西,前面不远就到了。”
大家都加满了油似的,一发声地喊叫着,用力蹬踏自行车,向着隐约可见的群山二度出发。
大约骑了一公里,余小穗突然从后座上跳了下去。小六急忙刹车,一只脚支地,回头看她,意思是问怎么了。
余小穗说:“车带好像扎了。”
她的话音未落,金大利就从前面跑过来,用手捏了捏前胎,又去看一下后胎。其实不用看,后胎已经瘪了。
小六像犯了错误似的,跳下车仔细观察,后胎确实没气儿了,那上边有一枚纽扣大小的图钉——新的。
大家都有点沮丧。
金大利从书包里掏出五毛钱,对小六说:“没事,你骑我车带余小穗他们先走,我刚才看了,咱们休息的地方有一个修车的,我去补胎,然后到大坝和你们会合。”
小六握住车把,脸赤红赤红地说:“不用,我回去,你驮余小穗先走。”
金大利犹豫一下,把钱往小六手里塞,说:“那也行,你快点,我们等你。”
小六闪避着,说:“不用,我有。”
小六推起车就往回跑,跑了几步,想起什么,回头去找余小穗,却发现金大利让余小穗坐在车横梁上,他们已经轰轰隆隆地上路了。小六更加迅猛地奔跑,不到十分钟,便赶到了那个岔路口,放眼去寻,哪有什么修自行车的?除了十几个卖瓜果时蔬的老头和妇女,被林带分割成几何图案的庄稼地都变得那么空旷。
他问一个妇女——正是那个向她兜售大柿子的妇女:“阿姨,这附近有修自行车的吗?”那妇女很不满地看了他一眼,说:“刚才买我的柿子多好。”
小六没听明白,又问:“有修自行车的吗?”
妇女说:“你买我两个柿子,我就告诉你。”
小六不假思索地递给她一毛钱。
妇女说:“我们这一带拢共就有十几辆自行车,还都是农大老师的,修车,哪有什么修车的。”她看了一眼秤,用手掐住准星,又看了一眼小六,像看一个笑话,说:“你的车带让人扎了都不知道,你真傻。”
“让人扎了?”小六一头雾水。
“就是你们那一帮的,挺高、挺胖,挺黑的那个小子。”
小六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站在空气里愣怔了半天,才突然又折身奔跑,一条大路变得又白又亮,除了余小穗坐在自行车横梁上的影像,其他什么东西都消失不见了。
小六赶到净月潭大坝的时候,男生们已经下湖游泳去了,余下几个女孩子,个个都喝了啤酒,每个人的五官和肢体都超出了原有轮廓的规范。她们看见小六,都兴奋得大喊大叫,还指着摆放在塑料布上的吃食和啤酒,示意他快点坐下来,加入她们无法控制的欢乐之中。
小六没有看见余小穗。
他问:“余小穗呢?”
女生们几乎齐刷刷地指向大坝的另一端,告诉他,余小穗和金大利去看完颜墓了,而且已经去了一会儿了。
小六推着自行车,又开始跑,一边是风过松涛,一边是水拍云崖,他被挤压得像飞起来一样。到了大坝的尽头,一切变得清晰无比,在一处石壁下,金大利借着树影的遮蔽,正拼命地往自己怀里拉余小穗。余小穗已经在他的怀里了,正死命地向后弓身挣扎。
小六仿佛听见余小穗在喊自己的名字,而这喊声一下子就把他的身体给炸裂了。
小六加入这场争斗之中,他们纠缠着,撞击着,撕扯着,叫骂着,一会儿钻天,一会儿入地,衣服扯破了,头发散乱了,无人理会,全然不觉,直到所有的同学都闻声赶来,他们才像被石匠砸坏的塑像一般,呆立不动,面目全非。
这件事发生不久,金大利、小六、余小穗都提前离开了校园,分别走上社会。
金大利去向不明。
余小穗自杀了。
据说,余小穗的自杀与外界无关,她做教师的父母,包括她后来考上大学的学霸姐姐,他们像中了邪一般,诸事不论,全家只关心一个事实,那就是余小穗的处子之身。他们恩威并用,软硬兼施,尽管余小穗一次次保证自己还是处女,完好无损的处女,但是,他们坚定地认为,早在净月潭事件——如果它算一个事件——发生之前,余小穗已经和他们认定的或假想的某个男生苟且过了。
余小穗无奈,吞食了整整一瓶安眠药。
死神如约而至。
重点说一说小六吧,也就是麻雨生。那天,麻雨生离开同伴之后,几乎一直处于奔跑的状态之中。跑过正午,跑过黄昏,掠过湖面,飞临山顶。是哪一座山的山顶呢?谁也说不清。月亮已经升起来了,清辉铺满了一整块山顶的青石板。麻雨生终于跑不动了,就盘膝坐在那里,他虽然是个少年,但突然觉得他一生的泪水已经被奔跑中的汗水蒸发干了,他所有的感情也被奔跑中的脚步碾踏得不复再生。
离开学校之后,麻雨生断绝了和一切人的来往。余小穗死后不久,他也迅速地结婚,他结婚的对象就是他后妈带来的那个妹妹,他们开了一家狗肉馆,卖简单的汤饭和拌菜,价钱不贵,只是从不抹零,概不赊账。
脑炎
“大头是第一个从我们这个大院里出走的人,那年他十四岁半。”
二十多年前我写过一篇小说,上面的话是这篇小说的开头。现在我知道我错了,我要把当年丢失的故事重新找回来。其实,丢失的何止故事,最主要的是叙述的方式和语言,还有,思考问题的角度和深度。
我是迷失事件的目击者,但绝对不是主人公。
在唐力兵失踪之前,还有一个人从我们生活的视野里出走了。唐力兵失踪也许还有找到的可能——无论生死;但这个人出走之后,至今也没有任何消息。
这个人就是大头。
大头是某家机关子弟小学的学生,他比唐力兵整整大两岁。唐力兵的学校在仁里路和衡阳街的交会处,而大头每天上学的路线与他正好相反。
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成为朋友。
唐力兵的家在自由路与斯大林街的交叉口,从这儿向东是一条小街,名叫衡阳街,衡阳街的路面是有名的坦克道,坦克道的一边是“师大”家属楼,另一边就是老虎公园——一个曾经丰茂而今已经荒废的植物园。
在唐力兵和大头的少年时代,老虎公园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园子,它大得空虚,甚至恐怖,即使白天阳光无比耀眼的时候,也很少有人在它唯一的一条砂石路上穿行。
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唐力兵和大头能成为朋友,无外乎两个原因:一是唐力兵的家里有许多古书,二是唐力兵对大头言听计从。唐力兵家里的那些古书,他永远叫不上名字,但是古书上的绣像却让他刻骨铭心。按说,在那样一个年代,家里有书已实属不易,有那么多的古书且安然无恙,这不能不让人啧啧称奇。
唐力兵的父亲告诉他,这些书是他舅舅的,可舅舅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他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古书呢?
在唐力兵的心里,这一直是一个谜。
大头去地质学校的图书馆偷了许多旧图纸,那些图纸是透明的,可以清清楚楚地把古书上的绣像透下来。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大头沉迷其中,久久不能自拔。在古书的绣像里,有一个衣袋宽松的女子,她云鬓整齐,十指尖尖,正乜斜着一双眼睛看画面以外的世界。穿过时光泛黄的隧道,画外的世界正发生着风云变化。
等到了唐力兵和大头的少年时代,这种“乜斜”足以变成一种强有力的诱惑,只是和大头相比,唐力兵的开窍要晚许多,所以大头的所作所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为唐力兵所不解。
老虎公园,一个废弃的园子。
大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由公园花墙的空格向里边无数次张望、窥视的,这也一直是个谜——春天?夏天?秋天?也有可能是冬天。在大头和唐力兵作为朋友、作为少年伙伴相处的最后一段日子里,他们没有在一起,所以,对于大头的所谓的秘密,唐力兵无从得知。
唐力兵在家属楼空地上奔跑的时候,突然跌进了地窖里,恰好大头听见邻居的呼叫,就跑到唐力兵家去叫他的父母,然后由他的父母把唐力兵送进医院。唐力兵患上了急性脑膜炎,在那个医疗不甚发达的年代,脑膜炎是足以夺走一个孩子的生命的——即使有机会让他作为一个生命个体存活于世,他也有可能是一具残缺过半的行尸走肉了。
就是在唐力兵住院治疗的日子里,大头把自己的触须真实地探向了废弃公园的神秘领域——在蓬勃又杂乱的杂草丛中,两具扭转在一起的白亮亮的躯体,明丽而自然地交织着、厮打着、号叫着,让一个懵懂少年的脊柱贯穿了一股强烈的气流,让情窦初开的大头把自己和纸上风情,具体而透明地联系在一起了。
在这之前,大头曾扒过女厕所。这件事发生后,一个叫老盖的“大哥”把他叫到自己的跟前,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从那以后,曾经锐气初现的大头彻底失去了威信,原来喜欢和他在一起的伙伴一哄声地流窜到空气与黄昏雨的后边,在嘈杂的谩骂声中,把大头孤零零地留在了原地。
下午的榆树林是那么寂静!
阳光懒散地落下来,在大头的身上留下细小的花纹。
大头看见了正在观察蚂蚁的唐力兵。
他说:“我们做朋友吧。”
孤独的唐力兵受宠若惊。
“我们做朋友吧,行不行?”大头近乎祈求。
说完这句话,大头哭了,那哭声中掺杂着无限的委屈。
在大头的哭声中,为数不多的蝉都藏到地下去了,唐力兵的种种心事也随之逝去。
在唐力兵住院的日子里,大头一次没有去看他——唐力兵梦见大头独自一人在大街小巷里匆匆行走;有时,也会梦见他一个人在树林里往复狂奔。唐力兵的父亲说,他在来医院的路上看见大头了,有一次甚至是在医院的门口,可是每次大头看见他,他都屁股一颠一颠地逃走了,逃跑的过程中转过头来,眼里闪动着掩饰不住的惊慌。
大头开始逃学了,每天从早到晚都翻墙进入废公园里,隐藏在草丛中向那些相对幽暗的地方举目。废弃公园潮湿的气息浸染了大头的身体,他的衣服上、鞋子上、头上、手上,时时散发着霉烂的臭味。
大头的算草本上已经不再有什么计算公式了,有的只是一张张凭借记忆勾画出来的淫秽的图案。
终于有一天,大头鼓足勇气把班里一个叫宋小彬的女孩约了出来,在黄昏的衡阳街上,在废墟公园的大墙与行道树的夹缝中,大头把自己的“作品”递给了宋小彬。
他呼吸急促,胸闷异常,几乎昏倒在地。
宋小彬看着那些图画,脸突然红了,她把本子还给大头,小声说:“你真坏,你是一个坏蛋。”
四周寂静无声。
大头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宋小彬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二天,宋小彬的父亲就来学校给宋小彬转学了,转到离她父亲单位很近的一所学校。
唐力兵见过宋小彬,是个高个女孩。
唐力兵出院了,和他同病室的几个孩子,有一个死了,还有四个成了白痴。唐力兵的病好了,并未留下什么后遗症,但在别人的眼里,他依然是一个智力低下的另类少年。他的沉默和他的狂热一样,不时招来认识他的那些人的低声议论。
他迫不及待地去看大头。
大头说:“都说宋小彬死了,你认为是真的吗?”
“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她那么好看,也会死吗?”
“我想,不会的。”
唐力兵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目睹一场前所未有的大雾将他与大头团团围住。
这场雾大得出奇,三天三夜未散。
唐力兵和大头在废弃的公园里穿行,唐力兵不知道大头要带他到什么地方去。在废弃公园的另一个出口,大头把唐力兵推到墙头上,然后一个人消失在茫茫的大雾里。
“什么?”唐力兵骑在墙上,问大头。
“不知道。”大头最后看他的目光充满悲伤。
“大头,大头,你干什么去?你回来呀!”
没有人回答。
“大头——”
没有人回答。
“大头——大头——”
没有回答。
唐力兵哭了。
唐力兵在废公园的墙上骑了三天三夜,他想等大头回来,他认为大头能够回来。可是,大头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雾气一散,就又回到他们一如既往的生活中来。家人找到唐力兵的时候,唐力兵明显消瘦了。那些人说他智力低下,他的所作所为成了无可分辩的佐证。
齁巴
那些年的事情任谁都可以记忆犹新,无论是叶大全还是吕口品,瞧这名字起的,全大院儿都找不出第二个。叶大全,父亲是松城本地人,姓聂,情报所的放映员。情报所是特殊部门,所以,这样的单位有放映室不足为奇,这种“不足为奇”也让大院的孩子们深感自豪。他们见过许多外国人,欧洲的、亚洲的、美洲的,他们所掌握的信息已经大大地超越了同龄的孩子,所以他们在外界受到好感和追捧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叶大全跟母亲姓,他的母亲来自南方,住在海口市,那里属于热带吧,据说一年四季阳光普照、海水蔚蓝,从来没有穿过棉衣服,更别说看这些光秃秃的树木了。
叶大全的父亲老聂——他三十多岁才和叶大全的母亲结婚——这样说:“我们这里属于针阔叶混交林,比你们那里的完全的阔叶林丰富很多。”
小叶——叶大全的母亲比老聂小十岁——坚决不同意,强调说:“不行,孩子出生了,一定要随我姓,姓叶,而且叫叶大全,这样才有可能抑制我的思乡病,如果不是考虑你们北方的风俗,我干脆叫他叶大绿好了。”
老聂拿这个广东姑娘没办法,只好苦笑着答应。
至于吕口品,当然不是正名,是绰号。她的大名叫吕正华,因为从小就能吃,且吃得飞快,吃完自己碗里的就瞪着眼睛看别人吃,但凡有谁剩下什么,她都能做到一扫而光。有一次,她实在忍不住,吃光了老师放在桌子上的饭盒,老师无奈地坐在那里,哭笑不得地叹息说:“我看,你别叫吕正华了,就叫吕口品得了。”这是为什么呢?老师解释说,“吕正华全身上下就剩下‘嘴’了。”
这样两个孩子,长大后结婚了。
为什么呢?
这还得从他们十二岁那年的一件事儿说起。
他们十二岁的时候,松城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都市里的乡村随处可见,居民们开垦的自留地就不说了,单说与情报所比邻的农大附属学校的实验田,就设在一教副食的后院。一教副食是菜点,兼卖一些小百货,它的后边是空地,归农大管辖,于是农大附属学校的老师就向领导申请,在这里开了三亩稻田地,名为“试验田”,实则是他们秋后的小福利。
那一天,叶大全的爷爷从乡下来了,老聂决定全家吃挂面,过水的,辣椒酱——用荤油炸——做卤;辣椒家里有,是爷爷从乡下带来的,打开碗橱一看,大酱没有了。于是,老聂喊来叶大全,给了他一个碗,还有一毛钱,让他去一教副食买一碗酱。那时的酱是纯黄豆做的,盛在碗里有一种格外的清香。叶大全接过钱和碗,飞快地向一教副食跑去,为了奔跑时碗里边别进去土,他把碗反扣在衣大襟上,手里的一角钱像极了纸风车的一个扇叶。
顺利地买完酱,回来的步伐就慢了。不能快走,走快了大酱就会溢出来。即使这样,大酱也会多少溢出一点儿,这样,去买酱的孩子就可以用手指揩拭,然后心安理得地慰劳一下自己。这是父母绝对允许的,如果到家了,父母发现哪个孩子手里的碗沿儿外边有酱,那至少要挨一巴掌或一脚的。
叶大全的心里有一种格外的满足和美好。
那天的阳光也好,虽然照得见灰尘,但也可以照亮路边的马齿苋。马齿苋的叶子肥大、油闪闪的,像某个恬不知耻的电影演员故意摆出的一副笑脸。当然,叶大全不会想到这些,他甚至没有注意到马齿苋的存在,他现在只想回家,尽快把滑溜溜的挂面吃到嘴里。
“叶大全,叶大全。”
叶大全听见有人叫他,就转动脑袋四下去看。转了几回之后,终于发现吕口品穿着一条花裙子,坐在稻田边的一根原木上。不可否认,吕口品比一般女孩长得大,也许是因为能吃,她已经有点发育了。这是一个胖女孩,嗓音清脆、洪亮,由于脸大,她喊话的时候,所有的五官都争先恐后地向外扩张。
她手里拿着一棵马齿菜,正一边吃一边朝着他挥手。
“干啥?”叶大全问她。
“你来。”吕口品说,马齿苋她手里摇啊摇,却已失去了一根硕壮的枝条。
“干啥?”叶大全又问,但已经向她移动了脚步。
“你来,来了就知道了。”吕口品歪着头笑。
于是,叶大全就坐到了吕口品的身边。都是孩子,还不知道避讳,所以挨得很近,彼此身上的热度都可以感知到。对了,叶大全是大院儿里唯一一个不会说脏话的孩子,无论受到怎样的欺负,他最委屈的回答就是:“你干啥呀?欺负我干啥呀?”所以大院儿里的大人、小孩都喜欢他,愿意和他亲近,在一起玩。叶大全不骂人,这全归功于他妈,因为他妈什么都能容忍,就是不能容忍说脏话,究其原因无人知晓,但是她的这一项原则不但把老聂教育过来了,叶大全当然也耳闻目染了。其实,欺负叶大全的都是别的街上的孩子,他们都希望叶大全和他们一样骂人,可是叶大全不从,为此,他还真的挨了不少“电炮”和“飞脚”。
叶大全去买酱,着急回家吃面,如果那天是其他的孩子叫他,他最多打个回应就是了。可是,吕口品不行,吕口品是他的保护神,她力气大,每逢遇到叶大全受辱,她都会像坦克一样轰隆隆地开过去,一个肩顶头撞,就能把对方顶个仰八叉。无论哪个孩子摔倒了,他龇牙咧嘴的样子都会立即引起同伴们的哄笑,那样,吕口品就可以像获得战利品一样,把叶大全从重重包围中解救出来。
“你咋不骂他们?”吕口品问。
叶大全说:“我不会骂人。”
听了他的话,吕口品就踢了他一下,说:“今后骂他们。”
叶大全开心地笑了,说:“你欺负我干啥呀?”
吕口品又踢了他一脚,说:“就欺负你,咋的?”
“干啥呀你。”叶大全牙都露出来了。
那天也是一样,叶大全刚一坐下,吕口品就习惯性地踢了他一脚,说:“打酱去了?”
松城人都管买酱叫“打酱”。
打酱,打酱油,打酒,好像只有说“打”才解恨,像占了多大的便宜似的。
听见吕口品问,叶大全点点头。
“给我吃一口。”吕口品不等他回答,已经用手指在碗边转了一圈儿,一根手指马上变得金灿灿、黄澄澄的,举到鼻尖看一眼,滋溜一下就吮到肚子里去了。
叶大全害怕了,他仿佛才想起来,吕口品是一个吃货呀,什么东西到了她的嘴边儿,那才叫在劫难逃。他想跑,却又有点动不了地方,毕竟在过去的那么多的日子里,吕口品保护过自己啊,如果这时自己跑了,大家会怎么说呀?他的脸赤红赤红的,好像那些讲究他的话已经塞到耳朵里边去了。
更令他想不到的是,就在他忐忑不安、不知所措的状况下,吕口品突然在他的左脸蛋上亲了一下,是带响的那种,叭的一声,生脆生脆,一根钢针般把他整个人都定住了。
吕口品到底亲了他几下呢?
他全然不记得了。
等到一个沙哑得甚至有点儿粗粝的声音唤醒他时,他手里的碗被碱水洗过一样,干干净净,空无一物。换言之,那一碗大酱都让吕口品给吃没了,而吕口品原来清脆、洪亮的嗓音也蒸发了,真可谓一走了之、永不回头。吕口品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齁巴,她的气管儿被砂纸打磨了一遍,从此以后只要她一说话,嗓子眼儿里一定会出现两只手在掰腕子,没有高低上下,论不出谁输谁赢。
叶大全的脸也发生了变化。
那天他们家到底吃没吃上挂面,最后吃的什么卤,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脸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左边的脸永远保持着干净、饱满、温润、纯洁的生理症状,而右边的脸自然地随着岁月的更迭而日渐衰老,其皱纹、斑点以及并不鲜见的污垢和同龄人无异。
吕口品真的成了他的保护神。
长大之后,吕口品除了声音不尽如人意之外,完全出落成典型的东北美人。她健康、丰硕、热情、勤劳,中专毕业后去了银行工作,改革开放,自砸铁饭碗,到松城最红火的零点酒吧唱歌当歌手,她的嗓子独具风格,每场一开口,便有歌迷为她疯狂地献花、送钱、买下全场的每一瓶啤酒、包下乐队的每一支曲子。据酒吧扫地的阿姨后来说,只要小六口——吕口品的艺名——的场子一散,她们都能从满地的垃圾里捡到手表、戒指、项链,甚至成捆的外币。
吕口品心甘情愿地嫁给了叶大全。
用她的话说,是对那一碗大酱的补偿。
叶大全没有考上大学,他高中毕业后被老聂安排到情报所印刷厂当了工人,不过他在那里并没有干多长时间,他的独特长相被松城艺术团相中了,招他去学独角戏,一人扮两角,很快红遍大江南北。另外,他的左脸也为他争得了名声和荣誉,常有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广告公司请他去做脸膜,一种化妆品,使用之前和使用之后效果如此明显,不知有多少女人为此折损了自己的腰包。
人生如稻田,到了成熟的时候自然就成熟了,就像叶大全他妈——她和老聂早已回到海南定居——总打电话说:“大全啊,要不你还是改姓聂吧,我咋那么糊涂,干吗非让你姓叶呢?非让你叫叶大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