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亿人参保的惠民保产品如何治理?
2022-04-08郭志强
郭志强
“惠民保因其业务模式得到政府、商业保险机构以及第三方服务平台等‘大健康’主体的广泛参与,在近两年非常红火,其保障范围也逐步改进,更多地补充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近日,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表示。
作为近两年的现象级保险产品,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简称惠民保)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28省份122个地区244个地级市推出了177款惠民保,1.4亿人次参保,保费约140亿元。
不过,惠民保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理赔信息披露不规范、基层保险意识不足等问题。
对于全国各地纷纷推动惠民保产品背后初衷、各地惠民保产品如何参与社会治理等问题,张琳和记者分享了她的观点。
“惠民保最大的特点就是惠民,不管是没有保险的人,还是患有特殊病症、罕见病的人群都可以购买惠民保。一年花上100~200元购买一份惠民保(保额最高达300万元),不管报销比例多少,对普通民众来说都十分划得来,真正做到了低保费、高保额。”张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以“北京普惠健康保”为例,与其他商业保险相比,它最大特点是健康人群和五类特定既往症人群可以投保并理赔。也就是说,如果在投保前已经患有如恶性肿瘤、冠心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仍然可以投保,并且可以理赔。
惠民保因其业务模式得到政府、商业保险机构以及第三方服务平台的广泛参与,在过去的两年里出现爆发式增长。
“除了价格亲民,能实现商保对社保的衔接外,各地推出惠民保产品,更多还是从降低居民医疗卫生费用自付比例角度考虑,降低民众就医、用药的自付成本。”张琳坦言。
她说,最大限度降低居民医疗费用自付比例,医保很难独自完成,借助商业保险是最佳方式。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惠民保是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医保体系的制度创新,是为中低收入群体对冲高达10.7%的医疗通胀率和分摊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的大胆探索,是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实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曾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医保局力推普惠健康保,其逻辑主要在于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发展医保第三支柱,利用商业保险机制解决社会医疗保险保障不足的问题。
不过,惠民保各地“遍地开花”也带来一些问题,张琳坦言,惠民保的理赔信息披露没有统一规范,披露信息非常有限,网上可以看到的简单赔付率从不足20%到99.88%,波動非常大,这样不利于未来的产品设计和升级迭代。
“惠民保产品减轻老百姓就医用药负担,到底能够给民众的医药卫生开销降低多少自付费用比例,仍是一个谜,这是我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希望商业保险公司能够公布惠民保理赔报告。”张琳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
张琳建议,建立惠民保信息披露机制。以年度为单位,从费用、赔付、参保等方面向社会公众披露数据,增强公众知情感,提升惠民保的获得感。建议为惠民保业务划定费用范围,防止过低或者过高,沦为“经办业务”或者“普而不惠”。
“我自己也购买了惠民保,惠民保更多是补充基本医疗保险作用。”张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她介绍,湖南地区的惠民保发展趋势算比较好的,但推起来仍然吃力,“我们对惠民保的公信力和其背后社会治理功能的认知仍有不足”。
以财信人寿在湖南多地推出的惠民保为例,长沙、邵阳、岳阳等地都力推惠民保产品,但承保率不到40%,民众对惠民保的保障作用、产品性价比仍有诸多疑虑。
提升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尤为重要。多年来,张琳一直是保险领域的研究者,也是该领域改革发展的呼吁者。
她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保险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工具,而很多地方却缺乏对保险的基本认知,一些地方政府对惠民保的推广和支持力度不够,必须在各级政府管理部门推广和普及保险知识,使保险学原理和风险管理意识深入到工作中。”
郑秉文说:“建议国家医保局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惠民保。”
郑秉文认为,目前很多地方医保局持不反对不支持的“中立”态度,主要原因之一是没有吃到“定心丸”。中央政府表态意味着地方政府提供数据支持等将会一顺百顺,有利于增强个人参保信心和提高参保率。
此外,早在2018年,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张琳,率先提出要构建“保险型社会”。
她认为,保险业在服务现代社会、国家治理、城市治理的领域正在探讨各种措施,浙江沿海等省份利用惠民保这类保险产品参与社会治理就是一种很好的探索。
“还得通过多宣传,提升大众的保险意识,对于我们治理者尤其要加强学习利用保险服务开展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的实践,将‘保险功能’系统地嵌入‘治理体系’,这是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张琳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